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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释·善说海 第八品 静虑▪P2

  ..续本文上一页向往静处之受用:

   何时居无惧,唯持钵等器,

   匪盗不需衣,乃至不蔽体?

   什么时候我才能居住在静处,只是持有土粉制成的钵盂等菲薄资物,身著众人均不需要的粪扫衣,不必顾及身体,甚至对这些受用未作隐藏,不遮掩身体,也无所畏惧。

   癸四、向往心之功德:

   何时赴寒林,触景生此情:

   他骨及吾体,悉皆坏灭法。

   什么时候我才能去往尸陀寒林而如是观想并通达:他人以前的骨骼与我的这个身体一模一样均是最终坏灭的有法。

   壬二、断除于彼不喜之因:

   吾身速腐朽,彼臭令狐狼,

   不敢趋前尝,其变终至此。

   我的这个躯体也会腐烂,散发出的臭气甚至寻肉的狐狸也不愿趋近跟前,更何况他众了。最终必定会变成这样,因而身体不是贪执的对境。

   孑然此一身,生时骨肉连,

   死后各分散,何况是他亲?

   与生俱来骨肉相连的这个独立身体最后尚且也会支离破散,其他亲友相互别离更不必说了,最终与这两者都将分离。

   生既孤独生,殁复独自亡,

   苦痛无人摊,亲眷人何益?

   初生之时自己是孤身一人降生,死亡时也将孤零零独自死去,我的痛苦他人无法代受,障碍善法的亲友有何么利益呢?这一偈说明亲友无有利益。

   如诸行路客,不执暂留舍,

   如是行有道,岂应恋生家?

   譬如,行途中的旅客们都是舍一住处又执著另一个住舍,不会执著暂时的落脚处。同样,踏上三有道路的众生也将离开一个生处而取另一个处所,身体与亲友也都不固定是我所,因此要断除对这一切的贪执。

   迨及众亲友,伤痛及哀泣,

   四人掮吾体,届时赴寒林。

   若问:有教诫说乃至还没有到世间亲友等悲痛伤心中,四人将自己的身体从家里抬到尸陀林之前去往林间。前往那里有何必要呢?

   无亲亦无怨,只身隐山林,

   先若视同死,殁已无人忧。

   四周既无人,哀伤或为害,

   故修随念佛,无人扰令散。

   与谁人也不亲,与谁也无怨,只身一人居于寂静处,亲戚朋友等看待我好像早已死去了,这样一来,即使在真正死亡时也无人忧伤,又没有人在跟前被死亡的忧愁伤害,如此我也不会有因见到忧伤者而心情不悦的现象,以此可行持随念佛陀等一切善法,对此也不会有人搅扰而使散乱。

   壬三、教诲居于静处:

   故当独自栖,事少易安乐,

   灵秀宜人林,止息众散乱。

   宣说完静处功德后,接下来教诲居于林间静处:因此应当只身一人住在环境优雅、琐事鲜少、舒心悦意、能息三门一切散乱的林间。

   庚二(弃妄念)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辛一、略说:

   尽弃俗虑已,吾心当专一,

   为令入等至,制惑而精进。

   心除了思维善法以外放下一切,如云:“他我迷乱否,或他作未作,皆不应观察,观自入定否。”只是一心一意专注于我的菩提心增上之方法上,为了以寂止入定、以胜观调柔应当精进。

   辛二(广说)分二:一、于欲妙生起厌烦;二、于静处生起欢喜。

   壬一(于欲妙生起厌烦)分三:一、观察果报可怕;二、观察本体不净;三、观察因有害。

   癸一、观察果报可怕:

   现世及来世,诸欲引灾祸,

   今生砍杀缚,来世入地狱。

   无论对于今生或来世,欲妙都会带来灾难,今生中依靠欲妙之因而遭杀、被缚、受害,来世也是堕入地狱等处。《胜月女授记经》中云:“欲妙之奴遭剖剁,砍头挖眼断手足,贪欲令堕众生狱,令转饿鬼与旁生。”《广大游舞经》中云:“我知妙欲诸过患,争论怀恨忧苦根,如同可怖之毒叶,如火亦如利剑刃。”

   癸二(观察本体不净)分二:一、以同离命故观彼不净;二、观察具命而观彼不净。

   子一(以同离命故观彼不净)分六:一、无有所贪之法;二、以贪而视不应理;三、以嫉妒保护不应理;四、恭敬供养不应理;五、欣喜接触不应理;六、以贪拥抱不应理。

   丑一、无有所贪之法:

   月老媒婆前,何故屡恳求?

   为何全不忌,诸罪或恶名?

   为什么以前为了逢遇女人而百般恳求男女媒人,全然不顾及所有罪业或恶名?

   纵险吾亦投,资财愿耗尽,

   只为女入怀,销魂获至乐。

   除骨更无余,与其苦贪执,

   非我自主躯,何如趣涅槃?

   哪怕是有丧命等危险的地方我也要进入并为此荡尽财产,如此而做只是为了怀抱尽情享乐的女人。实际上这些女人也只是一堆骨锁而己,别无其余。与其如此贪恋并不能成为我自主与我拥有的这个女身,何不趋向涅槃呢?《念住经》中云:“女人祸害因,毁今生来世,若欲利己者,故当弃女人。”《大疏》中解释说:“只为女入怀……”这是从贪执其他女人而言,下文中的女人是从自己妻子方面来说的。

   丑二、以贪而视不应理:

   始则奋抬头,揭已羞垂视,

   葬前见未见,悉以纱覆面。

   《大疏》中解释说:最初为了看清她的容颜,而努力使她向上抬头,然而她却羞涩地向下垂视,在送往尸林(天葬)之前,死时的新媳妇无论他人见或未见,都是用面纱遮住她的脸,这是就印度大多数种姓的传统而言的。

   昔隐惑君容,今现明眼前,

   鹫已去其纱,既见何故逃?

   昔日希望见到而迷惑你的那张面孔,如今明显地摆在面前,尸林中的鹰鹫已扯去了她的面纱,既然已经见到,为何要惊慌失措逃跑呢?

   丑三、以嫉妒保护不应理:

   昔日他眼窥,汝即忙守护,

   今鹫食彼肉,吝汝何不护?

   以前,即便其他男士目视一眼你也竭力守护的那一身体,如今正在遭受啃食,此时此刻吝啬的你为何不加以保护呢?

   丑四、恭敬供养不应理:

   既见此聚尸,鹫兽竞分食,

   何苦以花饰,殷献鸟兽食?

   既然眼见这具肉聚合的尸体正被鹫鹰、豺狼等竞相吞食,你何苦以花鬘旃檀装饰品等供奉给别人的食物哟?

   丑五、欣喜接触不应理:

   若汝见白骨,静卧犹惊怖,

   何不惧少女,灵动如活尸?

   如果见到尸林中的白骨纹丝不动也令你如此惊恐害怕,那么为何不畏惧活着时起尸般由某种动机而行动的活尸呢?

   丑六、以贪拥抱不应理:

   昔衣汝亦贪,今裸何不欲?

   若谓厌不净,何故拥着衣?

   从前既便是用衣服遮掩皮肤也对此贪执的你为何对裸体而露的肌肤不欲求呢?如果说讨厌没有遮掩的不净裸露的身体,那么为什么要拥抱衣服包裹的身体呢?

   子二(观察具命而观彼不净)分三:一、脏物现前;二、以推理了知;二、破彼清净相。

   丑一(脏物现前)分二:一、贪分别之脏物不应理;二、谴责具有迷乱者。

   寅一(贪分别之脏物不应理)分三:一、破贪口水;二、破贪所触;三、破贪身肉。

   卯一、破贪口水:

   粪便与口涎,悉从饮食生,

   何故贪口液,不乐臭粪便?

   如果说:喜爱女人的口水。实际上粪便与口水都是由同一因饮食产生的,既然如此,为何不喜爱这两者中的粪便而单单喜欢女人的口液呢?

   卯二、破贪所触:

   嗜欲者不贪,柔软木棉枕,

   谓无女体臭。彼诚迷秽垢。

   迷劣欲者言:棉枕虽滑柔,

   难成鸳鸯眠。于彼反生嗔。

   如果说:喜爱女人的柔软所触。既然如此,为何不贪执柔软的木棉枕。

   如果说:之所以不喜欢接触有柔和感的木棉枕是由于它不会像女人一样散发出恶臭体味。具贪欲者的你为什么对不净物如此痴迷呢?

   愚昧恶劣的具贪者这样说道:接触木棉枕虽有柔滑的感觉,却不能成为共享美眠者。由于对木棉枕甚至会起嗔怒,因此你贪执的根本不是所触,只是贪恋不净物而已。

   若谓厌不净,肌腱系骨架,

   肉泥粉饰女,何以拥入怀?

   假设说对不净物没有贪恋,那么你为什么将骨骼连成、肉泥敷面的其他女人拥入怀抱中呢?

   汝自多不净,日用恒经历,

   岂贪不得足,犹图他垢囊?

   你自己的身体本来就具有许多不净物,对此你恒常享用,为何还要贪婪地希求其他女人的肮脏臭皮囊呢?

   卯三、破贪身肉:

   若谓喜彼肉,欲观并摸触,

   则汝何不欲,无心尸肉躯?

   如果说:我不喜欢木棉枕等,而喜爱这个女人的柔嫩身肉。如果只是想触摸观看她的肉,那你为何不希求死后无心自性的尸体肉呢?

   所欲妇女心,无从观与触,

   可触非心识,空拥何所为?

   如果说:由于尸体无有心,因而不希求。看来你所欲求的是心,而并不是所触与色相,所以无法触摸与观看,因为能接触与观看的那个身躯并不是心识,你拥抱实际不存在的躯体有什以用呢?

   寅二、谴责具迷乱者:

   不明他不净,犹非希奇事,

   不知自不净,此则太稀奇!

   不了解他人身体是不净的本性倒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而不知道自己的身体为不净的真相实在太稀有了。

   汝执不净心,何故舍晨曦,

   初启嫩莲花,反着垢秽囊?

   如果说:身体虽然具有不清净的部分,但对于具足圆满颜色、形状、味道、所触这些方面贪执。这样一来,离云的阳光所开启的新鲜莲花也具足这些,你为何舍弃它反而以贪执不净的心态去喜爱肮脏的皮囊呢?

   丑二(以推理决定)分三:一、以因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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