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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被人們認識的佛教素食

  正在被人們認識的佛教素食

  林克智

  佛教是講慈悲平等的,故佛教徒主張素食,食素是我國漢地佛教的特色。特別是由于梁武帝的提倡,我國漢傳佛教信徒,迄今仍保持著素食的良好飲食習慣。佛教徒主張素食,其目的是實行戒殺護生,培養慈悲心,因此素食與佛教有殊勝的因緣。隨著時間的推移,素食已成爲我國飲食體系中的一大流派,佛教寺院中的素菜烹調技藝,更以其色香味形俱佳,傾倒了古今中外多少食客;同時素菜營養豐富,含有大量的維生素、礦物質、鹽、鈣、有機酸、蛋白質、糖分等能調節人體器官功能,增強體質,而且還具有一定的醫療價值。由于素食的好處多多,吃素的人群在不斷增加,今乘無錫召開“人間佛教與社會關懷”學術研討會之際,特作此文以作推介。

  佛教的素食觀

  佛教,特別是漢傳佛教,是主張長期素食的。在佛經中多有記載:

  《涅槃經》說:“迦葉菩薩問佛:雲何如來不聽食肉?佛言:夫食肉者,斷大慈種。迦葉又問:何故先聽食叁種淨肉,乃至九種淨肉?佛告迦葉:是因事漸次而製,當知即是現斷肉義。佛言迦葉:我從今日,製諸弟子,不得複食一切肉也。”

  《大乘入楞伽經》中說:“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願爲我說食不食肉功德過失,我及諸菩薩摩诃薩知其義已,爲未來現在報習所熏,食肉衆生而演說之,令舍肉味,求于法味,于一切衆生,起大慈心,更相親愛,如一子想,住地菩薩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佛告大慧:一切諸肉,有無量緣,菩薩于中,當生悲愍,不應啖食。我今爲汝說其少分:大慧,一切衆生從無始來,在生死中輪回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屬,乃至朋友親愛侍使,易生而受鳥獸等身,雲何于中取而食之。大慧,菩薩摩诃薩,現諸衆生,同于己身,念肉皆從有命中來,雲何而食?大慧,諸羅刹等,聞我此說,尚應斷肉,況樂法人?大慧,菩薩摩诃薩,觀諸衆生,皆是親屬,乃至慈念如一子想,是故不應食一切肉。大慧,食肉之人,衆生見之,悉皆驚怖,修慈心者,雲何食肉?大慧,夫食肉者,身體臭穢,賢聖善人,不用親狎,是故菩薩不應食肉。大慧,夫血肉者,衆仙所棄,群聖不食,是故菩薩不應食肉。大慧,若我弟子,食啖于肉,令諸世人,悉懷譏謗,而作是言:雲何沙門?修淨行人,猶如惡獸,食肉滿腹,遊行世間,令諸衆生,悉懷驚怖,壞清淨行,失沙門道。菩薩慈愍,爲護衆生,不令生于如是之心,不應食肉。大慧,諸善男女,寂靜修行,或住慈心,或持咒術,或求解脫,或趣大乘,以食肉故,一切障礙,不得成就,是故菩薩,欲利自他,不應食肉。大慧,夫食肉者,諸天遠離,口氣常臭,增長疾病,易生瘡癬。大慧,肉非美好,肉不清淨,生諸罪惡,敗諸功德,諸仙聖人之所棄舍,雲何而許弟子食肉耶?若言許食,此人謗我。大慧,夫食肉者,有如是等無量過失,斷而不食,獲大功德。凡愚不知如是損益,是故我今爲汝開演,凡是肉者,悉不應食。”

  《梵網經》說:“若佛子故食肉,一切衆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一切衆生見而舍去。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衆生肉,食肉得無量罪。”

  《楞嚴經》內“業果相續”一段經文中佛說:“是等則以殺貪爲本,以人食羊,羊死爲人,人死爲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啖,惡業俱生,窮未來際。”又說:“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叁摩地,皆大羅刹,報終必沈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殺相吞,相食未已,雲何是人得出叁界。”

  從以上引文我們可知,學佛的人,若主張食肉,那就是邪見,佛也在《涅槃》、《楞伽》等經內,早就預爲揭穿:

  《涅槃經》說:“我涅槃後,無量百歲,當有比丘,貌像持律,貪嗜飲食,實非沙門。”

  《楞伽經》內佛說:“未來之世,有愚癡人,妄說毗尼,壞亂正法,誹謗于我,言聽食肉,亦自曾食。大慧,我于諸處,說遮十種,許叁種者,是漸禁斷,令其修學。今此經中,自死他殺,凡是肉者,一切悉斷。大慧,我不曾許弟子食肉,亦不現許,亦不當許。若有癡人滂言,如來聽許食肉,亦自食者,當知是人,惡業所纏,必當永墮不饒益處。”

  此外,還有人認爲吃街上買來的肉,是不犯殺戒的,這也錯了,因爲有吃肉的人,所以才有賣肉的人。

  《楞伽經》內亦有明文:“佛言大慧,凡殺生者,多爲人食,若人不食,亦無殺事,是故食肉與殺同罪。”

  現在佛教徒中,有的肉雖不吃了,但仍吃雞蛋、鴨蛋,也有吃肉邊菜的,這也是不如法的。《顯識論》講:“一切卵不可食。”

  由此可知,我們若吃蛋亦屬殺生。《涅槃經》說:“迦葉菩薩問佛,若乞食時,得雜肉食,雲何得食?佛言,當以水洗,令與肉別,然後乃食。”

  由此可知,與肉和在一起的蔬菜,若不用水洗淨,也是不可吃的。

  看了上面幾段經文之後,可能有人會提出異議,認爲佛曾聽許食叁淨肉,佛言無二,佛不可能作出兩種說法;更可能有人會謗大乘爲非佛說。其實這是不容爭論的,凡佛弟子皆知佛陀說法是因機施教的,大乘經是佛最後所說,《涅槃》一經尤爲佛語之最後總結。佛陀說法雖有權有實,其基本原理則一。我們就以上面所說戒食衆生肉和食叁淨肉來說,雖有吃與不吃的差別,止殺的目的則只有一個。戒殺是佛說的根本大戒,不食更是戒殺的積極行爲。可見食叁淨肉是學佛過程中對初機說的,不食才是修習大慈悲心的究竟法,于此等處我們應深切體會,才不辜負佛陀的苦口婆心。

  蒙古和我國西藏地區,人民自古即以畜牧爲業,蔬菜稀少,故一般趨重肉食,當初至其地傳教的祖師,亦不得不暫從權宜,聽用淨肉,這是不得已的事,一片濟世慈悲之心,我們應時刻存于心頭。世無不仁不慈之人可以成佛,故我們無論學顯學密,均應敬遵佛戒。

  或問大乘經中佛說衆生都有佛性,天臺宗也說到無情有性,這就包括植物在內,植物能生長,也是有生命的,亦不可吃,何以佛戒禁食衆生肉,而不包括植物?

  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一、植物雖有生長機能,但它不具眼、耳、鼻、舌、身、意、阿賴耶等識,無識即無情,所以在切割植物時,植物沒有痛苦的感覺。在人的八識田中,不産生殺業的種子,故不違慈悲心,也不致受報墮入惡道。二、我們學佛在于修道,如果動植物都不吃,必致死亡,所謂道業未成身先死,既不利己也不利他,有違佛陀本意。吃植物性食物既不損慈悲,更可滋養色身,是成就道業之所需要。不過,爲不傷慈心,亦應發慚愧心。

  更有人自以爲佛理通達,說依佛理言,一切色相本是虛妄,究竟皆空,何必計較吃與不吃?對于這個問題,我們亦須從事理兩方面來解釋:以理言,一真法界湛然寂靜,無善無惡,不垢不淨,那麼殺與不殺,吃與不吃在這個境界裏都沒有,但這必須成就正果才能證到,凡夫不能說這個大話。以事來講,我們凡夫受無明惑業纏縛,要去除無明惑業,必須經過長時期的熏習。熏習之法,不外修福、修慧兩途,二者任缺其一都不能達到佛境。未達佛境而妄說一如,不惟無益,反而有害,讀者其深思之。

  總而言之,一切動物的肉皆不可吃。羅刹聞佛所說,尚應斷肉,難道學佛的人連羅刹也不如嗎?不過一時條件未熟,不能斷葷,也不必心急,可先實行吃叁淨肉或六齋、十齋日吃素,或每天先吃一餐早素,逐步創造條件,慢慢地斷除葷食。不要認爲未斷葷就不能學佛。各人因緣有別,先學佛後斷葷亦是可以的,待到將來緣熟時再吃素,就水到渠成了。

  人類具有食素的本能

  從人類的生理角度來看,人類消化系統的特征在各方面都與果食動物極爲相像,與草食動物也很相似;但與肉食動物相比,卻極爲不同。人類消化系統、牙齒、下巴結構、腸胃與身體的功能,都與肉食動物完全不同。這都說明在生理上人類並不是肉食動物,我們生存了幾百萬年,一直都是以水果、堅果、谷類和青菜爲生,故可以說人類具有食素的本能。

  就人類的自然直覺反應來說,人類也不屬于肉食動物。人類不像其他的肉食動物一樣會吃生食,如果是生肉則根本不會進口,而需把肉經過煮、烤、炸,再加上種種調料,使得與生肉的樣子完全不同。有許多人如果真參與殺取生物的肉,供他們自己食用,還往往吃不下,甚至還會生病。

  一位科學家曾經做過如下的解釋:當一只貓聞到生肉的味道,它會流口水,食欲大增,但聞到水果的味道,卻完全沒有這種反應。他還說如果人類能夠撲殺一只小鳥,並用牙齒撕下它仍然活動著的四肢,吸吮它仍溫熱的血而感到愉快的話,那麼我們才能推斷,人類自然具有肉食的本能。從另一方面來看,一串新鮮的葡萄會使得他垂涎欲滴,並且即使他尚不感到饑餓,他還是可以吃些水果,這就是人類具有素食本能的例證。

  包括提出進化論的達爾文在內,所有的自然科學家,都認爲早期的人類食物是以蔬菜、水果爲主,即使經過曆史的長期演變,但生理結構並沒有改變。瑞典的科學家林內曾說:“人類的結構,不論從內在或外表來看,若與動物相比較,都充分顯示出蔬菜與水果是他的自然食物。”另外,我們還不難發現,如果一個人長期食素,他不但不想食肉,並且嗅到肉類的腥味,就會反胃作嘔;相反,如果長期食肉,不見水果和蔬菜,就不但想吃,還會疾病叢生。

  據以上分析,很顯然人類不論從生理結構上,還是從直覺本能的顯示上看,都是完全適合吃水果、蔬菜、堅果和谷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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