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法與圓頓止觀
林克智
概述
“天臺止觀”向有四種叁昧、二十五方便、十乘觀法、十境、百法成乘等,智者大師將其概刮成“漸次止觀”、“不定止觀”和“圓頓止觀”叁種。圓頓止觀不曆次第,初後不二,一塵一香,法法互具,當處圓融。其修持之法,具如《摩诃止觀》所述,此法門是智者大師在天臺山華頂峰妙悟後之極談,是大師實踐門之真髓。
“忏法”是指依諸經咒之說而忏悔罪過之儀則,故又名忏儀。依照這些儀則修行,則稱之爲修忏。忏悔原是將自己生活中所犯的過失,于一特定日,在衆僧前告白,表示忏改悔過。釋其義,則含有人類精神整體之六根忏悔,與身、口、意之叁業忏悔兩類。
忏法之分類方法甚多,據道宣律師之《四分律羯磨疏》卷一[1],有製教忏與化教忏二種;據智者大師《摩诃止觀》卷二上[2]及《金光明文句》卷叁[3]載,忏分爲事忏與理忏兩種;又分作法忏悔、取相忏悔和無生忏悔等叁種。前二者屬于事忏,後者屬于理忏。
此外,于佛前舉行忏悔之前,須先行禮贊,稱爲禮忏儀;在忏悔之後再行發願回向,稱爲忏願儀。
我國佛教中之忏法,起源于晉,盛行于南北朝,自南朝梁代以來,取自大乘經中的忏悔與禮贊內容,編成忏儀以種種形式流行,從而産生了許多禮贊文及忏悔文,俗稱科儀。唐道宣律師編的《廣弘明集》二十八卷《悔罪篇》[4]中所載,有梁簡文帝《涅檠忏啓》、《六根忏文》、《悔高慢文》,沈約之《忏悔文》,梁武帝之《慈悲道場忏》、《金剛般若忏文》、《摩诃般若忏文》等。
隋唐之間,佛教宗派漸起,由于各宗所主經典有別,則形成多種忏法。如天臺宗智者大師撰有《法華叁昧忏儀》、《方等叁昧行法》、《金光明忏法》、《請觀世音忏法》。淨土宗有善導大師撰《淨土法事贊》,法照大師撰《五會念佛略法事儀贊》等。華嚴宗有宗密大師的《圓覺經道場修證儀》、《華嚴經海印道場九會諸佛儀》。叁階教有信行法師撰《禮佛忏悔文》。密宗有不空譯《佛說叁十五佛名禮忏文》。唐末悟達國師以宗密《圓覺經修證儀》述《慈悲水忏法》,至今仍盛行。
宋代可說是忏法的全盛時期,特別是天臺宗的法師,承智者大師遺教,以禮忏爲修習止觀之行門,專務忏儀。天臺宗巨匠知禮、慈雲、志磐諸師既著忏儀,又行忏法,遂使忏法大行于世。
金代有《禮念彌陀道場忏法》,簡稱《彌陀忏法》行世。
明初,太祖朱元璋屢建法會于南京蔣山,超度元代末期死于戰爭之亡靈。此後,忏法即廣爲流行,僧侶常以應赴世俗之請而作忏法佛事,稱“應赴僧”。“這些僧人以行瑜伽叁密行法,又稱爲瑜伽教僧,略稱教僧。洪武十五年(1382)製定佛寺爲禅、講、教叁宗製度,並于南京能仁寺開設應供道場,令京城內外大小應赴寺院僧人集中學習,作成一定佛事科儀。洪武十六年(1383),由僧錄司頒行。”[5]此時的忏法轉向應赴,與天臺宗諸大師爲求修證之作忏本意,開始有了距離。其後爲求滅罪、消災和濟度亡靈爲主要目的的應赴佛事,和臺、淨、密各宗以修持爲目的的忏法同時發展。
到了明末,雲棲大師重訂《水陸道場儀軌》、《瑜伽集要施食壇儀》(即後代流行的《水陸》與《焰口》)。影響所及,又有智旭大師撰《占察善惡業報經行法》、《贊禮地藏菩薩忏願儀》,受登法師撰《准提叁昧行法》、《藥師叁昧行法》,禅修法師作《楞嚴忏法》,如惺法師作《龍華忏儀》等。
到清代又有《准提忏法》、《藥師忏法》、《供諸天科儀》等出現。現代通行的忏法有《梁皇寶忏》、《水忏》、《大悲忏》、《法華忏》、《藥師忏》、《淨土忏》、《地藏忏》等。另有《金剛忏》、《八十八佛洪名寶忏》、《千佛忏》、《萬佛忏》等,亦爲一般常行的忏法。
一、修忏是天臺宗的重要行門
南北朝時期的佛教學風,由于受當時社會上文風的影響,南方的僧侶偏重于義學講經;北方則以坐禅誦經爲重,各執一隅,造成了“南論北禅”的局面。
由于南朝的輕禅重講,就使得當時的僧侶莫不傾心于經典義學的鑽研,甚致失去自己實踐修持之反省求道心。故智者大師在《摩诃止觀》[6]卷十上說:“夫聽學人,誦得名相,齊文作解,心眼不開,全無理論。”[6]
北朝的佛教,則與此相反,側重在坐禅與誦經,形成重禅輕講的局面。北地的高僧,雖有精通經論而更以習禅爲本務者,然大都以“無我之理”爲修心之要,根基淺者就難免墮于無知,甚至陷入蒙昧之邪行,真實的教義研究反而無人間津。
智者大師鑒此時弊,遂將南朝的輕禅重講與北朝的輕講重禅之偏,予以均等,倡“解行並修”、“教觀雙運”之旨。大師之教觀並重思想,于其巨著中曆曆可睹。《摩诃止觀》則著重說明天臺圓頓止觀的修證方法,在書的《修大行》這章文字中,列舉了“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等四種叁昧的修法。至宋代,四明尊者更作《修忏要旨》,闡明以上四種叁昧,及依止觀修忏的要領、忏悔意義及修忏的功德,末尾以修忏悔系欲究竟圓頓止觀作結,更顯出修忏之殊勝作用。由于這個原因,故天臺宗曆代祖師,均對修忏十分重視。並給後人留下了許多實用的禮忏儀規。
曆代天臺宗大德,皆繼承智者大師的遺法,講述之外,多以禮忏爲天臺宗修習止觀之重要行法,故屢行不衰。
二、智者大師與忏法
智者(538—597)大師弘法叁十余年,其著作據《佛祖統紀》o卷35載,有140卷之多,大部分是經其弟子章安大師筆錄成書,大師親自執筆者,僅有如下幾種:
1、《法華叁昧忏儀》一卷
2、《法界次第》叁卷
3、《方等忏法》一卷
4、《覺意叁昧》一卷
5、《淨名玄義》六卷
6、《淨名文疏》二十八卷
在這些大師親撰的著作中,有《法華叁昧忏儀》、《方等忏法》,是屬于忏儀方面的,此外,據《國清百錄》所載,大師關于修忏方面的著作,尚有《請觀世音忏法》、《金光明忏法》等。爲了說明大師重視忏法的原因,我們可先熟識一下這些忏儀的內容:
1.《法華叁昧忏法》[8],全名爲《法華叁昧行事運想補助儀禮(法華經)儀式》,是大師從慧思大師處得承法華叁昧後精髓之作。是書撷取《法華經》、《觀普賢經》等大乘經之精義,而揭示法華叁昧之方便及正修之行儀。其內容旨在闡釋人菩薩正位、具諸佛功德法門,包括禮忏、忏悔、行道、誦經、坐禅等,于叁七日中的半行半坐行法。全書分爲五科:第一,明叁七日行法華忏法勸修;第二,明叁七日行法前方便;第叁,明正人道場,叁七日修行,一心精進方法;第四,明初人道場正修行方法有十:一者嚴淨道場,二者淨身,叁者叁業供養,四者奉請叁寶,五者贊歎叁寶,六者禮佛,七者忏悔,八者行道旋繞,九者誦《法華經》,十者思惟一實境界。並說明修忏行者,于叁七日中晝夜六時,初人道場一時之中,當具足修此十法,後六時一一時中,可略去請佛一法(想佛已請到),余九法悉行無異。
2.《方等忏法》[9],又名《方等叁昧行法》、《方等叁昧儀》、《方等行法》等,與《法華叁昧忏儀》所修之法華叁昧,同屬《摩诃止觀》中四種叁昧內的半行半坐叁昧。本忏是大師依《大方等陀羅尼經》所製立的叁昧行法,要修此方等秘法,第一須具六緣,即法緣、善知識、前方便、辦衣、行法、供養等;第二識遮障,其中有四種調適,一者洗浴調適,二者飲食調適,叁者行道調適,四者坐禅調適;第叁禁法,一者七日要心及誦咒,二者請師受戒及發露,叁者見善惡業相及法王子,不得向他人說;第四內律要決,一明五篇戒滅不滅相,二明十惡十善業滅不滅相。據目錄尚有第五修行、第六受戒,但文不載,故其內容亦無法了解。
3.《金光明忏法》的儀則,可依《國清百錄》[10]卷一,這是大師依《金光明經》所作的忏法,又名《金光明叁昧忏》。行忏前先莊嚴道場,安置唱經座,設立幡華,釋迦牟尼佛座之左爲功德天座,右爲四天王座,諸座各燒香散華。行者日日洗浴,身著新淨衣,手執香爐,一心頂禮十方常住一切叁寶;其次叁請諸佛、菩薩、聖僧、諸天、諸神,一心虔述建忏之意,叁唱寶華琉璃世尊、《金光明經》、功德天、叁自歸後,方共坐食,儀成。此系午前之法,其他則唯專唱《金光明經》,爲時七日七夜。
4.《請觀世音忏法》是以觀世音菩薩爲本尊而修的忏悔供養法,依《請觀音經》所作。今據《國清百錄》[11]卷一及《請觀音經疏》[12]略述修法之次第如下:莊嚴道場,以香泥塗地,懸挂幡蓋,置楊枝淨水,燒香散華,向南安奉佛像,觀世音菩薩像向東,行者向西五體投地,一心頂禮釋迦佛、無量壽佛等,稱叁寶及觀世音之名,次誦《消伏毒害咒》、《破業障陀羅尼》、《六字章句咒》等,披陳忏悔惡業衆罪,禮畢如法旋繞行道,繼之一人登高座唱誦《請觀音經》,于叁七日或七七日中修法皆如此。
昔慧思大師止光州大蘇山時,智者大師前往問道。師示以普賢道場,爲說四安樂行。智者大師聞之,即如教研心,經叁七日,誦《法華經》至《藥王菩薩本事晶》中之“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時,身心豁然,寂人于定,有長風雲遊于太虛之微妙境界。慧思大師即贊歎道:“非汝勿證,非我莫識。所證者,法華叁昧前方便也;所發持者,初旋陀羅尼也。”大師此時所證之定,即法華叁昧,得持空觀,是初旋陀羅尼。初旋陀羅尼,是指由得空理智力,能旋轉凡夫之執著相,得人空定,即旋假人空之證空觀。配合于修道位,證觀行五晶,即五品弟子位。自此之後,大師即得無礙辯才,受到同道們的器重,這就是大師的“大蘇妙悟”。
因大師親得修持法華叁昧之益,加上後來隱遁天臺山的苦修,思想上又有了一個飛躍,即由大蘇所證的禅定,進趨至法華圓頓一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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