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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談藏族成文習慣法規的曆史淵源與藏傳佛教戒律之間的內在關系▪P3

  ..續本文上一頁防身、口,護前四戒。),而又與“五戒”側重不同。“五戒”側重于止惡,而“十戒”側重于行善。由“十戒”而來的“十善”即以不淨觀離貪欲,以慈悲觀離嗔恚,以因緣觀離愚癡,以誠實語離妄語,以和合語離兩舌,以愛語離惡口,以質直語離绮語,以救生離殺生,以布施離偷盜,以淨行離邪淫。“五戒十善”是佛教倫理道德的基本原則。以佛教的觀點,守“五戒十善”可確保投生人天善趣,免墮惡途,即使今生不能解脫,來生仍可繼續修持。

  來源于佛經律藏的生死輪回思想以藏傳佛教藝術的圖式來展現佛教今生的行爲影響來世人生的觀念,藏語稱“斯貝廓羅”。是佛教四谛教理的象征,生死輪回圖作爲佛教教理中個人作業與善惡因果報應示意圖,畫在藏區幾乎所有佛教寺院的某個牆壁上。畫面上一個棕色憤怒的閻王抱著巨大的輪,巨牙獠齒銜著輪的上部,象征著輪回中的六道衆生都逃不脫死亡的規律,整個構圖呈圓輪圖式,內外共分四道圓層。圓輪中心是鴿子、蛇和豬叁種動物,分別象征生死輪回根源貪、瞋、癡,即鴿子代表貪,蛇代表嗔,豬代表癡;第二圈爲黑白兩色色段,分別象征叁惡趣和叁善趣,即善惡六道爲上下兩部六段構圖,具體圖寫六道輪回。上部叁段分別描繪叁善趣中的天界、人界和阿修羅界;下部叁段分別描繪叁惡趣中的餓鬼、地獄和畜生界。有的將阿修羅合並到畜生道,分爲五道,稱五分輪回圖。最外圈分別繪以盲婦、陶匠、猴子、船、空宅、接吻、眼穿之箭、飲酒、采果、孕婦、臨産、老人和死屍等12個寓意深刻的圖像,依次象征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和老死等十二因緣之義理。

  因而佛教戒律在藏語文化的各種形式及藏族社會習慣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其烙印。

  1.佛教戒律是佛祖釋迦牟尼在世時針對當時的情況隨機製定的,因而在《律藏》中就有許多關涉僧俗徒衆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細節描寫,爲我們展現了一幅古代天竺地區社會時尚的風俗畫卷。內容的包羅萬象決定了其語言文字的豐富性,部分律藏經典及其相關注疏的翻譯也使藏語言文字中增加了大量的新的名詞術語,其中包括地域名、飲食谷物名、衣著名、行業名、人體器官名、時辰名、生活用具名、動植物名、醫藥名、動作行爲名、數字名、度量衡名、貨幣名等等。這些具體詞彙從《丹珠爾·佛學分類詞典》等諸多詞典和大小五明各個學科中的有關語言文字的著述中可見一斑。

  2.藏傳佛教戒律對藏族民間風俗文化的影響也具有廣泛性,藏族有許多節日都與佛教有關,其中與佛教戒律有直接關系的有雪頓節。雪頓節是藏族的傳統節日之一,在17世紀之前是一種純宗教節日,源自佛教戒律“夏安居”的規定。遵照佛教戒律,凡比丘、沙彌在夏天雨季期間要進行長淨和夏安居活動。出家人一般都足不出戶,在家閉門修習,以免踩傷這一時期多出外活動的蟲類;夏安居一般始于藏曆叁月,持續叁個月時間,于藏曆六月叁十日結束。結束夏安居被稱爲“解製”。解製這一天,出家人紛紛下山,老百姓要以酸奶敬獻。這就是雪(酸奶)頓(宴會)節的最初來源。放生節也是一個與戒律有關的節日。在各地藏區多有舉行,主要源于戒律中的“不殺生”之戒。人們雖然困于高原環境,平時不得不宰殺牛羊以維持生存,但在放生節這一天,預先准備數十頭,甚至數百頭的牛、羊、馬,爲它們灑上淨水,在耳朵上系上彩綢或布條後放生,從此不再宰殺它們,任其自生自滅,以表達對它們的憐憫贖救之情。佛教戒律中的別解脫戒對出家人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等各個方面都做了詳細的規定。隨著佛教的深人人心,出家人的行爲規範也逐漸融人藏人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生産中,成爲民俗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本文僅就衣、食、住、行四個方面選擇一些事例來加以說明。

  3.戒律中對歲時曆法的劃分十分詳盡和複雜。依照《俱舍論》與《律藏》的說法,以霍爾曆十月下弦一日爲一年之首計算,有四種劃分一年時節的方法。這四種不同的時令劃分方法中的第一、叁、四種都是爲配合戒律的守持而製定的,其中有的方法顯然是爲適應印度的炎熱氣候而製定的,並不適宜在藏地實施。曆史上沿用下來的傳統的藏族歲時曆法計法一般分爲六季,即春季、陽春、夏季、秋季、初冬、後冬“。這種劃分法是適于藏地寒冷氣候的。戒律當中對時辰節氣的計算方法也成爲藏人的計時標准。戒律中多樣的時令劃分法對豐富和完善藏族的歲時曆法提供了借鑒,有的劃分方法一直沿用至今。

  4.律學在藏族傳統教學體製中的地位。以拉蔔楞寺院的顯宗學院爲例加以說明:凡人此學院學習的僧人,必先廣聞經義,聞後思維,通過辯論,然後修持,這既是顯宗佛學的常規,也是本學院修習的常規。該學院習究叁藏(即經,論,律)、叁學(即戒律、禅定,勝慧),四大教義(即毗婆沙,經部師,唯識師,中觀師)爲主。通過師授、背誦和辯論的形式,達到通曉五大論(即《因明》,《般若》、《中觀論》、《俱舍》、《律學》)。

  這五大部經典,分十叁級學習,一般最少須十五年才能完成。其中的先後次序是:因明部,全部學程五年,分爲五年五級。在因明部一年至四年者,稱爲“都紮哇”,意爲集類論士。般若部,四年學程,分四年四級。在般若部者,稱“帕欣巴”,意爲般若論士。中觀部,二年學程,分二年二級。在中觀部者,稱“烏瑪巴”,意爲中觀論士。俱舍部,四年學程,爲一學級。在俱舍部者,稱爲“左巴哇”,意爲俱舍論士。

  律學部,只此一級,修業期限不定。所謂律,是佛教對比丘、比丘尼所製定的禁戒。律學部是在學習理論之後,以修行持戒爲主的學部。戒有小乘的《別解脫戒》和大乘的《饒益有情戒》以及屬于大、小乘的《攝善法戒》。律學部沒有一定年限,許多僧人到此爲止。有的到此終老一生。在律學部者,稱爲“噶仁巴”,意爲經碩士。

  從以上教學程序中可以看出顯學最後才以學《律學》爲實踐體驗,可見戒律在藏族傳統教育體製中的重要性。

  另外,從叁學、六度”、叁藏對于律的傳承、定義和把握中也可以看出戒律在佛學體系的總體理論與實踐中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

  5. 同樣藏傳佛教戒律對藏區政治製度也産生著重要的影響。佛教思想以佛教戒律的形式貫徹實施于世俗社會的統治中,具體體現在政治和法律製度的製定上。以“十善法”爲指導思想的政治綱領,公元7世紀上半葉,松贊幹布統一青藏高原各部,建立了強大的圖伯封建部落盟誓製政權。當時圖伯的鄰邦如唐王朝、天竺、于阗等正是佛教興旺,聲名遠播之際,松贊幹布也順應時代潮流,選擇了佛教這一在當時社會最高而最具魅力的意識形態作爲教化圖伯百姓的倫理思想武器。于是他先後派遣留學生前往天竺學佛,改製文字,翻譯五明經典,修建大、小昭寺等宗教活動場所,以國家法令的強製形式要求臣民皈依佛法,想以佛教的“十善法”這一根本戒作爲治國強民的根本原則和教化人民的基本理念。

  繼松贊幹布之後,又經赤松德贊和赤熱巴巾等幾代法王的努力,佛教思想才得以在藏地逐步由宮廷走人民間,占據影響全藏的國教地位。圖伯的綜合國力也得到空前的加強,一躍成爲稱雄中亞的強大帝國。上述叁位國王也被後人尊奉爲“叁大法王”和“叁怙主”。他們模仿阿育王,在天竺,阿育王爲佛以後大興佛事,到處建立寺塔,奉安佛舍利,及供養僧衆。據善見律毗婆沙一,謂阿育王統領之國,其數有八萬四千,故王敕諸國建八萬四千大寺,八萬四千寶塔雲。依《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滬(a,phags pa byangchub sems dpa”i spyod yul gyi thabs kyi yul 1arnam par iphrul ba bstan pa zhes bya ba theg pachenpffi hig)中說: “轉輪聖王,以十善道化天下,惡令受持,離十惡業,行十善道,具足成就名爲法王。”等大乘佛教理論來推行其國政的基本指導思想,來專門設立了管理僧官及傳教的製度。《犍陀國王經》中也提到佛授阿育王“五戒十善”的事。阿育王是以“十善法”作爲其以佛教治國的根本方法。阿育王不僅自己受持十善戒,行布施,而且也要求其人民“身自持十戒不疑,複教他守十戒,于夢中自護十戒,亦複于夢中面目見十戒”。他的石敕中一再囑咐其人民不要殺生,不要飲酒作樂,不要批評和破壞別的宗教派別,要供養父母、婆羅門、修行者,甚至奴婢。這些敕令將世俗活動與宗教道德高度融合,成爲阿育王所推行的佛教政治的又一大特點。

  自赤松德贊時期有第一批出家人開始,僧人便在西藏的曆史舞臺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們中的少數人從最初的宗教專職人員到後來轉變爲集政教大權于一身,圖伯的佛教事務最先由桑耶寺第一任堪布天竺僧人寂戶等人主管,後來又任命了出家人的寺院規範師和非正式門徒的規範師。寂戶去世後,赤松德贊委任拔·塞囊(法名益希旺波)爲圖伯佛教之宗師,主持圖伯佛教事務,據《賢者喜宴》記載: “關于蓮花生出走及頓漸之诤的情況,《拔協》一書有載:……贊普降旨雲:益希旺波具有神通,彼系我王臣屬民之善知識,故其(所說)則同于佛教之所言,遂賜其會議室一處並委任其爲世尊(佛教)之宗師。繼之,又頒布了佛教方面的命令,並賜予益希旺波以大金字告身,故其地位則在大尚論之上。隨後,複獻佛法之會議室,而此會議室(之規格)高于小會議室,爲此則令佛法宗師益希旺波將大尚論之會議室建成小室。”“

  這是圖伯首次設立佛教宗師,它是圖伯佛教最高僧官,贊普給其以崇高的地位和禮遇,常駐圖伯王庭,地位在衆臣之上,並且專門設置最高規格的佛教會議室,供贊普與佛教宗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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