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哲學簡論
徐文明
佛教是由釋迦牟尼(前565—前486)創立的,釋迦牟尼原名喬達摩·悉達多,生于迦毗羅衛的藍毗尼(今在尼泊爾王國境內),爲淨飯王太子。佛教開始流行于古印度地區,後來又南傳至斯裏蘭卡、印度支那半島,北到中亞細亞,並于公元前2年傳到中國,又從中國傳到朝鮮半島、日本等國,成爲流行甚廣的世界性宗教,信徒衆多,影響巨大,是活躍至今的一個富有生機和創造力的宗教。
釋迦牟尼創立佛教之初,是想尋求使衆生得以解脫的途徑,本無意于使之成爲一門學科或哲學,但佛教在其漫長的發展過程中又融人了不少哲學的成分,逐漸形成以現觀實相、解脫人生爲目的、以思維深刻、邏輯嚴密爲特色的佛家哲學。
一、佛教的人生觀
佛教將事物分成有情與無情兩種,有情指有生命的事物,無情指無生命的存在,但其劃分方法與時下不同,草木一類植物在佛教看來屬于無情。佛教之所以將事物分爲有情無情兩種,是爲了體現對生命即有情衆生的關注,因爲只有有情衆生才會有痛苦的感覺,才需要從痛苦中解脫出來。關愛生命、重視解脫是佛教的根本特點。雖然佛教強調衆生平等,但人在各種生命中的核心位置是不容否認的,因此對人及人類社會的關注、體察就成爲佛教的核心問題,人的解脫成爲佛教的主要目的。從這一意義上說,佛學也就是人學,人生哲學是佛教哲學的中心和主體。
出于對有情衆生的關愛,佛教特別強調解脫論,而對與解脫關系不大的知識論不是特別關注。一般來說,佛教不考慮與解脫無關的問題,不重視對無情之物即器世間的認識,因爲無情既沒有感受,又沒有痛苦,不存在解脫的問題。在佛教哲學中,解脫論是放在第一位的,只有與解脫有關的知識才是必要的,可以說是解脫論優先于知識論。釋迦牟尼的學說未提及本體論,他提出“十四無記”(記是分別,即對十四個問題不加分別),對宇宙是常還是無常、宇宙是有邊還是無邊、生命死後是有還是無、生命與身是一還是異等當時學術界共同關心和經常討論的問題避而不談,因爲這些問題是與人生解脫無關的問題,是沒有意義的虛假問題,所以不必在這方面浪費時間和精力。
釋迦牟尼認爲,生命的解脫不僅是唯一重要的問題,也是十分急迫、亟待解決的問題。在衆生正處在水深火熱之中的緊急關頭,應當放棄沒有意義或並不急切的高談闊論,盡快采取有效措施來治病救人。佛在《中阿含·箭喻經》中舉例說明這一觀點,指出如果一個人中了毒箭,最要緊的是進行急救,而不是先研究發箭者的身世、他爲何發箭等並非急切的問題。
衆生之所以需要解脫,是由于他們的生存現實是十分嚴酷的,也就是說人生是苦,這是佛教全部理論的出發點。當時印度社會習慣于從常、樂、我、淨四個方面來考查人生。一般人認爲,人生並非處在水深火熱之中,而是值得滿足的,人的壽命是有常的,人在滿足各種欲望時是快樂的,人享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權,是可以把握自己的生活的,是有我的,人的外表、衣著、住處是清淨的,因此世間及世俗生活是有價值、有意義的,雖然其中也有痛苦,但總的來說是可以肯定的。對于這種世俗的偏見佛教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指出人壽短暫,不可謂常,有受皆苦,不可謂樂,因緣和合,不可謂我,身中汙穢,不可謂淨,並以根本四谛揭示了人生的真谛。
四谛,亦稱四聖谛,相傳爲佛最初說法,也是佛教的根本教義,大小乘一切經論皆由此建立。谛即真理之義,四谛,是指苦、集、滅、道。
所謂苦谛,是說人生是苦。所謂人生是苦,是說人生的根本感受就是痛苦,這一觀點代表了佛教對人生及世間的根本否定的態度,是佛教人生觀的核心。要之佛教的立場,是說有受皆苦,並不是人生之中包含有痛苦的一面。爲什麼說有受皆苦呢
因爲凡有感受,必然有受者與感受對象的區別,即能受與所受,有區別就有差異,有差異就有矛盾,這種對矛盾、不和諧的感受當然是痛苦。感受本身便體現了人生與環境的不和諧,體現了主觀與客觀的不可消除的矛盾,如果說完全消除了這種矛盾,那就不再會有感受,因此說有受皆苦。
苦是人生的根本感受,爲了具體說明人生的種種痛苦,佛教又對之進行了分類和概括,有二苦、叁苦、四苦、五苦、八苦諸說,最後統一爲八苦。所謂八苦,即生、老、病、死、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五取蘊。生、老、病、死是生理上的痛苦,是一種難以克服的自然規律,怨憎會、愛別離體現了人在社會生活中的無奈,不願見面的人偏偏無法躲開,願意常相厮守的人又偏偏被拆散,而求不得又是一切痛苦的總括,因爲所有的痛苦都是人的願望得不到滿足的結果。人之所以會産生無法滿足的願望,産生種種貪欲,又是由于人自身的原因,是因爲人由五種成分構成,不是一個獨立自在的自體,這五種成分便是五蘊。
五蘊,又名五陰,即色(物質,由地水火風四大元素構成),受(感受、感情,又謂之情),想(思維活動,又曰智),行(意志活動,名爲意),識(總合前幾種)。各類都是由衆多因素積聚在一起形成的,故謂之蘊。五蘊與取(一種固執的欲望)聯結在一起,又名五取蘊。由于五蘊熾盛如火,又名五盛蘊。人由五蘊和合而成,不得自在,就會産生種種對外界的貪求,貪欲的集結是痛苦産生的根本原因,如此就過渡到集谛。
苦是當下的狀況,而集則是說明這種狀況産生的原因。苦的原因是有欲,有欲的原因是有身,正是由于人身的有漏才導致了對外物的欲求,而人身的有漏又是由于它是由五蘊構成的,並非一個圓滿的自體。也就是說,人身是多,不是一,人身內部的矛盾導致了對外界的依賴和追求,這就是痛苦的根源。所謂集,是指事物由因緣和合而成,是多種因素的有機的聚集,此即佛教的緣起說。
苦、集說明人生當下的狀態及其原因,說明人生受業力的驅動,不得自由,謂之流轉。認識到了人生的痛苦及其原因,就要想辦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消除苦難,這就過渡到了滅谛與道谛,此二谛是講出離世間及其方法的,是擺脫流轉的,謂之還滅。
所謂滅谛,是指與苦相對應的清淨寂滅的狀態,也就是涅檠。涅檠是指遠離雜染煩惱、出離生死輪回,從而實現真正的常樂我淨,達到人的最高理想境界。從空的一方面講,涅檠是純淨無染的,這是原始佛教所強調的灰身滅智;從有的一方面來講,涅檠又是具足常樂我淨等一切美好的德性的,這是大乘佛教所強調的。
所謂道谛,是指出離生死、達至涅槃的方法和途徑,一般概括爲八正道,即正見、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八正道後來又擴展爲叁十七道品,總括爲叁學、六度,總之都是講出離世間的途徑的。
佛以四谛破除世人對世間及自身的迷執,顯示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檠寂淨的正理,此叁者謂之“叁法印”,原來也包括一切皆苦,稱四法印,但無常、無我即是痛苦,故將其略去,仍稱叁法印。由此可知世間不可留戀,叁界(欲界、色界、無色界)如同火宅,色欲不可貪執,由是而生出離之想,發心修行,趨向涅檠。
爲了破除世俗衆生對世間的貪執,早期佛教對之進行了深入的剖析和嚴厲的批評,基本上是全盤否定的。因爲不如此就不能使世人擺脫對世俗生活的留戀,無法認識到世間及人生的本質,就談不上發心修行。因此原始佛教選擇了“離世而出世”的方式,即通過遠離世俗社會來達到出世的目的。
原始佛教選擇遠離世俗來出離世間是有其道理的,既然世間是雜染汙穢的,就不可能在染汙中得清淨,當然要選擇遺世獨立、蕭然物外的隱修方式;既然痛苦的原因在于人自身的貪欲和業行,就必須放棄無法避免各種業行和欲望的世俗生活,走向禁欲一途。這種“離世而出世”的修行方式主要表現爲頭陀行,佛的大弟子摩诃迦葉便是這一派的領袖和代表人物。
頭陀行雖然是不入聚落、隱修山林,但也並非是完全的苦行,而是一種非苦非樂的中道之行。因爲佛通過自己的實踐領悟到單純的損害身體的苦行並不能使人悟道,不能從放縱欲望的享樂走向禁欲傷身的另一極端,因此選擇了中道之行,既非縱欲,又非禁欲,而是最有益于人的身心健康的清淨之行(縱欲與禁欲都是損害身心健康的)。因此所謂頭陀行的禁欲只是禁除無益的過分的欲望,並非自然的必要的需求。而且頭陀行的遠離世俗也是相對的,由于乞食的需要(印度佛教規定僧人不得從事生産)僧人也不得不進入村落,只是不久住一處而已。
頭陀行以獨自修行爲主,強調的是個人的解脫。自修自度、自成佛道是原始佛教的基本精神,因爲衆生自作自受,自己造業,自己受報,命運完全掌握在自己手裏,既不受神靈的支配,也不受佛與菩薩的左右,因此責任也在自己,自己要爲自己承擔全部的責任,不可怨天尤人。既然是流轉還是解脫完全由自力決定,不可依賴于他力助成,當然要選擇自修自度,自我解脫,這並非是自私自利,也不是消極。
原始佛教所講的出離之果即涅檠,主要是從它離染、也就是空的一面來說的。強調的是出離生死輪回、遠離煩惱妄識,因此以“灰身滅智”名之。所謂“灰身”,主要是說滅除邪欲,不入輪回;所謂“滅智”,主要是說遠離分別,不落邊見,要之“灰身滅智”就是在身心兩方面都達到完全的清淨,不可以“斷滅”視之。
佛教發展到後期,出現了自稱爲大乘的菩薩乘,將原來的原始佛教的聲聞乘貶稱爲小乘。菩薩乘自佛滅後五百年左右(公元前後)開始出現,並在理論上有所創新。在對待人生問題上,菩薩乘更強調共業,與聲聞乘重視自業不同,由共業的相互增上,可以因勝掩劣,業力就由不可改變的決定因素變成可以增減、變化的東西了。由于強調共業,就必須改變自修自度的方式,轉而重視相互的作用與影響,他力的助成與增上也就成爲不可避免的條件,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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