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有代表性,神會說:
事須理智兼釋,謂之頓悟。並不由階漸,自然是頓悟義。自心從本已來空寂者,是頓悟。即心無所得者爲頓悟。即心是道爲頓悟。即心無所住爲頓悟。存法悟心,心無所得,是頓悟。知一切法是一切法爲頓悟。聞說空不著空,即不取不空,是頓悟。聞說我不著[我],即不取無我,是頓悟。不舍生死而入涅槃,是頓悟。(46)
神會用這個頓悟的定義對自己的禅法作出總結,同時也展示了廣義的頓悟應該是何種意義。宗密對頓悟的解釋,基本意義與神會相同,但神會的解釋更爲全面。正因爲如此,他的解釋被後人收入《壇經》,成爲了惠昕本等《壇經》本子中對頓悟的經典性解釋。
二、悟後漸修
頓悟之後的漸修,是宗密討論的重點,同惠能的禅法相比,惠能是反對悟後有修的,一直在強調無修,惠能的頓悟頓修中,頓修,也就是無修之修。從理論上說,妄念煩惱,本性空無,不能成爲修治的對象,在頓悟的同時,煩惱也就除盡了,“既悟正見股若之智,除卻愚癡迷妄”(47)。
宗密爲什麼又要強調悟後漸修呢?他提出了兩點解釋:
第一,頓悟是一種信解,而缺乏修證。依照《起信論》,一個完整的修習過程,應該由信、解、行、證四個部分組成,如果只有信解,“只是泛信,于己未益”(48)。還只是理悟,從叁量統一的角度看,信解所得的,類似于佛言量,因爲是從大善知識的指示所得的,至多還包括一個比量,但基本上還只是體會到一個抽象的道理,一般性的真理,缺乏一個現量,即個人的親身實踐經驗對這種知識的檢驗,因而無法將這種一般性的理解化爲具體的個性化的感受。這個觀點也說明,修行對于宗教人生的重要性,通過修行,可以親自體驗本心的佛性,使理論和實踐獲得統一,從而又強化了信解。
第二,煩惱深重,難以一時頓除。從理論上講,煩惱本空,妄念本無,頓悟之後,猶如狂風吹過,烏雲盡散,日光頓現一樣,煩惱妄念一時頓除。但宗密考慮到,對于絕大多數衆生來說,這不可能做到。因爲煩惱不是在今生一世形成的,而是多劫以來長期積累的,所以他說:“雖頓悟法身真心,全同諸佛,而多劫妄執四大爲我,習以性成,卒難頓除。”(49)這種積習深厚的煩惱,只有用漸修的功夫來消除,“須依悟而修,損之又損,乃至無損,即名成佛,非此心外有佛可成也。”(50)依宗密的看法,頓悟之後,還不是真正的成佛,只是理論上成佛了,必須依所悟之理而漸修,逐漸清除煩惱,最終契合本性,親證佛性,才是真正的成佛。此中之理,宗密又這樣講:“理雖頓悟其空,事乃漸除,方盡障。”(51)這種漸修,時間上就沒有一個固定的期限,以煩惱除盡爲期。但以宗密的意思,衆生深重的煩惱,恐怕在其一生一世中都難以除盡,“豈可一生所修,便同佛用”(52)?這種長久的修行,親證的長期性,不會降低宗教的吸引力嗎?惠能禅法能夠風行的一個原因,就是頓悟的啓蒙性,修行的簡捷和方便,覺悟的快捷,在宗密這裏,無修的特色不存在了。也許也是爲了調和這種實際沖突,宗密又提出這樣的看法:“然雖漸修,由先已悟煩惱本空,心性本淨故,于惡斷,斷而無斷;于善修,修而無修,爲真修斷矣。”(53)無善無惡,無善可修,無惡可斷,這又回到了無修的立場,甚至也是荷澤宗的立場。但這一立場也只是原則性的,其實際的傾向,是十分注意漸修,是有煩惱可對治的。
當然,這裏也有一個相應的問題:漸修之前爲什麼要有一個頓悟呢?宗密對此也是有分析的,主要的精神,是以頓悟的正見指導修行,否則,即使勤奮修習,也是徒勞(54)。
叁、漸修的十個層次
宗密漸修的理論,是依據了《起信論》,而具體的修行技術,則采納了天臺的漸修方法。從理論上講,漸修的修治對象是煩惱,煩惱有什麼性質,漸修又就如何進行。在這個問題上,宗密提出了他的十重迷悟說,迷執的形成經曆了十個階段,對迷執的修治也有十個層次。在《都序》中,宗密專門畫有一張十重迷悟圖,並對此作出解釋。
先述十重迷執。
第一,本覺。一切衆生都有本覺真心。比如富貴之人,獨自在宅中居住,貴人喻佛性,宅喻衆生。這是《起信論》中“依此法身說名本覺”的思想。
第二,不覺。衆生雖然具有本覺真心,但是由于不遇大善知識的指示,不能覺悟自性。如宅中貴人,迷睡不起,不知自己身爲貴人。這是《起信論》中“依本覺而有不覺”的觀點,衆生煩惱深重,雖有本覺真心而不覺,由此開始造業受報、流浪生死的過程。
第叁,念起。由于衆生不覺自心佛性,生起妄念。如同熟睡中人做夢一樣,夢喻妄想。這是《起信論》中“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爲業”的思想。由于不覺,衆生産生出叁細相和六粗相共九種妄念或煩惱,念起是叁細相中的第一層煩惱,即無明業細相。
第四,見起。由于妄想生起,引起能見這種認識的主體,産生種種錯誤的認識。如夢所有所見,有所想。這是《起信論》中“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不見”的思想,見起是叁細中的第二層煩惱,即能見相。
第五,境現。由于有能見之主體,而有所見之客體,産生各種境界之相。如在夢中,見到有另外一個我,在異鄉受苦,並見到種種善惡之事。這是《起信論》中“依能見故,境界妄現”的思想,是第叁細中的第叁層煩惱,即境界相。
第六,法執。由于不知境界是由妄心生起,而執著虛妄之境爲實有,産生法執。如人在夢中,執著所見之事爲實有。這是《起信論》中依境界相所生六粗相中的第叁粗相,即執取相,包含了第一智相、第二相續相兩個層次的粗煩惱,智相是對境界起分別心,生起愛惡之念,相續相是由于這種分別而受苦樂,覺心起念,相續不斷。
第七,我執。由于法執,而産生了外境之法與自我的分別觀念,認識到我的存在,不知我也是身心假合的虛妄之物,視我爲實有,産生我執。如同夢中執著他鄉受苦之身爲自己本人。這也相當于《起信論》第叁粗相,即執取相。
第八,煩惱。由于我執,産生貪愛、瞋嫌和愚癡叁毒。如人在夢中,見到他鄉順利不順利的事情,也起愛與不愛等心。這相當于《起信論》中的第四粗相,即計名字相,“依于妄執,分別假名言相”。
第九,造業。在叁毒的作用下,造作各種善惡的行爲。如同人在夢中,或打人罵人,或行布施積善等。這相當于《起信論》中的第五粗相,即起業相,“依于名字,尋名取著,造種種業故”。
第十,受報。依據因果律,造業必定要受報,衆生因其所受之業,而受六道中各種苦難。如人在夢中因偷盜等,被捉拿處罰;或者因爲行善施恩,而被推薦做官。這相當于《起信論》中的業系苦相,“依業受果,不自在故”。
次述十重覺悟。
從人的無明開始,形成逐漸加重的煩惱,對于這些煩惱的去除,相應地也有十個層次,宗密稱爲悟有十重。這十重漸悟的過程,內容所指,就是漸修的過程,規定了在每一層漸修中所對治的具體煩惱類型。
第一,頓悟本覺。衆生遇大善知識指示,頓悟自心清淨佛性。這種悟是解悟,認識到我爲四大、五蘊和合而成,相信自心真如佛性的功德。這一悟覺悟到的是十迷中第一迷的“本覺”,對治的是第二迷“不覺”。
第二,發心怖苦。既然頓悟自心,信解自性,從而發心修行,漸除煩惱,發叁種心:發大悲心,決心度苦難衆生;發智心,決心了達一切法;發大願心,決心以萬行即種種修行來幫助悲智二心。這一層開始具體的漸修,對治的是第十迷“受報”。
第叁,修五行,覺妄念。修五行,即修大乘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和智慧,止(禅定)觀(智慧)合爲一行,而成五行。修行五行的作用在于增長信根,增強人們對于自性清淨心的信仰程度,覺悟到妄念本來空幻的原理。這一層修行對治第九迷“造業”。
第四,開發。即開發前面所發的叁大心,因爲只有覺悟到妄念本來空幻,所發之心才能在此顯示出來。這一層漸修對治第八迷“煩惱”。
第五,我空。所發之心開始起作用,消除了煩惱,除去了貪欲、瞋恚、懈怠、散亂、愚癡等心,這就消除了我執産生的依據,從而悟得我空。這一層漸修對治第七迷“我執”。
第六,法空。由于覺了我空,進一步體會到諸法也空,因爲法隨我生,沒有我執,法執也隨之消除,體悟諸法無性,常空常幻。這一層漸修對治第六迷“法執”。
第七,色自在。由于證得色法是自心所現,法無自性之理,因而能夠對色法不起執著之心,在諸法面前能夠不被其障礙,自在融通。這一層漸修對治第五迷“境現”。
第八,心自在。心法關系的原理是心生萬法,心外別無一法,現在既然已經不見心外諸法爲實有,那麼心就能于一切處都無所不照,也能自在無礙。這一層漸修對治第四迷“見起”。
第九,離念。心既然無所不照,自在無滯,那麼,心就無所念,無所執著,無欲無望。到這種無念狀態,心開始真正覺悟,稱始覺。這一層漸修對治第叁迷“念起”。
第十,成佛。由于心無念想,則能覺悟心體本來乎等,冥契根本真淨心源,與佛無異。這個佛,不是別處的,不是新成就的,而是人們心中本來存在著的。至此,修行者就能普見一切衆生都成正覺。這種覺悟,稱究竟覺。
宗密在此顯現的基本理論和具體的悟修關系的展開,都是依據了《起信論》,其基本的漸修思路是,衆生心有覺與不覺兩種狀態,真心本覺,因妄念而有不覺。因爲不覺,而産生世間一切法,有六道凡夫,這是十重迷執之本。因爲本覺,而有出世間一切法,有叁乘聖賢。對治不覺,而有始覺,通過漸修,消除妄執,而達究竟覺,與本覺真心完全契合。
這十重對治迷執的漸修,實際還是純理論性的,是修行之理,而不是修行之技。不過宗密在這裏的敘述,也體現了佛教對于人的認識如何發生的基本觀點。
四…
《融合的佛教 第六章 頓漸合一論——兼論宗密的修行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