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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的佛教 第六章 顿渐合一论——兼论宗密的修行观▪P3

  ..续本文上一页有代表性,神会说:

  事须理智兼释,谓之顿悟。并不由阶渐,自然是顿悟义。自心从本已来空寂者,是顿悟。即心无所得者为顿悟。即心是道为顿悟。即心无所住为顿悟。存法悟心,心无所得,是顿悟。知一切法是一切法为顿悟。闻说空不着空,即不取不空,是顿悟。闻说我不着[我],即不取无我,是顿悟。不舍生死而入涅槃,是顿悟。(46)

  神会用这个顿悟的定义对自己的禅法作出总结,同时也展示了广义的顿悟应该是何种意义。宗密对顿悟的解释,基本意义与神会相同,但神会的解释更为全面。正因为如此,他的解释被后人收入《坛经》,成为了惠昕本等《坛经》本子中对顿悟的经典性解释。

  二、悟后渐修

  顿悟之后的渐修,是宗密讨论的重点,同惠能的禅法相比,惠能是反对悟后有修的,一直在强调无修,惠能的顿悟顿修中,顿修,也就是无修之修。从理论上说,妄念烦恼,本性空无,不能成为修治的对象,在顿悟的同时,烦恼也就除尽了,“既悟正见股若之智,除却愚痴迷妄”(47)。

  宗密为什么又要强调悟后渐修呢?他提出了两点解释:

  第一,顿悟是一种信解,而缺乏修证。依照《起信论》,一个完整的修习过程,应该由信、解、行、证四个部分组成,如果只有信解,“只是泛信,于己未益”(48)。还只是理悟,从三量统一的角度看,信解所得的,类似于佛言量,因为是从大善知识的指示所得的,至多还包括一个比量,但基本上还只是体会到一个抽象的道理,一般性的真理,缺乏一个现量,即个人的亲身实践经验对这种知识的检验,因而无法将这种一般性的理解化为具体的个性化的感受。这个观点也说明,修行对于宗教人生的重要性,通过修行,可以亲自体验本心的佛性,使理论和实践获得统一,从而又强化了信解。

  第二,烦恼深重,难以一时顿除。从理论上讲,烦恼本空,妄念本无,顿悟之后,犹如狂风吹过,乌云尽散,日光顿现一样,烦恼妄念一时顿除。但宗密考虑到,对于绝大多数众生来说,这不可能做到。因为烦恼不是在今生一世形成的,而是多劫以来长期积累的,所以他说:“虽顿悟法身真心,全同诸佛,而多劫妄执四大为我,习以性成,卒难顿除。”(49)这种积习深厚的烦恼,只有用渐修的功夫来消除,“须依悟而修,损之又损,乃至无损,即名成佛,非此心外有佛可成也。”(50)依宗密的看法,顿悟之后,还不是真正的成佛,只是理论上成佛了,必须依所悟之理而渐修,逐渐清除烦恼,最终契合本性,亲证佛性,才是真正的成佛。此中之理,宗密又这样讲:“理虽顿悟其空,事乃渐除,方尽障。”(51)这种渐修,时间上就没有一个固定的期限,以烦恼除尽为期。但以宗密的意思,众生深重的烦恼,恐怕在其一生一世中都难以除尽,“岂可一生所修,便同佛用”(52)?这种长久的修行,亲证的长期性,不会降低宗教的吸引力吗?惠能禅法能够风行的一个原因,就是顿悟的启蒙性,修行的简捷和方便,觉悟的快捷,在宗密这里,无修的特色不存在了。也许也是为了调和这种实际冲突,宗密又提出这样的看法:“然虽渐修,由先已悟烦恼本空,心性本净故,于恶断,断而无断;于善修,修而无修,为真修断矣。”(53)无善无恶,无善可修,无恶可断,这又回到了无修的立场,甚至也是荷泽宗的立场。但这一立场也只是原则性的,其实际的倾向,是十分注意渐修,是有烦恼可对治的。

  当然,这里也有一个相应的问题:渐修之前为什么要有一个顿悟呢?宗密对此也是有分析的,主要的精神,是以顿悟的正见指导修行,否则,即使勤奋修习,也是徒劳(54)。

  三、渐修的十个层次

  宗密渐修的理论,是依据了《起信论》,而具体的修行技术,则采纳了天台的渐修方法。从理论上讲,渐修的修治对象是烦恼,烦恼有什么性质,渐修又就如何进行。在这个问题上,宗密提出了他的十重迷悟说,迷执的形成经历了十个阶段,对迷执的修治也有十个层次。在《都序》中,宗密专门画有一张十重迷悟图,并对此作出解释。

  先述十重迷执。

  第一,本觉。一切众生都有本觉真心。比如富贵之人,独自在宅中居住,贵人喻佛性,宅喻众生。这是《起信论》中“依此法身说名本觉”的思想。

  第二,不觉。众生虽然具有本觉真心,但是由于不遇大善知识的指示,不能觉悟自性。如宅中贵人,迷睡不起,不知自己身为贵人。这是《起信论》中“依本觉而有不觉”的观点,众生烦恼深重,虽有本觉真心而不觉,由此开始造业受报、流浪生死的过程。

  第三,念起。由于众生不觉自心佛性,生起妄念。如同熟睡中人做梦一样,梦喻妄想。这是《起信论》中“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的思想。由于不觉,众生产生出三细相和六粗相共九种妄念或烦恼,念起是三细相中的第一层烦恼,即无明业细相。

  第四,见起。由于妄想生起,引起能见这种认识的主体,产生种种错误的认识。如梦所有所见,有所想。这是《起信论》中“以依动,故能见,不动则不见”的思想,见起是三细中的第二层烦恼,即能见相。

  第五,境现。由于有能见之主体,而有所见之客体,产生各种境界之相。如在梦中,见到有另外一个我,在异乡受苦,并见到种种善恶之事。这是《起信论》中“依能见故,境界妄现”的思想,是第三细中的第三层烦恼,即境界相。

  第六,法执。由于不知境界是由妄心生起,而执着虚妄之境为实有,产生法执。如人在梦中,执着所见之事为实有。这是《起信论》中依境界相所生六粗相中的第三粗相,即执取相,包含了第一智相、第二相续相两个层次的粗烦恼,智相是对境界起分别心,生起爱恶之念,相续相是由于这种分别而受苦乐,觉心起念,相续不断。

  第七,我执。由于法执,而产生了外境之法与自我的分别观念,认识到我的存在,不知我也是身心假合的虚妄之物,视我为实有,产生我执。如同梦中执着他乡受苦之身为自己本人。这也相当于《起信论》第三粗相,即执取相。

  第八,烦恼。由于我执,产生贪爱、瞋嫌和愚痴三毒。如人在梦中,见到他乡顺利不顺利的事情,也起爱与不爱等心。这相当于《起信论》中的第四粗相,即计名字相,“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相”。

  第九,造业。在三毒的作用下,造作各种善恶的行为。如同人在梦中,或打人骂人,或行布施积善等。这相当于《起信论》中的第五粗相,即起业相,“依于名字,寻名取着,造种种业故”。

  第十,受报。依据因果律,造业必定要受报,众生因其所受之业,而受六道中各种苦难。如人在梦中因偷盗等,被捉拿处罚;或者因为行善施恩,而被推荐做官。这相当于《起信论》中的业系苦相,“依业受果,不自在故”。

  次述十重觉悟。

  从人的无明开始,形成逐渐加重的烦恼,对于这些烦恼的去除,相应地也有十个层次,宗密称为悟有十重。这十重渐悟的过程,内容所指,就是渐修的过程,规定了在每一层渐修中所对治的具体烦恼类型。

  第一,顿悟本觉。众生遇大善知识指示,顿悟自心清净佛性。这种悟是解悟,认识到我为四大、五蕴和合而成,相信自心真如佛性的功德。这一悟觉悟到的是十迷中第一迷的“本觉”,对治的是第二迷“不觉”。

  第二,发心怖苦。既然顿悟自心,信解自性,从而发心修行,渐除烦恼,发三种心:发大悲心,决心度苦难众生;发智心,决心了达一切法;发大愿心,决心以万行即种种修行来帮助悲智二心。这一层开始具体的渐修,对治的是第十迷“受报”。

  第三,修五行,觉妄念。修五行,即修大乘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和智慧,止(禅定)观(智慧)合为一行,而成五行。修行五行的作用在于增长信根,增强人们对于自性清净心的信仰程度,觉悟到妄念本来空幻的原理。这一层修行对治第九迷“造业”。

  第四,开发。即开发前面所发的三大心,因为只有觉悟到妄念本来空幻,所发之心才能在此显示出来。这一层渐修对治第八迷“烦恼”。

  第五,我空。所发之心开始起作用,消除了烦恼,除去了贪欲、瞋恚、懈怠、散乱、愚痴等心,这就消除了我执产生的依据,从而悟得我空。这一层渐修对治第七迷“我执”。

  第六,法空。由于觉了我空,进一步体会到诸法也空,因为法随我生,没有我执,法执也随之消除,体悟诸法无性,常空常幻。这一层渐修对治第六迷“法执”。

  第七,色自在。由于证得色法是自心所现,法无自性之理,因而能够对色法不起执着之心,在诸法面前能够不被其障碍,自在融通。这一层渐修对治第五迷“境现”。

  第八,心自在。心法关系的原理是心生万法,心外别无一法,现在既然已经不见心外诸法为实有,那么心就能于一切处都无所不照,也能自在无碍。这一层渐修对治第四迷“见起”。

  第九,离念。心既然无所不照,自在无滞,那么,心就无所念,无所执着,无欲无望。到这种无念状态,心开始真正觉悟,称始觉。这一层渐修对治第三迷“念起”。

  第十,成佛。由于心无念想,则能觉悟心体本来乎等,冥契根本真净心源,与佛无异。这个佛,不是别处的,不是新成就的,而是人们心中本来存在着的。至此,修行者就能普见一切众生都成正觉。这种觉悟,称究竟觉。

  宗密在此显现的基本理论和具体的悟修关系的展开,都是依据了《起信论》,其基本的渐修思路是,众生心有觉与不觉两种状态,真心本觉,因妄念而有不觉。因为不觉,而产生世间一切法,有六道凡夫,这是十重迷执之本。因为本觉,而有出世间一切法,有三乘圣贤。对治不觉,而有始觉,通过渐修,消除妄执,而达究竟觉,与本觉真心完全契合。

  这十重对治迷执的渐修,实际还是纯理论性的,是修行之理,而不是修行之技。不过宗密在这里的叙述,也体现了佛教对于人的认识如何发生的基本观点。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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