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讀《瑜伽經》(二)

  讀《瑜伽經》(二)

  方廣锠

  五、瑜伽八支

  在論述完這些理論問題以後,《瑜伽經》將重點轉到對瑜伽修持方法──瑜伽八支的敘述。因爲只有通過瑜伽八支,才能夠真正啓發辨別智,得到解脫。

  “當通過對瑜伽(八)支的持續修習而滅除不淨時,智慧之光就進入辨別智。(2·28)

  禁製、勸製、坐法、調息、製感、執持、靜慮、等持是(瑜伽)八支。(2·29)”

  瑜伽八支的第一支,講述的是戒律,也就是1·12所說的“離欲”,這是瑜伽修持能夠成功的保證。第二支以往也把它歸入戒律,但現在看來,其中包括若幹修持的成分,若幹修持的准備工作。後六支則是具體的修持方法,也就是1·12所說的“修習”。後六支實際包括六個高低不等的階段。現在分別介紹這瑜伽八支。

  (一)、禁製

  “在這(八支)之中,禁製是:不殺生、誠實、不偷盜、淨行、不貪。(2·30)

  (禁製是)偉大的誓言,(它是)普遍的,不受生命狀態、空間、時間和場合的限製。(2·31)”

  禁製是修持者必須嚴格遵守的戒律,所以稱爲“偉大的誓言”。《瑜伽經》的禁製與耆那教的五戒完全一樣,而與佛教的五戒略有區別。佛教的五戒沒有最後的“不貪”,而代之以“不飲酒”。《瑜伽經》認爲上述禁製無論何時何地,普遍適用。所謂“不受生命狀態”的限製,是指不論在輪回中投胎生爲什麼,都必須遵守上述禁製。《瑜伽經》這樣解釋爲什麼必須遵守禁製:

  “當被罪惡思想所困擾時,培養與(罪惡思想)相反的(思想)。(2·33)

  罪惡是(對別人的)傷害等等。(這些罪惡)被作、被引起作、被允許作。(這些罪惡)以貪、嗔、癡爲基礎。(它們有)弱、中、強(的區分,它們的)結果是無數的痛苦和愚昧。因而,(應)培養與(罪惡思想)相反的(思想)。(2·34)

  當確定了不殺生(的思想)時,在(一切生物)出現時就放棄了敵意。(2·35)

  當培養了誠實(的品質)時,行爲和結果就有了依賴關系。(2·36)

  當培養了不偷盜(的習慣)時,一切珍寶就接近了。(2·37)

  當培養了淨行(的道德)時,就有了精力。(2·38)

  當培養了不貪(的品德)時,就認識了生命的形態。(2·39)”

  上述培養與罪惡思想相反的思想的作用,頗近於佛教的戒體觀念。禁製中的“淨行”即“梵行”,亦即戒淫。所以說培養了淨行,就有了精力。毗耶娑解釋說,瑜伽行者獲得了精力,就可以向學習者傳授知識了。這是原始瑜伽時期生殖崇拜的殘留。

  (二)、勸製

  勸製包括五個綱目:

  “勸製是清淨、滿足、苦行、學習、敬自在天。(2·32)”

  學術界以往一般認爲,五條勸製是進一步的道德准則。實際上,勸製已經帶有修持的成分。

  “由於清淨而厭惡自己的身體,(並)停止與其他人接觸。(2·40)

  當(心的)實在(變)純淨時,(就産生了)心的歡喜,(心)注於一處,感官(受到)控製,並適合於自我的認識。(2·41)

  由於滿足,至上幸福被得到。(2·42)

  通過苦行,去除了不淨。因此,得到身體和感官(的超自然力)。(2·43)

  通過學習,與希求之神交流。(2·44)

  通過敬自在天,獲得叁昧。(2·45)”

  這裏所謂的“清淨”,目的是通過對自己身體的清潔,發現自己身體的缺陷,從而失去對自己身體以及別人身體的執著。實際上相當於佛教的不淨觀。所以這裏的清淨相當於一種修持。至於“苦行”,顯然是一種修持。所謂苦行可以除去不淨,顯然是指通過苦行除去前世的黑業。至於由苦行而得到神通,則是印度傳統的一貫思想。關於通過“敬自在天”而獲得叁昧,這在《瑜伽經》的第一章中有過詳細敘述,實際是《瑜伽經》保留了信瑜伽的某些成分的一種反映。作爲一種宗教,虔信永遠是它的重要組成部分。“滿足”,有戒除欲望的意義,或者可以歸爲戒律的範疇。至於“學習”,只能說是爲修持奠定理論的基礎。從總體來看,勸製的五條大體應該歸入爲正式實施《瑜伽經》所規定的瑜伽修持而作的准備工作。

  (叁)、坐法

  坐法指進行瑜伽修持時身體的姿勢。由於主要講坐的姿勢,所以稱“坐法”。坐法正確,不僅輕松自如,便於調息、製感,也較易抵禦各種幹擾。

  “坐法(要保持)安穩自如。(2·46)

  通過行爲動作的放松和(對)無限(觀念的)等至,(坐法得到完善)。(2·47)

  因而,兩兩相對之物的幹擾就停止了。(2·48)”

  瑜伽修持時,動作要放松,這與現在人們煉氣功要求放松是一致的。毗耶娑解釋2·47的後半句說:如果使自己的心轉變成無限,亦即使無限觀念成爲自己時,坐法可以得到改善。也就是說,坐法將隨著修持等級的提高而逐漸完善。所以,剛開始修持瑜伽的人不必爲自己的坐法不甚正確而焦慮。至於“兩兩相對之物”,是指修持時出現的一些幻覺,如冷和熱、光和暗等等。《瑜伽經》在這裏沒有詳細介紹具體的坐法,這一般應由師徒當面傳授。

  (四)、調息

  調息,即對呼吸的調整與控製。這是所有從事瑜伽修持的人必備的功課。由於瑜伽有調息一目,所以常常有人將它與中國的氣功相提並論。其實,從下面《瑜伽經》對調息的具體論述可以明白,中國氣功所謂的煉氣與瑜伽所謂的調息完全的兩碼事。氣功以中國哲學的“氣”理論爲基礎,以爲“氣”是天地的本原,企圖通過煉這種天地的“真氣”達到返本歸元的境地。煉氣就是氣功的最高目的,所以稱之爲“氣功”。而瑜伽的調息只是整個修持的一個預備階段,也是控製精神的一種手段。“氣”在瑜伽修持中並不占據本體論的位置。

  “調息是這(坐法完成)時,呼吸運動的停頓。(2·49)

  表現爲外部的、內部的和完全抑製的(調息),通過位置、時間和數量來調節。(它因而是)長(時間)的和細微的。(2·50)

  第四個(調息步驟)涉及到(呼吸的)外部和內部的範圍。(2·51)

  這樣,對光輝的遮蓋就被摧毀。(2·52)

  而且,(調息也使)意適合於執持。(2·53)”

  小乘佛教修持禅定時有數息觀,其主要作用是通過數自己出入息的次數來使呼吸綿長細軟,使躁動的心境趨於平和甯靜。《瑜伽經》的調息在修持中作用比小乘佛教所述要重要得多,也複雜得多。首先,瑜伽的調息通過處理呼吸的停頓來實現。這種停頓一共包括四種方式:

  (1)、外部的,即在吸氣之後,呼氣之前停頓。氣是從外部吸入體內的,所以這種停頓發生在體外。

  (2)、內部的,即在呼氣之後、吸氣之前停頓。氣是從體內呼出的,所以這種停頓發生在體內。

  (3)、完全抑製的,使呼吸完全停頓,這時不考慮停頓的具體範圍。

  (4)、外部和內部的,也是使呼吸完全停頓,但這時要考慮停頓的範圍。

  上述四種方式,每種都要考慮呼吸的位置(用那個部位來呼吸)、呼吸的空間(呼吸量的多少)、呼吸的時間(每次呼吸時間的長短)、呼吸的數量(某單元修持呼吸的次數),以此進行調節。《瑜伽經》沒有詳細論述這四種方式在具體情況下應如何運用,這也是要由師徒當面傳授、指導的。

  如果把上述調息法與佛教密乘及诃陀瑜伽的調息法加以比較,可以發現它們有許多共同之處。我們知道,密乘與诃陀瑜伽的調息法是以氣脈理論爲基礎的,那麼,是否可以認爲,《瑜伽經》也已經把氣脈理論作爲自己的基礎了呢?如前所述,實際上,在晚期奧義書時代,也就是《瑜伽經》的編纂年代,氣脈理論已經出現。是否這種理論已經對《瑜伽經》産生了影響呢?不過,從《瑜伽經》本身,絲毫看不出它已經受到氣脈理論影響的痕迹。因此,這還是一個需要研究的問題。不過從《瑜伽經》要求呼吸要細長,稱通過調息法可以使意適合執持等角度看,它的調息法更接近於佛教的數息觀,而不同於密乘與诃陀瑜伽的調息法。

  《瑜伽經》認爲,通過上述調息,可以將對光輝的遮蓋摧毀掉。這種光輝,應該是指內心原來被隱藏的辨別智的光輝。所謂遮蓋,就是業的遮蓋。通過調息,業會越來越弱,並最終被摧毀。

  (五)、製感

  製感,指對身體的感覺器官進行控製,不讓它們與客觀外界進行接觸。

  “製感(是這樣一種方式,借助於它),感官不與它們的對象接觸,(産生)與心的本性類似(的狀態)。(2·54)

  因而,感官被製於最高控製之下。(2·55)”

  感覺器官的作用,就是對客觀外界進行感覺,向人腦提供外界的信息與知識。供人加以判斷,采取行動。但瑜伽修持卻反其道而行之,要求控製感官,截斷接觸。其原因有兩方面:

  第一,就瑜伽修持而言,修持的主要內容的控製精神的、心理的活動。如果感覺器官源源不斷地輸送外界的信息,內在的精神就不可能安定,也就無法控製。只有截斷接觸,切斷信息來源,才能讓精神安定下來。

  第二,更重要的,就瑜伽理論而言,精神性的神我與物質性的自性結合,引起世界的演化,人類的痛苦。神我本來是純粹的、清淨的、光芒四射的、如如不動的。自性則因叁德的關系而積極活動的、染汙的。因此,從兩者的關系模式來說,是自性及其演化的世界揪住了神我、染汙了神我、遮蓋了神我。瑜伽的最高目的,就是要清除這種染汙,掀掉這種遮蓋,從而解除這種糾纏,使神我與自性都回歸原初狀態。感覺器官感知外界,從根本上講,正是自性演化的世界染汙、糾纏神我的基本方式。因此,瑜伽修持的方法之一,自然的對症下藥,截斷這種接觸。由於截斷接觸,將使神我的本來面貌日益顯露,這也就是2·54所說的“産生與心的本性類似的狀態”。

  《瑜伽經》把瑜伽八支中的前五支放在第二章中敘述,認爲這五支是八支中“外在”的部分。而把下…

《讀《瑜伽經》(二)》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直接转到: 第2页 第3页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