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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用真妄與兩重唯識觀——攝論師的叁性思想▪P2

  ..續本文上一頁實性有叁名:真實、成自性、第一義性。其中,道基(577-637年)引用了宋譯四卷《楞伽》與魏譯十卷《楞伽》,根本不可能引唐譯七卷《楞伽》。④四種清淨:一是本來自性清淨,爲衆生通相,由于有此法,所以稱一切法名爲如來藏;二是無垢清淨,如來藏離煩惱、所知二障,永得清淨;叁是至得道清淨,指般若波羅密,以及念處等助道法;四是道生境界清淨,指修多羅等十二部正教。道基強調,道、正教二種清淨是有爲法,因爲清淨功德是順稱于理,不顛倒。而有垢、無垢二種清淨是無爲法,因爲超越的理體是永恒、普遍的,不可破壞。

  四種清淨法稱爲真實性的原因,道基說:

  一、由如無不如,故名真實,《釋論》解雲:“此是第一不相違義,顯真實性”;二、清淨境界,故名真實,《釋論》解雲:“此是第二無顛倒義,顯真實性”;叁、“諸善法中最勝義故,名爲真實”,[《釋論》解雲:]“此是第叁無分別義,顯真實性”。⑤

  道基對《攝論釋》的叁種原因進行自己的解釋,以“如無不如”解釋“不相違義”,是泯除染淨、色心等相對的差別,而致絕對的無差別,可以說爲平等(samatā);以“清淨境界”解釋“無顛倒義”,由境界不顛倒得本來自性清淨等四種清淨,將不顛倒的清淨法都攝入真實性當中;以“諸善法中最勝義”解釋“無分別義”,這是指無分別智的五種特質,即指離非思惟、離非覺觀地、離滅想受定寂靜、離色自性、于真實義離異分別等五項要同時具足,才稱爲無分別智。①不相違、無顛倒、無分別叁義,都是在勝義谛中成就,所以稱爲真實性。

  但是,在隋唐時代的攝論師對叁性之體則有爭論,道基說:

  第二體性者,有法師言:叁性法體具無寬狹,分別性體通攝有爲及與無爲,依他、真實亦複如是。此義不然。妄心妄境可是分別;二空真如體是無爲,不可變異,雲何亦說是分別性?設複經論彼無爲爲分別性,蓋是變異之無爲,非真理之無爲也。有爲諸法,從因緣所生是依他;二空無爲體是常住,非因緣生,雲何乃說是依他性?②

  當時有法師主張叁性之體性沒有寬狹之分,叁性都以通攝有爲與無爲。道基批判這種觀點,妄心、妄境可以說是分別,但是人法二空所顯的真如體則是超越的理體,是不可變異的無爲法,是不可以與經驗、有漏的分別相提並論的。如果無爲法有變異,則成爲無常法,則不是超越的真理。同時,有爲法是從因緣而生,超越的真理是永恒、常住、普遍、清淨的,不是由因緣條件而生,自然不是依他性。隋唐時代,確實有人主張“智是無爲”③,道基明確反對二空真如與分別性、依他性混同。道基認爲,真如是本有的,依緣而顯,所以說有“了因”。④

  真谛繼承初期瑜伽行派“一種七現”、“七八識未分”的思想,將阿陀那識稱爲“第七識”。道基更將此傳統發揚光大,提出七識、八識的識體是同一的。《攝大乘義章》說:

  問曰:分別性中,七八諸識,說名分別;依他性中,七八諸識名依他,有何差別?

  答曰:七八諸識體正是一,以義差別說有二性。若取七八諸識緣塵顛倒義邊,爲分別性,此謂無體,情有分別;若取七八諸識體是果法,因緣生義爲依他性,此謂有體,因緣所生。⑤

  攝論學派是繼承原始佛教以來的“同體別用”的心識思想,所以七識、八識的識體是同一的,因爲功能與作用不同所以分爲分別性、依他性。從認識論來看,識似現爲境,境爲所分別,識爲能分別,所以是分別性,境識是自我同一的,所以是“無體,情有分別”。但是,從存在論來看,七識、八識都是緣生法,都是有各自的種子。同時,依“種識不分”的立場,阿黎耶識比前七識更具有存在的意義。所以,七識與阿黎耶識具有差別而又無差別的一面,否則無法解釋《攝論釋》主張“依他性雖複由分別性一分所顯,不與分別性同體。”⑥

  總之,道基是完全繼承真谛的叁性思想,而且依此對《楞伽經》、《金光明經》等相關的叁性思想進行攝論學派的解釋。道基認爲,妄境、妄心都是分別性;從認識論與存在論來說,依他性有緣生依、唯識依他、分別依他;從實踐論來看,則有“染淨二分依他”,而且他主張染依他、淨依他都是有爲法;真實性則以無變異義和不顛倒義爲中心,以無爲法攝有垢清淨、無垢清淨,以有爲法攝道清淨、正教清淨。同時,他反對當時將叁性視爲同具有爲與無爲,繼承“同體別用”的思想,提出七識與第八識是具有差別而又無差別。

  二、叁性、叁無性與依遣

  1、九門解與七門分別

  唐代佛學家由于受到新譯唯識的刺激,同時對唯識典籍的叁性思想進行不斷地歸納與概括,從而出現異說紛纭的解釋。遁倫《瑜伽論記》記載文備有“九門解”、道奘有“七門分別”,敦煌本道基《攝大乘論章》卷4(大屋德城氏藏寫本)有“七門分別”,敦煌本S.2743卷子《叁性義作六門分別》記載有“六門分別”⑦,後二書是對叁性義進行綜合解釋,前二書是綜合各種叁性的說法。

  遁倫《瑜伽論記》①曾列文備對“叁性”有九門解:

  備雲:凡辨叁性經論不同,且略分別作九門解。一、名義淨門,如《中邊論》說,諸法名者是分別性,唯由義執名爲實,所目法者是依他性,四種清淨是真實性;二、義名淨門,如《攝論》說所目義是分別性,謂依名執名下,義爲實能,目名是依他性,故論雲:顯名是依他,顯義是分別,四種清淨是真實性;叁、塵識門,如《楞伽經》說,五法藏中,相、名二種名分別性,妄想一種名依他性,正智如如名真實性。四、情事理門,如《佛性論》說,分別性者于五事中不攝,以情計有而無事體故,相、名、分別、正智四法名依他,真如一法名真實性;五、末本淨門,如《攝論》說:一切染法是分別性,阿賴耶識是依他性,四種清淨是真實性;六、情染淨門,如《攝論》中引《毗佛略經》說,如偈雲:幻等頌依他,說無頌分別,說四種淨,當知是真實。七、染通淨門,如《攝論》中引《阿毗達磨經》,如金藏立等喻;八、谛理通門,如《中邊論》及《涅槃經》說四谛皆通叁性;九、通別相門,如《叁無性論》及《顯揚論》說,能言所言相名通叁性,能言、所言、攝屬性是遍計所執性,執著相是依他起性,無執著相是真實。②

  文備概括經論中叁性的不同說法,分成九門。其中,第二義名淨門、第五末本淨門、第六情染淨門、第七染通淨門等四門與《攝論》有關;但是,第一名義淨門、第叁塵識門、第四情事理門、第八、谛理通門、第九通別相門亦是真谛叁性思想的來源。我們認爲真谛的叁性思想是以《攝論》爲中心,同時繼承“重理系”——《中邊分別論》、《大乘莊嚴經論》的叁性思想。從哲學範疇來說,隋唐佛教以名義、本末、染淨、塵識、事理、通別等,來诠釋叁性思想,是屬于認識論和存在論的範疇。

  道奘曾著《叁性義章》,以“七門”分別叁性,遁倫說:

  七門者,總舉是第一,別分別第二,緣是第叁,差別第四,依止第五,微細執著六,如名等執性七。景雲:此七門內,初叁門通分別叁性,後四門唯分別遍計所執性。叁性之義,古來大德種種解釋,乃有多途。且如奘法師出《叁性義章》,最明爲好。彼立叁性以叁門分別:一、情事理門,二、塵識理門,叁、染淨通門。執有人、法定性之境,名遍計所執;因緣之事名依他,無相等理名圓成實,是故論雲:迷藤執蛇,名遍計所執;四塵藤體,是依他;藤蛇空理,名圓成實。第二門中,境名遍計所執,識爲依他,無相無生是圓成實,是故論主不取識爲遍計所執,取識變異爲我等塵名遍計所執。第叁門中染爲遍計所執,淨爲圓成實,依他性者,即通染淨,故論雲:若緣遍計所執此識應成染,若緣圓成實此識應成淨,是故染爲遍計所執,淨爲圓成實,能染依他即通染淨。既有叁門,依《瑜伽》文,但初門是,余二即非,以新譯經論上下但有情事門。③

  我們曾以此叁門剖析瑜伽行派的叁性思想,“情事理門”的叁性思想是建立在語言論上,這是從語言論向存在論的發展,因此“情事理門”是闡釋語言與存在的關系;“塵識理門”的主要特征是從認識論的角度,探討認識與存在的不同層面的關系。分別性、依他性無性即是“真實性”,真實性兼攝正智,提倡“智如合一”的性相融即思想;“染淨通門”,是將語言、認識、存在的闡明,回攝入主體的心識。

  真谛的叁性思想是繼承“塵識理門”與“染淨通門”;而遁倫繼承窺基的思想,以《瑜伽論》的“情事理門”爲標准,批判前二門,因爲“新譯經論上下但有情事門”。我們歸納《攝論》四種依他性:緣生依他、唯識依他、分別依他、染淨二分依他。道奘的叁性思想,以“依他性”爲中心,可以歸納爲“緣生依他”與“染淨二分依他”④;以“真實性”爲中心,“情事理門”是以“無相等理”爲真實性,“塵識理門”是“無相無生”,“染淨通門”則既不是無相也不是無生,真實性與分別性相對而形成一染一淨的局面。所以,前二門都是以分別性無相、依他性無生,二無性同一無性爲真實無性性,叁無性同一無性,即是真實性。依此說叁性時,同時亦包含叁無性。所以,在攝論學派的叁性思想中,“塵識理門”與“情事理門”是不矛盾的,因爲語言與認識是一體的,離開認識便沒有語言的存在。我們一直強調攝論學派的“染淨二分依他”是立體式的、非連續的,本識作爲分別性顯現時便不是依他性和真實性,而作爲真實性顯現時便不是依他性和分別性。此中依他性經常不顯現,但此依他性不是無,因爲若是無,分別、真實便不得顯現,是無而有的。所以,“染淨通門”的分別性的無性是不經過相無性,而是直接成真實性,和前二門的真實性相同,因而相當于真實無性性;但只是無性義,而不是叁無性義。

  所以,道奘將唯識的叁性歸納爲“情事理門”、“塵識理門”、“染淨通門”叁門,其實是包含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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