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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中國佛教對生産作務態度的轉變▪P3

  ..續本文上一頁白徒、淨人等寺領人口,再發展到“不作不食”農禅合一的禅林清規的分析,對晉唐佛教寺院生産作務方面的問題作了一些探討。

  中國佛教的祖師大德從大乘菩薩戒的無相戒出發,將修道貫穿于生産作務,從而在理論上解決了農耕與不殺生戒、農耕與修道坐禅的矛盾,攝戒歸禅,從而使“不作不食”作爲中國佛教的優良傳統而得以確立。從佛教寺院生産作務方式的變化,可以看出佛教中國化過程中寺院經濟和生活製度上的變遷,爲我們更好地了解中國佛教的特色提供了一條途徑。

  注釋:

  [1][荷蘭]許理和《佛教征服中國》,李四龍、裴勇等譯,431頁,江蘇人民出版社,1998年。

  [2]何茲全主編《五十年來漢唐佛教寺院經濟研究》,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85年。書後附有《五十年來(1935—1981)日本學者研究中國漢唐寺院經濟論文目錄》、《臺灣、香港及東南亞地區學者研究中國漢唐寺院經濟主要論著目錄》,可以從中了解到有關中國佛教經濟研究方面的學術動態。

  謝重光《漢唐佛教社會史論》,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臺北,1990年。

  [3][法]謝和耐《中國五——十世紀的寺院經濟》,耿昇譯,甘肅人民出版社,1987年。

  [4]參考道端良秀《中國佛教と社會との交涉》,第65頁,平樂寺書店,京都,1980年。

  [5]《四分僧戒本》,《大正藏》卷22,1026b。

  [6]《四分律刪繁補缺行事鈔》卷中3,《大正藏》卷40,76b。

  [7]《佛遺教經》,《大正藏》卷12,1110c。

  [8]《佛祖統紀》卷叁十九說:“诏曰:遺教經者,是佛臨涅槃時所說,誡敕弟子甚爲詳要。末俗缁素,不知崇奉;永懷聖教,用思弘闡。宜令有司多寫經本,付京官刺史各一卷。若見僧尼業行與經不同者,公私勸勉,必使遵行。”《大正藏》卷49,365b。

  [9]謝重光《漢唐佛教社會史論》,第6頁。

  [10]《南史》卷70,《二十五史》第4冊,第2857頁,上海書店、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

  [11]《釋氏要覽》卷上,《大正藏》卷54,266a。

  [12]謝重光《漢唐佛教社會史論》,第7頁。

  [13]《四分律刪繁補缺行事鈔》卷上,《大正藏》卷40,31a。

  [14]《南海寄歸內法傳》卷3,《大正藏》卷54,222b。

  [15]《魏書》卷114,《二十五史》第3冊,第2506頁。

  [16]《魏書》卷114,《二十五史》第3冊,第2505頁。

  [17]有關北朝的僧祇戶、佛圖戶,請參考塚本善隆《支那佛教史研究·北魏篇》“北魏の僧祇戶·佛圖戶”,弘文堂書店,日本,1942年。塚本善隆討論到七個問題:1、《佛祖統紀》以來平齊戶解釋的錯誤;2、從平齊戶到僧祇戶;3、僧祇戶、佛圖戶創設年代考;4、僧祇戶的性質與僧祇粟的運用;5、僧祇戶、佛圖戶與佛教律製;6、僧祇戶、佛圖戶的普及;7、僧祇戶、佛圖戶的功罪影響。

  [18]《魏書》卷62《李彪傳》,《二十五史》第3冊,第2329頁;《魏書》卷110《食貨志》,《二十五史》第3冊,第2487頁。

  [19]張弓《漢唐佛寺文化史》(上),第286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

  [20]《佛祖統紀》卷38,《大正藏》卷49,355a。

  [21]《弘明集》卷12,《大正藏》卷52,85a。

  [22]《舊唐書》卷1,《二十五史》第5冊,第3487頁。

  [23]《高僧傳》卷5,《大正藏》卷50,351c;《高僧傳》卷3,《大正藏》卷50,337b。

  [24]謝重光《漢唐佛教社會史論》,第12頁。

  [25]《釋氏要覽》卷下,《大正藏》卷54,303b。

  [26]《四分律刪繁補缺行事鈔》卷中2,《大正藏》卷40,67c。

  [27]《續高僧傳》卷29,《大正藏》卷50,697c。

  [28]《全唐文》卷257,第1147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

  [29]《續高僧傳》卷22,《大正藏》卷50,619b。

  [30]《高僧傳》卷3,《大正藏》卷50,337b。

  [31]《高僧傳》卷3,《大正藏》卷50,342c。

  [32]唐·徐靈府《天臺山記》,見《唐文拾遺》卷50。

  [33]《弘明集》卷6,《大正藏》卷52,35b。

  [34]張弓《唐代禅林經濟簡論》,《學術月刊》1987年第9期。

  [35]對于已經散逸的《百丈清規》,其概略可由下列數種現存資料推知:

  一、《宋高僧傳》卷10所收之“百丈懷海傳”,《大正藏》卷50,770c—771a。

  二、《景德傳燈錄》卷6之“百丈傳”附錄“禅門規式”,《大正藏》卷51,250c。

  叁、《禅苑清規》卷10所收之“百丈規繩頌”,《卍續藏經》卷111,930b—937b。

  四、《敕修百丈清規》卷8所收之楊億的“古清規序”,《大正藏》卷48,1157c—1158a。

  五、陳诩的“唐洪州百丈山故懷海禅師塔銘”,《大正藏》卷48,1156b—1157a。

  [36]近藤良一《百丈清規の成立とその原型》,《駒澤大學研究紀要》第3號。

  [37]佐藤達玄《戒律在中國佛教的發展》,釋見愍等譯,第676—677頁,香光書鄉出版社,臺灣,1997年。

  [38]宇井伯壽《第二禅宗史研究》,第378頁,岩波書店。

  [39]《敕修百丈清規》卷6,《大正藏》卷48,1144a-b。

  [40]《百丈山大智禅師語錄》,《卍續藏經》卷119,820b。

  [41]道端良秀《中國佛教と社會との交涉》,58頁。

  [42]《廣弘明集》卷13,《大正藏》卷52,182b。

  [43]《全唐文》卷445,第2012頁。

  [44]《廣弘明集》卷13,《大正藏》卷52,182b。

  [45]《宋高僧傳》卷10,《大正藏》卷50,770c。

  [46]《古尊宿語錄》卷1,《卍續藏經》卷118,168b—169a。

  [47]《宋高僧傳》卷10,《大正藏》卷50,770c。

  [48]《禅林象器箋》第9類,第350頁,中華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1996年。

  [49]《幻住庵清規》,《卍續藏經》卷111,99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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