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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佛教史▪P10

  ..續本文上一頁興、平固、南康、臨川、晉安、梁安等處。陳天嘉二年(561)由梁安乘船西返,爲風所阻,到廣州,在廣州八年,譯出《攝大乘論》叁卷、《釋論》十一卷,撰《義疏》八卷,又譯《俱舍論頌》一卷,《論文》二十二卷,撰《義疏》叁十叁卷。太建元年(569)卒。生時弟子宗恺等欲迎還建業,而京中名德奏曰:嶺表所譯衆部,多明無塵唯識,言乖治術,有蔽國風,不隸諸華,可流荒服。陳帝然之,因此不能成行。真谛弟子有智恺、僧宗、法准、慧忍、智敫、道尼、法泰、慧曠、宗恺、慧侃等。智恺早卒。真谛來法准房中,囑道尼、智敫等十二人令弘《攝》、《舍》兩論,誓無斷絕。真谛所譯有四十九部一百四十二卷,今存叁十部九十七卷。所撰經論各疏皆佚失不傳。《續高僧傳》作六十四部二百七十八卷,是連同所撰疏義計算在內的。與羅什、玄奘共稱爲中國叁大譯家。其譯品中除《攝論》、《俱舍論》外,要以《大乘起信論》、《叁自性論》、《轉識論》、《顯識論》爲代表其學術思想之作。以真如受熏緣起而成一切法。此真如即是佛性,即是如來藏自性清淨心,即是第九阿摩羅識。能變之識唯是第八阿賴耶識,而前七識是能緣。阿陀那識是第七識而非第/\識\。一切衆生皆有佛性,故皆能成佛,無有永不成佛的。定性二乘也必由佛道而般涅槃。這是與地論師及以後玄奘學說之不同處。其學派在陳代是局限一隅,人隋以後方得盛行。

  天臺宗的成立 佛教是由印度傳來的宗教,而佛教在印度也不斷的發展,也就隨時有新的學派傳人中國。這新舊傳人的不同學派在中國又互相結合而創立新的思想體系,這也是必然之勢。天臺宗就是在這種情況之下産生的。自從鸠摩羅什傳人龍樹的中觀學派,叁論師曾遍傳各地。到了北魏,自永平(508--512)以後,勒那摩提、菩提留支、佛陀扇多等相繼東來,傳人無著、世親的瑜伽學派。成爲地論師。叁論學者吸取了瑜伽思想而發展了中觀學說,便創立了天臺宗。如湛然在《止觀義例》中說:一家教門是“以《法華》爲宗旨,以《智論》爲指南,以《大經》爲扶疏,以《大品》爲觀法”。是以一向都以天臺宗出于龍樹的學派,但今究其內容實質,是充滿瑜伽思想體系的。

  最初創始者是北齊(550--577)慧文禅師。他由《中論》的《因緣頌》和《大智度論》叁智一心中得而悟道。但是《中論》和《大智度論》的原論都是就真俗二谛而言,他卻用地論師的叁谛之說解釋其文義。叁論師的觀行注重在觀法性與實相,瑜伽師的觀行注重在觀佛性與唯識。慧文的禅觀方法多用覺心,這顯然是兼用瑜伽師的觀行。

  慧思于興和元年(539)從慧文受觀心之法,悟法華叁昧以後,多用隨自意叁昧(行住坐臥飲食言語中隨時修習止觀)和安樂行(身口意誓願四安樂行,見《法華經·安樂行品》)。其後在河南光郢等處講《大品經》,屢遭毒害。陳光大二年(568)南往衡嶽,居住十年,于太建九年(577)卒,時年六十叁。正因爲當時魏齊的統治者崇尚地論,而慧思之學是以叁論爲基礎,不能得到重視,又以瑜伽思想解釋叁論,爲舊叁論學者所不容,因而受到迫害。如《續高僧傳》所說“怨嫉鸩毒”,“異道興謀”。結果只可南下入陳。

  智顗于陳天嘉元年(560)人光州大蘇山從慧思受四安樂行,得人法華叁昧,發旋陀羅尼,照了法華,如高山之臨幽谷,達諸法相,如長風之遊太虛。慧思往南嶽,顗至金陵。陳主“好異前朝而廣流《大品》,尤敦叁論”。慧思、智顗一系融合中觀瑜伽的叁論新義,便受到殊厚的禮遇,屢請開講經論。太建七年(575)人天臺山,隱棲十余年,完成了一家的教觀,所以稱爲天臺宗。其立漸、頓、秘密、不定爲化儀四教,叁藏、通、別、圓爲化法四教。中觀學派以般若爲至極之教,而天臺依瑜伽學派,以小乘爲第一時教,稱爲叁藏教;以般若爲第二時教,稱爲通教;以唯識爲第叁時教,稱爲別教,更加以融通空有爲第四時教,稱爲圓教。其觀法以圓頓止觀(《摩诃止觀》),次第止觀(《釋禅波羅蜜次第法門》),不定止觀(《六妙門》),隨機教授。平生所有講述,多由弟子灌頂筆記成書,凡叁十余部。人隋以後,因爲智顗受到陳代各帝的禮遇,所以天臺宗受到排斥,只局處于天臺一隅,未廣弘通。唐天寶以後,經湛然的努力,方得大行于各地。

  佛教發展的情況 據《辯正論》所記,梁世合寺二千八百四十六所,僧尼八萬二千七百余人。陳世寺有一千二百叁十二所,僧尼叁萬二千人。梁世由于武帝的提倡,比于前代寺院增叁分之一,僧尼增加一倍有半。既是驟然增多,僧徒的生活便不可能單純依靠信徒財帛的布施,而且統治者既要控製佛教于自己的勢力之下,也唯有使寺院經濟與封建經濟緊密結合起來,方能收效。于是寺院在南朝開始走上寺院地主的道路。梁武帝在鍾山造大敬愛寺。寺旁有晉丞相王導的賜田八十頃,武帝強付評價,買以施寺。陳慧思居南嶽,有十四道士因爲誣告,受到給侍僧衆的處分。後來道衆以老病願奉田數頃以充香積用贖老身,因名爲留田莊(《佛祖統紀·慧思傳》)。當時寺院還附設質庫。如僧曼要建大殿,費用不足,因把什物儭施待庫生長,以付後僧應用(《續高僧傳·僧曼傳》)。甄彬以一束芋向長沙寺庫房質錢,贖時芋中得黃金五兩,是他人所質,誤置芋中的。可見當時質庫的營業範圍很廣的。僧侶的生活既依賴于寺院的土地剝削,其個人受到信徒供養的便稱爲某人的“家僧”或“門僧”。

  梁代對于寺僧的管理逐漸周密。天監中曾令法超撰《出要律儀》十四卷,通下梁境,並依詳用。天監七年(508)令法雲“爲光宅寺主,創立僧製,雅爲後則”。天監十六年(517)又集都邑僧尼,依《涅槃》、《楞伽》、《央掘魔》等經,製斷肉食(見《廣弘明集》)。但昙瑗與梁朝士書中曾說:“頃見僧尼有事,每越訟公府。且內外殊揆,科例不同。或內律爲輕,外製成重;或內法爲重,外綱更輕。凡情繩僥,肆其阿便。苟欲利己,則舍內重而附外輕;若在陷他,則棄內輕而依外重。”而要求朝士們對“僧家诤執,依何折斷”作出決定。陳代太建十四年(582)曾禁止僧道挾邪左道不依經律,並詳爲條例。曾檢括僧尼無貫者萬計,准備舉行策經,落第者休道。因智顗反對而止。又令國內受戒未滿五夏的,皆參律肆。都邑大寺廣置聽場,並令昙瑗總知監校。學成還邑前,瑗都對問,理事無疑,方乃遣之。

  梁陳雖對僧尼嚴密的整頓,但是一般僧尼行止仍極奢華。郭祖深上書梁武帝說:“都下佛寺,五百余所,窮極宏麗,僧尼十余萬(此數與《辯正論》相差頗大),資産豐沃。所在郡縣,不可勝言。道人又有白徒,尼則皆有養女,皆不貫人籍。天下戶口,已亡其半。而僧多非法,養女皆服羅纨。其蠹俗傷德,抑由于此。”至于僧正則更腐化。《寶瓊傳》中說:“自梁僧之于此任,熏灼威儀,翼衛亞于王公,服玩陳于鄭楚。故使流水照于衢路,吏卒喧于堂庑。”這都明顯地說明佛教在社會上已經與統治階級融合無間了。

  第八節 北魏的佛教(386--534)

  佛教與民族矛盾 北魏的佛教與十六國時期的佛教在政治上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十六國之初,佛教流行不廣,統治者只是利用僧才,如佛圖澄、釋道安、僧朗等,以其智慧參預軍政的決策,而大德們也藉此勸誡統治者施行慈矜,推惠于民,因以推行佛教。到北魏時,經過石趙、苻秦的提倡,佛教流行已很廣泛。于是統治者就直接控製佛教,使佛教爲統治者的利益服務。

  元魏以鮮卑族崛起于塞北,兼並了北方諸國,統一了中原,進行其殘酷統治。道武帝(拓跋矽)由塞北遷都平城,看出佛教是外來的宗教,可以利用“人王即是法王”的觀念來消除人民的民族觀念,所以他平定中山(定縣),經略燕趙時,所經過郡國佛寺,見沙門道士都致敬,派人送禮物給泰山僧朗。皇始中(396--398)以趙郡沙門法果爲道人統,總攝僧徒。法果也就迎合其意,致拜人主說;“弘道要由人主,我不是拜天子而是拜佛。”但是統治者既要利用佛教來羁縻群衆,不得不給佛教一些特權,群衆也就利用這些特權來進行對統治者的反抗。所以北魏每疑沙門爲賊,常常無辜地收系僧徒(《續高僧傳·僧明傳》)。自道武帝(拓跋矽)到宣武帝(元恪)時一百年間,由僧徒倡導的農民起義有七次,而且一次比一次聲勢浩大。如《魏書》所記道武帝天興五年(402)沙門張翹自號無上王,與丁零鮮于次保聚黨于常山郡行唐縣,爲太守樓伏連所破滅。太武帝(拓跋焘)在即位之初,也表示敬重佛教,要佛教爲其利用。常與高德沙門共談論。四月八日與佛行像,也親自散花致敬。但是沙門多是少壯者,引起統治者的顧慮,太延四年(438)罷沙門年五十已下的。又以沙門可以假托谶記圖緯作出反抗統治的信號,于太平真君五年(444)便蔔诏說:“沙門之徒假托西戎虛誕,生致妖孽。”“庶人有私養沙門師巫及金銀工巧之人,其在家者皆遣詣官曹,不得容匿。”限期一月,“過期不出,師巫沙門身死,主人門誅。”沙門不住寺而私養在人家,其活動的情況當然受到統治者的猜忌,所以嚴刑峻法加以限製。終于在太平真君七年(446)蘆水胡人蓋吳利用“滅魏者吳”的民謠,起義于杏城(陝西中部縣),有衆十余萬,且與劉宋聯絡。太武帝親往攻擊,行到長安,見佛寺中大有弓矢矛盾,和富人所寄財物,因疑沙門與蓋吳通謀,于是下令遍誅,坑殺全國境內沙門,焚毀經像。這就是中國佛教史中所謂“叁武一宗之厄”的第一厄。畢竟統治者喪失了宗教這一利器,對于統治者是不利的,因此廢佛五年之後,太武帝死後,其孫文成帝(拓跋濬)即位,便立即興複,只是加以周密的管理而已。

  地論與毗昙之學 元魏統一北方之後,與南朝成對立的局面,而民族矛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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