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B>,所以改題爲『佛法概論』。(佛法概論序)
佛法,是理智的德行的宗敎,是以身心的笃行爲主,而達到深奧與究竟的。佛法流行在人間,可能作爲有條理,有系統的說明,使他學術化;但佛法的本質,決非抽象的概念而已,決不以說明爲目的。佛法的「正解」,也決非離開「信」「戒」而可以成就的。「法」爲佛法的根本問題,信解行證,不外乎學佛者傾向于法,體現于法的實踐。
<<佛法概論>>
釋尊滅後的第一年夏天,尊者摩诃迦葉發起,在王舍城外的七葉岩,召開結集聖典的大會。結集的方式,是推出精通法、律的聖者,誦出法律,經大衆的共同審定,然後加以編集。原始結集的聖典,分爲經與律,即義理(定慧修持)與戒行的;近于現存的『雜阿含經』,及『戒經』與『雜跋渠』。佛滅百年,佛敎的東方與西方系,爲了戒行的見地不同,又在毗舍離召開第二次結集大會。第二結集的,經典以『雜阿含經』─「相應修多羅」爲本,加入佛及弟子的遺言景行,更爲通俗的編集。依經文的長短,分爲『中部』、『長部』;又依增一法,編集爲『增一部』。這叁部,加上原有的『相應』(雜)敎,總名爲四部阿含經。
大乘佛敎著重貫通、直覺,重在贊仰佛陀的行果;小乘佛敎注重精密、思辨,重在生死解脫的事理。小乘論淵源于釋尊的言敎;大乘經卻從釋尊的本生、本行,進窺佛陀的精神。大乘經是藝術化的,小乘論是科學化的。大乘經富有佛敎傳統的實踐精神,小乘論卻不免流于枯燥與煩瑣。但論典保存作者的名字,體裁與經律不同,這比大乘經的適應世俗,題爲佛說,使經本與義說不分,也自有他的長處。這兩者,一是菩提道中心的,一是解脫道中心的;一重緣起的寂滅,一重緣起的生滅。從釋尊的本敎看,可說各得佛法的一體。
佛敎在不斷的發展中,大乘佛敎的高揚,普遍到全印。佛敎界思想的交流,漸傾向于綜貫折中。但經式與論式的文體,還是存在的。起初,立足于『般若』性空的南方(曾來北方修學)學者龍樹,深入『阿含經』與古典『阿毗昙』。作『中論』等,發揮中道的緣起性空說。肯定的說法空是『阿含經』本義,即緣起法的深義。在叁乘共空的立埸,貫通了大乘與小乘,說有與說空。
【圖一:佛法概論 法的內容與修行次第】
法
必然的理則 創覺者=佛
[ 緣起法 ]
緣起與還滅 奉行者=僧
叁法印 敎 法
( 無常 無我 涅槃 )
有情爲主
有情依之而立
中道德行(八正道) 有情的分析
( 蘊. 處. 界 )
實 踐
( 慚愧心 ) 無常相續之有情論
精 進 有情的相續
(一切皆依食住)
深 抉 叁
刻 擇 寶 有情生死之根本
的 正 的 ( 無明---愛 )
體 見 信 ( 我見---識 )
驗 心
有情流轉之動力
修 行 ( 業力 )
出家 在家 ( 心 意 識 )
爲有情的中心
依八正道 人天行 特勝
( 五戒十善 ) ( 五法具足)
戒 定 慧
生天 信 戒 施 聞 慧
慈 離 解 或
悲 欲 脫 人間 正 受 心 正 法
. 信 持 住 知 隨
解 脫(四 果) 如 五 非 正 法
來 戒 家 見 行
解 脫 ( 叁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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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佛敎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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