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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要義 重視人間的佛教▪P3

  ..續本文上一頁行德化的政治,使人類甚至鳥獸等衆生得到和樂的善生。

  在《佛本生經》①[①見巴利文《本生經》第1集第260~399頁,第2集第400頁,第3集第274頁及第320頁,第5集第119頁及378頁。]裏的“十王法”,可適用于今日的一切政府官員,例如國家元首、院長、部長、政界領袖、立法及行政官吏。十王法是:

  ①誠實正直;

  ②不尚暴力;

  ③性情溫和,仁慈溫厚;

  ④忍耐自製,寬容諒解;

  ⑤克己端嚴,節約樸實,不耽奢華;

  ⑥無瞋無恚,無怨無毒,不念舊惡;

  ⑦具備高尚的道德品性,嚴守居士的五戒;

  ⑧爲了人民利益,犧牲放棄個人的安樂、名聲乃至生命;

  ⑨豪爽、慷慨、慈悲,不貪執財産,爲人民的福利用錢;

  ⑩與人民和諧相處,不與民爭,不做違反人民意願之事。

  一個當政者如果具備上述德行,則國富民康、國泰民安。印度曆史中的阿輸迦(阿育王)就是以上述的法條爲立國之本。

  五、出家衆的德行

  真實的出家衆是爲了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的解脫,並以自利利人、自化化他、利益衆生、共成佛道爲目標的。解脫生老病死憂悲苦惱,需要伏除內心煩惱,使內心清淨,自他和樂。

  釋尊爲深徹的悲慧所動,沖破舊社會而出家(pabbajja),適應當時的機宜,以宗教者的身份,闡揚根本徹底的教化。因此,真正的出家是自我私有的否定,是舍離我執的生活。

  出家衆遠離世俗家庭財物等世務,乞食爲生,專心修行,與在家衆不同。釋尊的出家就是爲了不忍有情的苦迫,他以法攝僧是爲了正法久住。比丘從佛出家,開始僧團的組合,沒有妻兒家業等紛擾,過著淡泊的生活,在佛陀時代確能弘法利生。在家衆重財施,出家衆重法施,釋尊確是將弘法利生的任務托付給出家僧,釋尊曾經命他的比丘弟子們分頭到各處弘法教化,將佛法普及各地。

  在家衆與出家衆只有在生活方式、負擔任務上有所不同,若依佛法的信解行證來說,實在難有在家衆與出家衆的分別。

  一個人若是爲了盜賊、債務、生活、感情等等的逼迫而出家,或身雖出家而依然在經濟上占有,或在男女愛著的心境中過活,就完全不能契合出家的真義。

  出家不是出離社會,出家是離開舊的社會進入新的社會而已。參加僧團是依戒律過著集團的生活,在(1)身和同住(身體和平共處);(2)口和無诤(言語不起爭論);(3)意和同悅(心意共同欣悅)(4)戒和同修(戒律共同遵守);(5)見和同解(見解一致);(6)利和同均(利益均沾)的六和敬、民主自由平等的和合僧團中,度著少欲知足的淡泊生活,專心定慧並遊行度化,趨向清淨的解脫。

  六、佛法普爲一切人的依怙

  佛法的教義,不僅只有出家衆才可修持,任何在家的男女信衆一樣可以修持。八正道是所有佛弟子的生活方式,這種生活方式適合全人類。

  佛法給予人類思想的動力,突出了人性,指示人類只要努力就能獲得無上的知識智慧。出家的男女僧衆和在家的男女信衆只要真誠地奉行佛陀的教義——佛法,都能成功達到精神上的最高境界。在佛教文獻中,有多處提到人們在正常的家庭生活中,成功修持佛法而證悟涅槃的例子。在家人不離世務,忙于生計,雖然不容易達到究竟的境界,但是只要精進,也不是絕對不可能。“居在城裏過著清淨生活的人,遠比隱居山林心中充滿汙染雜念的人,來得高尚偉大。”①[①《中阿含經》。佛的教誡不僅是爲了寺院中的僧衆而設,也是爲了在家庭中的普通男女。代表佛教生活方式的八正道,是爲了一切的人而設,沒有任何的分野。真正的出離,不是將此身離開塵世,不是離世絕俗、離開碌碌塵世住到寺院裏或其它避靜處所。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經》第一集中,佛的大弟子舍利弗就說:“一個人住在林間修苦行,而心中仍然充滿了染汙不淨的思想。另一個人卻在都市裏,不修苦行,可是他的心鏡澄明,了無微瑕。兩者之中,在都市中過清淨生活的人,遠勝住在林間的人,也比後者偉大。”

  在佛教典籍中,有無數的事例,證明過著普通正常家庭生活的人,都能夠很成功地實行佛的教誡而證人涅槃。能與衆人共處,實行佛教,爲衆服務,施以濟度,自然更是勇敢而值得贊美。可是一個人如果終身獨居,只顧到自己的快樂解脫而不關心他人的疾苦,就與佛的教誡不相符合了。因爲佛教是建立在友愛、慈悲、爲人服務的基礎上的。]假如一個人的一生都脫離群衆獨居、只爲自己的安樂和解脫著想而不顧他人,這是與佛陀的大悲心和服務人群的精神背道而馳的。

  男與女,在信仰、德行、智慧上也毫無差別。在家的男女信衆、出家的男女僧衆,同樣可以修道解脫,修道解脫與生理差別的男女形相毫無關系。“心入于正受,女形複何爲”①[①《雜網含》卷45第1199經。],女衆有大慧大力的,不在少數,然而釋尊製戒攝僧,卻不能不受當時重男輕女的社會情形所限製,所以對女衆的出家,釋尊曾大費躊躇,更不得不爲他們定下八敬法②[②《中阿含·瞿昙彌經》。八敬法又名八敬戒,都是規定比丘尼衆恭敬比丘、尊重比丘的事:①百歲尼要禮初夏比丘足;②不罵比丘、不謗比丘;③比丘尼不得舉比丘過,比丘得舉比丘尼過;④比丘尼具足戒須在二部僧中受(先于尼僧中作本法,再求比丘僧爲之授戒);⑤比丘尼犯僧殘罪(犯了重戒將墮未墮,如同人犯重罪,瀕臨于危僅留殘命),應在二部僧中忏除;⑥每半月須求比丘教誡;⑦不與比丘同住一處結夏安居,也不得遠離比丘住處結夏安居(爲便利請求教誡之故);⑧安居圓滿,應求比丘爲比丘尼作見、聞、疑罪的叁種自恣(自由舉罪)。],比丘尼衆雖自成集團,卻附屬于男衆比丘。釋尊答應了阿難的請求,准許女衆出家,起初即審慎考慮怎樣才能使女衆出家,又能適應當時重男輕女的社會,又不致障礙佛法的宏通。而且由于佛法多爲比丘說,所以偏重呵責女色:“女人梵行垢,女則累世間。”③[③《雜阿含》卷36第1019經。]其實,若爲女衆說法,不就是“男人梵行垢,男則累世間”嗎?若說佛教傾向重男輕女、甚至鄙棄女衆、厭惡女衆、以爲女衆不可敬,實在是歪曲了佛教。

  總之,佛法爲全人類的佛法,不論貴賤、智慧、男女、老少都爲佛法攝受,佛法普爲一切人的依怙。

  佛法所要救濟的,不但是人類,而且是一切有情,所以學佛者應當擴大心胸,以救護一切有情爲事業。然而,佛在人間,佛法的修學者與被救護者,終究是以人類爲主,如若忽略這普度一切有情而以人類爲本的精神,卻專心于魚、蛇、鳥、龜、鼈的放生,對罹難的人類反而不聞不問,便是違反佛法的精神。

  七、佛化的道德在般若

  佛法不是爲了說明世間而已,而是爲了解放自己、淨化世間。人類不是爲了佛教,而佛教卻是爲了人類。佛,法是理智的、德行的、知行綜貫的真理,必須從生活的經驗中實現出來。說它是最高的哲學,不如說它是完善的、深化的、廣化的道德。

  佛教教義的宗旨在于指示什麼是解脫之道,它不純粹是一種理論或哲學。佛陀提倡的是他個人覺悟的經越,給予人們精神的突破、心智的開發,佛陀強調實踐(asevitabba)和體驗悟證(abhigama)。佛陀解釋了如何從痛苦的人生中,得到解脫的內外之法,揭示了解脫的惟一途徑,就像是渡人穿過生命之海的木筏。“諸惡莫作,衆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①[①《法句經》第183偈。]佛教是獲得正覺智慧的途徑,佛陀證悟世間的煩惱與痛苦,並不是純粹來自知識或理性的過程,而是來自心智的發展和淨化。佛陀告訴我們,世界就在我們的內心,世界是以心爲主導,而心需要經過適當的訓練與淨化。

  惡行與貪瞋癡爲伍。基于無明引起自私,在身口意生起貪瞋癡,因貪瞋癡而衍生種種損害和自我的錯覺,佛教的主要目的,在于克服(varitta)無明(avijja)。

  身口意造作十種惡業(akusala kamma):身方面,殺(panatipata)、盜(adinnadana)、邪淫(kamesu-micchacara)。口方面,妄語(musavada)、兩舌(pisunavaca)、惡口(pharusavaca)、绮語(samphappalapa)。意方面,貪(abhi-jjha)、瞋(vyapada)、癡(micchaditthi)。

  善行是基于道德和智慧在身口意的行爲,不與貪瞋癡爲伍,是解脫的關鍵。身口意造作十種善業(kusala kamma):布施(dana)、持戒(sila)、禅定(samadhi)、愛敬(a-pacayana)、利行(veyyavacca)、功德回向(pattidana)、隨喜他人之善(anumodana)、聞法(dhammasavana)、講法(dham-madesana),直率表達自己的觀點(ditthijjukamma)。

  善行惡行都是基于身口意的行爲,諸惡莫作、衆善奉行、自淨其意都是自利利他,佛教是積極向上、實觀、和平、莊嚴、善意、光明希望的形象。

  “若爲一事如此思惟:此事于我無害,于他人無害,或于自他無害,此事即爲生樂之善業,你一定要多事之”①[①《中部》第1品第6l經《羅睺羅所問經》。],這是佛教道德的准則。在衡量道德價值時,佛教徒考慮到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動物也不排除在外。“如同母親冒著生命危險保護自己的獨子,願每一個人對一切衆生培養無礙慈念。”②[②《經集》第1品。]“一切懼刀杖,一切惜生命,以己度他人,無害亦無殺③[③《法句經》第29偈。]。”作爲一種道德教導,佛教超越了其它所有倫理觀念,道德只不過是佛教的起點而非終究。

  善業是一個人解脫的關鍵,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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