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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昌滅佛後的湖州唐陀羅尼經幢——兼論武宗滅法對佛教的影響

  會昌滅佛後的湖州唐陀羅尼經幢——兼論武宗滅法對佛教的影響

  嚴耀中

  關于唐武宗的滅佛,史家多有論述,然就會昌法難後所存的陀羅尼經幢觀之,似乎乃可進一步探討與反思。這對我們了解當時中央政令在地方上的執行程度,以及佛教在中國社會的生存能力,甚至是思考政治權力如何處置宗教勢力的利弊,大有裨益。

  (一)

  會昌滅法的結果,《唐大诏令集》卷一一叁所載會昌五年八月製中給了我們一些數字:“其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還俗僧尼二十六萬五十人收充二稅戶。拆招提、蘭若四萬余所,收膏腴上田數千萬頃,收奴婢爲二稅戶十五萬人”。又當時日本僧圓仁以其親身經曆對此作了不少描繪和批評,如“叁、四年以來,天下州縣准敕條流僧尼,還俗已盡。又天下毀拆佛堂、蘭若、寺舍已盡。又天下焚燒經像、僧服罄盡。又天下剝佛身上金已畢。天下打碎銅鐵佛,稱斤兩收檢訖。天下州縣收納寺家錢物、莊園,收家人奴婢已訖”[1]。而于佛教史頗有影響的宋僧贊甯則認爲會昌滅佛是釋教東傳以來最大的災難:“從漢至唐,凡經數厄,鍾厄爰甚,莫甚武宗焉”[2]。這些都給後世的佛教史家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印象,說會昌法難“毀法至酷烈”[3]、“沈重地打擊了佛教”[4]等等,仿佛中國佛教由此走向衰敗。

  然而從遺存的唐代陀羅尼經幢來看,情況又似乎不僅是如此。經幢,即刻經的石幢,在湖州所存的多刻的是陀羅尼經,故稱爲陀羅尼經幢,或全稱爲佛頂尊勝陀羅尼經幢。這類經幢直至清代乃有不少保留,湖州是保有地之一。據錢大昕所見錄,僅湖州府城天甯寺一地陀羅尼經幢就有十座之多。其雲:

  “湖州府天甯寺石幢,竹垞先生僅見其八。予嘗屬沈學士鹹熙盡拓其文見诒,較竹垞所得又益其二。今著其目:一爲會昌元年十一月胡季良書,後題幢主姚仲文等造。一爲會昌叁年十月僧令洪書,大中元年十一月重建,後列湖州刺史令狐绹等名。一爲大中二年八月曹巨川書,後題湖州刺史蘇特名。一爲大中十一年四月淩渭書,後列功德主王用爲亡妣沈氏夫人建;其一亦淩渭書,年月並同,而所書者乃大佛頂首楞嚴經也。一爲鹹通十年六月馮卯書。一爲鹹通十一年叁月建,不見書人姓名,後列軍事押衙陳珏等名。一爲乾符五年p月立,後題弟子範信爲亡妻韓氏卅二娘子建,亦無書人姓名。又二幢皆不見年月,一爲周德書,後題徐師範及母王氏名:其一殘缺,有處士胡季良姓名,疑即季良書也。諸幢皆書尊勝陀羅尼經,唯淩渭第二幢乃大佛頂首楞嚴經。曹巨川所書乃六種真言,竹垞概以尊勝經題之,亦未核” [5]。

  其實當時湖州府範圍內所存陀羅尼經幢遠不止此數。據周學浚《同治湖州府志》卷五十所列,存于天甯寺的陀羅尼經幢除以上錢氏所述外,還有五座。一爲鹹通四年七月仰君儒爲亡考妣所立。一爲乾符六年四月芮文琛所建。其余叁座俱無年月,一爲沈颢並母親楊氏及弟锜、锷等建;一爲陳志與妻朱十娘、弟栾直共立;一爲範陽湯夫所建。當然,除天甯寺外湖州的其他寺院也存有不少陀羅尼經幢,如當時龍興寺有中和四年八月沈绶、史章等立的經幢。祗園寺有大中五年正月重建沈宏、沈斌書的經幢二通,及施昱爲亡考立的無年月經幢一座[6]。等等。這些足見陀羅尼經幢在該區域內分布的密度。

  從以上所引史料中,我們可以看到相當數量的陀羅尼經幢是會昌五年之前建立的。其中除祗園寺的沈宏、沈斌所書二座經幢標明系“唐會昌五年廢毀,大中五年正月二十一日重建立”外,其余雖經曆了法難,但多數完好無損。祗園寺經幢還表明經刻如在法難中受到損壞,記文是會于以說明的。這告訴我們所謂“諸道天下佛堂院等,不知其數,天下尊勝石幢、僧墓塔等,有敕皆令毀拆” [7]的記載還是頗有折扣可打的。江浙一帶會昌五年前所立的陀羅尼經幢是很多的,從阮元《兩浙金石志》等著錄中可見不少。因此湖州存有的陀羅尼經幢不是孤立的現象。其實不光是經幢,諸如龍門、雲崗石窟中那樣衆多雄偉的佛教雕像不也是基本完美地保留下來了麼?

  在湖州,經曆法難而得到保留的不僅是陀羅尼經幢,有的還是整個佛寺。宋淡鑰所修《嘉泰吳興志》是現存關于湖州地區的最早方志之一。從其卷十叁“烏程縣寺院”條中可看出當地一些寺廟在會昌滅佛中廢或不廢的情況。如,

  無爲寺:晉王衍舍宅建,唐時士人馮倫、沈演複建,移郡城興國寺廢額榜之。會昌中廢。鹹通叁年又建。本朝治平二年改今額。

  開化院:晉永泰元年孫德宗舍宅建。唐會昌五年廢。錢氏重建,號菩提寺,當周廣順叁年。本朝治平二年改開化院。

  瑤山院:唐初郡有通遙寺,廢。會昌叁年請額建此。鹹通二年改今額。

  鹿苑寺:梁大同元年處士夏份舍宅建,後廢。唐大曆間僧明哲募緣請重建,诏賜名永興寺,元和五年鄉貢進士吳行周有記,顔公篆額,即顔真卿也。本朝治平二年改今名。龍興元年僧元 募緣重修。

  精舍禅院:陳永定中青州刺史管聚舍宅爲院。唐大中元年改爲禅院。

  上述五座寺院興廢,淡志所記俱詳。可見有的寺會昌五年毀了,毀則一定有記載,沒有記載的則說明沒有被毀過。如精舍禅院至清時還有“陳朝觀音、商仲容書額、山門高百尺,謂之叁絕” [8],亦可作該寺院未曾毀過之證。該志其他各縣情況略同。假若範圍更大的話,則此類例子更多。如山陰縣天衣寺至宋時還“有(晉高僧)翼公所頂戴,紫壇十二面觀音及梁(昭)明太子統遺舉(志)公金縷木蘭袈裟、紅銀澡瓶、紅琉璃缽,至今具在。又有金銅維衛佛像,本西城(域)阿育王所鑄,浮海而至,梁武以施山中,儀相甚偉,今奉于西序” [9]。如此多六朝遺物在該寺完好地保存著,表明該寺在會昌中亦未被毀過[10]。還如宋時分水縣有“石佛在玉瑞寺,長不盈尺,刻石爲之。舊傳陳時所造。寺于鄧源別爲石佛庵,並貌陳主奉之” [11]。陳朝幾個皇帝的崇佛並不亞于梁武帝[12],其被佛教供奉也在情理之中。然此種供奉所體現的連續性,至少說明會昌滅法並沒有對它産生什麼大的妨害。由此可見當時除了明文規定“上州以上合行香州,各留寺一所”[13]外,各地還多多少少地保留著一些寺院。

  這種情況之所以存在。其一是因爲會昌五年的滅法雖然看上去來勢凶猛,但時間並不長。據《通鑒》卷二四八,祠部上奏廢寺毀佛在會昌五年五月,而來年叁月武宗薨,宣宗即位,停止廢佛。其間不過十個月光景,肯定有許多事來不及做或做不徹底,尤其是石幢、石塔、石像之類,要毀壞它們也並不容易,故多有保存。其二是唐世到了武宗時代,中央朝廷的權威大不如前。藩鎮割據,政令不一,對皇帝旨令陽奉陰違、疏漫簡怠者當爲數不少。突出的如“黃河已北鎮、幽、魏、路等四節度,元來敬重佛法,不毀拆佛寺,不條疏僧尼,佛法之事一切不動之。頻有敕使勘罰,雲:“天子自來毀拆焚燒即可然矣,臣等不能作此事也”” [14]。這種情況恐怕其他地方也有。《太平廣記》卷一0四引《紀聞》“李虛”條雲:“唐開元十五年,有敕天下村坊佛堂,小者並拆除,功德移入側近佛寺,堂大者,皆令封閉。……敕到豫州。新息令李虛嗜酒倔強,行事違戾,方醉而州符至,乃限叁日報。虛見大怒,便約胥正,界內毀拆者死。于是一界並全。”此事後,李虛未曾受責,更主要的是佛寺由此“一界並全”。這還是號稱盛唐的開元中事。至武宗世,天高皇帝遠的現象當然更爲嚴重。何況當時文人官吏中崇佛信佛者數目不少,故對朝廷敕令陽奉陰違者必大有人在,否則難以說明爲什麼會昌法難前所建的佛教寺塔碑像等乃大量遺傳後世。一種深殖于社會的宗教是難以被單純的行政力量所摧毀的。即便象文化大革命那樣徹底的破“四舊”(文革還是一場思想運動),也有未毀的寺院佛像。如筆者在文革後期上安徽九華山,目睹半山以下的寺院都毀了,而半山以上的寺廟則大半未毀,佛像乃在。可見古今一也。

  湖州的佛教寺院和陀羅尼經幢帶給我們另一個信息是,會昌法難雖然對釋教來說猶如遭受一場暴風驟雨,但雨過天晴,恢複很快,並非象有的學者所說:“會昌以後,佛教殘破”;“佛教經此打擊,斷斷非一百幾十年所能恢複” [15] ,“幾使佛教絕迹于中國” [16]。在上述湖州唐陀羅尼經幢中約有半數是在武宗滅佛後所建,便是一大證明。不僅是石經幢,就是以土木結構爲主的寺院雖在會昌期間受到相當的破壞(如上文所述,不是全部),但會昌之後便得到迅速恢複,“(唐宣宗)大中初,天下寺刹中興” [17],“天下廢寺基各敕重建,大興梵刹”[18]。典型的如臨安治平寺“自會昌中廢,大中複興。更唐末五代至皇朝且數百年,巋然嘗爲邑裏信人所依”,並由此得出“惡念人能以一念使與灰燼散滅,及其複也,有信心者亦以一念能使荒穢瓦礫之區化爲梵釋之宮、獅子之座”[19]。又《舊唐書》卷十八載孫樵大中五年六月上書雲:“陛下即位已來,修複廢寺,天下斧斤之聲至今不絕,度僧幾複其舊。”真所謂“齊朝立蘭若,曾廢會昌初;佛法滅不得,僧徒還居此”[20] 。

  在如此迅猛的複教浪潮中,以湖州所在的吳越地區尤甚。據阿部肇一的估計:“(五代時)推斷在臺州可有一千六百六十叁寺,在甯波該是五百九十,那麼吳越地方的總數將是八千九十五間寺院。……在吳越方面的寺院數,保守的估計也在數千間之譜”[21]。我們無法對阿部先生的數字作進一步的核審,但包括《湖州府志》在內的江南各地方志告訴我們,其所載唐宋間寺廟之多,足以超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臺煙雨中”的景象。

  (二)

  皆被稱爲“叁寶”之一的佛經和僧尼是佛教的主要載體,它們的狀況決定著佛教的命運。石刻的佛經,如湖州陀羅尼經幢和北京房山石經,如前所述是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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