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灭佛后的湖州唐陀罗尼经幢——兼论武宗灭法对佛教的影响
严耀中
关于唐武宗的灭佛,史家多有论述,然就会昌法难后所存的陀罗尼经幢观之,似乎乃可进一步探讨与反思。这对我们了解当时中央政令在地方上的执行程度,以及佛教在中国社会的生存能力,甚至是思考政治权力如何处置宗教势力的利弊,大有裨益。
(一)
会昌灭法的结果,《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三所载会昌五年八月制中给了我们一些数字:“其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十人收充二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二税户十五万人”。又当时日本僧圆仁以其亲身经历对此作了不少描绘和批评,如“三、四年以来,天下州县准敕条流僧尼,还俗已尽。又天下毁拆佛堂、兰若、寺舍已尽。又天下焚烧经像、僧服罄尽。又天下剥佛身上金已毕。天下打碎铜铁佛,称斤两收检讫。天下州县收纳寺家钱物、庄园,收家人奴婢已讫”[1]。而于佛教史颇有影响的宋僧赞宁则认为会昌灭佛是释教东传以来最大的灾难:“从汉至唐,凡经数厄,钟厄爰甚,莫甚武宗焉”[2]。这些都给后世的佛教史家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说会昌法难“毁法至酷烈”[3]、“沉重地打击了佛教”[4]等等,仿佛中国佛教由此走向衰败。
然而从遗存的唐代陀罗尼经幢来看,情况又似乎不仅是如此。经幢,即刻经的石幢,在湖州所存的多刻的是陀罗尼经,故称为陀罗尼经幢,或全称为佛顶尊胜陀罗尼经幢。这类经幢直至清代乃有不少保留,湖州是保有地之一。据钱大昕所见录,仅湖州府城天宁寺一地陀罗尼经幢就有十座之多。其云:
“湖州府天宁寺石幢,竹垞先生仅见其八。予尝属沈学士咸熙尽拓其文见诒,较竹垞所得又益其二。今着其目:一为会昌元年十一月胡季良书,后题幢主姚仲文等造。一为会昌三年十月僧令洪书,大中元年十一月重建,后列湖州刺史令狐绹等名。一为大中二年八月曹巨川书,后题湖州刺史苏特名。一为大中十一年四月凌渭书,后列功德主王用为亡妣沈氏夫人建;其一亦凌渭书,年月并同,而所书者乃大佛顶首楞严经也。一为咸通十年六月冯卯书。一为咸通十一年三月建,不见书人姓名,后列军事押衙陈珏等名。一为乾符五年p月立,后题弟子范信为亡妻韩氏卅二娘子建,亦无书人姓名。又二幢皆不见年月,一为周德书,后题徐师范及母王氏名:其一残缺,有处士胡季良姓名,疑即季良书也。诸幢皆书尊胜陀罗尼经,唯凌渭第二幢乃大佛顶首楞严经。曹巨川所书乃六种真言,竹垞概以尊胜经题之,亦未核” [5]。
其实当时湖州府范围内所存陀罗尼经幢远不止此数。据周学浚《同治湖州府志》卷五十所列,存于天宁寺的陀罗尼经幢除以上钱氏所述外,还有五座。一为咸通四年七月仰君儒为亡考妣所立。一为乾符六年四月芮文琛所建。其余三座俱无年月,一为沈颢并母亲杨氏及弟锜、锷等建;一为陈志与妻朱十娘、弟栾直共立;一为范阳汤夫所建。当然,除天宁寺外湖州的其他寺院也存有不少陀罗尼经幢,如当时龙兴寺有中和四年八月沈绶、史章等立的经幢。祗园寺有大中五年正月重建沉宏、沈斌书的经幢二通,及施昱为亡考立的无年月经幢一座[6]。等等。这些足见陀罗尼经幢在该区域内分布的密度。
从以上所引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到相当数量的陀罗尼经幢是会昌五年之前建立的。其中除祗园寺的沉宏、沈斌所书二座经幢标明系“唐会昌五年废毁,大中五年正月二十一日重建立”外,其余虽经历了法难,但多数完好无损。祗园寺经幢还表明经刻如在法难中受到损坏,记文是会于以说明的。这告诉我们所谓“诸道天下佛堂院等,不知其数,天下尊胜石幢、僧墓塔等,有敕皆令毁拆” [7]的记载还是颇有折扣可打的。江浙一带会昌五年前所立的陀罗尼经幢是很多的,从阮元《两浙金石志》等着录中可见不少。因此湖州存有的陀罗尼经幢不是孤立的现象。其实不光是经幢,诸如龙门、云岗石窟中那样众多雄伟的佛教雕像不也是基本完美地保留下来了么?
在湖州,经历法难而得到保留的不仅是陀罗尼经幢,有的还是整个佛寺。宋淡钥所修《嘉泰吴兴志》是现存关于湖州地区的最早方志之一。从其卷十三“乌程县寺院”条中可看出当地一些寺庙在会昌灭佛中废或不废的情况。如,
无为寺:晋王衍舍宅建,唐时士人冯伦、沈演复建,移郡城兴国寺废额榜之。会昌中废。咸通三年又建。本朝治平二年改今额。
开化院:晋永泰元年孙德宗舍宅建。唐会昌五年废。钱氏重建,号菩提寺,当周广顺三年。本朝治平二年改开化院。
瑶山院:唐初郡有通遥寺,废。会昌三年请额建此。咸通二年改今额。
鹿苑寺:梁大同元年处士夏份舍宅建,后废。唐大历间僧明哲募缘请重建,诏赐名永兴寺,元和五年乡贡进士吴行周有记,颜公篆额,即颜真卿也。本朝治平二年改今名。龙兴元年僧元 募缘重修。
精舍禅院:陈永定中青州刺史管聚舍宅为院。唐大中元年改为禅院。
上述五座寺院兴废,淡志所记俱详。可见有的寺会昌五年毁了,毁则一定有记载,没有记载的则说明没有被毁过。如精舍禅院至清时还有“陈朝观音、商仲容书额、山门高百尺,谓之三绝” [8],亦可作该寺院未曾毁过之证。该志其他各县情况略同。假若范围更大的话,则此类例子更多。如山阴县天衣寺至宋时还“有(晋高僧)翼公所顶戴,紫坛十二面观音及梁(昭)明太子统遗举(志)公金缕木兰袈裟、红银澡瓶、红琉璃钵,至今具在。又有金铜维卫佛像,本西城(域)阿育王所铸,浮海而至,梁武以施山中,仪相甚伟,今奉于西序” [9]。如此多六朝遗物在该寺完好地保存着,表明该寺在会昌中亦未被毁过[10]。还如宋时分水县有“石佛在玉瑞寺,长不盈尺,刻石为之。旧传陈时所造。寺于邓源别为石佛庵,并貌陈主奉之” [11]。陈朝几个皇帝的崇佛并不亚于梁武帝[12],其被佛教供奉也在情理之中。然此种供奉所体现的连续性,至少说明会昌灭法并没有对它产生什么大的妨害。由此可见当时除了明文规定“上州以上合行香州,各留寺一所”[13]外,各地还多多少少地保留着一些寺院。
这种情况之所以存在。其一是因为会昌五年的灭法虽然看上去来势凶猛,但时间并不长。据《通鉴》卷二四八,祠部上奏废寺毁佛在会昌五年五月,而来年三月武宗薨,宣宗即位,停止废佛。其间不过十个月光景,肯定有许多事来不及做或做不彻底,尤其是石幢、石塔、石像之类,要毁坏它们也并不容易,故多有保存。其二是唐世到了武宗时代,中央朝廷的权威大不如前。藩镇割据,政令不一,对皇帝旨令阳奉阴违、疏漫简怠者当为数不少。突出的如“黄河已北镇、幽、魏、路等四节度,元来敬重佛法,不毁拆佛寺,不条疏僧尼,佛法之事一切不动之。频有敕使勘罚,云:“天子自来毁拆焚烧即可然矣,臣等不能作此事也”” [14]。这种情况恐怕其他地方也有。《太平广记》卷一0四引《纪闻》“李虚”条云:“唐开元十五年,有敕天下村坊佛堂,小者并拆除,功德移入侧近佛寺,堂大者,皆令封闭。……敕到豫州。新息令李虚嗜酒倔强,行事违戾,方醉而州符至,乃限三日报。虚见大怒,便约胥正,界内毁拆者死。于是一界并全。”此事后,李虚未曾受责,更主要的是佛寺由此“一界并全”。这还是号称盛唐的开元中事。至武宗世,天高皇帝远的现象当然更为严重。何况当时文人官吏中崇佛信佛者数目不少,故对朝廷敕令阳奉阴违者必大有人在,否则难以说明为什么会昌法难前所建的佛教寺塔碑像等乃大量遗传后世。一种深殖于社会的宗教是难以被单纯的行政力量所摧毁的。即便象文化大革命那样彻底的破“四旧”(文革还是一场思想运动),也有未毁的寺院佛像。如笔者在文革后期上安徽九华山,目睹半山以下的寺院都毁了,而半山以上的寺庙则大半未毁,佛像乃在。可见古今一也。
湖州的佛教寺院和陀罗尼经幢带给我们另一个信息是,会昌法难虽然对释教来说犹如遭受一场暴风骤雨,但雨过天晴,恢复很快,并非象有的学者所说:“会昌以后,佛教残破”;“佛教经此打击,断断非一百几十年所能恢复” [15] ,“几使佛教绝迹于中国” [16]。在上述湖州唐陀罗尼经幢中约有半数是在武宗灭佛后所建,便是一大证明。不仅是石经幢,就是以土木结构为主的寺院虽在会昌期间受到相当的破坏(如上文所述,不是全部),但会昌之后便得到迅速恢复,“(唐宣宗)大中初,天下寺刹中兴” [17],“天下废寺基各敕重建,大兴梵刹”[18]。典型的如临安治平寺“自会昌中废,大中复兴。更唐末五代至皇朝且数百年,岿然尝为邑里信人所依”,并由此得出“恶念人能以一念使与灰烬散灭,及其复也,有信心者亦以一念能使荒秽瓦砾之区化为梵释之宫、狮子之座”[19]。又《旧唐书》卷十八载孙樵大中五年六月上书云:“陛下即位已来,修复废寺,天下斧斤之声至今不绝,度僧几复其旧。”真所谓“齐朝立兰若,曾废会昌初;佛法灭不得,僧徒还居此”[20] 。
在如此迅猛的复教浪潮中,以湖州所在的吴越地区尤甚。据阿部肇一的估计:“(五代时)推断在台州可有一千六百六十三寺,在宁波该是五百九十,那么吴越地方的总数将是八千九十五间寺院。……在吴越方面的寺院数,保守的估计也在数千间之谱”[21]。我们无法对阿部先生的数字作进一步的核审,但包括《湖州府志》在内的江南各地方志告诉我们,其所载唐宋间寺庙之多,足以超过“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的景象。
(二)
皆被称为“三宝”之一的佛经和僧尼是佛教的主要载体,它们的状况决定着佛教的命运。石刻的佛经,如湖州陀罗尼经幢和北京房山石经,如前所述是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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