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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學 第一章 佛教學概述▪P2

  ..續本文上一頁痛苦是因緣造作的結果,是因爲無明而執著于人身之實有,是因爲執著于“我”而追求貪愛,那麼滅除這些産生生死和貪愛的業因,使之歸于寂滅,就可達到從人生痛苦中解脫出來的目的。佛教把這種寂滅的理想境界稱作涅槃。涅槃是梵文 Nirvana 的音譯,意爲滅、滅度,是指對生死諸苦及其根源的徹底斷滅,所謂“貪欲永盡,瞋恚永盡,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是名涅槃”(《雜阿含經》卷18)。佛教關于涅槃解脫的學說,也有一個曆史的發展過程。原始佛教的涅槃說,以“因緣俱滅”,不再受苦,從而徹底斷滅人生痛苦與煩惱爲目標,實際上的結果是形同死亡,是一種“灰身滅智”的消極厭世的人生觀。在以後的發展中,大乘佛教在批評原始佛教涅槃學說的基礎上,提出了“諸法實相即是涅槃”(《中觀·觀法品》)的思想,即世間的一切事物只不過是因緣和合而成的虛假的存在,其實相是畢竟空的,是與涅槃的真實內容沒有區別的。只要人們體悟到諸法的“空”性,認識到事物真實的本來面目,也就證得了涅槃的境界。大乘佛教的著名經典《大涅槃經》還提出了涅槃具有“常、樂、我、淨”四德的思想,即證得了涅槃,也就證得了永生常樂的佛身,也就成就了大乘佛教所追求的“成佛”的理想。總之,涅槃是佛教所追求的終極目標,是它爲人生設計的終極歸宿和最高的理想境界,不管佛教發展史上有過多少派別,出現過多少不同的學說和理論,追求涅槃境界始終是他們共同的目標。佛教曾爲自己提出了叁條原則,稱“叁法印”,即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這叁條原則是佛教與其他宗教派別相區別的標志,是從理論層面上判斷佛教學說的標准。這正如大乘佛教的重要論典《大智度論》所雲:

  佛法印有叁種:一者一切有爲法,念念生滅皆無常;二者一切法無我;叁者寂滅涅槃。(卷22)。

  第叁,佛教是一種著重修行實踐的宗教,是一種有著豐富倫理思想的宗教。如前所述,佛教把人生痛苦及世間的萬事萬物都看作是因緣造作,都是有因才有果的。人的生死流轉,或永生長樂,都是由人的行爲,即“業”造作出來的,並不是命定的,也不決定于上帝或神的意志。既然人生之苦是人自身造作的,那麼人生痛苦的解脫也只有靠人自己去解決。這就爲佛教修行實踐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作了理論上的論證。不管是早期佛教的八正道、叁十七道品、四禅八定,還是大乘佛教的菩薩行、55種修行階位及“六度”等,都是爲了滅除造成人生痛苦的根源,逐步實現身心歸于涅槃境界的目的,所謂“道義雲何?謂涅槃路,乘此能往涅槃城故”(《俱舍論》卷25)。“道”者,即修行之方法,即佛教的種種修行都是通往涅槃解脫的道路;也就是通過種種具體的和勤苦的修行,逐步克服自身的愚昧無知,和由于無知而産生的種種貪欲和邪見,最終實現斷盡一切煩惱的涅槃境界。

  應該說,佛教是有著對人生、對社會獨特思考的宗教,是一種理論色彩十分濃重的宗教。然而,其理論絕不是空談,它是其宗教修行實踐的理論基礎,是其宗教修行實踐所追求的理想境界。佛教重理論,更重實踐。一般說,佛教的修行實踐被概括爲戒、定、慧“叁學”,其意義何在呢?這正如我國東晉名僧道安所雲:“世尊立教法,有叁焉,一者戒律也,二者禅定也,叁者智慧也。斯叁者,至道之由戶,泥洹(涅槃的又一譯語)之關要也。戒者斷叁惡之幹將也,禅者絕分散之利器也,慧者齊藥病之妙醫也”(《出叁藏記集》卷11)。就是說,修習“叁學”是通往涅槃的門戶,修習“叁學”的目的就是通過止惡行善的戒律生活,斷除貪愛等煩惱的根源,從而從無明中解脫出來,獲得佛那樣的智慧。

  佛教有一著名的偈語:“諸惡莫作,衆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見《法句經》)。很清楚,這首偈語就是從宗教修行實踐方面回答了什麼是佛教的問題。它可以說是佛教修行學說的一個總原則,也是佛教倫理和道德修養學說的基本內容。一切佛教信奉者,就是遵從這一原則,在清除自身的無明和煩惱的修行中,逐步改善和提高自己的道德修養,保持思想的清淨和行爲的規範,最終達到解脫成佛的目的。

  第二節 佛教學研究的對象及其特點

  如上所述,佛教是産生于古代印度的一種宗教,並在而後的傳播中,發展成爲世界的叁大宗教之一。如同人類社會中已經存在的一切形式的宗教一樣,佛教既是人類的一種精神活動,也是人類社會生活的重要內容之一。佛教是印度古代社會的産物,它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印度的古代文明;佛教在它傳播的國家和地區,又借助于當時當地的物質的和精神上的文明成就來充實自己、發展自己,並反過來影響和推動了傳播國家和地區的曆史文明的發展。佛教是一種意識形態,是一種社會理想,也是一部分人的一種十分具體的精神追求和信仰生活。佛教有曆史、有理論、有經典、有僧團、有寺院、有信衆,是一種特殊的社會存在。同時,佛教既然是一種社會存在,它就絕不是一種孤立的社會現象,它必然要與社會的方方面面發生廣泛的聯系,也只有在這種廣泛的聯系中才可能存在和發展。因此,佛教作爲一種社會科學的研究對象,它向我們提供的內容是十分豐富的,甚至是錯綜複雜的。

  首先,佛教創始于印度,印度佛教是爾後佛教發展的基礎和出發點,所以印度佛教的創始史就成爲我們第一個要研究的對象。佛教在印度是如何産生的,它是在一種什麼樣的曆史背景下産生的?佛教與當時印度的社會思潮、政治製度及經濟發展的水平有什麼關系?還有,原始佛教的基本教義包含著那些內容,最初的佛教僧團組織是怎樣形成的,以及佛教在印度的發展與演變的曆史等等。

  其次,佛教在印度的發展過程中,曾形成衆多的宗派,如釋迦牟尼去世後約一百年左右,佛教僧團開始出現分裂,分爲上座部和大衆部;之後,大約有五百年的時間裏,佛教僧團又經曆了多次分裂的過程,出現了宗派林立的狀況,即印度佛教史上的部派佛教時期;再後,大約在公元前2世紀以後,大乘佛教開始在印度興起;繼之大乘佛教又分成中觀和瑜伽行兩大學派,最後則出現密教。這是佛教在印度發展演變的曆史,但各個宗派都有他們自己不同的主張、有他們的代表人物、經典和教義。這是印度佛教研究的另一個重要內容;

  第叁,佛教大約在公元前3世紀時,開始有組織地向世界各國傳播。首先向南傳入了今天的斯裏蘭卡,再向東傳入緬甸及馬來半島,形成今稱南傳上座部佛教。這支佛教還通過緬甸和泰國傳入我國雲南的西雙版納及德弘地區。與此同時,佛教向北傳入今天的克什米爾(罽賓)、白沙瓦(健陀羅)地區,並繼續向古稱大夏、大月氏、安息,即今之巴基斯坦、阿富汗、敘利亞等中亞地區傳播,並在公元前1世紀時,越過蔥嶺傳入我國的新疆地區,並在隨後傳入我國漢族地區,從而形成了佛教的北傳系統。這一支佛教以中國內地爲中心,再傳入高麗、日本等東亞諸國。還有一支就是藏傳佛教系統。這一支形成較晚。約在公元7世紀時,佛教從我國內地、印度及尼泊爾幾個方面,傳入我國西藏,經過幾個世紀的傳播,逐漸形成了獨具特色的西藏化佛教。這一支佛教,今已越出西藏地區,在我國青海、四川、甘肅及世界的一些地區流傳。以上這些佛教發展史上的不同流派,今已構成了作爲世界宗教之一的佛教的主要特色,是佛教學研究的又一方面的重要內容。

  佛教研究的對象,除上述內容所包含的佛教的曆史、宗派、經典、教義、組織、儀軌之外,還有佛教與政治的關系,與經濟基礎的關系,與社會意識形態領域諸方面的關系等。比如,在佛教發展曆程中,必然並有著與各國曆代帝王不可分割的關系。正如我國東晉名僧道安所說:“不依國主,則法事難立”(《高僧卷》卷5)。實際上自佛教傳入中國始,佛教僧團就一直是從屬于朝延的,接受國家的監督和管理,並在曆代帝王的支持下發展起來,其中尤以初傳時代的漢明帝、漢桓帝、南北朝時代的後秦主姚興、梁武帝、隋唐時代的隋文帝、唐太宗、武則天等爲代表,佛教能否在中國立足,並在爾後發展起來,與他們的支持關系極大。在印度佛教史上,曾出現過波斯匿王、阿育王、迦膩色迦王等全力支持佛教的帝王,佛教在印度的傳播與發展,與他們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

  佛教基本上屬于人類的一種精神生活,但龐大的教團又使他們成爲一種社會組織。要維持這樣一種社會組織的正常運轉,維持衆多僧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無論是印度佛教,還是中國或其他地區的佛教,都不可能與整個社會的經濟生活脫離關系,他們本身都有著自己解決經濟問題的一整套思想和製度。又比如:佛教雖然是一種宗教信仰,但它又是一種社會思潮,一種探究人類終極歸宿的社會理想,在它的兩千多年的發展曆史中,必然與當時當地主流的思想意識和文化傳統發生種種碰撞和交融,具有豐富且深刻的文化內函等等。

  如此政治的、經濟的和文化的內容亦是佛教學研究的對象。

  佛教學研究作爲社會科學研究的一個特殊門類,有著社會科學研究的一般規律,但同時也有著自己的特點。

  首先,佛教是一種宗教,是相當一部分人群的信仰,是他們人生價值的追求和精神寄托。佛教有著自己一整套關于“神”的信仰體系,是籠罩在神聖光環下的一種社會存在。面對這樣一種社會存在,社會科學研究者的任務,就是要透過那種似是神秘的,但又是實實在在的社會存在,去揭示它自身發生和發展的規律,去透過現象看它的本質。佛教如同任何其他宗教一樣,在他所構築的神學體系中,有著許多諸如“西方極樂世界”(天國)、“地獄”、“魔鬼”、“六道輪回”及佛、菩薩神通變化等充滿神話和神秘色彩的描寫。對于這些內容,信教者和不信教者的認識可能截然不同,就是宗教家與社會科學家之間也存在著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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