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自己憑借自己的能力、斷惡修善、如法修行,最終得以解脫,這與一般宗教仰仗他力、神!的救度也是大異其趣的。
就認識事物的方法而言,佛教中沒有“神靈啓示”、“心靈感應”之類的說法。無著將佛教的認識方法歸爲“四理法”:知法性,了解事物的自然性能;知作用,了解事物的作用;知相依,了解事物的相互關系;知規律,了解事物邏輯規律。可見佛教的認識方法完全是理性的。佛教中也有“直覺”法,但不同于一般心理學“不知其所以然”的直覺認識,而是一種因禅定修行實踐産生的現量直覺觀照能力,也謂“定中觀照”。這種禅定覺照能力的獲得,任何人按一定方法、如法修證都可以獲得,雖不容易、卻並不神秘。整個學佛修行“聞、思、修、證”的過程都是這樣,與神秘無緣。“聞”是指聽聞佛法、學習佛教經論;“思”是指要用自己的智慧去思考、研究、體認,而不是聽聞後就盲信;“修”則是在聞與思的基礎上、獲得了對佛法確定的信解後的修行實踐,其中有種種修行方法、有嚴格的修行階段,直至最後的“證”,覺悟了自己的本心,也就是覺悟了宇宙生命的真相。
可見佛教的信仰極富理性,並不神秘。
(2)注重實踐
從上可見,佛教的信仰是多麼的具有理性。佛教的理性,不僅表現在其“信仰”上,也體現在信佛的“實踐”上,也即通常稱爲“修行”的方面。對于佛教而言,不存在“信則得救”的問題,因爲“得救”(解脫)的關鍵在于自己的“修行”而不是外在神!的他力。所以,佛教最爲注重實踐。在佛教裏,一個人最終的解脫,不是靠信仰的虔誠、特殊的奇迹或莫名其妙的神力,而是修行實踐的結果,尤如科學實驗一般,其理論和實驗過程的各個階段以至最終的實驗結果,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從一個迷惘的普通凡夫到逐漸開啓智慧的修行者直至最終圓滿證悟成佛的整個修行過程,在佛教裏如《華嚴經》、《法華經》、《楞嚴經》、《瑜伽師地論》、《菩提道次第論》等大經大論中有系統完備的理論和實踐指導,就象教科書一樣,可以對任何人公開,不是什麼袖中秘籍、秘不示人。任何人,只要具備信仰和實踐的諸種條件,都可以學佛、修行以至證果。其中的關鍵只有兩個字,一是如上所述的“信”,二是修行解脫的根本:“智”。
《華嚴經》雲:“佛法大海,信爲能入,智爲能度。”“信”是步入佛法大海、進入佛教之門的必要條件,但最終能否抵達彼岸、修行解脫,則取決于“智慧”,故雲“智爲能度”。必須要有智慧,才能自度度人。學佛修行,也就是要悟證這一“能度之智”。可見“智”之一字,體現了佛法注重實踐的特點。佛教並非只重信仰、僅憑信仰就能獲救的宗教,而是有信有智、信智合一的宗教。具備信仰後,必須實踐、依法修行,解行並重、有修有證,才能最終親證佛法之“智”,證悟佛陀的圓覺境界、也即宇宙生命的真如實相。
佛教所說的“智慧”不同于通常所說的聰明智慧或一般科學、哲學之智。《大智度論》謂:
“智乃本心照明之德,可與法性契合。學人宜定止妄識,策發真智。”
佛教的智慧是指契合法性(事物真實)、覺悟本心(真如實相)的“真智”(音譯“般若”),是一種親緣真如的無分別智,非一般的分別、推理、計度所産生的“妄識”。“智”是需要實踐親證的,“識”則是歸納演繹、分別計度、比量推理的結果。佛雲:“我法甚深,唯證乃智”。佛教強調“依智不依識”,正體現出注重實行、實踐的特點。
再深一步說,佛教的“信仰”與實踐也是不可分的。在巴利文佛典裏,通常譯爲“信”字的Saddhā,與一般“相信”的內涵是不同的,是指“由確知而産生之堅心”,這實際上是一種“見”。通常所謂的“信仰”,恰恰是缺乏了解、缺乏知“見”才有所謂“相信”,佛教的“信仰”,則是一種包含了“見”的內涵的“信”。有“見”之意義在內的“信”,實際是一個知見問題,不同于世俗的“相信”或其他宗教的“信仰”。因此佛陀的教義,是教人來“看”、來了解、來“見”,而不是來“相信”。在原始佛典裏,一位佛陀的弟子對另一位比丘說:“沙衛陀同修啊!不靠禮拜、相信,沒有貪喜偏愛,不聽耳食之言及傳說,不考慮表面的理由,不耽于揣測的臆見,我確知、明見“生的止息”即是“涅!”〗(羅羅·化普樂,《佛陀的啓示》)
從中可見佛教“信仰”的實質。漢文佛典裏也說:“悟時如睹掌中珍”,當人看握緊的手掌時,不知其中是否有寶石,才會有信與不信的問題;但當張開手掌,親見掌中珍寶後,也就無所謂“相信”與“不相信”了。佛教的信仰,正是這樣一種如睹掌中之珍、重點在“見”、“知”上的“信”。而“見”與“知”的獲得,正是修行、實踐的結果。依賴佛陀、法師、善友等而對佛教産生信仰,只是一種“仰信”;而通過聞思與修行,對佛法的道理産生確定不移的信解,則是一種“解信”;直至親證真理而確立的信,方爲真正的“正信”。可見佛教之信仰與修行實踐、正知正見是融爲一體的,與一般宗教之“相信”有本質不同。
南傳佛教《相應部》卷一中佛言:
“信是人的助緣,事實上,理解才應正確的左右人。”
《大智度論》卷七謂:
“聞說而信者,此中不名爲信;智慧知已,名爲信。”
(3)科學精神
從以上佛教的“理性特色”和“注重實踐”兩方面已可見佛教所具備的“科學精神”。由于我們身處科學的時代,一般大衆的心理趨向莫不以“科學”爲標准,“科學”已成了“正確”和“真理”的代名詞,而“宗教”在一般人心目中都與“迷信”、“盲目”、“非理性”、“不科學”劃等號。所以,當說到“佛教的特質”時,有必要再專門談談佛教的“科學精神”。
一般認爲科學與宗教是截然不同的兩個須域,在其基礎上是根本對立的,一爲“科學精神”,一爲“宗教心理”,前者乃“理性”,後者屬“信仰”。這就是現代學術文化及一般大衆觀念中對科學與宗教分野的基本看法。愛因斯坦說:
“科學與宗教是勢不兩立的對立物。其理由是非常明確的。凡是徹底深信因果律的普通作用的人,對于那種由神來幹預事件進程的觀念是片刻也不能容忍的。”(《愛因斯坦文集》第一卷)
愛因斯坦的論述對一般宗教來說是非常准確的,但對于作爲“覺悟之教”的佛教而言,可以說全不適用。因爲佛教的基礎同科學一樣,不是神創、不是“由神來幹預”,而是“緣起法則”,也即萬事萬物變化發展的原因、條件、結果的相互關系,同作爲科學之基礎的“因果律”如出一轍。只是佛教的“緣起法則”中在種種原因、條件、結果、相互關系中也包含了“心靈”的作用,與經典自然科學純屬物質領域的“因果律”有所區別,但20世紀初以來隨
著量子力學的誕生,發現了觀測者對實驗結果的影響,對心靈與物質、人與宇宙的相互關系
有了新的認識,作爲科學基礎的“因果律”中也開始包含了“心”的因素,與二千五百年前
釋迦牟尼佛所覺悟的宇宙生命的“緣起法則”逐漸接近。
無論基于“因果律”還是“緣起法則”,在排斥神力幹預和神創世界確立“真理之客觀性”
這一點上是共同的。
正是有著“真理客觀性”的共同基礎,而有佛法精神與科學精神的相通。《涅!經》的“四依四不依”最能體現佛教的科學精神:
“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涅!》經·四依品))
“依法不依人”,也就是依真理不依權威,這正是科學精神最基本的內涵。在原始佛教經典裏曾記載佛陀到一個小鎮訪問時對迦摩羅族姓的一段講話,充分表現了這一“依法不依人”所具有的懷疑、批判、驗證的科學精神:
“是的,迦摩羅人啊!你們的懷疑、你們的迷茫是正當的;因爲對于一件可疑的事是應當生起懷疑的。迦摩羅人啊!你們要注意不可被流言、傳說,及耳食之言所左右,也不可依據宗
教典籍,也不可單靠論理或推測,也不可單看事物的表象,也不可溺好由揣測而得的臆見也不可因某事物之似有可能而信以爲實,也不可作如此想:“他是我們的導師”。迦摩羅人啊!只有在你自己確知某事是不善、錯誤、邪惡的時候,你才可以革除他們……而當你自己確知某事是善良的、美好的,那時你再信受奉命。”(轉引自《佛陀的啓示》第一章)
在一般所謂的宗教中,佛陀的這段講話也許是獨一無二的,這是由于一般宗教以“信”爲本,而作爲覺悟之教的佛教是以“智”爲本的。這使我們想起古希臘哲人“吾愛吾師,吾尤愛真理”的理性精神,“依法不依人”,也正是“以法爲師”(《大方便佛報恩經》),這就是佛法的基本精神。“依義不依語”所表現的追求現象後面之本質的精神,亦體現出佛教的理性精神。而“依智不依識”,與西方近代科學“一切理論均待實驗證實或證僞”之重驗證的精神也毫無二致,只是佛法轉識成智、證成真理之“智證”,較之西方科學現階段的物理實驗之實證遠爲精深。“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所表現出的追求最高真理、不斷進步、推論出新、永無止境的意境,也是科學精神重理性、尚實證之外的又一特征。
由此來看世人最容易誤解的佛教的“皈依”,才能明了其精神實質,迥異于一般宗教的皈投依靠。佛教的皈依不是頂禮膜拜,本來極少宗教色彩。所謂“皈依”,究竟而言是“皈依真理”,與科學者趨向客觀真理並無二致。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叁皈”之中,“皈依法”是根本、是核心。“佛”因“證法”(證悟真理)而堪爲皈依,爲學習之導師;“僧”因“修法”(依真理而修,趨向真理)而堪爲皈依,爲學習之榜樣、善友。佛陀教誨弟子“自依止、法依止、莫異依止”,要“自作明燈”,可見佛教之皈依不是皈投依靠外在之對象(神癨或他人),而是皈投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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