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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向極樂之路 行持方法▪P2

  ..續本文上一頁5.唱《大阿彌陀贊》、《贊佛偈》後,接念南無西方極樂世界大慈大悲阿彌陀佛,並轉念六字或四字佛號,如此一日一夜乃至十日十夜念佛聲不斷絕;6.念叁菩薩聖號各叁稱;7誦《叁皈依》;8.禮祖;9.回向。大衆念誦佛號時,各自應將身心性命,部交付與彌陀大誓海中;于一晝夜間誓不起一念世間想,不起一念計較身心性命想;且念時聲音應調和統一;期間飯食亦事先安排分批受食,不令佛號間斷,方爲合法。

  專修佛七

  專修佛七是專一念佛,貴在專一其念。爲了達到一心不亂,故在結七時的道場,應選遠離市囂的僻靜古刹;專修淨友于七日中要放下一切,不作他務,不假他想,專精念佛,否則對同修者之妨礙極大;念佛行人于七日前,持咒淨壇。凡道場所供尊像,要作真佛想,先期至誠禮拜,以多爲妙,迎請慈尊降臨,然後翹勤懇切,對佛發願,願自己所有身心性命,都交付于彌陀大誓海中,于七日中除持念佛號外,不起一念他想。發願已,求佛哀憐,于此七日放光攝受,如此依佛而住,當處放下萬緣靜持起七。每晚休息才醒,即持佛名。持名要不緩不急,不散不昏,調息得中。務使心中佛號,曆曆分明。著衣、吃飯、上廁、行住坐臥洪名不斷,滿七之日,以大回向結束。專修行人,如此精進七日,七日後仍須保持行力,方不負此功,是爲專修佛七:

  專修念佛殿堂守則多人專修念佛,必有一協同遵行之條款,以利共修。爲此,特依諸方佛七殿堂守則之條例,擬訂守則如下,以供查閱:

  1.期內禁語,不得閱讀、會客、閑談。

  2.每晨按規定時間起香,行者須事先進殿堂禮佛等候,不得遲到。遲到者應自動跪香。

  3.進出殿堂須先問訊禮佛,問訊時應彎腰過半,不得過與不及。他人禮佛時,不應由頭前經過。

  4.繞佛次序: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未穿海青者墊後,男衆在前,女衆在後。

  5.不得在佛殿內穿著海青,不得逗留佛殿觀看。

  6.繞佛時不得前後遠隔距離,念六字佛號時兩手結彌陀印,平放在臍上叁公分處;四字佛號,則兩手合掌于胸前。

  7.如帶課誦本,應雙手捧之,不能卷摺及放于拜墊上。

  8.唱念時須和聲莊嚴,發聲整齊,不得怪腔異調,不得高低嘶喊或閉口默聲。

  9.共修時間不得手掐念珠。靜坐時男衆拖鞋放在自己坐墊的右邊,女衆則在左邊。

  10.止靜時若昏沈,請自動下座至指定地點拜佛,或自動請香板,但不得擅自出堂,亦不得出聲妨礙他人。

  11.凡參加精進組者,個人每天必須用自己休息時間,禮佛300拜,開大靜前如未拜滿者,應自動跪香,並于補足後方可入睡。

  專修念佛起居規則 專修念佛時,大衆共同生活在一起,應遵守的起居規則,應該注意下列各款:

  l.起床盥洗,啓閉門戶須輕聲,以免擾衆。

  2.用齋時,不得嚼食出聲,碗、筷、匙等不得碰擊出聲。先食畢者,安詳默念佛號,等待結齋。

  3.注意節約用水、用電。

  4.工作時亦禁語,倘職務必要時,宜以簡短語言輕聲交代。

  5.隨喜參加者,于繞佛時方可進入殿堂。在外等候時,應隨聲念佛號,切勿閑談。

  6.寮房內禁語,除規定時間外,不得入寮放逸;有病緣者,須告假後方得進寮休息。

  7.須遵從糾察或監香人員之指導,並及時糾正之。

  8.休息時間,大衆默念佛號或禮佛。

  專修念佛日課修行專修念佛期間,可不上殿、不上供、不會賓客、不做除念佛外一切雜事,專一念佛。每日4:00下單(夏令提前半小時,其余時間亦相應提前半小時)漱洗畢入堂。專修功課如下:

  第一枝香:起香4:30、歸位5:15、止靜5:30、開靜5:45、回向6:00,起香時念《佛說阿彌陀經》一卷,《往生咒》叁遍,接“阿彌陀佛身金色”贊佛偈,出位繞念,持六字洪名。歸位後趺坐,出聲念佛。止靜後默念或金剛持,昏沈重者可下位禮佛。開靜後起佛號,出聲坐念。回向時念:“願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濟叁途苦,若有見聞者,悉發菩提心,盡此一報身,同生極樂國。”念畢下位。

  早餐後,對面站,再接第二枝香。

  第二枝香,7:30起香、8:00歸位、8:15止靜、8:45開靜、9:00回向。起香時用引磬、小魚念《贊佛偈》起佛號後,出位繞念,歸位以至回向全與第一枝香相同。以下與第二枝香完全相同。

  第叁枝香,9:00起香、9:30歸位、9:45止靜、10:15開靜、10:30回向。

  第四枝香,13:00起香、13:30歸位、13:45止靜、14:l5開靜、14:30回向。

  第五枝香,14:30起香、15:00歸位、15:15止靜、15:45開靜、16:00回向。

  第六枝香,18:00起香、18:30歸位、18:45止靜、l9:15開靜、19:30回向。

  第七枝香,19:30起香、l9:45歸位、20:00止靜、20:30開靜後接大回向、21:00一日專修功課圓滿。閉關念佛

  指閉門謝客而隱居念佛。亦稱閉淨土關。閉關行者于特定期內,停止一切待人接衆之事,而一心一意自室中念佛、拜佛、行一行叁昧等修法。其時所住之處稱爲“關房”,閉關時即于室內專修一門,依閉關者預期之目標而不同。期限亦不一定,有數月者,亦有數年的。閉關期間以不出閉關場所爲原則。故閉關時須有人護持飲食、醫藥等事,稱爲護關。其方法如下:

  閉關克期法指定閉關時間之法。閉關之期限有長短之分:少期,爲初次閉關者而設,因其不知閉關之法,慮有差誤,作短期練習而設,少則10天,多則20、30天不等,習之既熟,再刻大期,如90、120天爲定程,春夏以正、二、叁、四或二、叁、四、五月爲節,秋冬以七、八、九、十或八、九、十、十一月爲節,最好避嚴冬、酷暑,此爲中人以上立法。若在上根,不顧自身命,遑恤寒暑,勇猛直前,決無退惰,以證爲期,非此所能限製,然一般亦以叁年爲期。

  閉關念佛五要指閉關念佛者必須預先定妥之五項:

  1.擇地,當以叢林古刹及僻靜園林爲得所。必外遠市囂,內絕賓客之處,始免解說之煩。行道之室,當以叁楹獨院爲率,西楹爲供佛室,東楹爲臥室、衛生間,中楹庋置雜物、作休息之所。供佛宜西方叁聖像或惟供阿彌陀佛金像一軀,必向東。案上設香爐一,案前設蒲團。行人坐必背東而面西,余無別物,絕外緣,淨心目也。臥室惟衾枕、床及必備衣服,紙筆墨,茶具等,一切無關典籍、玩具皆宜屏去。掃除宜有定時,總門使人自外下鑰,非有意外要事,不許妄開。

  2.擇人,擇人之說即覓好護關服務者,可于親友同志中選,惟囑其屏絕外人,及警止附近喧擾而已,服務者必定時傳送飲食、茶湯、衣服及下鑰看守,當擇笃實誠樸之人,無忘忽之患。如有意外,當使服務者傳簡爲要。

  3.預約之說有二:①凡閉關人如別無礙,固屬勝緣,倘有父母、尊長值關期而染危疾,或行人自病必須出關者,行人當于入關之前,預囑家人及護關者,設遇此等意外,方得通知專請出關,其余不得妄請。②行人入關一心念佛,不宜偻指計日,如已證一心,則心無他念,固不知出關爲何日。即未證一心,爲日太久,亦必不記出關之期,當于入時先囑護關人,俟期滿之次日,即書一簡請行人出關,免心計之擾。

  4.克期之法,宜先少後多,如自一七、二七乃至七七,或90日、120日,多則一年、叁年,隨行人根機而定可也。

  5.儀軌爲閉關所必有,以便遵行。然個人念佛關,應先發願,願文有通有別,忏悔求生淨土及發菩提大心等願,古人所已言者爲通例,行人自發之願爲別例。心苟純切,無論爲通爲別,皆能如願以償,不然雖別何益

  其自發別願者,必先通教典,俾所發之願無不與正覺相應,始免流弊。若不通教義,妄發不宜發之願,不如惟以通願爲得矣。如發別願,惟爲父母忏罪求福,深合教義多能克果,其余當以通願爲主,若懷挾謬妄,或妄冀神通及前知之屬,即爲波旬說,正行人之大戒,不可不慎。通願文以雲棲大師《西方發願文》爲最。行人入關之第一日,爲慎重計當先以黃紙書願文,焚香禮佛已,即于佛前火化。然後照平時定課之儀,先誦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以次誦蓮池海會,《彌陀經》,《往生咒》,《贊佛偈》,頌佛號、觀音、勢至及清淨大海衆菩薩而止,乃口誦《願文》一遍即退坐念佛不綴,自此後乃至百二十日,每日惟專念洪名,不複再有他念,直至出關而後已。惟《願文》之中,當刪去“願禅觀之中,夢寐之際”二句,下增“伏願百二十日關期之內,徑獲一心,遂證叁昧,得見阿彌陀佛雲雲”。關中惟在一心執持名號勿失,更無所謂儀軌。此爲居士閉關念佛之五要。

  閉關念佛儀軌閉關念佛惟在念佛,無所謂儀軌。若無儀軌之儀軌,如飲食便溺就臥,口不誦佛而心念不忘,亦儀軌也;心口之間無非念佛之地,亦儀軌也;佛室之內惟行人得入,亦儀軌也;坐不傾側忘敬、跏趺、平坐、隨便坐皆可,倦不妨經行,但須緩步安詳,亦儀軌也;室內不著短衣,夜睡惟解長衣,不得並去裏衣,亦儀軌也;早則五更,遲則黎明不得遲起,白晝不臥,亦儀軌也;入關以前當沐浴更衣,以示潔淨,關內不再行廢事,亦儀軌也;關內不得觀書消遣,不得流連外庭、臥室以消遣,亦儀軌也;期內非有要事書簡付外,不得以寫字消遣(但可記修持心得),亦儀軌也;期內除第一日焚香禮佛化願文,及期滿焚香禮佛始退外,余惟每早起入關室時禮佛一次,余時禮佛雖無定次,亦儀軌也;平日定課念佛,皆當持珠記數,閉關專念,不得再以持珠記數致增外擾,亦儀軌也。原夫佛之所以囑望衆生者,惟在一心不亂,衆生所以閉關念佛者,亦惟在悉屏外緣,能證一心,此專念第一義也。若不知此義,或以禮佛爲敬,而不知以專念爲敬,或以沐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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