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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輪回說(禅林)▪P3

  ..續本文上一頁,只是六道之一,到了福報窮盡五衰相現時,仍要墮落到受苦的環境中去。古德說: “縱饒生入非非想,不免輪回六趣來。”所以天堂不是最理想的地方,而佛法也不鼓勵人們求生天堂。

  或說理論上雖然講得很不錯,但事實上不能給我人看到,要衆生相信是很難的,我們現在是拿不出事實給大家看,但如前說,且有超常透視力的佛陀,以及其他同樣得到這個透視力的,確實是有所見而這樣主張的,並不是毫無根據而作如此說。我們如能依照佛法所說而行,得到如佛等所得到的超常透視力,同樣會看到各個不同的生命,本于各自不同的業力,在各個不同的世間,擔任各種不同的角色。

  生命在各個不同世間繼續出現,只是以理論說明,在不信者聽來,不但難以了解其中的意趣,而且同樣不肯接受輪回說。經說: “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開解。”現在不妨舉“薪盡火相傳”的譬喻來顯示,使諸不信者不得不接受這一事實的說明。在《成佛之道偈頌講記》中說: “此喻由莊子所說的“薪傳也,不知其盡也”的話而來。如堆積一捆柴薪在那兒燃燒,我們明顯看到的現象:當這枝柴薪在燃燒發光時,其他的柴薪似還沒有燒到,但當燃燒著的一枝柴薪快要燒完,而火也快要熄滅時,立刻就又燃燒另一枝柴薪,使火複大起來而發光。像這樣一薪接著一薪地燃燒,是我們所看到的事實。雖說“前薪不是後薪,後火也不是前火,而後火不能不說由于前薪的火而來”。在以柴薪作爲燃料的時代,相信任何人都曾見過這一事實, 自然會認爲此說是對的。”

  《成佛之道》的長行中說: “現在再以薪火相傳來比喻:火燒物時,發爲熊熊的火光,這如生命的顯現活動。等到燒完了,發光的火焰沒有了;這等于一期生命的結束,死亡。火熄了,熱灰也似乎冷了,如遇到易燃的物件,加上微風的吹拂,又會“死灰複燃”起來,又重新發出熊熊的火光;這等于因緣和合時,過去的業力,又會引發一新的生命。死灰複燃的火光,不是前火,而與前火有著不可分離的關系;這如後生不是前生,而後生與前生的行業有關。從前火到後火,時間上可以有一間隔:這如後生與前生間,時間與空間,都不妨有距離的。不過,這到底是比喻而已。如約佛法來說,過去了的業力,在如幻的法性空中,本不可說有時空的間隔,只要因緣和合(如人生,要有父精母血的和合等),就能在另一時間,另一空間,忽然的引發一新生命身心活動的又一新開始。”本比喻的說明,足夠相信輪回這一事實了吧。佛教徒固然相信輪回,一般世人亦應相信輪回是真實不虛的。若能堅信依業而有輪回,對于人生,不但不會悲觀,亦不會過分樂觀,因在業光芒中,使人清楚地看到,人生畢竟是不永恒、不美滿、不自由、不究竟, 自然不會造諸惡業,避免未來感受極大的苦果。對業及依業而有的輪回,如能真實地正確認識,不但不會再爲自己創造陷阱,而且逐漸地悟達人生的真谛,戰勝愚昧與業惑,發現涅槃界的光輝,向涅槃的光輝邁進。

  四、佛教輪回說的殊勝

  關于輪回這一個問題,雖爲世界各國,各大宗教家,甚至各個不同類別的學者,所一致談論到。認爲佛教的輪回說與其他的一切輪回說,有不同而且非常殊勝的地方。各種輪回說中,不是說有一個實在的靈魂,就是說有實在的我,或說爲上帝所安排。可是佛教雖也說有情生命的輪回,但佛教所說的輪回是由有情衆生的業力來決定的,是有情衆生自作自受的。根本不承認有個我或靈魂,在各個不同的世間上轉來轉去。因爲一般宗教及哲學所說的我,根本就沒有的,作爲輪回的主體,純粹是依因果法則從業而受果的。由于前生的業,引生現在的果報,由于現在的業,招感未來的果報。只要業力一日存在,生命也就一日相繼不斷。業力有善惡的分別,果報也就有苦樂的差異。如此展開了生死輪回的思想。即不承認有個神我作輪回的主體,亦不承認有身心以外的支配者。

  要知一般宗教及哲學所說的我,具有永恒性,根本不可在各個世間上轉動,根本不可依之作爲輪回的主體。佛法有輪回說,而不承認有實在的輪回主體,亦即否定永恒性的我與輪回有什麼關聯,這是執有實在自我的學者所最難以理解的。對此,不得不略爲說明。 《阿含經》說: “無作者而有果報”,明顯地告訴我們,實有自體的作者是沒有的,但是業與果報,不但是有,而且絲毫不爽。經雲: “無我無受無作者,善惡之業亦不亡。”這是完全針對外道主張有個神我說的。因爲佛陀用因緣生滅的無我學說,闡明業與輪回的關系,當然不需要有個我或靈魂。

  世間一般宗教及各種哲學,認爲生死輪回的建立,必要有個實在的神我或靈魂,爲作業者和受報者才可以成立,否則根本談不上什麼輪回。佛法是徹底主張無我的,不但不承認有作者,亦不承認有個實有輪回的主體。輪回主體雖說沒有,但業及果報不能說沒有,如業及果報亦沒有,那還談什麼輪回

  衆生之所以在生死中輪回,是由于執著有個實有自我,依此虛妄的實有自我,生起種種不同的煩惱,造諸種種的有漏業,而在生死中生命相續,因果相續,無有窮盡地輪回不息。如欲扭轉輪回趣向解脫,非得擊破“我執”不可,所以佛法特別重視“無我”。是常是一的實有自我,固然不可說有,但假名的輪回,仍得要承認的。

  在輪回中的業及果報,雖說是假名無實而幻有的,但業果的自性,仍是不可得的,如以爲業及果報是實有的,同樣不能說明輪回,因爲實有自體的東西,絕對是不可轉動的,怎可在生與死上轉來轉去

  不實有的東西,不可能成立輪回,就是佛弟子中,或說諸行輪回流動,或說有情輪回流轉,亦爲無自性空者所不承認,因爲諸行或有情,如執有實在自性,不論說它是常,或者說它無常,皆不能成立生死輪回的往來。要知佛法雖主張空的,雖說我不可得,但輪回是可建立的,而且唯有空無我,方能真正建立輪回。因爲一切雖是無自性空,生命內在的實我不可得,但緣起的業力並沒有失去,到了因緣成熟時,就會感所應得果,所以可建立緣起如幻的生死輪回,亦即生死流轉的生命之流,皆由業力的推動而滾滾不停地相續下去。

  一般宗教認爲天堂、地獄和人間,都是神所創造的,佛教否定造物主,而主張一切法由于因緣生則生,因緣滅則滅,生滅無常,是一切法的規律。所以從這方面說,佛教是徹底的無神論者。又一般宗教也認爲人們的個體生命輪回的主體是靈魂,爲造物主所賦予。佛教既否定造物主,也否定單獨有個常住不變的靈魂升沈出沒于諸趣。雖然,在經論中說到輪回的主體似乎有個靈魂的東西存在,如《法句經》中說的: “識神走五道,無一處不更,舍身複受身,如輪轉著地。”但這正是指被妄心所诳現起似我的幻相,正是“無量劫來生死本,癡人喚作本來人”的這個東西,也只是生滅無常的色、受、想、行、識等五種心法現象的一種,是大乘經論所指出的第八識,它的本身既不是我,也不是靈魂,只是八種心行中的一法,也是因緣生法之一,既不是獨存的靈魂,也不能稱之爲永恒不變的我。 《雜阿含》雲: “如和合衆材,世名之爲車,諸陰因緣合,假名爲衆生。”可是由于我執不忘,這個五蘊和合相生有生命的衆生,八識心行之一的識神,永遠成爲輪回的主體,流轉生死無有窮盡。

  促使諸蘊和合的是什麼

  驅使識神輪轉的又是什麼

  佛教稱之爲業力。業力說在印度雖起于公曆紀元前一千年左右,但它的善惡業的標准以是否崇拜梵神來決定。而佛教則以是否符合于法的規律爲標准,來判斷善惡或淨不淨業的性質。五戒、十善、禅定固是善業,但若我執未忘、從個人自私的觀點出發,則都是不淨業;如能忘我而行善業,更能體現大悲利益衆生,才名淨業。不淨業,是促使諸蘊和合的要素,是驅使識神輪轉的動力。不淨業的善行,是招感人間、天堂之果,不淨業的惡行,是招感叁惡道之果。 《雜阿含》四十五經偈雲: “車從諸業起,心識轉于車,隨因而轉至,因壞則車亡。”忘我則生死之因壞,輪回之果亡,淨業的大悲行,則雖處生死已破輪回,正是莊嚴衆生,莊嚴淨土之菩提行。

  業就是身、口、意善惡或淨不淨的行爲,以意業爲主體,身口二業是聽意業的指揮,而實際表現于具體行動的,則是身口二業。所以果之苦樂,由業之善惡,業之善惡,又由于動發具體行動的意業與欲望是否正確爲決定。認識錯誤,欲望不正確名爲惑;認識與欲望正確稱爲智慧。由惑故造不淨業,由不淨業故招輪回五道之果;反之,智慧現前故行淨業,由淨業故嚴佛土果。生死輪回與淨佛國度,業是動力因,業是最具活力最富于創造性。好像畫家作畫,奮其自由藝術的手腕,在畫布上塗著種種濃淡的色彩,創作出醜惡或美麗的作品,所以《華嚴經》有“心如工畫師,造種種五蘊”之喻。”因之佛教雖談叁世因果而全神集中于現世指揮身口行爲的意業,展望于未來的美好樂果。因爲現世經驗界的苦樂之果,它不落于善惡,唯是無記,它不只是個人獨受,也是社會共感;唯現在的行爲,才是播下未來苦樂的種子之因,所謂“菩薩畏因,衆生畏果”,我們應如何慎重地選擇善惡的標准

  這樣,未來苦樂之果操之于現在之業,面對現實的世界,得依主觀意識的改造、心力的改造,來改造社會、改造世界。過去一般佛教徒愛談過去之因和現受苦樂之果,來強調善惡;這是不唯落于印度宿命論外道的窠臼,也是把佛陀談叁世因果精神本末倒置了,是一種庸俗的因果論,是人類社會進步的絆腳石。

  佛教在世間法方面雖不否定輪回,在出世法方面是破輪回的。輪回叁界,在十二因緣中稱爲“有”:逆觀還滅的十二因緣觀稱“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佛陀自稱“破有法王”;若輪回果是常住性、真實性,則如虛空之不可破滅,衆生永無成佛之可能。 《正法念經》中之fJ/b能诳衆生”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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