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和語言行爲等所表現出種種差異的結果。根據西方心理學家和佛學家們的解釋,偏執、侵略、焦慮等屬地獄性,貪欲、索取、急躁等爲餓鬼性,愚昧、低劣、迷執等爲畜生性,憤怒、好戰、冷酷等爲阿修羅性,屬于人性墮落中所表現出的四種醜惡、卑劣的人格形象。理性的、智慧的、倫理的、善良的人性所表現出的人格才是普通人類的形象,因此所獲得的個人的、快樂的、滿足的生命境界就是天的特質,就是比較好的人格形象。但是,佛教不認爲個人的滿足就是最好的人格追求,爲了改變生命中諸多不良的人格,以及改變整個生活環境的不良狀態,人類應該利用自身的潛能,去追求更高更好的人格以及理想的生存狀態。佛教認爲,希圖通過學習獲得知識、智慧(間接的知識),就形成聲聞的人格;通過自身體驗所證悟到了人生智慧和宇宙真理,就形成緣覺的人格;這兩種人格可以取得自己發自內心的歡喜、快樂,使人生變得充實。這兩種人格是人生中比較好的,所謂個人完善,正因爲是“個人的”,就容易陷入利己主義和悲觀主義境地。佛教主張,一個高尚的、完美的人格形象的塑造和確立,必須徹底打破利己主義的束縛,在覺悟真理的同時甚至在探求真理的時候,就要有拯救衆生和引導衆生共同覺悟共同快樂共同圓滿的理想和實踐,于是,有菩薩、佛的人格。菩薩表現出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精神風貌,有一種慈悲爲懷的崇高境界。比如現實中雷鋒精神。菩薩具有“不爲自己求安樂,但欲救護諸衆生”深切願望,全身心地爲“莊嚴國土,利樂有情”而奮鬥,具有遠大的理想、高尚的情操、清澈的智慧、深切的慈悲,自我犧牲,積極奉獻,是衆生的良師益友,有一片柔腸俠骨!佛教經典中所樹立的觀音、彌勒、地藏、文殊、普賢諸菩薩,以及維摩居士、勝蔓夫人、善財童子等善知識,都是理想人格的代表。菩薩人格的最完滿、最完美的形象就是佛,佛不僅有救度衆生的最高智慧也有最持久廣大的實踐。按佛教講,認爲佛已經窮盡了宇宙和生命的“終極真理”,不同于聲聞、緣覺只是醒悟了真理的一部分,而是達到了自己跟宇宙一切生命體融爲一體的境界,因而是絕對的生命永恒幸福的境界。這實際是人生的幸福觀問題。有什麼樣的幸福觀就有什麼樣的人格追求。從地獄到佛界,是人類生命狀態表現出的質地相差的精神風貌,是從痛苦到快樂、從愚昧到智慧、從缺陷到完善的生活方式,是從虛浮到真實、從暫時到永恒、從低劣到高尚的幸福理念,從而樹立高尚的人格形象。人格的樹立不是一個心理的“圓滿狀態”,更重要的是它是一個不斷追求不斷實踐的過程。就一般人講,雖然心靈深處都有達到永恒幸福和終極真理的潛能,但是,潛能的發露和展現並不是一個容易的事。佛教爲此施設了種種的方法和教化。
《經集》中佛陀指出,完美的人格應該具有智慧,具有誠信、正直、溫和、笃行等品質,不驕傲自大、不歧視挑剔、不欺騙敲詐、不作奸犯科、不偏執淺薄,要有淡泊甯靜、樸素知足、理性成熟、克己奉公等美德。《靈峰宗論》中說:“有出格見地,方有千古品格。”藕益大師的意思,是說人格的成就在于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具有“高人一等”的思想和品格,“正見”擺在“八正道”的第一位的意義就在此。透徹世界、人生的本質,樹立緣起無我的世界觀、人生觀,是塑造人格的關鍵。所以,《金剛經》中說:“以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褥多羅叁藐叁普提。”照見諸法無我的智慧和離一切我相的清淨心,是塑造理想人格的根本。
塑造完美人格,主要在自我的覺醒,所謂自塑人格。但是,外境即外在條件,如家庭環境、學校教育、社會風氣、榜樣示範等的作用,是極其重要的,對一個尚未成熟的人的人格形成甚至起決定作用,起碼是增上緣。因此,佛教要求信仰者要言傳身教,身體力行。《阿含經》中,佛陀教育信徒見人作惡必須勸戒,是菩薩基本職責。《大寶積經》中規戒信徒,隨時勸導衆生,遵循道德人倫,社會規範,敢于製止邪惡,主持正義,否則就是失職。人人都應該爲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作出自己的貢獻。學佛修行實際就是塑造、完善人格的過程。太虛大師說:“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 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現實。”做一個合格的人、純粹的人、高尚的人、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是社會共同的理想。
太虛法師曾說:“學佛之道,即完成人格之道”,提出“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現實。”培育高尚的人格形象,從而導世化俗,正是佛教對信仰者的基本要求。沒有高尚的人格,根本談不上弘法利生。同樣,一般的社會人群,也應該排除庸俗勢力、虛浮功利等不健康風氣,不能過分追名逐利而欺诳害人,侵害其他生命個體和群體的利益。太虛法師在《人生佛教》中有一段精辟的論述,可以給我們啓示:
“佛教並不脫離世間一切因果法則及物質環境,可以不單是精神的,也不專爲念經拜忏超度鬼靈的,所以不單是死後的。在整個人類社會中,改善人生的生活行爲,使合理化、道德化,不斷地進步,這才是佛教的真相。”
2、回小向大,大慈大悲
佛教把只爲自己利益而修行稱爲小乘,最後只能獲得阿羅漢的果位,提升不了人生的境界;把不僅爲自己解脫,更主要的是爲了所有衆生擺脫痛苦、獲得幸福而努力的偉大理想和行動,稱爲大乘。大乘是菩薩追求的目標和實踐行動,最終得到最高的智慧,將人生提升到佛的境界。因此,菩薩心行的突出特點在于利他,這是佛教大小乘的根本區別。要利他,就必須打破“我執”,融“小我”于“大我”中去。我,主宰義,既是哲學概念又是實踐演化。從前者講,它是否定緣起論和事物的普遍聯系、不斷變化的特性,與“空”相對,所謂“法執”;從後者講,只強調和肯定一己之利的合理性、永恒性,陷入自私自利的泥坑,所謂“我執”。小乘佛教只是出于自私自利的願望,強調通過否定、消滅自身的“小我”(個人的自我)而融合進“大我”(宇宙的普遍的自我)中去。實際上是采取“灰身滅智”的方法,具有悲觀主義色彩,本質上是違背佛教拯救一切人和衆生的願望的。相反,大乘佛教不是否定“小我”,而是教導人們通過利他而擴大自己與“大我”的本質合而爲一,克服欲望、憤怒、愚昧即貪、嗔、癡叁毒,在利他的行動中實現永恒的真正的幸福的境界。這實際是講,爲了達到佛教所主張的最幸福的境界,人們要從生命的深層進行精神的改造,並且應該在現實生活中有價值的互相接觸中進行。
人與人之間的相互接觸,是任何人維持其生存的基礎,人與人依賴這種巨大而複雜的人際關系組成了各具特色的社會群體。人生活在物質世界裏,物質利益改變著人際關系。現在,人類由于科學技術發展而使自己物質生活日益優越,獲得了巨大的力量。但是,人類往往只想依此滿足私欲,而不願意去謀求全人類的幸福和維護全人類的尊嚴。比如,人類利用先進的技術製造武器,相互殘殺,戰爭不斷,使人類陷入了饑謹、疫病等災難之中。因此,人類要求和平的浪潮高漲。和平是在人類的心靈和精神中建立牢固的富有文化教養狀態的關鍵,破壞和平的是潛在人類心中的魔性——佛教指出這種內心活動是貪欲、嗔恚、愚癡叁毒,這種心靈的汙染是帶來災難的原因。爲此,佛教教導人們要在自己心中根植下英明的智慧和寬大的慈悲精神。
所謂“慈悲”,本來是古代印度語maitri和karuna和起來的譯詞,前者意味著給所有人快樂,後者意味著拔除所有人的痛苦,概括即爲“拔苦與樂”。拔苦,就是除掉潛伏在人生命之中苦的根本原因。拔苦是建立在“同苦”的基礎之上的。也就是把對方的痛苦的呻吟,作爲自己內心的痛苦去接受。在這樣共同感受的基礎上,來根除這種痛苦。如果沒有共同的感受,將心比心,就不能産生對對方的關懷,也不可能有根除痛苦的實踐。這種感情,需要有由相當高度發達的智能活動而産生的想象力。所以,對其他個體的痛苦而感到強烈的痛苦,這是人類的特質。生物的智能越不發達,越是對其他個體的痛苦和死亡漠不關心。同苦是慈悲最基本的前提,有了這種同苦的根基,才可能建立起人類的集體連帶關系。就是說,集體生活在整個生物界是廣泛存在的,而人類雖然每個人的自我意識都極爲強烈,但卻有意識地保持集體的團結。這正是人跟其他生物的不同的地方。但是,問題在于同苦要跟什麼樣的行動聯系起來。不能是安慰一下了事,或者疏導一下人們的思想,或者一起抱怨一下弱點。這些都是不夠的。要明確拔苦的積極意義,必須以同苦的共感爲起點,爲了除掉對方的苦惱而采取行動。
還有“與樂”,即給人快樂。真的樂是什麼?佛法講的樂,決不是一時的、局部的自我滿足,更不是逃避現實。它意味著生命本身的快樂,即生命的快樂,而不是感官的快樂。當然,物資方面的快樂也是樂的一部分,甚至是快樂的基本內容。但是,精神快樂不是暫時的感官的刺激。而是生命深處的充實和生命感情所發出的強有力的歡快,否則,是不會得到真正有意義的樂的。從生命深處湧現出的純潔的、強有力的歡樂,才是佛法說的與樂。
任何生命都把保護自己的生存當作至高無上的目的。這是生命世界裏的原則。肉體的一切機能,都是爲了維持生命的目的而組成的;心靈的活動也是爲了能夠本能地逃脫生命的威脅,甚至是爲了能夠本能地逃脫生命的威脅,甚至是爲了能夠事先覺察並逃脫這種危險而巧妙地形成的。極端地說,保衛自己和追求自己的利益的這種利己主義,乃是生命本能。從這一點出發,慈悲似乎是相反的行爲。其實,慈悲是生命本來具有的活動,只是與利己的本能爲保存個體相反,它是爲了保存一定的種屬,才應是本能的根本。那種失去這種根本的、懸浮在空中的慈悲,作爲言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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