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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生共榮——佛教生態觀▪P7

  ..續本文上一頁種性質的規定性。這可以視作是對異熟果的補充和進一步說明。(3)士用果:也稱士夫果,即人(士、士夫)利用各種條件或工具所産生的結果。(4)增上果:一切積極的或消極的因素都可以對其它事物産生影響,不論是什麼形式,都會成爲其它事物不同結果的助力即增上的外緣。(5)離系果:離開一切煩惱的束縛即離縛,其實這已經是解脫的境地了,也就是佛教修行的最高果位即佛果。五果之中,第一、二個果肯定了因與果形成過程的階段性及性質的對應性,是佛教因果報應說的根本,是佛教倫理道德的基礎。第叁、四個果肯定衆生特別是人的能動性,已及人與人之間的影響作用。而第五個果是肯定佛果的實質是脫離和消除一起生命的痛苦及精神的煩惱,並不是“灰身滅智”的結果,不是“死後的事”。這顯然符合大乘佛教的精神。

  3、業力不斷,自食其果

  前述的因與緣、因與果是涵蓋宇宙萬向的,既包括物質世界又包括精神世界,其主體是所有衆生。但是,佛教教化的重點在于人類。因而,更進一步發揮出業力與輪回的思想,將人類作爲衆生生命境界互動的中心與關鍵,演繹並建立人生的因果報應說。如果說前述主要是對因果的內在機理進行了名相和理論的探討,那麼,業力與輪回主要是對人類行爲的性質與結果進行分析和評價,具有社會道德評判的意義。它仍然屬于報應說理論構架的內容,但是,它也自成體系。爲了比較清楚地解釋,就獨立成段。

  “業”,梵文“羯磨”(Karma)的意譯,釋義是“造作”,《俱舍光記》卷十二:“造作名業”。依漢文講就是有意識的發起行動、活動、動作,《成唯識論》有“令心造作爲性,于善品等役心爲業”,即是說由人的心理意念引發思想行爲,並帶來善惡等結果叫業,它被認爲是延續生命進程、推動生死輪回的直接動力。業力是因,輪回是果。業的分類,依據其特點、性質、影響、結果等可以有以下幾種。

  (1)從業的行爲主體即表現形式看,業分爲身、口、意叁業。其它的業,都是由這叁個業引發的。在這叁業中,意業是根本,它引發身、口二業。當然,它們互相影響,身與口業也會強化或轉化口業,而意業的強或弱又會促進或改變身口二業的性質。

  (2)從業的內在特點看,分爲有漏報、無漏及黑、白業,即染與淨的。漏,即缺陷、破漏,比喻心地守護不嚴,意念不純淨,因而引發種種煩惱,造作許多惡業或是不完善的行爲。有漏業不僅包括全部惡業,而且包括以有漏之心作的善業。比如,人們只是爲了名聞利養等目的而作了一些好事,最終仍然陷入諸如貪心、傲慢、執著等煩惱和痛苦之中,終究不利于自己與社會。這種有漏業側重于精神層面的惡業,主要是佛教所謂的貪、嗔、癡叁毒及其與慢、疑、惡見構成的“六根本煩惱”等錯誤的或是十分惡劣的心行。與之相反,無漏業是心地純淨所引起的行爲,不帶來不善的果,有利于個人和社會。這是指大小乘人因斷離煩惱和以菩提心度世而引發的善行,特別是大乘菩薩的心行,完全是救世度人的,才是真正的無漏業。爲了更形象地說明其性質,把由染汙心造成的惡業而招致的果報,比喻爲黑暗之業即黑業,又名黑黑業;把純淨心所作的善業而帶來的光明果報,比喻爲白業,又名白白業。這些比喻生動、形象又切合實際。

  (3)從業的外在影響看,分爲善、惡、無記性叁種。這是從社會道德觀念來評判的。佛教判定善惡的標准,是根據其行爲引起的後果。把對自己和別人、社會帶來不利乃至危害的叫作惡;相反,既有利于社會又給自己帶來好處的叫作善業;另外,其行爲既不屬于惡又不屬于善,暫時無法判定其性質的叫無記業。《婆沙論》講:“若法能招可愛果、樂受果,故名善;若法能招不愛果、苦受果,故名惡。”因此,善與惡以是否喜愛爲基本趨向來決定的。對接受者來說,善的就意味著幸福,惡的就意味著不幸福,即福業、非福業。這具有情感世界即“欲界”的普遍存在的現象。若以佛教的戒侓來對照可分爲侓儀、不侓儀、無記性的叁種業,以是否符合佛教的戒侓儀軌爲標准。

  (4)從業的果報來看,分爲引、滿二業。能夠引起與同類衆生共同特點、環境並必須承受相同果報的業,就叫引業;而把能夠形成與其它同類不同特點的業叫滿業。基此,又引伸出共業與不共業之分。大家共同造成的果報就叫共業,而自己獨自所造並獨自承受果報的業叫不共業。前者主要指共同生存的環境如地球、國土、空間等,後者主要指個人生命的特殊性條件如智力、身體的優劣等。這些業是根據生命輪回中所表現出的不同性質、不同境界劃分的。另外,還有許多從不同角度進一步劃分的業,如善惡性質不同的重業、輕業,報應的時間不同的順生受業、順後受業,等等。

  由于業力的巨大作用,而引起衆生在十界中不斷地輪回。輪回,就是象車輪一樣輪轉、流轉不休。它是果報,是衆生善惡因的結果。善惡的行爲會帶來衆生在過去、現在、未來即叁世中生命形態、情態的不同和變化,因而,輪回具有“不斷變化”的意義。依據分析,大致分爲以下叁種:

  (1)現實的生活質量變化。生活質量的高低,既有物質的因素又有精神的因素,但是,期望與結果之間的相互違背所帶來的精神痛苦會是最根本的痛苦。衆生作善或作惡都是想企求自己的幸福或滿足,但是,兩者的結果卻大相徑廷庭。以十善和十惡爲例,就可以看出其不同。比如,不殺生而仁慈護生,就能心態安詳而精神愉快,不僅能使身體健康長壽,而且還能保護生態平衡和環境,提高生活質量。相反,必然規律招致災難性的惡果,害人害己。不偷盜而廉潔奉公,就能心地坦然而受人尊敬,不僅不會危害社會,而且也不會損害自己。相反,必然遭到社會的唾棄及懲罰。不邪淫而作人貞潔,不僅使生活和睦,而且帶來社會安定,使身心健康。相反,既損害身心,又讓人輕賤,最終造成社會的混亂與爭鬥。不妄語而爲人誠信,不僅是立事和成功的根本,也能被社會廣泛贊揚,成爲美好生活的標志。相反,必然使自己孤立和失敗。龍樹菩薩在《中觀寶鬘論》裏把十惡業的果報用偈語說:

  殺生壽短促,害他損惱多;偷盜乏資財,邪淫多怨敵;妄言招誹謗,兩舌親乖離;粗語聞惡語,绮語言失信;貪欲摧所求,嗔恚多恐怖;邪見生惡執,飲酒心狂亂;不施感貧窮,邪命逢欺狂;驕生卑種族,嫉故少威德;由忿形貌醜,不問智者愚;此果在人道,先當往惡趨;諸不善異熟,如前所宣說;一切善業報,翻彼而生起。

  引文中“此果在人道,先當往惡趨”,即是說作十惡業不僅直接造成現實生活質量的降低,而且在當時即是處于“惡趨”,就是立即有了人生命性質的變異,宛如輪回。這種現時現報的現象,在人生中體會是非常直接和真切的。

  (2)生命的形態類別變化。佛教把一切衆生按其出生方式、生存狀態、行爲特點等特征,分爲叁界、四生、九有、六道、十界等等,它們之間又互相包容。其中,“九有”即包括從出生方式看的胎生(人及其他哺乳動物等,經由母胎中孕育而生)、卵生(如鳥類等,由卵孵化而生)、濕生(如昆蟲等,由潮濕氣候地質環境而生)、化生(變化而生的生命);從其形體差異看的有色(即有物質形體,類如叁界中的色界,無食、性欲、睡覺等欲界的煩惱,其精神層面達到了四禅天)、無色(即無物質形體,類如叁界中的無色界,無食、欲、睡及又無形體的煩惱);從精神心理特點看的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即排除了一切妄想)。這實際是從內在的精神及外在的物質所表現出的差別來劃分的。由此而來,又延續出不同的生存境界即“十界”。它包括惡劣和不理想的“六道”及較好和理想的“四聖”,前者是凡夫所處于的環境和表現出的形態,後者是佛教所設立的。六道即天、人、阿修羅、畜生、餓鬼、地獄,人們一般理解爲人死後就在這六種生命形態中輪回不息。但是,佛教認爲人們也能夠通過修行改變不理想的狀態,即有聲聞、緣覺、菩薩、佛四種正常和理想的生命狀態。在四聖中,前兩個是佛教小乘人修行的結果,後兩個是大乘人修行的表現,是最理想的結果。佛教要人們修行就是要完成從六道的超脫,而再從小乘向大乘的邁進。

  (3)生命的情態特征變化。這主要是指人類現實情感因爲自己的行爲和環境的不同而表現出的內在心理的和外在表情的好壞變化。因爲人受自己心念的驅使而作爲就帶來不同的感受,或幸福或痛苦,可能刹那間就有不同的體驗。比如,當身心處于最痛苦的時候就如地獄,受不良欲望支配而急于得到時就似餓鬼,處于比自己力量強大的敵人面前而顫栗時就如畜生,被爭鬥欲望心支使並顯示出傲慢時就如阿修羅;而普通人類的平靜狀態就是人的基本特點,當欲望得到滿足而充滿快樂時就是天的樣子;人聽聞真理而感到喜悅並依之行動的情態就是聲聞,人依據自己的覺悟而掌握了真理的情態即是緣覺;因爲利益了社會人群而喜悅就是菩薩,而菩薩的智慧境界就是佛了。這種解釋表明,佛教的十界是把人類的情感表現分出十種類別即“界”,並不是指人死後的或虛玄的東西。

  4、自主自立,自覺自律

  佛教因果報應說的生命觀其內涵還十分豐富,如果進行全面的評價是不容易的。依據以上的內容,可以有以下的結論。首先,對佛教因果報應說作一整體的觀察,對培育我們的生命觀,有以下幾個啓示:

  (1)理性化。佛教的因果報應說是建立在緣起法的基礎之上,基于對客觀規律如實的體察和全面的了解,用普遍聯系的方法,對宇宙萬事萬物之間的因果關系作了較爲細致的、深刻的、准確的分析。認爲任何的現象都不是空穴來風,更不是什麼“神”的造化或賜予,而是由各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因而,它不是有神論,而是反對有神的主宰。其中的輪回說也在于肯定現實情況的不斷變化性、無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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