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佛教的特質
水野弘元著
如實譯
四、十二緣起
在阿含經或律藏等原始經典中,對上述之緣起未作詳細的說明。然對緣起說十分理解的人,對這個問題都能自由自在的說明。釋尊一代四十五年的說法,可以說皆爲緣起說的應用面。即使未指明是緣起,亦爲敍述緣起的說法隨處可見。因此,直接、間接與緣起說有關的經典極多。尤其在緣起之名目下所說者,亦如上節所述,有各種型式之緣起,其中以由十二項目所成的十二支緣起,最具代表性。尤其在後世,一談到緣起說就似乎只限於十二緣起(十二因緣)說。因而此節就有關十二緣起作大概的說明。然關於此,在原始經典本身未作詳細的說明,亦無一貫地說明。緣起說真正的意義,如所謂[ 緣起甚深],是極其深奧難解的,因此,對於缺乏理解力的初學者,往往以卑近的例子,作淺顯易懂的譬喻解說;對於較有幾分理解力者,即由較高立場說明緣起,對於最有理解力者,以簡單數語說明緣起,就已足夠了。例如:佛弟子中被稱爲智慧第一的舍利弗,入佛教之前,只聞佛弟子阿說示(馬勝比丘)所說的:
「諸法從緣起,如來說是因,彼法因緣盡,是大沙門說。」
簡單數語,即知緣起之理,而入佛教(注一)。像這樣,緣起說是應各人的智慧與理解力而作種種不同的說明,因此,原始經典中十二緣起之解釋,亦無一定的型式。及至部派佛教時代,雖想整理這種種的緣起說,但因部派佛教之性格,如屢次所言及,系採用世俗的低微立場爲主,所以對十二緣起的說明解釋,亦是世俗的譬喻性說明,以致被誤解這種世俗的譬喻性說明,乃爲緣起說之本來意義(注二)。大乘佛教興起,而主張般若空,亦是爲了要矯正部派佛教低俗的緣起說之故,其後,大乘佛教更主張唯識說或叁性叁無性說,亦是欲將緣起說就吾人心的活動加以說明,或作哲學性的詳解的緣故。
由於原始經典本身,對十二緣起沒有一定的明確解說,且部派佛教以低俗的形式誤傳,所以今日不論是西洋學者之間,或東方佛教學者之間,對十二緣起設有一定的解釋,而産生種種說法,甚至曾在學界中展開熱烈的論戰(注叁)。然而今恐過於煩瑣,故不一一介紹諸學者之說,僅以著者所理解的十二緣起加以解說。
關於十二緣起,在原始經典中,隨處載有定型的經文。其文如下:
(A)緣無明有行,緣行有識,緣識有名色,緣名色有六處,緣六處有觸,緣觸有受,緣受有愛,緣愛有取,緣取有有,緣有有生,緣生有老死、憂悲苦愁惱種種苦生。
(B)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乃至…生滅故老死、憂悲苦愁惱種種苦滅。 此中,(A)是說明流轉緣起,(B)是敍述還滅緣起的。流轉緣起本來應從最後項目之老死等苦,溯至最初項目之無明,才是其原型,但今不加以區別,而依上述之定型句,從無明順次予以解說。
一、十二緣起各支之說明
(一)、無明(avijjā),就是沒有明。明乃智慧之謂,是對社會人生之真理的智慧,亦是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亦即是了解緣起的道理。無明,就是指沒有此種智慧而言,且認爲吾人之所以會産生苦惱或不幸,其根本原因,就是吾人沒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的緣故。當然,人生的命運中,亦有因不可抗力而産生者,但即使是被稱爲天變地異的天災,亦因人類的科學知識發達,而預知其發生,或作正確的予防措施,則較之無知而不謀求對策,其免除災難之比率理應非常之大。社會人生的鬥爭或不和、反目,皆由於人們對於世間之構成,即對於社會之彼此有相依相成的連帶關系——緣起的理法,缺乏正確的知識,而怠於依此理法之正確努力所致的情形極多。勞動者與資本家、企業家之間的爭議,如雙方能正確地認識對方的立場,而由公司或企業整體之立場觀察,予以善處,則爭議很容易即可解決,或可避免引起爭議。因爲有無視整體,而只想自己的無知與我執存在,所以才會引起無謂的摩擦與紛爭。
因此,若人人對於社會人生應有的態度具有正確的知識,而遵從緣起的理法正確地行動,則世間之苦惱與不幸,當會大爲減少。佛教之所以將苦惱與不幸的根本原因——無明,置於最初,即是此故。因而佛教不似基督教,叫人變成如幼兒一般。當然基督教所說的變成如幼兒一般,是指人應該無我無心而言,所以雖與佛教的立場並不一定矛盾,但印度語之幼兒(bāla)通於愚者(bāla),故不能以印度語說變成如幼兒一般。
(二)行(sankhāra)(注四)所謂「緣無明有行」之行,是行爲,亦是行爲的集積。行爲可區別爲:依意識之思考作用(意行)、依口舌之言語作用(語行),依身體之動作(身行)叁種。這時,不用說,其行爲是伴隨著善惡的意志而行。於是由錯誤的想法,錯誤的智慧,亦即是由無明,而引起錯誤的行爲。此種錯誤的行爲,例如在意行,則有貪欲、瞋恚、愚癡,在語行則有妄語、惡口、兩舌、绮語,在身行則有殺生、偷盜、奸淫等。就是說,此種錯誤的行爲,皆由無明而來。
然而吾人的行爲,並非只在當時而過後就合消失得毫無痕跡,而是必定以某種形式殘留於後。大多數人往往認爲行善而不爲人知則無用,作惡若不爲他人所知就好。其實,不論是善或惡,不論是爲人所知與否,必有某些痕跡遺留於其人身上。因爲吾人的行爲經驗,不論是如何細微之事,每一次都會成爲經驗而蓄積於其人之故。所以如前所述,常常想或作惡事的人,其容貌、舉止、態度甚至說話的口氣,皆顯得粗野凶暴,而被人嫌惡、怖畏,唯恐避之不及。反之,常常想或作善事的人,自然品行溫和,易於親近,一見就令人看出他是平素心地善良高尚的人。不論是善人或惡人,並非特別意識要如此,而是平素細微的經驗累積起來,自然流露於外表而明了地顯現出其爲善人或惡人。
因此,吾人時時刻刻的一切行爲經驗,必蓄積保存於吾人之中,形成吾人之知能、性格,進而成爲吾人現在的人格。由如此善惡之行爲經驗所蓄積而成的人格內容,就是行爲之集積——「行」。故緣無明之「行」,不單是指每一個善惡的行爲本身,同時亦指其集積的人格內容。因此「行」是由無智無明所引起,故必然會成爲導致輪回苦惱的錯誤的「行」。反之,若是在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之下所作的行爲,及其集積,則應爲不會導致苦惱或不幸的「行」。
要之,所謂的君子慎獨、平素之行爲最重要,就是指這種「行」的重要而言。吾人將來之命運,乃由吾人平素積好經驗,或集惡的行爲經驗決定。縱使吾人出生時已具有從過去世繼承的一定的智能、性格與體質,但依無常無我的道理言,這些智能等並非是固定的,若加以善或惡等條件,即可將之變右或變左。因此,只要吾人於出生以後,在自主上、環境上加正確的條件,集積好經驗,則生來的素質得以改善而向上。反之,若加上惡環境或錯誤的意識行動,則即使生來何等優秀的素質,亦會逐漸墮落低下。這就是吾人必須要時時刻刻不懈怠,正確地行動之理由。
(叁)識(vinnāna)「緣行有識」之識,有認識判斷的意識作用之識,與認識判斷的識之主體之識二種。認識判斷的意識作用,有由五官而來者,與由意識而來者,前者爲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藏等前五識,後者爲意識,兩者合爲六識。前者是感覺作用,後者乃包含覺作用及推理、想像、記憶、判斷等一切意識作用。其次,識體之識,是上述六識之主體。因此,六識可視爲認識判斷之作用,亦可視爲作用之主體。在原始佛教所用的六識,乃含有此兩方之意義,而很少加以明確的區別。今日西洋及我國學者之間,關於識之解釋有所差別,即是因此而來。及至部派佛教時代,識皆被解爲識體.而識之作用則認爲是另外的,故別立心所法。
然而十二緣起中的識,應視爲含有識的作用與主體兩方者。可是實際觀察吾人之意識活動,得知:知覺判別等之意識作用,不止是活動於其表面的作用而已,且有令其活動的內奧之潛在意識予以協助。關於潛在意識,在原始聖典中未有明確之說明。在部派佛教之阿毘達磨,亦不大作爲問題,但後來各部派重視其存在,至大乘之瑜伽行派,更以潛在意識爲中心,考察世界人生之活動。這是因爲以十二緣起而言,若無視其識中之潛在意識則不能充分說明之故。因此,在原始聖典中,即使未明識中有潛在意識,但實際上若不考慮潛在意識,則「緣行有識」一句之說明,即無法明確。
吾人普通的認識或判斷,皆有潛在意識之作用。例如由吾人認識花的情形即可知其一般。吾人認識花時,眼識僅見顯現於視覺上的花,至於知覺或判斷其爲花,是因曾有看見花的經驗,而喚起其經驗的記憶,今所見的花,與其經驗一致時,即判斷其所見者爲花。而且若要判斷其爲白花,則對白、黑、紅、青等色彩已有知識,而在不是紅,亦不是黑,是白的判斷之下,産生是白花的認識。又要判斷這白花是百合花時,系在以前有見過或聽過百合花的經驗,而眼前的花與其經驗合致,於是就判斷其爲百合花。
如上述,即使認識「白百合花」這樣極單純的事情,其認識判斷的作用亦相當複雜,同時亦可知,在判斷之時,保持過去經驗之潛在意識扮演著極大的角色。潛在意識是由過去的知性經驗所得的結果,所以可視爲前項所述之經驗的集積——「行], 亦可視爲由「行」的結果所得的(或行的集積的)潛在意識。不論如何,「緣行有識」就是以過去之全經驗爲根據,而産生現在的認識判斷之意。過去集積惡經驗者,其經驗成爲一種先人見,成爲其人格,因透過其錯誤的先入見看東西或思考,所以其所作的判斷亦是錯誤的,這是理所當然之事。總之,不論是吾人的意識作用,或是認識判斷的識體,必定都負有過去之善惡等的全經驗,所以此識爲無色,或爲白紙狀態,事實上幾乎是不可能的。此謂之「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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