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唯神」、「唯我」、「唯心」(大乘唯識學,與一元論不同),「唯物」,一切從屬于這一根本的實在;依此以說明一切,作爲衡量是非的標准,進而否定不合于自己的一切。在古代,某些宗教,就是這樣。信者得救,不信者入地獄。不信我,一切善行──個人的德操,對社會的利濟,都沒有用處,而只有入地獄的分。這種宗教的勢力到達處(總是與政治力量,互相利用),以毀滅別的宗教爲首要目的。當古代羅馬,接受基督教爲國教後,其他的一切宗教,都被徹底的毀滅,絕不容許存在。不許有信教自由,更不許有傳教自由。由于這種宗教的本質,是唯有自己是真的,其余的一切宗教是僞的,屬于魔的,所以不可能容許第二宗教的存在。在這種宗教思想的支配下,如科學家而有新發明,不合宗教的舊傳統,就要看作異端邪說,死有余辜!等到基督教分裂爲新舊兩派時,由于宗教的獨占性,不能互相容忍,立誓消滅對方, [P183] 而造成了曆史上有名的叁十年戰爭。長期的戰爭,誰也消滅不了誰,這才向事實低頭,總算打出了一個「信教自由」,「傳教自由」的和平共存。其實,這只是力不從心而已。只要有足夠的力量,可以壓倒對方,就會重溫獨占的舊夢。近來愛爾蘭的新舊教徒,鬥爭到要英吉利派部隊去維持秩序!這因爲否認對方,以爲惟有自己能引人進天國;自以爲代表真理,能通天國的大道。可是天國沒有進去,卻先引人走向毀滅、死亡。「見诤」是何等的愚癡!何等的危險!
惟有自己是代表真理的,能使人進天國的,這種宗教意識,如被引用到政治上,那就是惟有我的主義是對的,是爲人民謀福利的。惟有我這種主義,才能救人、救世界。與此不合的政治思想,都是反革命的,害人害世的。在這種「只此一家,別無分出」的政製下,只有跟我來,信仰我,服從我的指導,執行我的命令,才是值得生存的。否則,不管你的學織、才能,過去對人類的功績,都是該死的東西。這種極端的,宗教與政治上的「見诤」,不正是我們這個世界,混亂苦惱,陷于人類文明毀滅邊緣的根源嗎? [P184]
意見,代表自己對事理的一種理解。事理是無限的複雜與深細,自己的那裏就絕對正確呢!如你不妨談談你自己的意見,我也可以說說我自己的意見,大家如有虛心,有同情,能更多的理解對方,也更多的反省自己。相信不用爭得面紅耳赤,或拼個你死我活,不同的意見,可以互相擇取,取長補短,漸漸的融合而表達得更正確些。然而人類大多不歡喜這麼做,而要堅執自己的。如見解而與個人(團體、國家)的利害相結合,那就更加堅執,甚至使用邪惡手段,以維護自己。人類就在這樣的「見诤」下過活。社會上時常看到,年老的父母(或其他的親人)患了病,兒女們每爲了請那一位醫生,進那一所醫院,西醫或者中醫,而弄得不歡喜。如不幸而病人死了,可能會怨恨另一人,簡直是被他害死似的。由這種小事,放觀世界大事,大家正就是這樣。本來都出發于救人救世的好意,而結果是堅持己見,演成意氣的鬥诤,加深了人類的苦痛。
C、「慢」:物質的欲求,是人類生活所必要的;意見也是人類精神生活的重要部分。這都不一定是壞事,何以竟成爲「诤」,成爲苦痛的原因呢?依佛法 [P185] 說,這是受到內心深處,「慢」的影響。「慢」,如仗著自己的權勢、財力、知識、健康等,以爲超勝別人,引起「恃我淩他」的優越感。這是表現于外的,內心深處,還有微細的,根本的慢,就是直覺得自己是對的、好的。有了慢心,不但勝過別人的,就是與人相等的,或者不如人的,也還是不服。縱然什麼都不及人,卻老是不肯認輸,有時還倔強而藐視的說:「這有什麼希奇嗎」?自己明知自己不行,而不肯認輸,還要作出藐視對方的情態,佛法稱之爲「卑慢」。內心有了慢,對于物欲,就要求自己多得一些,或者精美一些。如討論不同的意見,希望采納自己的。雖明知自己的見解,並不比別人好,卻不肯心悅誠服,虛心承教,而要固執自己的。在處理事情上,就表現爲權力意志,要別人接受自己的指導。欲與見的執著,已經問題多多。加上慢心的推波助浪,而爲了物質,爲了思想的鬥爭,問題更加嚴重了!
慢,如表現在氏族或民族中,那就是氏族(種族)或民族的優越感。昔日以色列民族,自以爲「耶和華」對他們特別青睐,自稱爲上帝的「選民」。他們狂 [P186] 妄的,以爲全世界非由他們來統治不可。這在「舊約」中,充分表明了這種狂妄的意識。日本人在二次大戰失敗之前,自認是神明的子孫。征服七洋,是神明授與的神聖使命。這種民族的優越感,到了狂妄的地步,而都是從每個人心中的「慢」而來。
民族與民族間,國家與國家間,許多問題,老是解不開的結。人人都有慢心,都要別人服從自己,才感到舒服。以小事來說,如兩個人同去布置會場,說不定爲了某些小事而意見相左,爭持起來。兩人所持的意見,也許差不了多少,只是認爲自己的對,希望對方能依自己;這是由慢心而引起的支配欲。家庭中也常有這種現象:丈夫希望妻子能順從他,妻子卻希望丈夫能聽從他的意見。彼此堅持起來,家庭中就難免不協調的氣氛。人人有慢心,在人與人組合的社會中、國家中,就不能免于權力的鬥爭。有的爲了滿足自己的權力欲,而不惜采取某些邪惡措施,贻害社會與國家。慢,特別是深潛于內心的,好像並不嚴重,而引發出來,在家庭、社會、國家、國際中,正是世間多苦多難的重要因素。 [P187]
D、「癡」:潛在愛、見、慢的底裏,而爲庸常心識之特征的,是「癡」-- --不明事理的蒙昧錯亂。其中最根本的,是不明無我而起的「我癡」。人人都直覺有我,我是「主宰」的意思。主是一切由自己作主;宰是與自己有關的一切,都要屬于自己,自由的支配一切,是「我」的特性。要求自由的支配一切,要在我所有的無限擴大中去實現(人類的向外開展,根源于此);而不知越是擴大我所有的,也越是受到一切的製約而不得自由。人就是這樣的追求自由,而以還是不自由來結束一生。人人都直覺爲有我,人人都有這「主宰」的欲求;不知這種無條件的主宰意識,是愚癡。現代二十世紀的人類,知識發達,可說史無前例。然在這自我──主宰意欲的迷蒙上,我們與原始末開化的人類,並沒有相差多少!
自我的直感,是「我癡」。與愛、見、慢相關,就成爲「我愛」、「我見」、「我慢」。「我愛」,不是染著物欲的愛,是自我生命的愛染。染著自己身心,是生存意欲;直到要死亡的那一刻,依然牢牢地染著不舍,老、病、死,也難 [P188] 怪要成爲最大的憂苦了!
人類的自我直覺,認識上有著根本的缺陷,這就是直覺爲獨立的,與一切事物對立著的主體。所以論究起來,神學家就推論爲:永恒的、絕對的主體---「我」或稱爲「靈」。在現實生活中,就表現爲自我中心的主宰意識,而引發爲自主宰他的權力意志。這在佛法,斥之爲妄情計執,因爲這與事理不相合的。衆生 ──人類,是精神、物質(「名色」)的和合體。依種種關系條件而形成,也依種種關系條件而延續。人生是無常的人生,無我(主宰)的人生。並沒有固定不變的、常一主宰的自我可得。不能正覺緣起(無常無我)的人生,而直覺有我。這種「我癡」,爲「我慢」、「我見」、「我愛」的根源,爲「見诤」與「欲诤」的根源。我們自己就是這樣,依自己存在而有的一切存在,也難怪不離憂苦了!
四、佛法救濟世間苦厄的原則:人世間的苦厄衆多,問題在我們自己,雖因人與人的關系不同,而形成不同的問題與苦難,而救濟的方法,歸根結底,還得 [P189] 從我們自己的改善做去。生死輪回中的凡夫,是無法使煩惱斷盡的,然可以設法減少;能減少煩惱,問題也就容易解決,世間的苦難也就減少了。人類可以和樂相處,大家可以過著和平幸福的生活。世間正常的善行,就是救治世間苦厄的要訣。
A、對治物欲的愛诤:佛對此有很多開示,主要爲1.「少欲知足」:物質欲求是人生所必要的;在衆生來說,沒有欲是作不到的。然人爲了物欲的無限追求,而引生種種問題,陷于憂愁苦惱之中。學佛的人,對物欲應持何種態度呢?佛爲弟子說法,首先提示了「不苦不樂」的中道生活:反對縱欲「也反對摧殘身心的苦行。在這原則下,佛以「少欲知足」來教導我們。在未獲得前,要提防欲望的過分發展,也就是不存過分的奢望。得到時,要能感到滿足。憑自己的福力,憑自己合法的求得生活,不存過分的欲望,能夠隨遇而安。合法的得到什麼,就是什麼;多也好,少也好,一樣的不失望(失望就痛苦),這是「少欲知足」的真意義。如不能這樣的知足隨緣,縱心逐物,「大欲」「不知足」,那就不是因 [P190] 而引起罪行(非法的去求得),便是身心不安而苦惱了。在佛教圈中,有些人忘了不苦不樂的中道,誤解了「少欲知足」。于是乎不要穿好的,不要吃好的,越苦越好,自以爲修行,也引起部分在家信衆的崇敬。不知「少欲知足」的真義,是淡泊隨緣。從前釋尊在世時,對佳肴珍馐的供養,固然欣然接受;而叁個月以馬麥充饑,也照樣恬然而過。外出時,在荒郊野外,席地而宿;到了祇園,住于莊嚴的精舍。遇到什麼就什麼,得到多少就多少,佛的隨緣而安,才是「少欲知足」的模樣。要知道物資的獲得,有應該遵循的正軌,而不是憑自己的欲望而可得的。例如望遠,如處身平地,或住在屋裏,那怎麼眺望,即使望得兩眼發酸,也看不到遠處。如走著上坡的路,漸漸的登上山頂,那就一望而一切都在眼底了!佛要我們少欲知足,是要我們不因過分欲望而焦渴不安,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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