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有多義故」,後人都照著自宗的思想,作出不同的解說。佛教界緣起「字義」的論辯,其實是對佛法見解不同的表示。如『大毗婆沙論』師,列舉了不同的五說,卻沒有評定誰是正義(16)。世親 Vasubandhu『俱舍論』的正義是:「由此有法,至于緣已,和合升起,是緣起義」。又舉異說:「種種緣和合已,令諸行法聚集升起,是緣起義」(17)。依稱友Yas/omitra的論疏,異說是經部師室利羅多S/ri^ra^ta所說(18)。『順正理論』的正義是:「緣現已合,有法升起,是緣起義」(19)。清辨Bhavya,Bha^vaviveka的『般若燈論』說:「種種因緣和合(至‧會) 得起,故名緣起」(20)。『中論』的月稱Candraki^rti釋『明顯句論』,與世親『俱舍論』說相同(21)。覺音Buddhaghos!a的『清淨道論』,也有對緣起的解說(22)。鸠摩羅什Kuma^raji^va早期傳來我國的龍樹學,緣起的字義,極可能是「種種因緣和合而起」。如著名的「空假中偈」,原語緣起,譯作「衆緣所生法」(羅什每譯作「因緣生法」)。在『大智度論』中,「衆緣和合假稱」;「衆法和合故假名」(23);「因緣和合生」,更是到處宣說。「衆緣和合生」,似乎與『般若 [P226] 燈論』說相近。其實,文字是世俗法,含義有隨時隨地的變化可能。龍樹的「緣起」字義,是探求原始的字義而說?還是可能受到當時當地思想的影響?或參綜一般的意見,而表達自己對佛說「緣起」的見解呢?我以爲,論究龍樹的緣起,從緣起的字義中去探討,是徒勞的。從龍樹論去理解,龍樹學是八不中道的緣起論。中道的緣起說,不落兩邊,是『阿含』所固有的。通過從部派以來,經大乘『般若』而大成的──「空性」、「假名」的思想開展,到龍樹而充分顯示即空、即假的緣起如實義(所以名爲『中論』)。一切是緣起的:依緣起而世間集,依緣起而世間滅。『相應部』說:緣起「是法定、法確立(住),即相依性」(24)。相依性idappaccayata^,或譯「緣性」,「依緣性」。『雜阿含經』與之相當的,是「此法常住、法住、法界」(25)。界 dha^tu也是因義,與「依緣性」相當。所以如通泛的說,緣起是「依緣性」。一切是緣起的,即一切依緣而施設。
『中論』等遮破外道,更廣破當時的部派佛教,這因爲當時佛教部派,都說緣起而不見緣起的如實義,不免落于二邊。近代的學者,從梵、藏本『中論』等去研究,也有相當的成就,但總是以世間學的立場來論究,著重于論破的方法──邏輯、辨證法,以爲龍樹學如何如何。不知龍樹學只是闡明佛說的緣起,繼承『阿含』經中,不一不異(不即不離)、不常不斷、不來不去、不生不滅(不有不無)的緣起;由于經過長期的思想開展,說得更簡要、充分、深入而已。如『 [P227] 雜阿含經』,否定外道的自作、他作、自他共作、非自非他的無因作──四作,而說「從緣起生」(26)。『中論』的「觀苦品」,就是對四作的分別論破(27)。一切法從緣起生,所以「觀(因)緣品」說:「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28)『中論』歸結于無生,也就是緣生,如『無熱惱請問經』說:「若從緣生即無生」(29)。又如有與無二見,『中論』「觀有無品」,是引『刪陀迦旃延經』而加以破斥的(30)。「觀涅槃品」也遮破涅槃是有、是無:「如佛經中說,斷有斷非有,是故知涅槃,非有亦非無」(31)。但世人又執涅槃是亦有亦無,或說是非有非無,所以又進一步遮破,而破是有,是無,是亦有亦無,是非有非無──四執。其實,遮破四句,是『阿含經』舊有的,如: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常,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去,不去,亦去亦不去,非去非不去;我有色,我無色,我亦有色亦無色,我非有色非無色(32)。種種四句,無非依語言,思想的相對性,展轉推論而成立。又如「觀如來品」說:「非陰非離陰,此彼不相在,如來不有陰,何處有如來」(33)?觀我(我與如來,在世俗言說中,有共同義)與五陰,「不即、不離、不相在」,是『雜阿含經』一再說到的。即陰非我,離陰非我,這是一、異──根本的二邊;不相在是我不在陰中,陰不在我中。這四句,如約五陰分別,就是二十句我我所見。由于世人的展轉起執,『中論』又加「我(如來)不有陰」,成爲五門推求。到月稱Candraki^rti時代,大抵異說更多,所以又增多到七門推求。 [P228]
緣起,依依緣性而明法的有、無、生、滅。有是存在的,無是不存在,這是約法體說的。從無而有名爲生,從有而無名爲滅(也是從未來到現在名生,從現在入過去名滅),生與滅是時間流中的法相。緣起法的有與生,無與滅,都是「此故彼」的,也就是依于衆緣而如此的。「此故彼」,所以不即不離,『中論』等的遮破,只是以此法則而應用于一切。一般的解說佛法,每意解爲別別的一切法,再來說緣起,說相依,這都不合于佛說緣起的正義,所以一一的加以遮破。隨世俗說法,不能不說相對的,如有與無,生與滅,因與果,生死與涅槃,有爲與無爲等。佛及佛弟子的說法,有種種相對的二法,如相與可相,見與可見,然(燃)與可然,作與所作,染與可染,縛與可縛等。如人法相對,有去與去者(來與住例此),見與見者,染與染者,作與作者,受與受者,著與著者。也有叁事並舉的,如見、可見、見者等。這些問題,一般人別別的取著,所以不符緣起而觸處難通。『中論』等依不即不離的緣起義,或約先後,或約同時,一一的加以遮破。遮破一切不可得,也就成立緣起的一切,如「觀四谛品」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34)。「觀十二因緣品」,說明苦陰[蘊]的集與滅外,『中論』又這樣(35)說:
1.「因業有作者,因作者有業,成業義如是,更無有余事」。 2.「如是顛倒滅,無明則亦滅;以無明滅故,諸行等亦滅」。 3.「 今我不離受,亦不即是受,非無受、非無,此即決定義」。 [P229] 4.「是故經中說:若見因緣法,則爲能見佛,見苦集滅道」。
『中論』所顯示的、成立的一切法,是緣起的,不能依世俗常談去理解,而是「八不」── 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的緣起,也就是要從即空而如幻、如化的去理解緣起法,如『中論』(36)說:
1.「如幻亦如夢,如幹闼婆城,所說生住滅,其相亦如是」。 2.「如世尊神通,所作變化人;如是變化人,複變作化人。如初變化人,是名爲作者;變化人所作,是則名爲業。諸煩惱及業,作者及果報,皆如幻與夢,如炎亦如響」。 3.「色聲香味觸,及法體六種,皆空如炎、夢,如幹闼婆城。如是六種中,何有淨不淨?(淨與不淨)猶如幻化人,亦如鏡中像」。 4.「五陰常相續,猶如燈火炎」。
緣起的世間法,如幻、如化;出世的涅槃,「受諸因緣故,輪轉生死中,不受諸因緣,是名爲涅槃」(37),也是依緣起的「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而成立。說到如來,是「我」那樣的五種求不可得,而也不能說是沒有的,所以說:「邪見深厚者,則說無如來」(38)。總之,如來與涅槃,從緣起的「八不」說,是絕諸戲論而不可說的:「如來性空中,思惟亦不可(非世俗的思辯可及)……如來過戲論,而人生戲論」;「諸法不可得,滅一切戲論,無人亦無處,佛亦無所說 [P230] 」(39)。如從八不的緣起說,那如來與涅槃,都如幻、如化而可說了,這就符合了『摩诃般若波羅蜜經』所說:「我說佛道如幻、如夢,我說涅槃亦如幻、如夢。若當有法勝于涅槃者,我說亦複如幻、如夢」(40)。
注【35-001】『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四0中)。
注【35-002】『增壹阿含經』(一五)「有無品」(大正二‧五七八上)。
注【35-003】『雜阿含經』卷二(大正二‧一四上)。
注【35-004】『般若燈論」卷一(大正叁0‧五五上)。
注【35-005】『雜阿含經』卷一一(大正二‧八四中──下)。『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叁‧叁六──叁八)。
注【35-006】『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叁‧叁六)。
注【35-007】『阿毗達磨法蘊足論』卷一一(大正二六‧五0五上)。
注【35-008】『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五下、一七上)。
注【35-009】『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不得禅定」作「不得五通」。通是依禅定而發的,所以雖所說各別而大義相合(南傳一叁‧一七六──一七九)。
注【35-010】『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九(大正二九‧五0中)。
注【35-011】『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二叁(大正二七‧一一六下)。 [P231]
注【35-012】『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卷二(大正二叁‧一0二七下)。
注【35-013】『四分律』卷叁叁(大正二二‧七九八下)。『赤銅鍱部律』「大品」(南傳叁‧七叁)。『五分律』卷一六(大正二二‧一一0中)。『大智度論』卷一一(大正二五‧一叁六下)。
注【35-0…
《空之探究 第四章 龍樹——中道緣起與假名空性之統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