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a^da^na-prajn~apti,如衆生,如樹木,都是複合體,沒有實法,稱爲「假有」。這二類假施設,是一般部派佛教所能信受的(犢子系不承認「受假」)。法是色、心等 [P728] ──蘊、處、界所攝的法;在部派佛教中,這是尋求「自相」而成立的。或者說:蘊、處、界都是「實法有」,如薩婆多部;或者說:蘊是假的,處與界是實有的,如『俱舍論』;或者說:處也是假的,唯有界是真實有的,如經部Su^trava^din。雖然說得不完全相同,而終歸是有實法──法是實有的。現在般若法門說:一般所立的實法,也是假施設的,名爲「法假」。到這,一切都是假施設的,都是假名而沒有實性的,都是不可得空的。假施設的──假名,是與因緣和合及妄想執著相關聯的。假施設,因緣和合而有,所以是無實的,無常的,無我我所的。一般人不能了解這是假施設的,所以迷著實有,取相妄執,試略引經說如下(44):
1.「諸法無所有,如是有;如是無所有,是事不知,名爲無明」。 2.「虛妄憶想分別,和合名字等有,一切無常、破壞相、無法」。 3.「但諸法諸法共相因緣,潤益增長,分別校計,是中無我無我所」。 4.「因緣起法,從妄想生,非實。……空無堅固,虛诳不實」。 5.「分別籌量破壞一切法,乃至微塵,是中不得堅實。以是義故,名般若波羅蜜」。
不知道一切法是但名無所有而妄執的,是無明,無明正是生死不息的,十二因緣的第一支。佛說:「是因緣法甚深」!因果緣起。不但可以依因緣而了解一切法,也可依因緣法而悟入本性空寂。『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七,曾舉譬喻來說明(大正八‧五六七上──中)說: [P729]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然燈時,爲初焰燒炷,爲後焰燒?世尊!非初焰燒,亦不離初焰;非後焰燒,亦不離後焰。須菩提于意雲何?是炷燃不?世尊!是炷實燃」。
火焰燒炷的譬喻,表示了世出世間的,一切前後關聯的因果現象,那一法也不是,卻也沒有離去那一法。在因緣和合的「不即不離」的情況下,一切世出世法,都這樣的成立。不是那一法所能成,所以是沒有實性的。又如說:「無緣則無業,無緣思不生;有緣則有業,有緣則思生。若心行于見聞覺知法中,有心受垢(雜染),有心受淨」(45)。『阿含經』以來的業報,染淨因果,都但名無實而這樣成立的。『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0(大正八‧叁六四中──下)說:
「癡(即無明)空不可盡故,……老死憂悲苦惱空不可盡故,菩薩般若波羅蜜應生。…… 如是十二因緣,是獨菩薩法,能除諸邊顛倒,坐道場時,應如是觀,當得一切種智。……… 菩薩摩诃薩觀十二因緣時,不見法無因緣生,不見法常不滅,不見法有我……,不見法無常,不見法苦,不見法無我,不見法寂滅非寂滅。……如是須菩提!一切法不可得故,是爲應般若波羅蜜行」。
菩薩觀因緣是空的,不可得的,能除二邊顛倒的中道。「空相應緣起法」,在般若法門中,顯然的使緣起甚深,與寂滅涅槃更甚深,統一起來,但「般若法門」是重于第一義谛的。後來龍樹Na^ga^rjuna的『中觀論』,以此爲根本論題,依『阿含經』,依緣起的中道說法,給以嚴 [P730] 密的思(惟抉)擇,成爲通貫叁乘,大乘佛教的主流之一。
一切法本性是空的,一切法與空的關系,如『摩诃般若波羅蜜經』(46)說:
1.「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離色亦無空,離受、想、行、識亦無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識。……諸法實性,無生無滅,無垢無淨故」。 2.「色空中無有色,受、想、行、識空中無有(受、想、行)識。舍利弗!色空故無惱壞相,……識空故無覺相。何以故?舍利弗!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如是。舍利弗!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是空法非過去、非未來、非現在。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佛亦無佛道」。
這二段經文,大同小異,『般若經』是從觀五陰(蘊)──色、受、想、行、識起,次第廣觀一切法的。以「色」爲例,「空」中是沒有色的。如色是惱壞相(或作「變礙相」),色空所以沒有惱患相。色與空的關系,被說爲「不異」(不離)、「即是」。色不是離空的,空也不離色;進一層說,色就是空,空也就是色。一般解說爲「即色即空」的圓融論,其實這是爲了說明色與空的關系,從色空而悟入「空相」(「空性」、「實性」)。「空相」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的,所以「空相」中是沒有色,甚至佛與佛道也不可得。「唐譯二分本」作:「色 [P731] 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色不離空,空不離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等(47)。「色自性空,不由空故」,是「本性空」,不是因爲空的觀察而成爲空的。「色空非色」,是般若的要義所在。色是空的,色空就不是色,與「色無受則非色」;「色無生即非色」(48)的意義一樣。所以經文的意義是:色是性空的,「空」不是離色以外別有空,而是色的當體是空;空是色的本性,所以「空」是不離色而即色的。從一般分別了知的色等法,悟入色等本性空,「空」是沒有色等虛妄相的;一切法空相,無二無別,無著無礙。般若是引入絕對無戲論的自證,不是玄學式的圓融論。
「色即是空,色空非色」,以這兩句爲例來說,「色」是一切法,「空」與「無相、無作、無生、遠離、寂滅」等,都是表顯涅槃的。然佛的自證內容,是不能以名字來說,以心心所來了知的。爲了化度衆生,不能不說,說了就落于世俗相對的「二」法,如對生死說涅槃,對有爲說無爲,對虛妄說真實,對有所得說無所得。佛是這樣說的,佛弟子也這樣的傳誦結集下來,爲後代法相分別所依據。然佛的自證內容,也就是要弟子證得的,不是言說那樣的(「二」)。般若法門著眼于自證,指出佛所說的,一切但是名字的方便施設(假)。立二谛來說明,「世谛故說,非最第一義,最第一義過一切語言論議音聲」(49);二谛表示了佛說法的方便──古人稱爲「教二谛」。從文字言說來說,「色」與「空」都是名字,都是「二」。但佛說「空」,是從色(自 [P732] )相不可得,而引向超越名相的,所以「空亦不可得」(50)。「遠離有爲性相,令得無爲性相,無爲性相即是空。……菩薩遠離一切法相,用是空故一切法空」(51)。「空」是表示超脫名相的,所以沒有空相,離一切法相(想)的。如取空相,就落于對待的「二」,不合佛說的意趣了。從色相不可得而說色空,空不是與色相對的(也不是與色相融的),而是「色空非色」而無二無別的。經中一再指明,從相對而引向不二的平等,如『摩诃般若波羅蜜經』(52)說:
1.「是有爲性、無爲性,是二法不合不散,無色無形無對,一相,所謂無相。佛亦以世谛故說,非以第一義。……是諸有爲法、無爲法平等相,即是第一義」。 2.「諸有二者,是有所得;無有二者,是無所得。……不從有所得中無所得,不從無所得中無所得。須菩提!有所得無所得平等,是名無所得」。
從相對而引向超越絕對,離名相分別而自證,就是「無二」、「平等」、「一相」,這是不可施設而但可自證的(其實,自證──能證、所證、證者,也是不可施設的)。這就是佛說「涅槃」、「菩提」、「無爲」、「空」的意義,所以說:「是名第一義,亦名性空,亦名諸佛道」;「畢竟空即是涅槃」(53)。以種種方便,勘破「但名無實」,「虛妄憶想」,而契入絕對超越的境地,是『般若經』義,也是「空」的意義所在。
般若空義,發展于北方薩婆多部的教區,所以在世俗的方便施設中,也就與薩婆多部的法義 [P733] ,有了某種程度的結合,如『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七(大正八‧五六七中)說:
「須菩提于意雲何?若心已滅,是心更生不?不也,世尊」! 「須菩提于意雲何?若心生,是滅相不?世尊!是滅相」。 「須菩提于意雲何?是滅相法當滅不?不也,世尊」! 「須菩提于意雲何?亦如是住,如如住不?世尊!亦如是住,如如住」。 「須菩提!若如是住、如如住者,即是常耶?不也,世尊」!
前心與後心,是不能(同時)俱有的,怎麼能前後的善根增長,圓成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呢?佛舉如燈燒炷的譬喻,以不即不離的因緣義來說明。然後引起了這一段問答:心已滅了,是不能再生起的。心生起了,就是滅相,生是剎那頃盡滅的。滅相法,卻是不滅的(54)。滅相是不滅的,所以問,那就「真如」那樣的住嗎?是「真如」那樣的住,卻不是常住的。這一「生滅」說,與薩婆多部的叁世實有說相合。「叁世諸法,……體實恒有,無增無減;但依作用,說有說無」 (55)。「如是諸法經叁世位,雖得叁(過去、未來、現在)名而體無別」(56)。有爲法是實有自性的,滅入過去,只是與滅相相應,而不是沒有了。所以雖有叁世的差別,而法體實在是沒有別異的。那不是「真如」那樣嗎?確乎是「真如」那樣的,無來無去,無增無減,卻不是「真如」那樣的常住。依薩婆多部,有自體而存在于時間中的,只能稱爲「恒」,不能說是常住的(57)。『般若經 [P734] 』所說的生滅,與薩婆多部相合。「如」是沒有變異的意思,部派佛教的解說,不完全一致,所以『智度論』有「下如」、「中如」、「上如」的解說(58)。又說:「如諸法未生時,生時亦如是;生已過去…
《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 第十章 般若波羅蜜法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