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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 第十章 般若波罗蜜法门▪P23

  ..续本文上一页a^da^na-prajn~apti,如众生,如树木,都是复合体,没有实法,称为「假有」。这二类假施设,是一般部派佛教所能信受的(犊子系不承认「受假」)。法是色、心等 [P728] ──蕴、处、界所摄的法;在部派佛教中,这是寻求「自相」而成立的。或者说:蕴、处、界都是「实法有」,如萨婆多部;或者说:蕴是假的,处与界是实有的,如『俱舍论』;或者说:处也是假的,唯有界是真实有的,如经部Su^trava^din。虽然说得不完全相同,而终归是有实法──法是实有的。现在般若法门说:一般所立的实法,也是假施设的,名为「法假」。到这,一切都是假施设的,都是假名而没有实性的,都是不可得空的。假施设的──假名,是与因缘和合及妄想执着相关联的。假施设,因缘和合而有,所以是无实的,无常的,无我我所的。一般人不能了解这是假施设的,所以迷着实有,取相妄执,试略引经说如下(44):

  

   1.「诸法无所有,如是有;如是无所有,是事不知,名为无明」。 2.「虚妄忆想分别,和合名字等有,一切无常、破坏相、无法」。 3.「但诸法诸法共相因缘,润益增长,分别校计,是中无我无我所」。 4.「因缘起法,从妄想生,非实。……空无坚固,虚诳不实」。 5.「分别筹量破坏一切法,乃至微尘,是中不得坚实。以是义故,名般若波罗蜜」。

  

  不知道一切法是但名无所有而妄执的,是无明,无明正是生死不息的,十二因缘的第一支。佛说:「是因缘法甚深」!因果缘起。不但可以依因缘而了解一切法,也可依因缘法而悟入本性空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曾举譬喻来说明(大正八‧五六七上──中)说: [P729]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然灯时,为初焰烧炷,为后焰烧?世尊!非初焰烧,亦不离初焰;非后焰烧,亦不离后焰。须菩提于意云何?是炷燃不?世尊!是炷实燃」。

  

  火焰烧炷的譬喻,表示了世出世间的,一切前后关联的因果现象,那一法也不是,却也没有离去那一法。在因缘和合的「不即不离」的情况下,一切世出世法,都这样的成立。不是那一法所能成,所以是没有实性的。又如说:「无缘则无业,无缘思不生;有缘则有业,有缘则思生。若心行于见闻觉知法中,有心受垢(杂染),有心受净」(45)。『阿含经』以来的业报,染净因果,都但名无实而这样成立的。『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0(大正八‧三六四中──下)说:

  

   「痴(即无明)空不可尽故,……老死忧悲苦恼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 如是十二因缘,是独菩萨法,能除诸边颠倒,坐道场时,应如是观,当得一切种智。……… 菩萨摩诃萨观十二因缘时,不见法无因缘生,不见法常不灭,不见法有我……,不见法无常,不见法苦,不见法无我,不见法寂灭非寂灭。……如是须菩提!一切法不可得故,是为应般若波罗蜜行」。

  

  菩萨观因缘是空的,不可得的,能除二边颠倒的中道。「空相应缘起法」,在般若法门中,显然的使缘起甚深,与寂灭涅槃更甚深,统一起来,但「般若法门」是重于第一义谛的。后来龙树Na^ga^rjuna的『中观论』,以此为根本论题,依『阿含经』,依缘起的中道说法,给以严 [P730] 密的思(惟抉)择,成为通贯三乘,大乘佛教的主流之一。

  

  一切法本性是空的,一切法与空的关系,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46)说:

  

   1.「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离色亦无空,离受、想、行、识亦无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识。……诸法实性,无生无灭,无垢无净故」。 2.「色空中无有色,受、想、行、识空中无有(受、想、行)识。舍利弗!色空故无恼坏相,……识空故无觉相。何以故?舍利弗!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如是。舍利弗!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空法非过去、非未来、非现在。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佛亦无佛道」。

  

  这二段经文,大同小异,『般若经』是从观五阴(蕴)──色、受、想、行、识起,次第广观一切法的。以「色」为例,「空」中是没有色的。如色是恼坏相(或作「变碍相」),色空所以没有恼患相。色与空的关系,被说为「不异」(不离)、「即是」。色不是离空的,空也不离色;进一层说,色就是空,空也就是色。一般解说为「即色即空」的圆融论,其实这是为了说明色与空的关系,从色空而悟入「空相」(「空性」、「实性」)。「空相」是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的,所以「空相」中是没有色,甚至佛与佛道也不可得。「唐译二分本」作:「色 [P731] 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色不离空,空不离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等(47)。「色自性空,不由空故」,是「本性空」,不是因为空的观察而成为空的。「色空非色」,是般若的要义所在。色是空的,色空就不是色,与「色无受则非色」;「色无生即非色」(48)的意义一样。所以经文的意义是:色是性空的,「空」不是离色以外别有空,而是色的当体是空;空是色的本性,所以「空」是不离色而即色的。从一般分别了知的色等法,悟入色等本性空,「空」是没有色等虚妄相的;一切法空相,无二无别,无着无碍。般若是引入绝对无戏论的自证,不是玄学式的圆融论。

  

  「色即是空,色空非色」,以这两句为例来说,「色」是一切法,「空」与「无相、无作、无生、远离、寂灭」等,都是表显涅槃的。然佛的自证内容,是不能以名字来说,以心心所来了知的。为了化度众生,不能不说,说了就落于世俗相对的「二」法,如对生死说涅槃,对有为说无为,对虚妄说真实,对有所得说无所得。佛是这样说的,佛弟子也这样的传诵结集下来,为后代法相分别所依据。然佛的自证内容,也就是要弟子证得的,不是言说那样的(「二」)。般若法门着眼于自证,指出佛所说的,一切但是名字的方便施设(假)。立二谛来说明,「世谛故说,非最第一义,最第一义过一切语言论议音声」(49);二谛表示了佛说法的方便──古人称为「教二谛」。从文字言说来说,「色」与「空」都是名字,都是「二」。但佛说「空」,是从色(自 [P732] )相不可得,而引向超越名相的,所以「空亦不可得」(50)。「远离有为性相,令得无为性相,无为性相即是空。……菩萨远离一切法相,用是空故一切法空」(51)。「空」是表示超脱名相的,所以没有空相,离一切法相(想)的。如取空相,就落于对待的「二」,不合佛说的意趣了。从色相不可得而说色空,空不是与色相对的(也不是与色相融的),而是「色空非色」而无二无别的。经中一再指明,从相对而引向不二的平等,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52)说:

  

   1.「是有为性、无为性,是二法不合不散,无色无形无对,一相,所谓无相。佛亦以世谛故说,非以第一义。……是诸有为法、无为法平等相,即是第一义」。 2.「诸有二者,是有所得;无有二者,是无所得。……不从有所得中无所得,不从无所得中无所得。须菩提!有所得无所得平等,是名无所得」。

  

  从相对而引向超越绝对,离名相分别而自证,就是「无二」、「平等」、「一相」,这是不可施设而但可自证的(其实,自证──能证、所证、证者,也是不可施设的)。这就是佛说「涅槃」、「菩提」、「无为」、「空」的意义,所以说:「是名第一义,亦名性空,亦名诸佛道」;「毕竟空即是涅槃」(53)。以种种方便,勘破「但名无实」,「虚妄忆想」,而契入绝对超越的境地,是『般若经』义,也是「空」的意义所在。

  

  般若空义,发展于北方萨婆多部的教区,所以在世俗的方便施设中,也就与萨婆多部的法义 [P733] ,有了某种程度的结合,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七(大正八‧五六七中)说: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心已灭,是心更生不?不也,世尊」!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心生,是灭相不?世尊!是灭相」。 「须菩提于意云何?是灭相法当灭不?不也,世尊」! 「须菩提于意云何?亦如是住,如如住不?世尊!亦如是住,如如住」。 「须菩提!若如是住、如如住者,即是常耶?不也,世尊」!

  

  前心与后心,是不能(同时)俱有的,怎么能前后的善根增长,圆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呢?佛举如灯烧炷的譬喻,以不即不离的因缘义来说明。然后引起了这一段问答:心已灭了,是不能再生起的。心生起了,就是灭相,生是剎那顷尽灭的。灭相法,却是不灭的(54)。灭相是不灭的,所以问,那就「真如」那样的住吗?是「真如」那样的住,却不是常住的。这一「生灭」说,与萨婆多部的三世实有说相合。「三世诸法,……体实恒有,无增无减;但依作用,说有说无」 (55)。「如是诸法经三世位,虽得三(过去、未来、现在)名而体无别」(56)。有为法是实有自性的,灭入过去,只是与灭相相应,而不是没有了。所以虽有三世的差别,而法体实在是没有别异的。那不是「真如」那样吗?确乎是「真如」那样的,无来无去,无增无减,却不是「真如」那样的常住。依萨婆多部,有自体而存在于时间中的,只能称为「恒」,不能说是常住的(57)。『般若经 [P734] 』所说的生灭,与萨婆多部相合。「如」是没有变异的意思,部派佛教的解说,不完全一致,所以『智度论』有「下如」、「中如」、「上如」的解说(58)。又说:「如诸法未生时,生时亦如是;生已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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