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以法相力故」。「佛力」,『大智度論』解說爲:「我(弟 [P636] 子自稱)等雖有智慧眼,不值佛法,則無所見。……佛亦如是,若不以智慧燈照我等者,則無所見」(14)。原始般若的「佛力」說,與一般的他力加持不同;須菩提是自證而後隨順「法相」說的。在叁段的「無受叁昧」中,並舉先尼S/ren!ika Parivra^jaka梵志的證入爲例。菩薩特有的般若波羅蜜,似乎與聲聞弟子有共通的部分。在二段的第叁小節下,也插入了勸叁乘共學般若一段。般若波羅蜜,到底是「但教菩薩」,還是「通教叁乘」,成爲教學上一個微妙的問題!
佛命須菩提爲菩薩說般若波羅蜜,須菩提沒有與菩薩們問答,而只是對佛說。須菩提所說的話,在聖典中是另成一格的。須菩提並不說菩薩應該這樣修般若,反而以否定懷疑的語句,去表達所應學應成就的般若。如說:「我不見菩薩,不得菩薩,亦不見不得般若波羅蜜,當教何等般若波羅蜜」(二)?「若法不可得,是般若波羅蜜耶」(叁)?「如是一切處、一切時、一切種,菩薩不可得,當教何等菩薩般若波羅蜜」?「當教何法入般若波羅蜜」?「我今當教不生法入般若波羅蜜耶(五)!菩薩與般若,都但有名言,沒有實法,所以沒有受教的人(菩薩),也沒有所教的法(般若)。這似乎與佛唱反調,而其實是能這樣了達的,「不驚不怖、不沒不退」,正是菩薩所應修學成就的般若波羅蜜。這樣的發明問答,古人稱爲「以遮爲顯」。又如所說的「諸法無受叁昧」,是「不應色中住」(叁);「不行色」等,「不念行」不行等(四)。不住一切,不念一切(也「不念是菩薩心」)(二),與佛化诜陀迦旃延Sandha-ka^tya^yana-gotra的「真實禅 [P637] 」──不依一切而修禅相合(15)。第五段中,以「我」爲例,說一切法(自性)性也這樣。法性不生,不生也不生,這是不受(取)一切的不生不滅、無二無別的「無二法」。「無生」、「不二法」,是絕對的,超越差別、生滅的。第六段,因舍利弗的疑難,闡明不可取、不可得中,是無所謂難行與易行的;菩薩、薩婆若(佛)、凡夫,都是無生的;一切無生,就是說無生的語文,也是無生的。末了,以「無性」、「離」、「不可得」,說菩薩與衆生平等:菩薩是應該這樣的行般若波羅蜜。在『初品』中,將佛爲舍利弗說,爲須菩提說大段經文除開,就顯出「原始般若」的一貫特征。從菩薩與般若,開示無可教,無可入;不應住,不應念,引入「無生」的深悟。
般若法門,是繼承「原始佛教」而有所發展的。在上面「部派佛教分化與大乘」中,說到「次第見谛」派,是漸入的,先見苦谛──無常、苦、空、無我的。「一念見谛」派,是頓入的,直見滅谛──寂滅無相的。「部派佛教」雖有漸入、頓入的流派,但在未見道以前,總是先以無常、苦、無我(或加「不淨」)爲觀門,起厭、離心而向于滅。厭離生死,趣向寂滅,厭離的情緒很濃厚。如『初品』第四段中,菩薩不行色,不行色生、色滅,不行色壞、色空:般若法門是不觀生滅無常及空的。經上說:「不壞色故觀色無常……;不作如是觀者,是名行相似般若波羅蜜」(16)。「不壞」是不變異的意思,般若法門是從色等如如不異──不生不滅去觀無常的(17)。這是淵源于原始佛教,接近「一心見谛」,而是少數深悟者,直觀一切法不可得、不生滅而悟入的 [P638] 。
「秦譯本」初品,有叁處說到「法相」一詞,如說(18):
「能證諸法相。證已,有所言說,皆與法相不相違背,以法相力故」。 「以得諸法實相故」。 「諸法相爾」。
鸠摩羅什所譯的「法相」、「法實相」,「唐譯本」與「宋譯本」,作「諸法性」、「諸法實性」;「吳譯本」作「法意」,原語爲dharmata^(19)。「以得諸法實相故」,「唐譯本」作「以真法性爲定量故」(20);般若法門是以「法性」爲准量的。一切法性是這樣的,所以不必從世俗所見的生滅著手,而直接的從「法性」──不生不滅、無二無別、無取無著而頓入。這是少數利根深智者所能趣入的,被認爲菩薩的般若波羅蜜,不共二乘,因菩薩思想的流行而漸漸發揚起來。
注【78-001】道安說「小品」「頗有首尾隱者」,就由于此。
注【78-002】這一段,與前後文不相銜接,推定爲增補部分。
注【78-003】「下品般若」都約五蘊說。「色」如此,「受想行識」也如此。這裏以「色」代表五蘊,下文也都是這樣。 [P639]
注【78-004】佛答須菩提一大段,體裁與前後不同。「摩诃薩」部分,廣說「大乘」,一般都以爲是後起的。
注【78-005】『道行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四二五下)。『大明度經』卷一,文異而意義相同(大正八‧四七八中)。
注【78-006】『中部』(一0九)『滿月大經』(南傳一一上‧叁七0)。『中部』(一一0)『滿月小經』(南傳一一上‧叁七八)。
注【78-007】『中部』(一叁九)『無诤分別經』,是同一經典,說到須菩提,但缺偈頌(南傳一一下‧叁叁二)。
注【78-008】『中阿含經』卷四叁『拘樓瘦無诤經』(大正一‧七0叁上)。
注【78-009】『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叁七中)。
注【78-010】『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叁七下)。
注【78-011】『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叁九中)。然在「宋譯本」(大正八‧五九一上),「唐譯五分本」等(大正七‧八六九上),菩薩與般若,都但有名字。
注【78-012】如『雜阿含經』卷二(大正二‧九上、一一上)等說。
注【78-013】『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叁七中)。
注【78-014】『大智度論』卷四一(大正二五‧叁五七下)。
注【78-015】『雜阿含經』卷叁叁(大正二‧二叁五下──二叁六上)。
注【78-016】『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叁(大正八‧五四六下)。 [P640]
注【78-017】『維摩诘所說經』說:「不生不滅是無常」,與「不壞色故觀色無常」義相合。
注【78-018】『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叁七中、下、五叁九上)。
注【78-019】鸠摩羅什所譯的「法相」,新譯作「法性」。而羅什所譯爲「法性」的,或是「法自性」 dharma-svabha^va,或是「法界」dharmadha^tu的異譯。譯名不同,不可誤作一義!
注【78-020】『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五叁八(第四分)(大正七‧七六四下)。又卷五五六(第五分)(大正七‧八六六下)。
第叁節 下品般若
第一項 般若的傳宏
在『般若經』──叁部(五分)的次第集成中,由于「原始般若」的流通傳布,首先編集成部的,是「下品般若」,也就是中國舊傳的「小品」。「下品般若」的「漢譯本」,共叁十品,「秦譯本」爲二十九品。「秦譯本」『見阿!B粊佛國品』第二十五,末後說:「說是法時,諸比丘衆,一切大會天人阿修羅,皆大歡喜」(1),這表示經文已經結束了。「漢譯本」與「吳譯本」,雖沒有這幾句,但研究起來,這是「下品般若」古形的殘留。如在『見阿!B粊佛國品』以前,是『 [P641] 囑累品』第二十四(古本是不分品的),而二十九品又是『囑累品』。「漢譯本」沒有這幾句,而也有二次的囑累,與「秦譯本」相同。囑累了又囑累,在「下品般若」是毫無理由的。原來「中品般若」中,囑累了以後,再廣說菩薩的「方便道」,然後又囑累而結束。兩次囑累,在「中品般若」是合理的,所以「下品般若」,起初是到此「皆大歡喜」而結束了,後四品是受了「中品般若」的影響而增補的。現在,先依前二十五品,理解「般若法門」的發展與宏揚。
「原始般若」是深徹悟入的法門,一般人所難以接受了解的,所以『初品』一再的說:「若聞此說,不驚、不怖、不沒、不退」,是「不離般若波羅蜜行」的,「住不退轉地」的,「已從諸佛得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記」的。這樣的深法,是少數人所能得的,如『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大正八‧五四二下)說:
「閻浮提少所人于佛得不壞信,乃至能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行菩薩道者,亦複轉少。憍屍迦!無量無邊阿僧祗衆生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于中若一若二住阿毗跋致(不退轉)地」。
「衆生多行菩提,……少有菩薩能得阿毗跋致記者」(2),也是同一意義。經上又說:「般若波羅蜜甚深,難解難知,以是義故,我欲默然而不說法」(3)。這是以釋尊成佛不久,不想說法的故事,作爲般若波羅蜜甚深的證明。然而,佛不想說法而終于說了!佛法流傳開來,修學者的根 [P642] 性不一,鈍根淺智也來修學了。同樣的,「原始般若」的集成傳布,起初是少數人事,而終于普及起來。般若法門繼承佛法智證的特質,也就繼承了「親近善友,多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聞思修爲方便。所以不但要安住、修習、相應、不離般若,也要思惟、觀察,及聽聞,讀,誦,受持。恰好那時的聖典,開始書寫流傳,所以般若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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