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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 第四章 律製與教內對立之傾向▪P7

  ..續本文上一頁就有受到盜賊恐怖的可能。『戒經』中,有「阿蘭若過六夜離衣學處」,「阿蘭若住處外受食學處」,都與賊寇有關。所以律製「阿蘭若比丘法」,要預備水、火、食品,知道時間與方向,以免盜賊來需索而遭到傷害(37)。阿蘭若比丘與聚落比丘,可說各有所長,也各有所短,如『摩诃僧祇律』卷叁五(大正二二‧五一0上──中)說:

  

  「阿練若比丘,不應輕聚落中比丘言:汝必利舌頭少味而在此住!應贊:汝聚落中住,說法教化,爲法作護,覆蔭我等!聚落比丘不應輕阿練若比丘言:汝在阿練若處住,希望名利!!C摡鹿禽獸亦在阿練若處住;汝在阿練若處,從朝竟日,正可數歲數月耳!應贊言:汝遠聚落,在阿練若處,閑靜思惟,上業所崇!此是難行之處,能于此住而息心意」!

  

  二類比丘的風格不同,可以從輕毀與贊歎中了解出來。阿蘭若比丘,從好處說,這是專精禅思,值得尊崇與贊歎的。但有些阿蘭若比丘,不能專心修行,有名無實,不過爲了「希望名利」(一般人總是尊敬這類修行人的),禽獸不也是住在阿蘭若處!聚落比丘,從短處說,這裏人事多,只是吃得好些。從好處說,接近民衆,爲民衆說法、授戒,護持正法。經師、律師、論師,都是在聚落(寺院)中住;阿蘭若比丘,也要仰仗聚落比丘呢!如『解脫道論』卷二(大正叁二‧ [P212] 四0六中)說:

  

   「雲何無事處(阿蘭若處)方便?或爲受戒、忏罪、問法、布薩、自恣、自病、看疾、問經疑處:如是等緣,方便住聚落,不失無事處」。

  

  住在阿蘭若處的比丘,如要忏罪,聽法,布薩,養病,都不能不依賴聚落比丘的教導與照顧,佛教到底是以大寺院爲中心了。阿蘭若比丘與聚落比丘,是各有長處的,如能相互同情而合作,那是很理想的。但由于作風不一致,不免引起誤會,或者互相毀謗。『摩诃僧祇律』曾說到:一、某處的阿蘭若比丘,與聚落比丘「同一利養」(「攝食界」)──信衆的飲食供養,大家共同受用。但在阿蘭若比丘沒有來以前,聚落比丘就先吃了。于是阿蘭若比丘一早來,把飲食都拿走了,這就引起了紛诤(38)。二、弗絺虜是一位阿蘭若比丘,到聚落住處來布薩。弗絺虜十四日來,聚落比丘說:我們是十五日布薩。等到十五日再來,聚落比丘卻提前布薩了。這樣的情形,「二十年中,初不得布薩」,還要說弗絺虜「叛布薩」(39)。從這些事例,可見阿蘭若比丘與聚落比丘,因住處不同,風格不同,引起了相互的對立。在大乘佛法興起中,阿蘭若比丘與聚落比丘的對立,正是一項非常重要的事實。

  

  

  注【32-001】『銅鍱律』『大分別』(南傳一‧七五)。『摩诃僧祇律』卷一一(大正二二‧叁二叁中)。『四分律』卷一0(大正二二‧六叁二下)。『十誦律』卷八(大正二叁‧五七中)。『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二四 [P213] (大正二叁‧七五六下)。

  注【32-002】『摩诃僧祇律』卷叁(大正二二‧二四四上)。

  注【32-003】『善見律毗婆沙』卷一七(大正二四‧七九四中)。

  注【32-004】『長部』(叁叁)『等誦經』(南傳八‧叁0四)。『增支部』「四集」(南傳一八‧五0──五一)。『中阿含經』卷二一『說處經』(大正一‧五六叁中──下)。

  注【32-005】『銅鍱律』『大品』(南傳叁‧一六叁──一六四)。『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七(大正二二‧一二0中)。『四分律』卷叁五(大正二二‧八一五下──八一六上)。『摩诃僧祇律』卷二叁(大正二二‧四一叁 下──四一五上)。『十誦律』卷二一(大正二叁‧一五六下)。『增支部』「四集」,作四沙門支(南傳一八‧四八──四九)。

  注【32-006】『摩诃僧祇律』卷二叁(大正二二‧四一五上)。

  注【32-007】『長阿含經』卷八『衆集經』(大正一‧五一上)。

  注【32-008】『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七(大正二二‧五叁上)。

  注【32-009】『十誦律』卷一叁(大正二叁‧九五下)。『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叁六(大正二叁‧八二五上──八二六下)。

  注【32-010】『雜阿含經』卷叁叁(大正二‧二四0中)。『別譯雜阿含經』卷一六(大正二‧四八五下)。

  注【32-011】『雜阿含經』卷四一(大正二‧叁0一下)。『別譯雜阿含經』卷六(大正二‧四一六中)。 [P214]

  注【32-012】『相應部』「無始相應」(南傳一叁‧二七四)。又「迦葉相應」(南傳一叁‧二九七)。

  注【32-013】『增壹阿含經』卷五(大正二‧五六九下──五七0上)。

  注【32-014】早島鏡正『初期佛教之社會生活』(七八──八二)。

  注【32-015】『十二頭陀經』(大正一七‧七二0下)。

  注【32-016】『摩诃僧祇律』卷二九,立十四種漿(大正二二‧四六四中)。

  注【32-017】『銅鍱律』『大品』(南傳叁‧四九0──四九一)。『摩诃僧祇律』卷八(大正二二‧二九二中)。

  注【32-018】『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二0(大正二二‧一叁四中)。

  注【32-019】『十誦律』卷二七(大正二叁‧一九四下)。

  注【32-020】『四分律』卷四0(大正二二‧八五四下)。

  注【32-021】拙作『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一六二──一六叁)。

  注【32-022】『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二五(大正二二‧一六六中)。參考『銅鍱律』『小品』(南傳四‧二二五)。『四分律』卷五0(大正二二‧九叁六下)。『十誦律』卷叁四(大正二叁‧二四叁上)。

  注【32-023】『小部』『長老偈經』(南傳二五‧二0七)。

  注【32-024】同上注(22)。

  注【32-025】『十誦律』卷叁四(大正二叁‧二四四中)。

  注【32-026】『中部』(六五)『跋陀利經』(南傳一0‧二四0──二四一)。『中阿含經』卷五一『跋陀和利經』( [P215] 大正一‧七四六中──七四七上)。『增壹阿含經』卷四七(大正二‧八00中──八0一中)。『摩诃僧祗律』卷一七(大正二二‧叁五九中──下)。『毗尼母經』卷二(大正二四‧八0八中)。

  注【32-027】『銅鍱律』『大分別』(南傳一‧叁0二──叁0四)。『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叁(大正二二‧二一下)。『四分律』卷五(大正二二‧五九六下)。『十誦律』卷四(大正二叁‧二六中)。『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一五(大正二叁‧七0五上)。

  注【32-028】『四分律』卷一(大正二二‧五七叁中)。『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二(大正二叁‧六叁七上)。

  注【32-029】『銅鍱律』『大分別』(南傳一‧七五)。『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大正二二‧六上)。『摩诃僧祇律』卷叁(大正二二‧二四四上)。

  注【33-030】同上注(1)。

  注【33-031】『十誦律』卷五七(大正二叁‧四一九下──四二0上)。

  注【33-032】『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六(大正二叁‧六0二中)。

  注【33-033】『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五(大正二二‧叁二上)。又卷二七(大正二二‧一八0中)。

  注【33-034】『清淨道論』(南傳六二‧一四四)。

  注【33-035】『解脫道論』卷二(大正叁二‧四0四下)。

  注【33-036】『十誦律』卷叁四(大正二叁‧二五一上)。

  注【33-037】『銅鍱律』『小品』(略)(南傳四‧叁叁一──叁叁二)。『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二七(大正二二‧ [P216] 一七九下──一八0上)。『十誦律』卷四一(大正二叁‧叁00下──叁0一上)。『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叁四(大正二四‧叁七七下──叁七八上)。『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六(大正二叁‧六0二中)。

  注【33-038】『摩诃僧祇律』卷叁五(大正二二‧五0九下──五一0上)。

  注【33-039】『摩诃僧祇律』卷叁0(大正二二‧四六九中──下)。

  

  

  

  第五項 出家布薩與在家布薩

  佛教有布薩pos!adha的製度,每半月一次,集合大衆來誦說波羅提木叉pra^timoks!a 戒經。這種製度,淵源是很古老的。依『吠陀』Veda,在新月祭dars/ama^sa、滿月祭 paurn!ama^sa的前夜,祭主斷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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