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法之施設與發展趨勢
第一節 法與結集
第一項 法與方便施設
佛法,傳說八萬四千法門,在這無量法門中,到底佛法的心要是什麼?也就是佛法之所以爲佛法的是什麼?依原始結集的聖典來說,佛法的心要就是「法」。釋尊自覺自證而解脫的,是法;以悲願方便而爲衆生宣說開示的,也稱爲「法」。「法」──達磨dharma是衆生的歸依處,是佛引導人類趣向的理想與目標。自覺自證的內容,不是一般所能說明的、思辯的,而要從實行中去體現的。爲了化導衆生,不能沒有名字,釋尊就用印度固有的術語──達磨來代表。從釋尊的開示安立來看,「法」是以聖道爲中心而顯示出來的。聖道是能證能得的道,主要是八正道,所以說:「正見是法,乃至……正定是法」(1)。八正道爲什麼稱爲法?法從字根dhr!而來,有「持」──任持不失的意義。八正道是一切聖者所必由的,解脫的不二聖道,不變不失,所 [P234] 以稱之爲法。依聖道的修習成就,一定能體現甚深的解脫。表示這一意義,如『雜阿含經』卷一二舉譬喻(大正二‧八0下──八一上)說:
「我時作是念:我得古仙人道,古仙人徑,古仙人道迹。古仙人從此迹去,我今隨去。譬如有人遊于曠野,披荒覓路,忽遇故道,古人行處,彼則隨行。漸漸前進,見故城邑,古王宮殿,園觀浴池,林木清淨。彼作是念:我今當往,白王令知。……王即往彼,止住其中,豐樂安隱,人民熾盛」。 「今我如是得古仙人道,古仙人徑,古仙人迹,古仙人去處,我得隨去,謂八聖道。…… 我從彼道,見老病死、老病死集、老病死滅、老病死滅道迹;……行、行集、行滅、行滅道迹。我于此法,自知自覺,成等正覺。爲……在家出家,彼諸四衆,聞法正向信樂知法善,梵行增廣,多所饒益,開示顯發」(2)。
依古道而發見古王宮殿的譬喻,足以說明「法」是以聖道爲中心而實現(發見)出來的。聖道的先導者,是正見,也就是慧(3),如經上說:「如是五根,慧爲其首,以攝持故」(4)。「于如是諸覺分中,慧根最勝」(5)。慧──正見在聖道中,如堂閣的棟柱一樣,是一切道品的支柱。『故王都譬喻經』所說,正見所見的,是四谛與緣起的綜合說。一般說,緣起是先後的,聖谛是並列的,其實意義相通。緣起prati^tya-samutpa^da,因hetu,緣pratyaya因緣 [P235] nida^na,這些術語,無非顯示一項法則,就是有與無,生起與滅,雜染與清淨,都不是自然的、偶然的,而是有所依待的。如生死相續,是有因緣的,如發見其因緣而予以改變,那生死就可以不起了。無論是緣起說,四谛說,都從察果知因中得來。緣起是「中道」的緣起,經上一再說:「離此二邊,處于中道而說法,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此有故彼有,此生(起)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是緣起的定律。無明緣行,行緣識,……生緣老病死,是緣起相生的序列。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生滅則老死滅,是緣起還滅的次第。在聖道的正見觀察下,發見緣起法;從因生果,又因滅而果滅。因果的起滅是無常的(無常的所以是苦。凡是無常、苦的,就非我、非我所),生起是必歸于滅的。這樣的聖道修習,從有因法必歸于滅,達到諸行不起──寂滅的覺證。緣起法的悟入,有必然的曆程,所以釋尊爲須深Susi^ma說:「且自先知法住,後知涅槃」(6)。知緣起法,有無、生滅的依緣性,觀無常苦非我,是法住智;因滅果滅而證入寂滅,是涅槃智。這二智的悟入,都是甚深的。釋尊有不願說法的傳說,就因爲緣起與寂滅的甚深。『雜阿含經』就這樣說:「此甚深處,所謂緣起。倍複甚深難見,所謂一切取離、愛盡、無欲、寂滅、涅槃。如此二法,謂有爲、無爲」(7) 。四谛說也應該是這樣的:正見苦果的由集因而來,集能感果;如苦的集因滅而不起了,就能滅一切苦;這是法住智。這是要以慧爲根本的聖道修習而實證的;依道的修習,就能知苦,斷集而 [P236] 證入于寂滅,就是知涅槃。
聖道所正見的緣起與聖谛,都稱爲法。緣起而被稱爲法的,如『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 八四中)說:
「我今當說因緣(緣起)法及緣生法。……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緣起)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覺知,成等正覺,爲人演說、開示、顯發。……此等(緣生)諸法,法住、法定(原文作「空」)、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谛真實不顛倒」(8) 。
這一經文,非常著名,雖所傳與譯文略有不同,而主要爲了說明:緣起法與緣生法,是本來如此的,與佛的出世不出世無關;釋尊也只是以聖道覺證,爲衆生宣說而已。法住、法界等,是形容「法」的意義。『瑜伽師地論』譯作:「法性」、「法住」、「法定」、「法如性」、「如性非不如性」、「實性」、「谛性」、「真性」、「無倒性非顛倒性」(9)。「法」是自然而然的,「性自爾故」,所以叫「法性」。法是安住的,確立而不可改的,所以叫「法住」。法是普遍如此的,所以叫「法界」。法是安定不變動的,所以叫「法定」。法是這樣這樣而沒有變異的,所以叫「法如」。「如」是tathata^的義譯,或譯作「真如」。「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就是「非不如性」avitathata^、「不變異性」anayatathata^的異譯,是反複說明法的如如 [P237] 不變。「審谛真實不顛倒」,與『瑜伽論』的「實性」、「谛性」、「真性」、「無倒性非顛倒性」相近。法──緣起(與緣生)有這樣的含義,當然是「法」了。聖谛也有這樣的意義,如『雜阿含經』卷一六(大正二‧一一0下)說:
「世尊所說四聖谛,……如如,不離如,不異如,真實審谛不顛倒,是聖所谛」(10)。
緣起與聖谛,意義相通,都是聖道所體見的「法」。由于聖道的現見而證入于寂滅,這是衆生所歸依的(法),也是一切聖者所共同趣入的。這是約「所」──所見所證說;如約「能」─ ─能見能證說,就是八正道等道品,或叁增上學,五法蘊。經上說:佛真弟子,「法法成就,戒成就、叁昧成就、智慧成就、解脫成就、解脫見慧成就」(11)。阿羅漢有這樣的五衆──五分法身,佛也有此五法衆。在這無漏法中,慧是根本的,所以初入谛理的,稱爲「知法入法」,「得淨法眼」;或廣說爲「生眼、智、明、覺」(12)。這就是「得叁菩提」(正覺);在如來,就是「成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無上正等覺)。
「聖谛」與「緣起」,都是從因果關系的觀察中,趣向于寂滅的。其他「蘊」、「處」、「界」等法門,都只是這一根本事實的說明。緣起說的序列是(13):
「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憂、悲、苦、惱;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 [P238]
生了,就有老、病、死;在生老病死──一生中,不離憂悲苦惱,被稱爲「純大苦聚」。苦聚,就是苦蘊duh!khaskandha^h!。衆生的一切,佛分別爲「五取蘊」,就是不離于(憂悲苦惱)苦的當體;這是緣起說、四谛說觀察的起點。如「苦谛」的分別解說,雖分別爲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愛別離苦、怨瞋會苦、求不得苦,又總略的說:「五取蘊苦」(14)。對此現實人生的不圓滿,如不能知道是苦的,戀著而不能離,是不能趣向于聖智自覺的,所以應該先「知苦」。爲什麼會大苦蘊集?察果知因而推究起來,如『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七九上)說:
「若于結所系法,隨生味著,顧念心縛則愛生;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 ……純大苦聚集」(15)。
這可稱爲五支緣起說。因味著(與受相當)而有愛;有了愛,就次第引生,終于「純大苦聚集」。這就是四谛中,五取蘊爲苦谛,愛爲集谛的具體說明。對自我與環境,爲什麼會味著、顧縳而起愛呢?緣起說有進一步的說明,可稱爲十支緣起說(16),內容爲:
識→ 名色→ 六處→ 觸→ 受→ 愛→ 取→ 有→ 生→ 老病死等
這一序列,經中有二類說明。一、推求愛的因緣,到達認識的主體──識,是認識論的闡明。識是六識;名色是所認識的,與六境相當;六處是六根;觸是六觸;受是六受;愛是六愛。經中的「六處」法門,是以六處爲中心,而分別說明這些。「二因緣(根與境)生識」(17);「名色 [P239] 緣識生,識緣名色生」;「如叁蘆立于空地,展轉相依而得豎立」(18)。可見識是不能自起自有的,所以不可想象有絕對的主觀。二、推求愛的因緣,到達一期生命最先的結生識,是生理學的闡明。識是結生的識,名色是胎中有精神活動的肉體。這二者,也同樣的是:「名色緣識,識緣名色」(19)。十支緣起說,爲了說明愛的因緣,推求到識;這或是認識的開始,或是一期生命自體的開始,都已充分說明了,所以『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0中──下)說:
「何法有故老死有?何法緣故老死有?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生,……識有故名色有,識緣故有名色有。我作是思惟時,齊識而還,不能過彼」(20)。
緣起的觀察,到達「識」,已不能再進一步,不妨到此爲止。但緣起的說明,是多方面的,如『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叁下──八四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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