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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 第四章 律製與教內對立之傾向▪P9

  ..續本文上一頁受戒者的忏悔而發展起來的。

  

  

  注【34-001】『銅鍱律』『大品』(南傳叁‧一八0──一八一) 。『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八(大正二二‧一二一中 [P223] )。『四分律』卷叁五(大正二二‧八一六下)。 『摩诃僧祇律』卷二七(大正二二‧四四六下)。『十誦律』卷二二(大正二叁‧一五八上)。『大智度論』卷一叁(大正二五‧一五九中──一六0中)。

  注【34-002】『四分僧戒本』(大正二二‧一0叁0中)。

  注【34-003】有關僧衆的布薩,可參閱拙作『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一0五──一二五)。

  注【34-004】『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一(大正二四‧五二九上)。『毗尼母經』卷叁(大正二四‧八一四中)。

  注【34-005】『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一四(大正二九‧七五中)。

  注【34-006】『受十善戒經』(大正二四‧一0二叁下)。

  注【34-007】『小部』 『經集』『昙彌迦經』(南傳二四‧一四叁──一四六)。

  注【34-008】『雜阿含經』卷四0(大正二‧二九五下──二九六上)。又卷五0(大正二‧叁六四上)。『相應部』「夜叉相應」(南傅一二‧叁六叁──叁六四)。『中阿含經』卷五五『持齋經』(大正一‧七七0中──七七一上)。『增支部』「八集」(南傳二一‧一四一──一七叁)。『增壹阿含經』卷一六(大正二‧六二四中─ ─六二六上)。又卷叁八(大正二‧七五六下──七五七上)。

  注【34-009】『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四(大正二七‧六四七中)。

  注【34-010】『增壹阿含經』卷叁八(大正二‧七五六下)。

  注【34-011】『增壹阿含經』卷一六(大正二‧六二五上──中)。

  注【34-012】『成實論』卷八(大正叁二‧叁0叁下)。 [P224]

  注【34-013】平川彰『原始佛教之研究』(四二叁)。

  注【34-014】『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四(大正二七‧六四七中──下)。

  注【34-015】『增壹阿含經』卷一六(大正二‧六二五中──下)。『大智度論』卷一叁(大正二五‧一五九中──一六0上)。

  注【34-016】『四輩經』(大正一七‧七0五下)。

  

  

  

  第六項 佛法專門化與呗!2塱者

  佛教中,早就有了「學有專長」的專才,而且是同類相聚的。如『相應部』「界相應」,說到了「說法者」dharmakathika滿慈子Pu^rn!amaitra^yan!i^putra,「多聞者」bahussutta 阿難A^nanda,「持律者」vinayadhara優波離Upa^li等(1)。『增壹阿含經』也說到各人的「第一」(2)。阿難「侍佛二十五年」,聽聞而憶持不忘的教法極多,所以稱「多聞第一」。滿慈子長于教化(演說、闡揚),所以是「說法第一」。優波離是律的結集者,「持律第一」。在原始結集時,優波離結集律,阿難結集法。結集的法,要憶持誦習;對新傳來的教法,要依原始結集的「相應修多羅」爲准繩,來共同審核編集,所以有了「持法者」dharmadhara 。結集了的律,要憶持不忘;還要依「波羅提木叉」爲准繩,而對僧團沿習而來的規製,加以 [P225] 決定編集,仍舊稱爲「持律者」。「持法者」與「持律者」,是傳持佛教聖典者的二大流。其後,從「持法者」(也從「說法者」)分出「持母者」ma^t!rka^dhara,或「持阿毗達磨者」 abhidharmadhara,與前「持法者」、「持律者」,就是傳持叁藏者的不同名稱。在重法的經典中,一直是沿用這樣的名稱。如『中部』『牧牛者大經』,列舉「多聞」、「傳阿含」a^gata^gama 、「持法」、「持律」、「持母」──五類(3)。「多聞」是阿難以來的名稱。「傳阿含」是『阿含經』成立了,『阿含經』所有古說的傳承者。「持法」、「持律」、「持母」,就是叁藏的傳持者。這五類,『增支部』曾一再的說到(4)。在漢譯中,『雜阿含經』作「修多羅、毗尼、阿毗昙」(5)。『中阿含經』也有「知經、持律、持母者」(6),都只說到持叁藏者。

  

  在律典中,也許律典的完成遲一些,所以出現了更多的專門人才。弘法人才,除多聞者、說法者以外,還有suttantika、bha^n!aka。現在列舉『銅鍱律』所見的如下(7):

  

  圖片

  『經分別』(8) 『自恣犍度』(9) 『經分別』(10)

   suttantika suttantika suttantika

   vinayadharavinayadhara vinayadhara

   dhammakathikadhammakathika dhammakathika

   jha^yin

  [P226]

  

   bhanantehi bha^n!aka

   bahussuta

  

  

  

  Suttantika,或譯「誦經者」,「精通經者」,應是「四阿含」或「五部」的誦持者。vina-yadhara 是「持律者」。dhammakathika是滿慈子以來,演說與宣揚法化者的名稱。jha^yin 是「坐禅者」。bahussuta是阿難以來,多習經法(不一定屬于一部)的「多聞者」。bha^n!aka ,日譯作「善說法者」。在『自恣犍度』中,有bhikhu^hi dhammam! bhan!antehi,譯作「比丘等說法」。bhan!antehi與bha^n!aka,顯然的屬于同一類。日譯爲「善說法」與「說法」,似乎還不能表達這一名稱的含義!

  

  這可以從一位比丘說起。羅婆那婆提Lakun!t!aka-bhadriya,「婆提」或譯「跋提」,義譯爲「賢」、「善和」。婆提是一位矮小而又醜陋的,所以稱爲「侏儒婆提」。人雖然矮小醜陋,不受人尊重,但證得阿羅漢,又生成美妙的音聲。『增支部』稱之爲「妙音者」;『增壹阿含經』作:「音響清徹,聲至梵天」(11)。『十誦律』卷叁七(大正二叁‧二六九下)說:

  

   「有比丘名跋提,于呗中第一。是比丘聲好,白佛言:世尊!願聽我作聲呗!佛言:聽汝作聲呗。呗有五利益:身體不疲,不忘所憶,心不疲勞,聲音不壞,語言易解」。

  

  『摩诃僧祇律』沒有說到跋提,卻另有一位比丘尼,如卷叁六(大正二二‧五一八下──五一九上) [P227] 說:

  

   「此比丘尼有好清聲,善能贊呗。有優婆塞請去,呗已,心大歡喜,即施與大張好!5貚。… …(佛問:)汝實作世間歌頌耶?答言:我不知世間歌頌」。

  

  跋提與某比丘尼,都是天賦的妙音,不需要學習,自然優美動聽。這就是「聲呗」、「呗贊」。從所說的「聲音不壞」、「語言易解」,可知初期的「聲呗」,是近于自然的吟詠,沒有過分的抑揚頓挫,可能近于詩的朗誦,只是音聲優美而已。「呗」在『五分律』、『四分律』中,譯爲「呗!2塱」;「呗!2塱」不正是bha^n!aka的對音嗎!「呗」與歌唱,是有分別的,佛法是不許歌唱的。『十誦律』容許「聲呗」,卻說「不應歌,……歌有五過失」(12)。『五分律』不許「作歌詠聲說法」(13),但可以「說法經呗」(14)。『四分律』容許「歌詠聲說法」,但不許「過差歌詠聲說法」(15)。『雜事』說:「不應作吟詠聲誦諸經法。……然有二事作吟詠聲:一謂贊大師德,二謂誦叁啓經」(16)。雖然是可以的,還是「不應歌詠引聲而誦經法」(17)。如「引聲」誦經,就與婆羅門的闡陀Chanda聲誦經相同了。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似乎比較寬容些,所以說:「若方國言音須引聲者,作時無犯」(18)。如上來所引述,可見以美妙的音聲來誦經、贊頌、說法,跋提與某比丘尼,是生來的美音,自然合律動聽,近于吟詠而不過分的抑揚。部派所容許的「聲呗」,大抵相近,但經過了人爲的練習。說一切有部,也許更接近音樂了。我在泰國, [P228] 聽見多數比丘的集體誦經,音聲莊重和雅,有一定的(經過學習的)抑揚頓挫,但不會過分,這是符合古代聲呗誦經的原則。但「聲呗」無論是誦經、贊頌、說法,都是「聽請一人」,而不許「同聲合呗」(19),以免形成歌唱的氣氛。

  

  bha^n!aka──呗!2塱者,爲佛教的專才之一,而且「呗!2塱呗!2塱共」同(20),也成爲一類。在漢譯的各部律中,都說到了「呗」;『銅鍱律』也有,不過被日譯爲「善說法」而已。靜谷正雄著的『初期大乘佛教之成立過程』,說到:Bha^rhut佛塔,創建于西元前二世紀,發見創建者的碑銘不少。其中稱爲bha^n!aka的,當地的共四人,外地來的共二人;而當地的四人中,一人又是 navakam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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