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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第十章 四部阿含▪P5

  ..續本文上一頁 │ (第二分) │ │

   20大會經 │ 19經 │ 衆會經 │

   21帝釋所問經 │ 14經 │ │一叁四

   22大念處經 │ (缺) │ │九八

   23弊宿經 │ 7經 │ │七一

   (叁、波梨品) │ │ │

   24波梨經 │ 15經 │ │

   25優波婆邏師子吼經│ 8經 │ │一0四

   26轉輪聖王師子吼經│ 6經 │ │七0

   27起世因本經 │ 5經 │ │一五四

   28自歡喜經 │ 18經 │ 自歡喜經 │

   29清淨經 │ 17經 │ 清淨經 │

   30叁十二相經 │ (缺) │ │五九

   31教授屍迦羅越經 │ 16經 │ │一五五

   32阿咤曩胝經 │ (缺) │ 阿咤那劍經 │

  [P725]

  

   33等誦經 │ 9經 │ 集異門經(8) │

   34十上經 │ 10經 │ 增十經 │

   │ 11增一經 │ │

   │ 12叁聚經 │ │

  

  

  

  『長部』第二、第叁品,共二一經;『長阿含經』第一、第二分,共一九經;彼此共同的,凡一七經。如專就此而論,雖然分品不同,次第不合,而依然是很接近的。但以說一切有部而說,就大爲不同了。這一部分中,有一0經,說一切有部是編入『中阿含經』的。依『長阿含經』,這都是第二分的經典;第一分四經,各部派都是屬于「長阿含」的。所以如除去編入『中阿含經』的部分,『長部』的第二品六經,第叁品六經;『長阿含經』爲第一分四經,第二分八經(除『增一經』與『叁聚經』,只有六經)。這明白的表示了:「長阿含」除「戒蘊品」以外,分別說系約二0經,分爲二品(二分);說一切有部約一0經,總名爲「六十叁品」,因爲有一0經編入『中阿含經』了。

  

  

  注【79-001】依分別說系的『彌沙塞和酰五分律』卷叁0,有『增一經』(大正二二‧一九一上),與法藏部的『長阿含經』相同。

  注【79-002】『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四0(大正二四‧四一叁上)。 [P726]

  注【79-003】『大善見王經』,說一切有部,編入「長阿含」,又編入「中阿含」。一經兩編,銅鍱部也有,如『長部』的『大念處經』,又編入『中部』。

  注【79-004】如本書第八章第四節第叁項說。

  注【79-005】『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卷七(大正二四‧二九上)。

  注【79-006】『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二0(大正二四‧二0五以下)。

  注【79-007】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六二六)。

  注【79-008】說一切有部,有『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就是分別這部經的。「增十經」,也是『顯揚聖教論』(大正叁一‧五00上)等所說。

  

  

  

  第叁項 中長二部的集成及其特性

  原始聖典──「相應教」集成以後,在佛教的開展中,又不斷傳出佛說,與佛弟子的所說、所集;比起舊有的「相應教」,文句長的,日漸多起來。起初,是類集而編入「相應教」(叁部分)的。等到文句長的教說多了,不再是「相應教」的體製所能容納,這才再爲綜合的類集。對間雜、雜碎的「相應教」,類集而成爲「中部」與「長部」。從「相應教」而到「中部」與「長部」,試從聖典自身所表見的,略爲論列。 [P727]

  

  關于聖典的部類,「相應教」是「修多羅」、「祇夜」、「記說」──叁分的集成(後起而附入的,也就稱爲「修多羅」等)。同時,稱爲「伽陀」的「波羅延」,『義品』;稱爲「優陀那」的『法句』,原形都成立了。這就是「九分教」中前五分成立的階段。到「七百結集」前夕,流行的聖典,應有「如是語」或「本事」、「本生」、「方廣」──廣分別與廣問答,「未曾有法」。這四分,當時應有實體的部類;後來大都編集在「中阿含」、「長阿含」(增壹阿含)中。「未曾有法」,如『中阿含經』現有「未曾有法品」(一0經)。『中部』相同的,有(一二叁)『希有未曾有法經』,(一二四)『薄拘羅經』。編入『增支部』 (說一切有部,多數編在『中阿含經』)的,如「七集」(五0)「難陀母」;「八集」(一九)「波呵羅」,(二0)「布薩」,(二一、二二)「郁伽」,(二叁、二四)「呵哆」,(七0)「地震」等。「方廣」中,廣問答的,如『中部』(四叁)「毗陀羅大經』,(四四)『毗陀羅小經』,(九)『正見經』,(一0九)『滿月大經』,(一一二)『六淨經』;『長部』(二一)『帝釋所問經』等。廣分別的,如『中部』(二八)『象迹喻大經』,(一0二)『五叁經』,(一叁七)『六處分別經』;『長部』(一)『梵網經』,(一五)『大因緣經』等。『中部』的「分別品」,都屬于廣分別的廣說。「本生」,如『長部』的(一七)『大善見王經』,(一九)『大典尊經』;『中部』(八一)『陶師經』,(八叁)『大天!4抖林經』等。「如是語」與「本事」,原 [P728] 是「不顯說人、談所、說事」,被稱爲「無本起」的。或集教說而成「如是語」;沒有完成的部類,流傳到現在。或集傳說的過去事,稱爲「本事」,這如『中部』的(一一六)『仙吞經』;『長部』 (二六)『轉輪聖王師子吼經』;『增支部』「九集」(二0)「毗羅摩」等。「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法」的形成部類,提貢了豐富的資料,而促成聖典再集成的新階段。

  

  此外,有稱爲「波利耶夜」parya^yapariya^ya的部類。近代學者,在巴梨聖典中,發見了「波利耶夜」。前田惠學博士,作了最詳密的論究。分「波利耶夜」爲叁類:「單純的」、「反複的」、「列舉的」,看作「九分十二分教以外的聖典」。起初,是散文,是教理綱要;逐漸發展爲廣分別、伽陀,成爲「種種的方便說」(1)。這是重視形式的分類。

  

  關于「波利耶夜」,應從兩方面去了解:一、是說明的方法;二、指說明的內容(義),或所說的教法(文與義)。對于某一問題,作分別的解說──理由的說明,分類的逐項的說明。這種分別解說,稱爲「波利耶夜」。如『相應部』「覺支相應」,說到依「波利耶夜」,五蓋有十,七覺支有十四(2)。『雜阿含經』作:「五蓋者,種應有十;七覺者,種應有十四」(3)。「種」是「波利耶夜」的義譯,是約義分類的意思。『中部』 (八七)『愛生經』,列舉叁「波利耶夜」,以說明「愛生則憂悲苦惱生」(4)。『長部』(一五)『大緣經』,對緣起支,逐項的說明「 [P729]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名爲「波利耶夜」(5)。說一切有部就稱這部經爲「摩诃尼陀那波利耶夜」(6)。「波利耶夜」,可以譯爲「理由」,但這是分類的,逐條的理由。「波利耶夜」的本義,應該是「義類分別」。引申這一意義,所以稱爲「波利耶夜」的,或是對問題的分別同異:如『長部』(九)『布咤婆樓經』,分辨想與智、想與我的同異(7)。『中部』 (一二七)『阿那律經』,分辨大心解脫與無量心解脫的同異(8)。(四叁)『毗陀羅大經』,分辨無量心解脫,無所有心解脫,空心解脫,無相心解脫的同異(9)。或以不同的意義,說明同一事實,如『中部』(九)『正見經』,列舉善不善、食、漏、谛、十二有支,以說明「正見」,共十六「波利耶夜」 (10)。『經集』的『二種隨觀經』,分十六節來說明(11)。對『波羅延』中「彌德勒所問」,衆比丘各以不同的意義來解說,佛就稱之爲「波利耶夜」(12)。總之,從說明的方法說,「義類分別」,是「波利耶夜」的本義。

  

  「波利耶夜」,本指那種說明的方法。漸漸的,對那種說明的內容(義),進而對那種說明的教法(通于文義),也就稱之爲「波利耶夜」。這如世俗文字,說明的稱爲「說」,討論的稱爲「論」一樣。作爲所說的內容,或所說教法的「波利耶夜」,可分別爲:1.「波利耶夜」與所說內容相結合,成一名詞:如「根本波利耶夜」(13)、「考想波利耶夜」(14)、「削減波利耶夜」等 (15),「身毛豎立波利耶夜」(16)等。「波利耶夜」與所說法相合,成爲法的名目(「波利耶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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