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經』七卷,屬于同一類型。雖現存本,不一定就是古本,但九分教中的「如是語」,就是這一類,是無可疑惑的。玄奘所譯『本事經』,分叁品:「一法品」六0經,「二法品」五0經,「叁法品」二八經,共一叁八經。每十二、叁經,結成一嗢!5婗南頌。而「叁法品」末,僅有叁經,又沒有結頌,可見已有了缺佚。『本事經』爲重頌體:每經初標「吾從世尊聞如是語」;長行終了,又說:「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這是重頌的一類,以初標「吾從世尊聞如是語」,體裁特殊,而得「如是語」的名稱。『小部』的『如是語』,分四集:「一集」叁品 [P549] ,二七經;「二集」二品,二二經;「叁集」五品,五0經;「四集」一叁經。『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比對這二部──『本事經』與『如是語』的同異,足供參考(7)。『如是語』初標「如世尊說阿羅漢說,我聞」。長行終了時說:「世尊說此義已,次如是(偈)說」。末了,又結:「此義世尊說已。如是(我)聞」。比『本事經』多一結語。『大智度論』卷叁叁(大正二五‧叁0七中)說:
「如是語經者,有二種:一者,結句言:我先許說者,今已說竟」。
『大智度論』的結句,與『如是語』的「此義,世尊說已」相近;多少不同,應爲部派的傳誦不同。所說與『如是語』及『本事經』相當,是不會錯的。『如是語』有四集,『本事經』僅叁法。在這四集中,第叁集第叁品止,都是「序說」,長行與重頌間的「結前生後」,末了的「結說」,體例一致。第叁集第四品起,僅每品的初末二經,具足「序說」等;中間的經文都從略,也就是沒有「如是語」的形式。四集僅一叁經,與前叁集相比,也顯得簡略不足。這與『本事經』的缺略,情形是一樣的。爲什麼叁法、四集,而不是五法、六法,或九集、十集呢?以我看來,這是一項編集而沒有完成的部類。
『如是語』與『本事經』的體裁,在聖典集成過程的研究中,有叁點值得我們重視。1.序說與結說:佛說(及弟子說),從傳說而集成一定文句,展轉傳誦,到結集而成爲部類,成爲現存 [P550] 的形態,是經過多少過程而成的。原始傳誦而結集的,是佛說及弟子所說的短篇。沒有說在那裏說,爲誰說,爲什麼事說;這些是在傳授中加以說明的(有的忘記了,有的傳說不同)。其後,人、事、處,逐漸編集在內,篇幅漸長;開始與終了,也漸有一定的形式。以「四阿含」及「四部」來說:序說是:「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住」(或加上「與比丘……俱」,及特殊的事緣)。結說,形式不一,如泛爲比丘們說的,結爲:「佛說是經(法)已,彼比丘(等)聞世尊所說,歡喜信受(奉行)」。這類形式的完成,曾經過「如是語」那種體例。不說在那裏說,爲什麼人說,爲誰(泛說「告衆比丘」)說,而以「如世尊說阿羅漢說,我聞」爲序說;以「此義,世尊說已,我聞」爲結說。起訖都敘明「世尊所說,我聞」,這可說是師資傳授中的習慣用語,表示傳承的可信性,而形成一定文句的。「如是語」型的聖典,漢譯還有『立世阿毗昙論』,這是陳真谛Parama$rtha的譯品,可能爲犢子系Va^tsi^putri^ya論書。『論』分二十五品,卷一(大正叁二‧一七叁上)說:
「如佛婆伽婆及阿羅漢說,如是我聞」。
在「閻羅地獄」章前,也有這同一的序說(8);其他或簡略爲「佛世尊說」(9)。『論』卷一(大正叁二‧一七四下)第一品末說: ‧ 「如是義者,諸佛世尊已說,如是我聞」。 [P551]
其他品末,也有作「如是義者,佛世尊說,如是我聞」(10);「是義,佛世尊說,如是我聞」 (11)。這一序說與結說,與『小部』的『如是語』,可說完全相同。尤其是「地獄品」(12):分十大地獄,每章長行以後,又說:「世尊欲重明此義而說偈言」(13),完全爲重頌型。可見部派佛教時代,這一形式的部類,還有承襲沿用的。「如是語」,是不限于銅鍱部所傳的。「如是語」(本事)的另一特色,如『順正理論』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叁上)說:
「本事者,謂說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談所、說事」。
『順正理論』下文,雖與「本生」相對,而以「本事」爲過去事。然所說「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爲誰說)、談所(在那裏說)、說事(爲什麼事說)」,與現存的『曼陀多經』並不相合,而卻與「如是語」相合。從這裏,得到了「如是語」與「本事」的共同特性──「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談所、說事」。佛及弟子所說的經偈,師資授受,展轉傳來,不說明爲誰說,何處說,爲何事說,成爲「如是語」型。過去久遠的事,展轉傳來,也不明爲誰說,在何處說,爲何事說;記錄往古的傳聞,就是「本事」。但是,「不顯說人、談所、說事」,對佛弟子的信仰承受來說,是不能滿足的。于是傳聞的「法」──「如是語」型,終于爲「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住」(再加上同聞衆或事緣)。有人、有地、有事的「阿含」部類(成爲一切經的標准型),所取而代之了。傳聞的「事」,也與「說人、談所、說事」相結合,而集入于「阿含」 [P552] 部類之中。這樣,「本事」已失去「不顯說人、談所、說事」的特質。然而「本事」(「如是語」)的特性,終于在傳承中保存下來,而爲『順正理論』主所記錄。
2.長行與重頌:上面說過,「祇夜」的本義,並非重頌,而是「修多羅」的結頌──「結集文」;又爲「八衆誦」──「結集品」;又引申爲一切偈頌的通稱。等到「伽陀」與「優陀那」成立,重頌也隨後形成了。長行與偈頌,原是各別傳誦的。也許由于某些長行,與偈頌的內容相近,而被結合起來;或依偈頌而演爲長行。長行與偈頌的結合,形成一新的體裁;『如是語』就是屬于這一類型的。南傳有「如是語」而沒有「本事」;覺音Buddhaghos!a的解說,也不說「祇夜」是重頌。「祇夜」而被解說爲重頌,是北方的解說,也就是成立「本事」,而沒有「如是語」的部派。
3.增一法:以增一法──一、二、叁等爲次第而集成聖典的,在『長部』中,有『十上經』、『等誦經』。『長阿含』與之相當的,是『十上經』、『衆集經』。『長阿含』中,更有『增一經』、『叁聚經』。『雜阿含』有「一問一說一記論……十問十說十記論」(14),就是增一法的雛型(這十法,傳爲沙彌所必誦)。這一編集法,是法數的類集與整理,爲佛法漸有「論」部傾向的表現。這是「阿含」完成以前的,重要的結集方法。現存的『如是語』與『本事經』,也是以增一法來集成的。 [P553]
將這叁者結合起來說:「如是語」是以「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談所、說事」爲特色。序說與結說,表示其展轉傳聞的可信性,實爲「如是語」的根本特性。長行與重頌的結合,也已成爲「如是語」的主要形式。『立世阿毗昙論』,是「如是語」型。「地獄品」有重頌,而沒有法數次第編集的意義。「九分教」與「十二分教」中的「如是語」,以序說及結說的定型文句,長行與重頌的結合爲主,不一定是增一法的。現存的『如是語』與『本事經』,是在序說與結說,長行與重頌的體裁上,更爲增一法的編集;約與『增壹阿含』集成的時代相近。
『如是語』及『本事經』,表現爲「傳說」的形態。「如世尊及阿羅漢說,我聞」;聞者是師資授受中的傳授者。沒有「說人、談所、說事」的「傳說」,在宗教的立場,一般人是難以生信的。沒有事實──「說人、談所、說事」,純爲義理的宣說;理智的氣味過重,也缺乏感人的力量。加上序說與結說的定型,長行與重頌,千篇一律。總之,作爲佛教的聖典來說,這是近于「論部」。小部,似乎是體裁新穎,卻不適于大部的結集。『增壹阿含』也是以增一法來集成的。在序說方面:「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住」等,正如古人所說:「說方時人,令人心生信故」(15),表現爲從佛所聽聞而來的直接性。參入「說人、談所、說事」;而長行、偈頌、重頌,多姿多彩。『增壹阿含』的集成,對增一法編集的『如是語』來說,顯然是相顧失色。到叁品、四集而中止,也許覺到不必再這樣的結集下去了吧! [P554]
再說「本事」:在前後相關中,對前的「伽陀」、「優陀那」,立「如是語」。「如是語」是偈頌的一類──重頌。與後「本生」相關聯的,是「本事」;「本生」與「本事」,都是有關過去的事情。『大智度論』雙舉二說,有關「本事」的,如『論』卷叁叁(大正二五‧叁0七中──下)說:
「二者,叁藏、摩诃衍外,更有經名一目(或作築)多迦;有人言目多迦。目多迦名出叁藏、摩诃衍,何等是?……如是等經,名爲出因緣。于何處出?于叁藏、摩诃衍中出,故名爲出。雲何名因緣?是叁事(夜長、道長、生死長)之本,名爲因緣」。
依『論』,一目多迦,或簡稱爲目多迦。現存梵本Dharmasam!graha(法集),Itivr!ttaka 也又作vr!ttaka。一(帝)目多迦或目多迦,『大智度論』解說爲「出因緣」。出是出于叁藏及摩诃衍以外的,似指「雜藏」部分。以因緣起說,名爲「因緣」。這樣,「目多迦」是「因緣」的一類。但這一解說,是可疑的。律中有『尼陀那』、『目得迦』,『目得迦』也與「因緣」(尼陀那)相關聯,而含義不大明了。惟『十誦律』稱之爲「無本起」(16);「無本起」與「出因緣」,顯然是同一意義。『順正理論…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第八章 九分教與十二分教》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