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所說:「言本事者,謂說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談所、說事」;這就是「無本起」、「出因緣」──「本事」(目得迦)的真正意義。這是傳說中的,佛說的往古事──佛化的印度民族與宗教的古老傳說(在律中,「目得迦」是不顯說人、談 [P555] 所、說事的舊例;有說人、談所、說事的,名「尼陀那」)。這一古義,在傳說中,久已隱昧不明(『智度論』所說,是別解),因爲傳說的佛化的印度民族與宗教故事──「本事」,在「四阿含」的集成中,已與說人、談所、說事相結合。所以以「伊帝目多伽」爲「本事」的,只能說是過去事了。
『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說:
「本事雲何?謂諸經中,宣說前際所見聞事。如說:過去有大王都,名有香茅,王名善見。過去有佛,名毗缽屍,爲諸弟子說如是法。過去有佛,名……迦葉波,爲諸弟子說如是法。如是等」。
『大毗婆沙論』所舉的「前際所見聞事」,有二類:一爲印度民族的古代傳說:『大毗婆沙論』舉例如大善見王Maha^sudars/ana。以此爲例,那末,大善見王(17);黎努Ren!u與大典尊Maha^govinda(18);堅固念王Dr!d!hanemi(19);摩诃毗祇多王Maha^vijita(20) ;釋迦族S/a^kya與黑族Kan!ha^yana(21);大天王Maha^deva與尼彌王Nimi(22);伊師山Isigili獨覺(23);毗富羅山Vipula(24);毗羅摩長者Vela^ma(25):這都應該是「本事」。二爲過去佛事:所舉毗缽屍佛Vipas/yin等爲弟子說法,與『大般涅槃經』所說,七佛爲弟子說戒經的「伊帝目多伽」(26)相合。以此爲例,那末,屍棄佛S/ikhi弟子事(27);羯 [P556] 句忖那佛Krakucchanda弟子事(28),也都應該是「本事」。「本事」,本爲佛化的,傳說的印度民族故事,擴展爲更遠的過去劫事。『大毗婆沙論』的解說,是與「本生」相關而對立的,所以「本事」是除「本生」以外的過去事。瑜伽系所說,也大體相同,如『瑜伽論』說:「謂諸所有宿世相應事義言教,是名本事」(29)。『成實論』說:「是經因緣及經次第(次第是譬喻),若此二經在過去世,名伊帝目多伽。秦言此事過去如是」(30)。「本生」、「本事」、「因緣」、「譬喻」,在「十二分教」的解說中,都有近似而又不同的意義。據『成論實』說:「本事」,是「因緣」與「譬喻」而在過去世的。『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對于這些,是以「譬喻」爲本而予以解說的(31)。從「譬喻」的立場來說,「譬喻」可說是早已存在的。但從「九分教」與「十二分教」的成立過程來說,「譬喻」成爲聖教的一分,是較遲的。起初只是「展轉傳來,不顯說人、談所、說事」的傳說──「本事」,「佛這麼說」而已。以後成爲有「說人、談所、說事」;「阿含」中的「本事」,與「本生」類似而又不同,成爲「九分教」的二分。
注【63-001】『佛藏經』卷下(大正一五‧八0二下)。『十住毘婆沙論』卷九(大正二六‧六九中)。
注【63-002】『大智度論』卷二五(大正二五‧二四六下)。
注【63-003】『華手經』卷六(大正一六‧一六八中)。
注【63-004】『長阿含經』卷叁(大正一‧一六下)。 [P557]
注【63-005】『四分律』卷一(大正二二‧五六九中)。
注【63-006】『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大正二二‧一下)。
注【63-007】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七一九──七二一)。
注【63-008】『立世阿毗昙論』卷八(大正叁二‧二一叁中)。
注【63-009】『立世阿毗昙論』卷一0(大正叁二‧二二一中)等。
注【63-010】『立世阿毗昙論』卷二(大正叁二‧一八一下)。
注【63-011】『立世阿毗昙論』卷叁(大正叁二‧一八七下)等。
注【63-012】『立世阿毗昙論』卷八(大正叁二‧二0七中──二一五上)。
注【63-013】『立世阿毗昙論』卷八(大正叁二‧二0七下)等。
注【63-014】『雜阿含經』卷二一(大正二‧一五二下)。
注【63-015】『大智度論』卷叁(大正二五‧七五下)。
注【63-016】『十誦律』卷五七(大正二叁‧四二四中)。
注【63-017】『長部』『大善見王經』(南傳七‧一六五──二0一)。
注【63-018】『長部』『大典尊經』(南傳七‧二四四──二六八)。
注【63-019】『長部』『轉輪聖王師子吼經』(南傳八‧七四──八0)。
注【63-020】『長部』『究羅檀頭經』(南傳六‧一九七──二0九)。 [P558]
注【63-021】『長部』『阿晝摩經』(南傳六‧一叁七──一叁九、一四二──一四四)。
注【63-022】『中部』『大天捺林經』(南傳一一上‧一00──一0八)。
注【63-023】『中部』『仙吞經』(南傳一一下‧六六──七二)。
注【63-024】『相應部』「無始相應」(南傳一叁‧二七九──二八叁)。
注【63-025】『增支部』「九集」(南傳二二五‧六一──六五)。
注【63-026】『大般涅槃經』卷一五(大正一二‧四五一下──四五二上)。
注【63-027】『相應部』「梵天相應」(南傳一二‧二六叁──二六六)。
注【63-028】『中部』(五0)『魔诃責經』(南傳一0‧七四──八一)。
注【63-029】『瑜伽師地論』卷二五(大正叁0‧四一八下)。
注【63-030】『成實論』卷一(大正叁二‧二四五上)。
注【63-031】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叁五九──叁六四)。
第二項 本生
「本生」Ja^taka,音譯爲阇多伽、阇陀等。義譯爲生、本生。在「九分教」與「十二分教」中,這是對佛教未來的開展,有重大意義的一分。古代所傳的解說,似乎通泛而實能適合 [P559] 于古義的,如『成實論』卷一(大正叁二‧二四五上)說:
「阇陀伽者,因現在事,說過去事」。
『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也說:
「本生雲何?謂諸經中,宣說過去所經生事,如熊、鹿等諸本生經。如佛因提婆達多,說五百本生事等」。
這是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的解說。「過去所經生事」,是通于佛及弟子的。如「五百本生」,也有關于提婆達多Devadatta,而不只是佛的「本生」。『大毗婆沙論』以後,西元叁世紀以下的論書,「本生」都被解說爲釋尊的前生──菩薩行事。如『大智度論』說:「無量本生,多有所濟」(1)。『瑜伽論』說:「宣說世尊在過去世……行菩薩行,行難行行,是名本生」(2)。『順正理論』也說:「謂說菩薩本所行行」。爲了說明與「本事」的差別,確定爲:「或依過去事起諸言論,即由過去事言論究竟,是名本事,如曼馱多經。若依現在事起諸言論,要由過去事言論究竟,是名本生,如邏剎私經」(3)。這是後代公認的,「本事」與「本生」的差別。
「本生」,應分爲經師所傳的,律師所傳的──二類。經師所傳的「本生」,不外乎「本事」,佛化的印度民族的先賢故事。這些過去事,一部分被解說爲釋尊的前生。如大典尊Maha^govinda [P560] 「我其時爲大典尊婆羅門」(4)。大善見王Maha^sudars/ana:「我憶六度埋舍利于此。而(善見)王住轉輪王法,……第七埋舍利于此。如來(今者)第八埋舍利于此」(5)。『中部』『陶師經』說:「爾時青年Jotipa^la,即是我也」(6)。『相應部』說:「我于前生,爲剎帝利灌頂王」(7)。這都是于傳說的過去事中,指爲釋尊的「本生」。這種學風,在漢譯的「中阿含」中,更爲普遍。如大天王Maha^deva(8);頂生王Ma^ndha^tr!(9);毗羅摩長者 Vela^ma(10);阿蘭那長者Araka(11);善眼大師Sunetra(12)等,都說「即是我也」,成爲釋尊的「本生」。「阿含」在經師的弘傳中,化「本事」爲「本生」的傾向,越來越盛,這是經師特重佛陀(律師是重僧伽的)的結果。化「本事」爲「本生」,主要爲了說明:先賢雖功德勝妙,而終于過去(不究竟);到現在成佛,才得究竟的解脫。融攝印度的先賢盛德,而引歸于出世的解脫,是經師所傳「本生」的特色。然這樣的「本生」,與「本事」是淆雜不清的。即使依『順正理論』的定義,而只要加上一二句,「本事」就成爲「本生」了。對于這,『大毗婆沙論』是以傳說如此的過去事爲「本事」,而「本生」取律部的傳說,所以體例極爲分明。
律師所傳的「本生」,是以比丘、比丘…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第八章 九分教與十二分教》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