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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第八章 九分教與十二分教▪P15

  ..續本文上一頁劍 l五叁經 3增五增叁經

   4摩那阇藍 3幻網 4幻網經

   5婆羅小阇藍 2梵網

   11摩呵尼陀那波梨夜耶 6大因緣

   12頻波!9脍羅時伽摩南 5影勝王迎佛經

   13般阇優波陀那肝提伽 4五蘊

  [P578]

  

   14沙陀耶多尼 5六處

   15尼陀那散猶乞多

   6勝幡經

  

  

  

  『十誦律』的十八經,前七經屬『長阿含』,次五經屬『中阿含』,再次叁經屬『雜阿含』,末後叁經屬「雜藏」。與『十誦律』的「大經」相當的,『四分律』作:「誦六十種經,如梵動經」(10)。在古代,有這麼多的大經,而被推爲「方廣」經的,也就在這裏面。1.『五叁經』:推定爲與『十誦律』的『般阇提利劍』Pan~catraya,『中部』(一0二)的Pan~catraya相當。『根有律』作「增五增叁」,似乎是譯者錯了,誤以爲是『增壹阿含』的「增五」與「增叁」。漢譯(屬于說一切有部)的『中阿含』,沒有『五叁經』。從性質的近于『梵網』,而又與『梵網』次第相連,可斷言爲:說一切有部的『五叁經』,是編入『長阿含』的。『五叁經』,先總舉有關于未來的妄說──死後有想、死後無想、死後非有想非無想、死後斷滅、現法涅槃 ──五說;又綜合爲:死後存在(即前叁說)、死後斷滅、現法涅槃──叁說(「五叁」以此得名),而加以一一的解說。次列舉有關于過去的妄說──我及世界常無常等、有邊無邊等、一想異想等、苦樂等(十六說)。然後約次第定的進修,超越種種妄執,而達于最高的解脫。這是條理當時世間的種種異執,而顯示佛法爲更高的殊勝。 [P579]

  

  2.『梵網』:與『長部』(一)的『梵網經』,『長阿含』(卷一四)的『梵動經』相當。『十誦律』作『波羅小阇藍』,「小」爲「門」字草書的訛寫,原語應爲「波羅門阇藍」 Brahmaja^la。初明一般人但見佛法僧的瑣細卑近事項──戒,而或贊或毀,這是不足以贊毀佛法的。所以在敘述卑近的戒法後,廣明如來自證的甚深微妙法(「大法光明」)。這就是超越世間,有關過去的十八妄說,有關未來的四十四妄說──六十二異見,而得真實的寂滅。網羅當時的一切異見,而顯示佛法的深妙──智證寂滅,與『五叁經』意趣相同,而條理與說明,更爲精確! 3.『幻網』:『十誦律』作「摩那阇藍」,「那」爲「耶」字的誤寫。摩耶阇藍Ma^ya^ja^la ,義譯爲「幻網」(舊注作「化經」)。就可知的『幻網經』說而論,在現有的漢譯聖典中,沒有與之相同的(藏譯中有)。這是說一切有部所傳誦的,也應該屬于『長阿含經』。『成實論』引『幻網經』說:「有幻幻事」(11)。在緣無可知,與緣無不能知的論辯中,引到這部經。『順正理論』也爲此同一問題,而一再的引述(12)。引述較詳的,如『成唯識寶生論』卷四(大正叁一 ‧九一下)說:

  

   「于彼幻網經中……即此眼識所知之色,不見實有及以定住,但于妄情起邪分別,作決定解而生言論:唯斯是實,余義成非。……多聞聖弟子應如是學:我觀過去未來現在眼識,觀彼所緣諸色,然于彼處,無有常定,無妄、無異,實事可得;或如所有,或無倒性,悉 [P580] 皆非有。唯除聖者出過世間,斯成真實」。

  

  『順正理論』卷四(大正二九‧叁五0下),引文而與此相同的,有:

  

   「佛告多聞諸聖弟子,汝等今者應如是學:諸有過去未來現在眼所識色,此中都無常性、恒性,廣說乃至無顛倒性,出世聖谛,皆是虛僞妄失之法」。

  

  「唯斯是實,余義成非」(古譯「余皆虛妄」),是世間種種異說的偏執。予以破斥,而結歸于出世間的真實。與『五叁』、『梵網』的意趣相合。偏執與異說,從認識的錯亂而來。所緣的境界,猶如幻事,是有惑亂性的。非實有,非常定,而以爲是實、是定,這才「于妄境而起邪分別,作決定解」,起種種異執了。就僅有的文證而論,『幻網經』的意趣,與『五叁』、『梵網』一樣,而說理更爲明確!『五叁經』與『梵網經』,都是略舉論題,而後廣(分別)說的。

  

  4.『五蘊』,5.『六處』,6.『大因緣」:蘊、處、因緣的次第,合于『十誦律』說。如『般阇優波陀那肝提伽』Pan~cupa^da^nakkandha^,義譯爲五取蘊。舊注作「五受陰卻」,「卻」是訛寫,應爲「五受陰部」。『沙陀耶多尼』s!ad!-a^yatana,義譯爲「六處」,舊注作「六情部」。『尼陀那散猶乞多』Nida^na-sam%yutta,義譯爲「因緣相應」。舊注作「同界部」,「同」是「因」的訛寫。這叁者的次第,顯然是『雜阿含經』(『相應部』)的「五陰誦」(「蘊相應」),「六入誦」(「六處相應」),「因誦」(「因緣相應」)。然『雜阿 [P581] 含經』中,是衆多經的類編;雖有廣說的部分,但與上面的叁經相比,顯然是不同的。『大毗婆沙論』說「大因緣」,是沒有取『雜阿含』的「因緣相應」爲「方廣」的。『大因緣』是『十誦律』所說的『摩呵尼陀那波梨耶夜』Maha^nida^naparya^ya。在說一切有部中,編入「中阿含」,即卷二四的『大因經』。分別說系Vibhajyava^din編入「長阿含」,如『長部』(一五)的『大因緣經』;『長阿含經』(卷一0)的『大緣方便經』。『大因緣經』,先贊歎緣起的甚深,略舉緣起說,而後廣爲分別解說。末了,舉外道有我者所執的(受、色)二類異計,加以責破。然後舉「七識住」、「二入處」、「八解脫」,以明佛法的究竟解脫。對于「因緣」,『大毗婆沙論』者的意見如此;那屬于「方廣」的「五蘊」與「六處」,不是也應有這樣的契經嗎?關于「六處」,『中阿含經』有(卷四二)『分別六處經』;與『中部』(一叁七)的『六處分別經』相當。經中先略舉六處、(六識)六觸、十八意行、叁十六刀、斷成就、叁念住、無上調禦,而後廣分別說,並以八解脫爲無上調禦。『中部』別有(一四八)『六六經』,(一四九)『大六處經』,也都是有關六處的解說。這二部經,與『雜阿含經』(卷一叁)的叁0四‧叁0五經(大正藏編號)同本,但「廣說」的性質不明。關于五蘊,以五蘊爲名的廣分別說,雖沒有發見,但五蘊的廣分別說,見于『中阿含經』(卷七)的『象迹喻經』;『中部』(二八)名『象迹喻大經』。該經雖以四聖谛攝一切法,于一切法中最爲第一,而以象迹爲比喻。但 [P582] 在解說中,實只是「五盛陰苦」的廣分別說。「若見緣起便見法,若見法便見緣起」(13),正是這部經的精義。『大毗婆沙論』者的「方廣」──蘊、處、因緣,都應是文廣義深的廣說。與前叁經結合起來,「方廣」的特性是:文句爲廣分別說;內容爲甚深的法義。

  

  「毗陀羅」,「毗佛略」,在「九分教」中,不是各別的,而是同一分的傳說不同。因而引起的問題是:「九分教」的本義,到底是「毗陀羅」,還是「毗佛略」?重視巴梨語Pa^li的,當然以「毗陀羅」爲古義。然巴梨語,是佛教用語中較古的一流,而不是古代佛教的唯一用語。屬于一流而爲一部派所承用,並不能推定爲古來如此。在「九分教」的用語中,如「記說」,巴梨語在共同的vya^karan!a外,別取veyya^^karan!a,以表示特色;那焉知「毗陀羅」不是這樣,在一般通用的vaipulya以外,別取vedalla以表示特殊呢?與梵語vaipulya相當的,巴梨語有vetulya,也是「方廣」的意思,而音聲與vedalla相近。所以,如解說爲:vaipulya,vetulya ,同爲「方廣」,而是梵語與巴梨語的差別。銅鍱部學者,別取與vetulya音聲相近的 vedalla爲分教的專名,以專稱層層問答,層層歡喜與贊歎的契經,不是沒有可能的!以文證來說,「毗陀羅大經」,「毗陀羅小經」,經名本是後人所安立的;而其他部派所傳,也沒有稱之爲「毗陀羅」。而且,覺音所指的「毗陀羅」中,如『滿月大經』與『帝釋所問經』,巴梨經藏的明文,是屬于「記說」(14),並沒有稱爲「毗陀羅」。『銅鍱部』學者,專從形式著想,而稱之 [P583] 爲「毗陀羅」,未必是「九分教」的本義!無畏山寺派所傳,也沒有這麼說呢!

  

  「毗佛略」,與銅鍱部所傳的「毗陀羅」,論形式與性質,都可說是不同的。「毗陀羅」─ ─六部經,是法義的問答集。在問答體的形式中,對種種問題,給以明確的解答。雖然種種問題,與修證有關,但性質是說明的,重于了解的。這一學風,與阿毗達磨論相近,爲未來的論師所繼承。「毗佛略」是法義的廣分別說。在分別體的形式中,闡明佛法的深義。原則的說,佛說五蘊、六處、因緣,都導歸解脫寂滅的自證,這就是佛法的深法。佛以「處中之說」──緣起爲根本法則,從而說明緣起甚深,寂滅更甚深。「處中之法」,依緣起而開示不落外道的種種異見,這是『雜阿含經』最一般的法說。『梵網』、『五叁』、『幻網』等,更廣分別以顯示這一深義。從『阿含經』看來,從「愛滅則取滅」著手的,是五蘊說。從「觸滅則受滅」著手的,是六處說。從「識滅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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