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色滅」,或「無明滅則行滅」說起的,是因緣說。其實,這都是因緣(緣起)說,而導歸于寂滅的。『大因緣經』、『分別六處經』、『象迹喻(分別五蘊)經』等,更廣分別以闡明這一深義。這一類契經,在廣分別的形式中,是重于修證的。這一學風,爲未來的經師所繼承。所以「毗陀羅」與「毗佛略」,在形式與性質上,都有不同的地方。
然而,這二者也有共同處。如「毗佛略」是廣分別說;而被稱爲「毗陀羅」的,在問答中,也以「分別答」爲主。「毗陀羅」爲法義問答集,比起初期的簡略問答,也不能說不廣(問答) [P584] 了。「毗佛略」以聖者自證的究竟寂滅爲宗極。而『毗陀羅小經』、『滿月大經』,也以涅槃爲究極。如『正見經』以「無明盡而明生」爲結束;『釋問經』以「愛盡究竟梵行」爲極:可說都歸結于這一深義。尤其是,『法樂比丘尼經』說:「君欲問無窮事;然君問事,不能得窮我邊也。涅槃者,無對也」(15)。『雜阿含經』(『正見經』)也說:「摩诃拘絺羅!汝何爲逐!汝終不能究竟諸論,得其邊際。若聖弟子斷除無明而生于明,何須更求」(16)?這是從問答廣說,而引向深廣無際,超越絕對的境地。
「九分教」組爲一聚,「四阿含」、「四部」集成的前夕,佛教界早已進入廣說──廣分別,廣問答的時代,集成了文義深廣的衆多契經。被稱爲「毗佛略」與「毗陀羅」的,都是廣長的契經,主要都被編集于『長阿含』、『中阿含』中。這是當時佛教界的共同傾向;如略去形式,而重視內容的共同性,那二類都可說是「廣說」(方廣,vaipulya,vetulya)。銅鍱部偏重形式,以層層問答,而得歡喜與滿足的契經,別名爲vedalla,這才與「毗佛略」分離了。
廣問答與廣分別,尤其是廣分別說的契經,對未來的佛教來說,已樹立起卓越的典型。在佛教的開展中,有方廣部Vetulyaka,就是「方廣道人」(17)。有更多的聖典,名爲「方廣」(或譯「方等」)。「毗佛略」如此的源遠流長,決不會是部派分裂以後,偶然的發展而來的。
注【65-001】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四一叁──四一六)。 [P585]
注【65-002】『解脫道論』卷一0(大正叁二‧四四五中)。
注【65-003】『大智度論』卷二五(大正二五‧二四六下)。
注【65-004】拙作『說一切有部爲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四七──五叁)。
注【65-005】『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
注【65-006】『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
注【65-007】『成實論』卷一(大正叁二‧二四五上)。
注【65-008】『十誦律』卷二四(大正二叁‧一七四中)。
注【65-009】『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七(大正二叁‧六六二上)。
注【65-010】『四分律』卷叁七(大正二二‧八叁叁中)。
注【65-011】『成實論』卷二(大正叁二‧二五四中)。
注【65-012】『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五0(大正二九‧六二二上、六二叁中)。
注【65-013】『中阿含經』卷七(大正一‧四六七上)。
注【65-014】『中部』(一0九)『滿月大經』(南傳一一上‧叁七八)。『長部』 (二一)『帝釋所問經』(南傳七 ‧叁叁四)。
注【65-015】『中阿含經』卷五八(大正一‧七九0上)。
注【65-016】『雜阿含經』卷一四(大正二‧九五中)。 [P586]
注【65-017】『大智度論』卷一(大正二五‧六一上)。
第四項 未曾有法
「未曾有法」adbhuta-dharmaabbhuta-dhamma,音譯爲阿浮陀達磨、阿浮多達磨等。義譯爲希法、勝法、未曾有法等。古代的不同解說,可條理爲如此:
圖片
世間甚希有事
┌──---------如來甚希有事
叁寶甚希有事─┼──---------佛及弟子甚希有事
└──---------叁乘‧叁寶希有
「未曾有法」的意義,如『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中)說:
「希法雲何?謂諸經中,說叁寶等甚希有事」。 「有余師說:諸弟子等贊歎世尊希有功德,如舍利子贊歎世尊無上功德,尊者慶喜贊歎世尊甚希有法」。
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論師所傳的古義,「未曾有法」是說叁寶──佛、法、僧的甚希有事。近代學者,據『阿含』而列舉其內容,都不出這一範圍(1)。1.如來的「未曾有法」 [P587] ,如四未曾有法(2);諸未曾有法(3);因地動說未曾有法(4);約神足說未曾有法(5)。2.法的未曾有法,如八未曾有法(6)。3.僧(聖弟子)的未曾有法:如阿難A^nanda 四未曾有法(7),諸未曾有法(8);薄拘羅Bakkula未曾有法(9);郁伽長者Ugra八未曾有法(10);手長者Hastaka 八未曾有法(11);難陀母Nandama^tr!七未曾有法(12)。漢譯『中阿含經』,類集爲「未曾有法品」,足爲叁寶甚希有事的具體內容。
『大毗婆沙論』的「有余師說」,偏于贊歎如來功德,也就是專指如來的未曾有法。『出曜經』說:「未曾有法,若尊者阿難,以未曾有法歎如來德」(13);可見「余師」是「持經譬喻者」一流。『大智度論』說:「如佛現種種神力,衆生怪未曾有…….如是等無量希有事」(14)。『大般涅槃經』,列舉如來初生,自行七步;猕猴奉蜜;白項狗聽法等(15)。這都是意趣相同,重于如來未曾有法的。在九分教的發展中,有一項共同的傾向:如「記說」本通于佛及弟子,生前死後,或善或惡,而漸歸于菩薩的授記作佛。「本生」是通于佛及弟子的前生事,而漸歸于佛的前生─ ─菩薩行事。所以,「未曾有法」本通指叁寶的希有功德,而被解爲如來的甚希有事。這是佛教的一般傾向,與大乘精神相呼應的。
覺音Buddhaghos!a于『一切善見律注序』(南傳六五‧叁八)說:
「比丘!阿難有此希有未曾有法,如是等一切有關希有未曾有法經,知是未曾有法」。 [P588]
『善見律注』舉阿難的未曾有法爲例,誠然說得比較具體,但有關佛與法的未曾有法,並不明確。覺音在『長部注』Suman%galavila^sini^,以「甚奇善逝,甚希有世尊」等贊歎如來的爲未曾有法(16)。瑜伽師系的論書,是重于佛及聖弟子的,如『瑜伽師地論』卷二五(大正叁0四一八下)說:
「雲何希法?謂于是中,宣說諸佛、諸佛弟子──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勞策男、勞策女、近事男、近事女等,若共不共,勝于其余,勝諸世間,同意所許,甚奇希有最勝功德」。
『顯揚論』等所說(17),與此相同。『瑜伽論』舉佛及七衆(聖)弟子的希有功德;「同意所許」,是公認的。這是『增支部』「一集」「是第一品」,及『增壹阿含經』的「弟子品」、「比丘尼品」、「清信士品」、「清信女品」(18),所說四衆弟子所有的各各第一功德。如以此爲例來推論,那佛的「甚奇希有最勝功德」,應是十力、四無所畏,住聖主位,作師子吼了(19)。瑜伽論師是著重于佛及聖弟子所有的功德。『雜集論』說:「聲聞、諸大菩薩,及如來等最極希有甚奇特法」(20);著重于聖者的希有功德,更表示了大乘論師的見地。
叁寶所有的甚希有事,是「未曾有法」,是說一切有部論師所傳的古義;從現存于『阿含』的「奇特未曾有法」看來,這是最確當的解說。一分經師與大乘經論,重于如來的甚希有事;瑜 [P589] 伽論師,重于如來(或加菩薩)及聖弟子所有的功德:都不免有了變化。而說一切有部的『順正理論』,所說雖似乎相近,而立意已大爲不同,如說:「希法者,謂于此中,唯說希奇出世間法,由此能正顯叁乘希有故。有余師說:辯叁寶言,世所罕聞,故名希法」(21)。叁乘「希有出世間法」,是重于法義的不共世間。而「辯叁寶言」──世所罕聞的甚希有法,反而被稱爲余師,這顯然與古義有了距離。『成實論』卷一(大正叁二‧二四五上)說:
「未曾有經,如說劫盡大變異事,諸天身量,大地震動」。
『成實論』所說,應與『長阿含經』的『世記經』相當,但這是世間的甚希有事。經中所說的大海八未曾有法,輪王四未曾有法,也是世間常事。用來此喻叁寶的未曾有法,而不會是九分教中,「未曾有法」的具體內容。『成實論』所說,是獨有的解說,非「未曾有法」的本義。
注【66-001】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所引(四叁二──四叁叁)。
注【66-002】『增支部』「四集」 (一二七、一二八)(南傳一八‧二二九──二叁二)。『增支部』「四集」(一二八 ),同于『增壹阿含經』卷…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第八章 九分教與十二分教》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