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一九)。7.「大品」(南传三‧五九四──六0五)。8.「小品」(南传四‧二四六──二四七)。9.「小品」(南传四‧三0八)。
注【64-025】『四分律』(大正二二」。所录各则的卷与页数如下:1.卷三(五八四中──下)。2.卷三(五八五上)。 [P572] 3.卷三(五八五上──中)。4.卷一一(六三四下──六三五上)。5.卷一一(六三六上──下)。6.卷二五(七三七上──中)。7.卷四三(八八0中──八八二中)。8.卷四六(九一0上──中)。9.卷四六(九一0中──下)。10卷四六(九一0下──九一三上)。11卷五0(九四0上)。12卷五一(九五0中──九五一下 )。
注【64-026】『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大正二二)。各则的卷与页数如下:1.卷二(一三中)。2.卷三(一三中──下 )。3.卷三(一三下──一四上)。4.卷三(一四上)。5.卷六(三七下──三八上)。6.卷六(三八中)。 7.卷一七(一二一上)。8.卷三(一八中──一九上)。9.卷二五(一六四下)。10卷二五(一六五上)。11 卷二五(一六五中──下)。12卷二五(一六五下──一六六上)。13卷二五(一五九上──一六0上)。14卷二五(一六八中──下)。15卷二六(一七三下)。16卷二六(一七五下──一七六上)。
注【64-027】『摩诃僧祇律』卷一二(大正二二‧三二五中)。
注【64-028】『摩诃僧祇律』卷一二(大正二二‧三二六中)。
注【64-029】『摩诃僧祇律』卷一三(大正二二‧三三五上)。
注【64-030】『十诵律』卷三0(大正二三‧二一五下)。梵本『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拘睒毗事』(Gilgit manuscritpsvol.Ⅲ,part lv,p,182)。『中阿含经』卷一七『长寿王本起经』(大正一‧五三二下──五三五中)。
注【64-031】『摩诃僧祇律」卷二七(大正二二‧四四六上──中)。『十诵律』卷三四(大正二三‧二四二中)。 [P573]
注【64-032】『摩诃僧祇律』卷七(大正二二‧二八二中)。
注【64-033】『十诵律』卷三六(大正二三‧二六四中)。
注【64-034】『大智度论』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八上)。
第三项 方广(或毗陀罗)
「九分教」与「十二分教」中,与「方广」相当的,部派间传说不一:或作「毗佛略」,或作「毗陀罗」。语音不同,解说也不同,这是不容易论定的一分。传说中的「毗佛略」与「毗陀罗」,『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总结前人的研究,而有很完善的说明,以「毗陀罗」为古义(1)。然研究起来,觉得还有可以商讨的。先说「毗陀罗」:现存巴利藏,作vedalla,这是赤铜鍱部Ta^mras/a^t!i^ya的传说。然同部别派的无畏山寺派Abhayagiriva^sin,所传的『解脱道论』,却作「毗佛略」(2);与同系的化地部Mahi^s/a^saka、法藏部 Dharmaguptaka,都是一样的。「毗陀罗」一词,在这一系统中,没有成为公认的名称。『大智度论』作「为头离」(3),显为vedalla的音译。然在「十二分教」的解说中,又义译为「广经」。对于这一分教,『大智度论』是双传二说的,与「本事」(如是语、出因缘)一样。
『增支部』 「五集」(南传一九‧一四七)说: [P574] 「彼等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论阿毗达磨论、毗陀罗论,陷于黑法」。
毗陀罗论Vedallakatha^,与阿毗达磨论abhidhammakatha^,同为古代的法论之一。而『中部』有『毗陀罗大经』、『毗陀罗小经』,可为「九分教」中,「毗陀罗」的有力文证。觉音Buddhaghos!a在『一切善见律注序』(南传六五‧三八),以「毗陀罗」为:
「毗陀罗小经、毗陀罗大经、正见、帝释所问、诸行分散、满月大经:凡从问而得喜悦与满足者,知是毗陀罗」。
「毗陀罗」,或译为「有明」。这六部经的内容,曾于『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有所论列(4),今再略为说明:1.『毗陀罗小经』:推定为『中部』(四四)的Cu^l!avedalla ;与『中阿含』(卷五八)的『法乐比丘尼经』同本。2.『毗陀罗大经』:推定为『中部』(四三)的Maha^vedalla;与『中阿含』(卷五八)的『大拘絺罗经』同本。3.『正见』:推定为『中部』(九)的Samma^dit!t!hi;与『中阿含』(卷七)的『大拘絺罗经』,及『杂阿含』(卷一四)的三四四经(大正藏编号)同本。4.『帝释所问』:推定为『长部』(二一)的Sakkapan~ha ;与『长阿含』(卷一0)的『释提桓因问经』,及『中阿含』(卷三三)的『释问经』同本。5.『诸行分散』,原文为San%kha^rubha^janiya,似乎与『中部』(一二0)的Sam%kha^ruppatti 相近,但性质不合。另推定为『相应部』「质多相应」的Ka^mabhu^(2);与『杂阿 [P575] 含』(卷二一)的五六八经同本。6.『满月大经』:推定为『中部』(一0九)的Maha^pun!n!ama ;又与『相应部』「蕴相应」的Pun!n!ama^,『杂阿含』(卷二)的五八经同本。这六部经的内容,都是法义问答集。每一部经,包含多种问题,也就是一再问答。在一问一答间,问者表示领解了对方的意见,欢喜赞叹,然后再提出问题,请求解答。所以这不但是问答集,而在一问一答间,形成一特殊的体裁。如以这类体裁为「毗陀罗」,那末与『中阿含』(卷四九)『说智经』同本的,『中部』(一一二)的Chabbisobhana-suttam!(『六净经』),也属于这一分了。
问答而随以满足、欢喜、赞叹,本是多数经典的共通形式。如结合多种问答,因而形成每答必赞的形式,自然会如「如是语」一样的独成一格。但如普遍的应用,成为多数经典的一定形式,就不免有冗长烦重的感觉了。上面所引的,如『毗陀罗小经』、『毗陀罗大经』、『满月大经』,虽汉译具足每答必赞的一定形式,而巴利圣典,仅于第一问答,保存这一形式,而其余的从略。又『正见经』,『相应部』『迦摩(2)经』,每一问答,必有定形的领解赞叹,而汉译(『杂阿含』)却完全没有。如失去了领解赞叹的一定文句,就与一般的问答,没有差别。我以为,这是与『如是语』一样的。序说与结说的一定文句,不免烦重乏味,终于从「三集」的第四品起,一定的文句,仅保存每品的初后──二经,而其余的略去了。每答必赞的那种形式的经典,可能被称为「毗陀罗」,而「毗陀罗」是不能满足于这种形式的。正如『如是语』(但『如是语 [P576] 』的特性多,较易保持)一样,或者从内容的特性,而作不同的解说。
再说「方广」:vaipulya,音译为毗佛略、毗富罗等;义译为广、方广、方等、方正。这是铜鍱部大寺派Maha^viha^ra-va^sina^h!以外,全体佛教所公认的名称。「方广」的内容,大乘经(如『大般涅槃经』),论(如『大智度论』、『入大乘论』、瑜伽系诸论),都指「方广」为大乘经。声闻学者中,!6虎尊者Pa^rs/va以为:「此中般若说名方广,事用大故」(5)。众贤Sam!ghabhadra也传说:「有说:此广辩大菩提资粮」(6)。在佛教的开展中,「方广」属于大乘,是一项有力的倾向。然部派所传的早期意义,应如『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 ‧六六0上)所说:
「方广云何?谓诸经中,广说种种甚深法义,如五三经、梵网、幻网、五蕴、六处、大因缘等」。
『大毗婆沙论』,列举六种经,而定义为:「广说种种甚深法义」。「方广」(Vaipulya )从形容词vipula而来,有大量、广量的意思。「方广」不仅是文句的广说(一定是长篇的),而更是义理的甚深,这是文广义深的契经。『成实论』但泛明「广说」(7)。『顺正理论』举三义,如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说:
「言方广者,谓以正理广辩诸法,以一切法性相众多,非广言词不能辩故(广说义)。亦 [P577] 名广破,由此广言,能破极坚无智暗故。或名无比,由此广言,理趣幽博,余无比故」。
在「广言」中,表显了义理的幽博,破无知的妙用(与!6虎尊者所说,「般若事用大故」的意义相近)。『大毗婆沙论』所举的六经,可与『十诵律』的「多识多知大经」──十八种(8),『根有律』所诵「大经」(9),同属于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的传说相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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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诵律〕 〔大毗婆沙论〕 〔根有律〕
l波罗!9脍提伽(清净经)
2波罗!9脍大尼
l小空
2大空经
3般阇提利…
《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 第八章 九分教与十二分教》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