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延拿』等偈頌的問答爲「記說」,與『瑜伽論』及漢譯『雜阿含經』的所傳不合。次義是:曾──過去的,當──未來的,現──現在的,辯析這叁世的「真實義言」。這不僅有關叁世的法義,更有關叁世的事實。這近于『大毗婆沙論』的第二義,但內容卻擴大而說到了過去。
歸納古代的傳說爲叁類,當然是對的。然依古代的傳說,應分爲二類:從一般的形式而稱爲「記說」的,是問答與分別,這是一般的。從內容而以「所證與所生」爲「記說」,這是特殊的 [P525] (爲後代所特別重視的)。我們應該承認:vya^karoti,vya^karan!a,原爲世間固有的詞語,本通于分別、解說、解答,而不只是「解答」的。從契經看來,問答與分別的特性,是存在的。然分別體,多數依問而作分別,可說是廣義的問答體。而問答中,也有分別的成分,稱爲「分別記」。問答與分別,起初都比較簡略,互相關涉,這應該是學界所能同意的事實。其後,有廣問答,廣分別。如約問答與分別說,這也是「記說」的一類,如『中部』的『滿月大經』;『長部』的『梵網經』、『帝釋所問經』。但由于問答分別的廣長,別立爲「方廣」(廣說),那是多少遲一些的事。從「記說」的次第發展來看,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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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分別
┌形式(一般的)──問答與分別─┤
記說─┤ └廣問答
└內容(特殊的)──所證與所生
廣問答與廣分別,雖也被稱爲「記說」;而「所證所生」的被稱爲「記說」,在佛教界,更是日漸重視起來。然「記說」的原始部類,應從問答與分別的較爲簡略,而所證所生,也已說到了的部分去探求。這是那些部類呢?依漢譯說,這就是『雜阿含經』中,被稱爲「弟子所說」、「如來所說」部分。「佛所說與弟子所說分」,『瑜伽論』雖也稱爲「契經」──「修多羅」(24) 。然依『瑜伽論』「攝事分」,契經的「摩呾理迦」,這部分是不在其內的(25)。這部分,本是附 [P526] 編于原始結集的「相應教」中(巴梨『相應部』的組織,還是這樣,但也有過整理)。其後,漸 類集爲二部分,稱爲「弟子所說」、「佛所說」分;『根有律雜事』,稱之爲「聲聞品」、「佛品」(26)。以『相應部』來說,除「有偈品」屬于「祇夜」。余四品中,除「因緣相應」、「界相應」、「六處相應」、「受相應」、「蘊相應」、「道相應」、「覺支相應」、「念處相應」、、「根相應」、「正勤相應」、「力相應」、「神足相應」、「入出息相應」、「靜慮相應」、「谛相應」等(「修多羅」部分),其余的「相應」,都屬于這一部分。『大毗婆沙論』說:「諸弟子問,如來記說;或如來問,弟子記說;或弟子問,弟子記說。化諸天等,問記亦然」:這只是「如來所說」、「弟子所說」的具體說明。這部分,以問答爲主,而含有分別成分。試舉證說:『瑜伽論』以了義分別爲「記說」,是分別「祇夜」(偈頌的通稱)的。如上所引『雜阿含經』的八種(27),都出于這一部分。以『相應部』來說:「勒叉那相應」,摩诃目犍連Maha^moggalla^na 「記說」夜叉鬼的形狀,而由佛「記說」其前生的惡業(28)。「龍相應」,共『四十記說」(29),說四生龍的業報。據此體例,「幹闼婆相應」、「金翅鳥相應」、「雲(天)相應」,也應該是「記說」。「禅定相應」,末結爲『五十五記說」(30)。而「預流相應」、「見相應」、都是所證所生的「記說」。這些,都是與「弟子所說」、「如來所說」相當,通于問答、分別,而不只是問答體的。在古代的傳說中,『大毗婆沙論』重于問答,『瑜伽論』重于分別,而都約 [P527] 這一部分說。古代的原始結集,稱爲「修多羅」,是『雜阿含經』(蘊誦、六入誦、因誦、道品誦)的根本部分。這是以佛說爲主的;佛爲弟子直說,文句簡要,不多爲問答分別(不能說完全沒有)。以「八衆誦」爲「祇夜」;其後,也習慣的泛稱不屬于結集(「修多羅」、「祇夜」)的偈頌爲「祇夜」。接著,對「祇夜」(廣義的)的隱略不明,有所分別解說;對「修多羅」的法義,作更明確決了的問答分別。這部分的集成,稱爲「記說」。『成實論』以「問答經」、「解義經」爲「和伽羅那」,大體上是對「修多羅」的直說而言的。「記說」部分,附編于「相應教」中。到此,『雜阿含經』──『相應部』已大體成立。當時已有「伽陀」、「優陀那」的立成,所以已進入五支──「修多羅」、「祇夜」、「記說」、「伽陀」、「優陀那」的時代。
「記說」的原始意義,已如上所說。「記說」以後的應用,不應該過分重視形式,而有重視其特性的必要。古人說:「記說」是「顯了義說」(31),「開示深密」(32),「辯曾當現真實義言」 (33)。雖所說不一,而「記說」的特性,「記說」之所以被稱爲「記說」的,已明白可見。所說的內容,是深秘隱密的教理;能說的文句,是明顯的,決了(無疑)的說明。「記說」不只是問答、分別,而更有明顯決了說的特性。佛法是解脫的宗教;在解脫的宗教中,正有衆多法義,不現見事,深秘而不顯了,要有明顯的,決了的說明。惟有在有關深隱事理的決了中,才明了「五部」、「四阿含」中「記說」的特有意義。 [P528]
『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依「五部」而列舉有關「記說」── vya^karoti,vya^karan!a,veyya^karan!a的詞義,極爲詳明。然有一點,似乎不曾引起注意,那就是名詞的一般性與特殊性。「記說」,動詞爲vya^karoti,這是沒有異議的。vya^karan!a是說明、分別、解答的意思,本爲一般的習用詞。梵語的vya^karan!a,或者以爲等于巴黎語的veyya^^karan!a,其實是不對的。如「四種問記」的「記」,巴梨語也是vya^karan!a,並沒有不同。在分教中,說一切有部等,沿用vya^karan!a,而銅鍱部Ta^mras/a^t!i^ya所傳的聖典,卻采用veyya^karan!a 爲「記說」的專有名詞。同時,在巴梨聖典中,有(分教)「記說」意義的,也有沿用vya^karan!a 一詞的(34)。這可見,作爲說明、分別、解答用的vya^karan!a,是一般的、共同的,可斷定爲「記說」的原始用語。等到「記說」所含的特殊意義──深秘事理的「顯示」、「決了」,在佛教中日漸強化,說一切有部等雖沿用舊詞,而銅鍱部卻改用veyya^^karan!a,以表示其意義的特殊。從「記說」的特殊意義說,可以是問答、分別,而不一定是問答、分別的。
「五部」中所有的veyya^^karan!a(動詞爲vya^karoti),就是銅鍱部所傳的「記說」。從「五部」所說的「記說」,脫落問答、分別等形式,而從內容去研究,「記說」的特性──對于深秘隱密的事理,而作明顯、決了(無疑)的說明,就可以明白出來。比對問答的、分別的一般內容,性質上有顯著的特色。這可以分爲二類:一、「自記說」:將自己從智證而得深信不疑的 [P529] 境地,明確無疑的表達出來,就是「記說」。例如:
Ⅰ「過去現在未來,諸余沙門婆羅門所有勝智,無有能等如來等正覺者」(35)。 Ⅱ「世尊等正覺者,法善說,僧伽正行者」(36)。 Ⅲ「聖弟子于佛證淨成就,……于法(證淨成就),……于僧(證淨成就),……于聖所愛……戒成就。聖弟子成就此法鏡法門,能自記說……得預流,住不退法,決定趣向正覺」(37)。 Ⅳ「我智見生,我心解脫不動,此是最後生,更不受後有」(38)。 Ⅴ「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39)。
「能自記說」,正由于內心的體悟(信智合一),于佛、法、僧(及聖所愛戒),能深知灼見而深信無疑(『相應部』的「見相應」,作于四谛無疑)。有深徹的證信,知道自己「得預流,住不退法,決定趣向正覺」──是預流果的自記。或知道自己,「我生已盡……不受後有」─ ─是阿羅漢果的自記:這是「記說」「所證」的最根本處。Ⅲ與Ⅴ,經中所說的最多。能自「記說」,都用vya^karoti一詞。『相應部』「見相應」的前十八經,末以于四谛無疑,名爲「預流,住不退法,決定趣向正覺」,就被稱爲「十八記說」(40)。這些表達自己的所證,是「記說」的一類。 [P530]
二、「爲他記說」:如來及聲聞弟子,所以能「爲他記說」,由于自己的證悟,更由于種種功德的證得。如佛有叁明(41),有六力(叁明即後叁力)(42),所以能如實爲他「記說」。舍利弗 S/a^riputra有四無礙解(43),大迦葉Maha^ka^s/yapa得六神通(44),所以能爲他「記說」。在爲他的「記說」中,也可分爲四類。
1.法的「記說」:稱爲「記說」的法,是出世解脫的,不共外道的,能依此而解脫的。這主要爲問答體。所說的法,是四谛(45);欲色受的集……滅(46);緣起的集與滅(47);識‧六處……有的集與滅(48);六處的生起與滅盡(49);六處無我(50);識等非我非我所(51);「何處無四大」──滅(52) ;一道出生死(53)。又約道法說,如五蓋與十,七覺支與十四(54);…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第八章 九分教與十二分教》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