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羯磨的分類,也源于「摩得勒伽」的標目:「白」、「白羯磨」、「白二羯磨」、「白四羯磨」(49)。『毗尼母經』也如此,雖舉例而沒有詳說(50)。『僧祇律』「雜誦跋渠法」,在「羯磨」、「羯磨事」(也是「摩得勒伽」的項目)的解說中,列舉「白一羯磨者,有二十八……白叁羯磨有八」 (51)。又如卷二四(大正二二‧四二二中)說:
「應作白叁羯磨,白一羯磨不成就。應作白一羯磨,單白不成就。應單白羯磨,而作求聽羯磨不成就」。 [P448]
『僧祇律』是分爲四類的:「求聽羯磨」;「(單)白羯磨」;「白一羯磨」──一白一羯磨,上座系稱爲「白二羯磨」;「白叁羯磨」──一白叁羯磨,上座系稱爲「白四羯磨」。『銅鍱律』「附隨」的末章──「五品」的初品,也是四種羯磨;義稍廣而性質是一樣的。四類羯磨中,「求聽羯磨」五;「單白羯磨」九;「白二羯磨」七;「白四羯磨」七(52)。分爲四類;而「白四羯磨」七,也與『僧祇律』相近。這是依「摩得勒伽」的「白」、「白羯磨」、「白二羯磨」、「白四羯磨」──四項而來的。然說一切有部以爲:羯磨僅有叁類,而「白」不是羯磨。這樣,『僧祇律』與『銅鍱律』的「求聽羯磨」、「單白羯磨」,在說一切有部中,都是稱爲白羯磨的。「百一羯磨」,是詳加搜簡的結論。『銅鍱律』等,都只舉當時著重的幾類而已。
說一切有部的「附隨」部分,共得九種。「摩得勒伽」與「毗尼相」,可說是說一切有部的古典。其余的各部,雖有淵源可尋,而完成現存的部類形態,是比較晚出的;尤其是根本說一切有部所傳的部分。
『四分律』的「附隨」部分──「毗尼增一」與「調部」,已在上面附帶的說到。
『銅鍱律』的「附隨」,上面提到的,僅「增一法」,與「五品」中的「羯磨品」。『銅鍱律』的「附隨」,與說一切有部的「附隨」,風格完全不同。『銅鍱律』的「附隨」,可說謹守(傳入錫蘭的)古義──「經分別」與「犍度」的內容,很少新的適應,新的解說。如「羯磨」 [P449] ,事實上決不止這二十八種,而維持某一階段的成說,不再求詳備。體裁方面,除伽陀以外,都爲問答方式。如(一)「大分別」(比丘波羅提木叉」,(二)「比丘尼分別」,(叁)「等起攝頌」,(八)「伽陀集」,(一六)「等起」,都是以「二部波羅提木叉」爲問答對象。「犍度」方面,(一四)「迦絺那衣分解」而外,重視「诤事」,如(九)「诤事分解」,(一二)「小诤」,(一叁)「大诤」。(五)「問犍度章」,只是略舉罪數而已。說一切有部,也有有關「波羅提木叉」(沒有比丘尼的)的問答,及「七法」、「八法」的問答,如「優波離問」、「尼陀那」等。但是就事發問,沒有『銅鍱律』那樣的,綜合而問答各種問題。『銅鍱律』的「附隨」,是阿毗達磨論式的。是分別說部中,傳入錫蘭的學系,重論而又守舊的部派所傳的。從著作的形式來說,應與銅鍱部Ta^mras/a^t!i^ya的六論成立的時代相當。「附隨」的末了,說到大智慧者提波Di^pa,爲弟子們筆錄這部附隨Pariva^ra(53)。這是從律部傳入錫蘭以來,持律者所傳的問答集,爲通達「經分別」與「犍度」的補充讀物。
注【51-001】『十誦律』卷四八(大正二叁‧叁四六上──叁五二中)。
注【51-002】『十誦律』卷六一(大正二叁‧四五六中──四七0中)。
注【51-003】『十誦律』卷五七(大正二叁‧四二四中)。
注【51-004】『十誦律』卷五六(大正二叁‧四一四上)。 [P450]
注【51-005】『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一(大正二叁‧五六九中)。
注【51-006】『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五(大正二叁‧五九七下)。
注【51-007】『增壹阿含經』卷一七(大正二‧六叁五上)等。『八犍度論』卷一七(大正二六‧八五叁下)。
注【51-008】『長阿含經』卷叁(大正一‧一六下)。又卷一二(大正一‧七四中)。
注【51-009】『光贊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一五0下)。
注【51-010】『佛說意經』(大正一‧九0一下)。
注【51-011】『十誦律』卷四八(大正二叁‧叁五二上)。
注【51-012】『根本說一切有部尼陀那』卷五(大正二四‧四叁四中、四叁五上)。
注【51-013】『十誦律』卷六一(大正二叁‧四五八上──中)。
注【51-014】『根本說一切有部目得迦』卷六(大正二四‧四叁八中)。
注【51-015】『根本說一切有部目得迦』卷八(大正二四‧四四六上)。
注【51-016】『高僧法顯傳』(大正五一‧八五七中)。
注【51-017】『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七(大正二叁‧六0七上──六一0下)。
注【51-018】『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一(大正二四‧五二五上)。
注【51-019】參考拙作『說一切有部爲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七叁──七八)。
注【51-020】『十誦律』卷五一(大正二叁‧叁七叁上)。 [P451]
注【51-021】『四分律』卷六0(大正二二‧一0一四上)。
注【51-022】『銅鍱律』「附隨」(南傳五‧二叁八──二叁九)。
注【51-023】『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一──叁(大正二叁‧五六九下──五八二中)。
注【51-024】『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七(大正二叁‧六0五上──六0七上)。
注【51-025】『大智度論』卷二(大正二五‧六九下)。
注【51-026】『十誦律』卷五二(大正二叁‧叁八0上)。
注【51-027】『十誦律』卷五二(大正二叁‧叁七九上)。
注【51-028】『十誦律』卷五二(大正二叁‧叁八0中──下)。
注【51-029】『十誦律』卷五二(大正二叁‧叁八一中)。
注【51-030】『十誦律』卷五叁(大正二叁‧叁八九中)。
注【51-031】『十誦律』卷五七(大正二叁‧四二叁中)。
注【51-032】本書第四章第叁節第一項。
注【51-033】『摩诃僧祇律』卷二九‧叁0(大正二二‧四六四下──四七0下)。
注【51-034】『十誦律』卷五七(大正二叁‧四二叁中)。
注【51-035】『十誦律』卷五七(大正二叁‧四二四中)。
注【51-036】『毗尼母經』卷七(大正二四‧八叁九上──中)。 [P452]
注【51-037】『毗尼母經』卷八(大正二四‧八五0下)。
注【51-038】『毗尼母經』卷七(大正二四‧八叁九上──八四二上)。
注【51-039】『毗尼母經』卷七‧八(大正二四‧八四叁上──八四八上)。
注【51-040】『毗尼母經』卷七(大正二四‧八四二中)。
注【51-041】『毗尼母經』卷八(大正二四‧八四八中──八四九下)。
注【51-042】『摩诃僧祇律』卷二五‧二六(大正二二‧四二九上──四叁八中)。
注【51-043】『十誦律』卷五六(大正二叁‧四一二中──下)。
注【51-044】『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五(大正二叁‧五九六上)。
注【51-045】『毗尼母經』卷二‧叁(大正二四‧八一一中──八一叁下)。
注【51-046】『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一(大正二叁‧五六五上)。『十誦律』卷五一(大正二叁‧叁七叁下),與之相當,作:「有所犯事,應言白,應言不白?答言:犯應言白」。「白」,是「作」字的訛寫。
注【51-047】『十誦律』卷五一(大正二叁‧叁七0中)。又卷四九(大正二叁‧叁五五下)。
注【51-048】『根本說一切有部百一羯磨」卷一0(大正二四‧四九九上)。
注【51-049】『十誦律』卷五六(大正二叁‧四一一下)。『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五(大正二叁‧五九五中──下)。
注【51-050】『毗尼母經』卷二(大正二叁‧八一0下──八一一上)。
注【51-051】『摩诃僧祇律』卷二四(大正二二‧四二二上──中)。 [P453]
注【51-052】『銅鍱律』「附隨」(南傳五‧叁八0)。
注【51-053】『銅鍱律』「附隨」(南傳五‧叁八七)。
第叁節 結論毗尼藏的組織
叁藏之一的「律藏」Vinaya-pit!aka,從現存各部派所傳的來說,組織與內容…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第六章 比丘尼‧附隨‧毗尼藏之組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