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聽瞿昙彌受八不可越法,便是出家,得具足戒」(15)。因而有摩诃波阇波提,「受(八)重法具足」的傳說(16)。然而這一傳說,並不是一致的。大衆部 Maha^sa^m!ghika的『僧祇律』,就沒有瞿昙彌Gautami^以「八敬法」得具足的話。正量部 Sam!mati^ya的『明了論』說:「比丘尼叁種圓德:一由善來比丘尼方得,二由遣使方得,叁由廣羯磨方得」(17)。依此,瞿昙彌是屬于「善來得」的。而且,當時的大衆,就有瞿昙彌沒有受具足的傳說(18)。如承認這一傳說,瞿昙彌是以「八敬法」受具足的,那瞿昙彌領導的釋女呢?也同樣的傳說不一:1.也是「八敬法」受具的,如『毗尼母經』等(19)。2.摩诃波阇波提爲和尚尼,在比丘十衆中,白四羯磨受具,如『銅鍱律』等(20)。3.泛說「現前白四羯磨得」,如『十誦律』等(21)。所以,以「八敬法」爲女衆出家的根本法,瞿昙彌受「八敬法」就是出家受具足,只是部分的傳說而已。而且,女衆還沒有出家,就製定「八敬法」,製立二年學六法,這與「隨緣成製」的毗尼原則,顯然是不合的。
在律部中,「八敬法」出于「比丘尼犍度」、「比丘尼法」;是從「雜誦跋渠」、「雜事」 [P408] 中來的,也就是本于「摩得勒伽」ma^tr!ka^。所以「八敬法」是僧伽規製,而後被集錄出來的。『銅鍱律』第五敬法作:「犯尊(敬)法,于二部衆中,半月行摩那埵」(22)。『原始佛教之研究』,以爲「犯尊法」,不如『四分律』等「犯僧殘」爲合理(23)。然「犯尊法」,不只是『銅鍱律』所說,也是正量部『明了論』(「隨一尊法」),『僧祇律』(「越敬法」)所說。而『銅鍱律』、『僧祇律』、『正量部律』,本書第叁章中,曾論證其爲較古形的。所以「犯尊法于二部衆中,半月行摩那埵」,雖不合于現存的比丘尼律,然應重行認識其古典的意義!憑借這一古義的啓發,相信「敬法」是女衆在僧伽體製中的根本立場──尊敬比丘僧。在修證的立場,比丘與比丘尼,完全平等。然在當時的現實社會中,男女的地位是懸殊的。女衆的知識差、體力弱、眷屬愛重,在男女不平等的社會中,不可能單獨地組合而自行發展,必須依于比丘僧的教授教誡。在比丘「波羅提木叉」(「波逸提」)中,已製有教誡比丘尼的學處。教誡比丘尼,不是比丘的權利,而是名德上座應盡的責任與義務。從「正法住世」的觀點,比丘尼應奉行「敬法」。違犯敬法,是不承認比丘僧的攝導地位,這等于破壞僧伽體製。不尊敬比丘僧,所以要在二部衆中行摩那埵,向比丘僧認罪。
從經律的傳說看來,摩诃迦葉Maha^ka^s/yapa與阿難A^nanda,曾有意見上的出入 (24)。女衆出家,一致認爲,釋尊是經阿難的一再勸請而後同意的。比丘尼僧,已成爲事實,但對 [P409] 佛教帶來了更多的問題。比丘僧中的部分上座,如摩诃迦葉一流,對女衆出家,沒有好感,因而對阿難不滿。這一傳說,說明了女衆出家,在比丘僧中,曾引起不同的意見──同情或嫌厭。釋尊涅槃後,成爲佛教主流的上座們,迫使阿難承認求度女衆的過失;對于比丘尼僧的加強管教,那是當然的事了。「八敬法」,就是源于比丘尼的「敬法」──尊敬比丘僧,服從教導的實施方案。尊敬比丘僧的條例,固有的或增訂的,及舊有的「敬法」(第五條),共爲「八敬」。「八敬法」的成立,早在部派分立以前;在佛教主流(老上座們)的主持影響下完成,成爲全佛教界所公認。但這麼一來,顯然是過分嚴厲了!如見比丘來而沒有起來禮迎,就要在二部衆中,半月行摩那埵,不但是過分荷刻,而且也窒礙難通。所以犯敬法而二部衆中出罪的規定,漸演化而成爲「犯僧殘」的處分。『僧祇律』並說「犯敬法」與「犯僧殘」,表示了這一製度的逐漸嬗變。從『僧祇律』看,「八敬法」仍然是僧伽規製,還沒有演化爲「波羅提木叉」的學處。在「尼律」的「波逸提」中,與「八敬法」相關的,有(一叁二)「半月僧教誡不恭敬」,(一0七)「隔宿去大僧處受具足」,(九一)「呵罵比丘」。但『僧祇律』所說,不是不往求教誡,而只是不恭敬、不去聽。不是不在二部僧中受具足,只是時間延遲,隔了一天才去。這都不是違犯「敬法」。「呵罵比丘」,也不是犯「敬法」(『僧祇律』沒有這一款)。犯「八敬法」,起初是沿用舊例,要在二部衆中,半月行摩那埵。但敬法的具體化──「八敬法」,如見比丘而不起禮迎 [P410] ,都不能看得太嚴重,決不能看作破壞僧伽體製,否認比丘僧的領導。于是「犯敬法」而要半月行摩那埵的古製,漸嬗變爲「僧殘」的處分。八敬法也就漸化爲學處,而編入「比丘尼波羅提木叉」的「波逸提」中,這是上座部律師的新學風。『銅鍱律』保存了「犯敬法,于二部衆中,半月行摩那埵」的古製。又在「波逸提」中,加入(五二)「罵比丘」,(五六)「無比丘住處安居」,(五七)「不于二部衆中自恣」,(五九)「半月不請教誡人」──犯「敬法」的新製。古製與新製混合,不自覺的陷于矛盾!『僧祇律』的「波逸提」中,沒有「越敬法」的學處,不能不說是古形了。
注【48-001】『銅鍱律』「小品」(南傳四‧叁八0──叁八一)。『十誦律』卷四七(大正二叁‧叁四五下)。『律二十二明了論』(大正二四‧六七0下)。『摩诃僧祇律』卷叁0(大正二二‧四七一上──四七六中)。『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二九(大正二四‧叁五一上)。『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二九 (大正二二‧一八五下)。『四分律』卷四八(大正二二‧九二叁上──中)。
注【48-002】『十誦律』卷四五(大正二叁‧叁二四下)。『四分律』卷叁0(大正二二‧七七六下──七七七上)。『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四(大正二二‧九七下)。
注【48-003】『銅鍱律』「經分別」(南傳二‧五0五)。『四分律」卷二九(大正二二‧七六六中)。『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叁(大正二二‧八九上)。『十誦律』卷四六(大正二叁‧叁叁九中)。『根本說一切有部苾 [P411] 刍尼毗奈耶』卷一九(大正二叁‧一00九上)。
注【48-004】『摩诃僧祇律』卷叁0(大正二二‧四七五上)。
注【48-005】『十誦律』卷四六(大正二叁‧叁叁九下)。『四分律』卷二九(大正二二‧七六五上──下)。『銅鍱律』「經分別」(南傳二‧五0八)。『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大正二二‧九0上)。 『根本說一切有部苾刍 尼毗奈耶』卷一九(大正二叁‧一00八下)。
注【48-006】『摩诃僧祇律』卷叁九(大正二二‧五四一下)。
注【48-007】『根本說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卷一九(大正二叁‧一00八下)。
注【48-008】『銅鍱律』「經分別」(南傳二‧五0六)。『四分律』卷二九(大正二二‧七六五下──七六六中)。『彌 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叁(大正二二‧八九中)。『十誦律』卷四六(大正二叁‧叁叁九中──下)。『根 本說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卷一九(大正二叁‧一00九上)。
注【48-009】『律二十二明了論』(大正二四‧六七0下)。
注【48-010】『摩诃僧祇律』卷叁0(大正二二‧四七五上)。
注【48-011】『銅鍱律』「經分別」(南傳二‧四九八)。『四分律』卷二九(大正二二‧七六七上──中)。『摩诃僧祇律』卷叁八(大正二二‧五叁叁上)。
注【48-012】『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叁(大正二二‧九叁中)。
注【48-013】『律二十二明了論』(大正二四‧六七0下)。 [P412]
注【48-014】『銅鍱律』「經分別」(南傳二‧五五叁)。『四分律』卷叁0(大正二二‧七七六上)。『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四(大正二二‧九八中)。『根本說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卷二0(大正二叁‧一0一四下)。
注【48-015】『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二九(大正二二‧一八五下)。
注【48-016】『十誦律』卷五六(大正二叁‧四一0上)。『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五(大正二叁‧五九四上)。『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二(大正二叁‧五一一上)。『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頌』卷上(大正二四‧六一八中)。『毗尼母經』卷一(大正二四‧八0叁中)。『善見律毗婆沙』卷七(大正二四‧七一八中)。
注【48-017】『律二十二明了論』(大正二四‧六六八下)。
注【48-018】『銅鍱律』「小品」(南傳四‧叁八叁)。『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二九(大正二二‧一八七中)。『十誦律』卷四0(大正二叁‧二九叁下)。
注【48-019】『毗尼母經』卷一(大正二四‧八0叁中)。『四分律…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第六章 比丘尼‧附隨‧毗尼藏之組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