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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第叁章 波羅提木叉經▪P4

  ..續本文上一頁竟。諸佛及弟子,恭敬是戒經」(10)。恭敬七佛的戒法,文義簡潔明白。『四分戒本』與此相當的部分,卻這樣(大正二二‧一0二二下──一0二叁上)說:

  

   「如過去諸佛,及以未來者,現在諸世尊,能勝一切憂。皆共尊敬戒,此是諸佛法」。 「七佛爲世尊……說是七戒經」。 「世尊涅槃時,興起于大悲。……我今說戒經,亦善說毗尼:我雖般涅槃,當視如世尊」。

  

  從叁世佛說到七佛,又歸結到釋迦佛臨入涅槃的教誨。『四分戒本』所說的波羅提木叉,以釋迦佛所製的爲主體,而波羅提木叉的精神,已普遍化,成爲叁世一切佛的戒法。以叁世一切佛的戒法爲歸敬,以「施一切衆生,皆共成佛道」爲回向:『四分律』的精神,更近于大乘思想的 [P123] 領域。在現存不同誦本的「戒經」中,『四分戒本』的布薩儀軌,最爲後出。

  

  除『銅鍱戒經』外,其余六本,都有七佛所說波羅提木叉偈。在『長部』的『大本經』中,說到七佛的故事。又廣說毗婆屍佛Vipas/yin事,及毗婆屍說波羅提木叉叁偈(11)。漢譯的『長阿含經』『大本經』,僅說一偈(12),與「七佛偈」中毗婆屍佛所說的相合。而『長部』『大本經』所說的叁偈,與「七佛偈」中的毗婆屍佛、迦葉佛Ka^s/yapa毘舍浮佛、Vis/vabhu^所說偈相合。依文句論證,論定七佛所說偈,是基于『大本經』毗婆屍佛所說偈,增廣而成(13),似乎是可以這麼說的。然從另一觀點去看,覺得未必如此。經師結集的經典,凡說到七佛的,都出發于「佛佛道同」的立場(14)。『大本經』的結集,列述七佛的故事,意趣也是一樣的。詳說毗婆屍佛(七佛中的第一位)事,以及毗婆屍佛說波羅提木叉偈,只是舉爲代表而已。毗婆屍佛說偈,其余的六佛,在結集『大本經』的時代,結集者的心目中,有沒有說波羅提木叉偈?這答案是不會否定的。例如『大本經』所說的叁偈,作毗婆屍佛說;或如「七佛偈」中,作爲叁佛所說。又如「諸惡莫作,衆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一偈,『大本經』作毗婆屍佛說;『根有戒經』作釋迦牟尼佛說;其余的「戒本」,都作迦葉佛說:這到底是那一位佛說的呢?由于文義通一切佛,所以『出曜經』解說爲:「諸佛世尊,教誡後人。……賢聖相傳,以至今日」(15)。這是作爲一切佛的教誡,所以稱爲「七佛所說通戒偈」。依佛法的意趣來說,這些偈頌──一偈、叁 [P124] 偈,或者多偈,是被傳說爲七佛所說的(佛佛道同)波羅提木叉。指定爲某佛所說,本沒有必要(如上所說,傳爲某佛所說,並無一定);作爲某佛所說,也不外乎「指方立向」一樣,容易爲一般信衆所接受而已。七佛所說波羅提木叉偈,分別配屬七佛,是『銅鍱戒經』以外,各部「戒經」的一致傳說,其成立是不會遲于『大本經』的。詳說的,如大衆部所傳的『增壹阿含經』(16) ,及『摩诃僧祇律』(17),這本是持法者(經師)所結集的。

  

  分別說部及大衆部的廣律(18),說到過去的六佛,分爲二類:毗婆屍、屍棄S/ikhi、毗舍浮──叁佛,不爲弟子製立學處,也不立說波羅提木叉,所以佛法不能久住。拘留孫Krakucchandha 、拘那含牟尼Kanakamuni、迦葉──叁佛,爲弟子製立學處,也製立說波羅提木叉,所以正法久住。毗婆屍佛沒有說波羅提木叉,似乎與『大本經』所說不合。其實,雖沒有製立學處的波羅提木叉,卻有略說教誡的波羅提木叉。如釋迦佛在廣製學處以前,製說波羅提木叉以前,也有略說教誡的波羅提木叉。波羅提木叉有廣說與略說二類,如『四分戒本』(大正二二‧一0二二下)說:

  

   「此是釋迦牟尼如來無所著等正覺,于十二年中,爲無事僧說是戒(波羅提木叉)經。從是以後,廣分別說」。

  

  說一切有部的傳說(19),與『四分戒本』相同。銅鍱部Ta^mras/a^t!i^ya的『善見律毗婆 [P125] 沙』,于二類波羅提木叉,所說極爲分明,如卷五(大正二四‧七0七下──七0八上)說:

  

  「(過去叁佛)諸聲聞弟子不犯非故,亦不結威德波羅提木叉,亦不半月半月說戒,乃至六年,六年止說教授波羅提木叉。此說如來自說,不令聲聞說」。「釋迦牟尼佛,從菩提樹下,二十年中,皆說教授波羅提木叉。複于一時,……語諸比丘:我從今以後,我不作布薩,我不說波羅提木叉,汝輩自說。……從此至今,聲聞弟子說威德波羅提木叉」。

  

  「教授波羅提木叉」Ova^dapa^timokkha,就是略說教誡偈。六佛及釋迦佛,都有略說教誡偈,也是銅鍱部所承認的。所以『銅鍱戒經』沒有七佛所說戒偈,只是沒有編入半月半月的布薩儀軌而已。釋迦佛初有略說教誡的「偈布薩」(佛佛道同,七佛所說);其後製立學處,發展爲「威德波羅提木叉」a^n!a^pa^timokkha的布薩。在說「威德波羅提木叉」的布薩中,舊傳的略說教誡偈,原是不必再誦說的。『銅鍱戒經』沒有七佛所說教誡偈,代表了初期的布薩儀軌。然傳說中的略說教誡偈,也是波羅提木叉,而且是早期誦說的布薩偈。在佛教的傳承中,是不會忘記的。所以大衆部說波羅提木叉,不論是廣說、略說,都是「誦偈」的(20),作爲說波羅提木叉的重要部分。『五分戒本』、『四分戒本』、『十誦戒本』、『根有戒經』、『僧祇戒本』,都將七佛所說教誡偈,編入說波羅提木叉的儀軌──「結說勸學」之後,以表示七佛的共 [P126] 同尊敬戒法。『解脫戒經』自成一格,將七佛所說戒偈,編于「序說」──「布薩作白」以前。也許爲了表示:初有略說教授的波羅提木叉,後有製立學處的波羅提木叉吧!七佛所說教誡偈,源于釋迦佛的略說教誡,來源是極爲古老的!但在以學處爲主的,布薩說波羅提木叉中,並非「波羅提木叉經」主體,而屬于布薩的儀軌部分。

  

  上面所舉的七部「戒經」,實爲布薩說波羅提木叉所用的儀軌。布薩製度強化,波羅提木叉與儀軌相結合。時間久了,布薩的儀軌部分,也就被稱爲經。如『僧祇律』卷一四(大正二二‧叁叁八下)說:

  

   「波羅提木叉者,十修多羅也」。

  

  「十修多羅」(21),就是波羅提木叉序(「布薩作白」,「說序」「問清淨」)及九法(上座部系爲八法);戒序也是被稱爲波羅提木叉及經的。但這到底是流傳日久,漸忘本義的解說;原義是應該專指學處的。在「波逸提法」中,有「詐言不知學處戒」,如『僧祇戒本』(大正二二‧ 五五四上)說:

  

   「我今始知是法,入修多羅,半月波羅提木叉中說」。

  

  這一學處的文句,各部『戒經』都相近。稱波羅提木叉爲經,如『律藏之研究』所引述(22)。一條一條的學處,稱爲波羅提木叉──別別解脫,爲什麼又稱爲經?學處有一定的文句,爲了便 [P127] 于憶誦,采用當時流行的,極簡潔的,稱爲修多羅su^tra的文體。此外,還有一重要的意義,如『五分律』卷一(大正二二‧一下)說:

  

   「廣爲弟子……結戒(學處),說波羅提木叉。佛及弟子般泥洹後,諸弟子雖種種名姓出家,不速滅梵行。譬如雜華,以綖連之,置四衢道,四方風吹,不能令散。何以故?綖所持故」(23)。

  

  修多羅的意義,就是綖(線)。製學處,說波羅提木叉,比喻爲如綖貫華,這正是「修多羅」如綖貫華的具體說明。有關出家衆的道德軌範,經濟准則,團體紀律等,佛應時應機而製爲學處。有一定文句,次第安布,不能任意變動。又將種種學處,分爲部類,次第組合,所以能持久流傳。這就是學處與波羅提木叉,被稱爲經的原始意義。

  

  製立學處與說波羅提木叉,起初不只是暗誦,而也是分別開示的。如波逸提法的「誹毀毗尼戒」,『銅鍱律』解說「說波羅提木叉時」爲「誦或學習時」(24)。分別、開示、學習爲「說波羅提木叉」;當時的「波羅提木叉經」,當然不會附有儀軌。等到布薩說波羅提木叉,發展爲上座宣誦,大衆一心聽,重于僧伽的和合清淨,說戒就等于暗誦了。「波羅提木叉經」,也就與布薩儀軌相結合,漸形成現存形態的「戒經」。

  

  平川彰『律藏之研究』,論到「經與經分別的關系」,以現存(作爲布薩儀軌)的「戒經」 [P128] ,「經分別」Suttavibhan%ga是這種「戒經」的分別廣說(25)。對于這,我持有相反的意見。漢譯的『四分律』、『五分律』、『十誦律』,純爲二百余條文的分別解說,是名符其實的「波羅提木叉(經)分別」Pra^timoks!a-vibhan%ga。作爲布薩儀軌的「戒經」,所有的「序說」、「結說」、以及「正說」中的「標名起說」、「結說問淨」,都完全沒有。可見分別解說的「波羅提木叉經」──「戒經」,是沒有儀軌部分的。

  

  「戒經」所有的儀軌部分,部分保留在『銅鍱律』等中,因而引起博士的那種意見:「經分別」所分別的「經」,就是現存的(附有儀軌的)「戒經」。其實,現存「戒經」的「序說」─ ─「布薩作白」、「說序問清淨」,以及波羅夷法的「標名起說」,在『銅鍱律』的『大分別』、『比丘尼分別』,都是沒有保存的。而保存的儀軌部分,也只是敘列,而沒有加以分別解說。所以在「波羅提木叉(經)分別」中,這些只是附錄,不能說是所分別的「經」,因爲根本沒有去分別他。

  

  「波羅提木叉(經)分別」,應純爲學處等條文的解說,如『十誦律』、『五分律』、『四分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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