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瑜伽師地論』卷一(大正叁0.二八0中)說:
「心,謂一切種子所隨依止性,所隨依附依止性;體能執受,異熟所攝阿賴耶識。意,謂恒行意,及六識身無間滅意。識,謂現前了別所緣境界」。
唯識學的主要內容,如心、意、識──八識;種子與熏習;轉依:「本地分」都已明白的說到。論是彌勒Maitreya所傳,是唯識學所公認的。二、唯識學是在發展中完成的:如種子 bi^ja,『瑜伽論』說因有七義;『攝大乘論』精簡爲種子六義,所熏四義;『成唯識論』更增立能熏四義(3)。如成立阿賴耶a^laya識,「攝決擇分」以八相來證明;『攝大乘論』說得嚴 [P333] 密些;『成唯識論』引(阿含)經,又以十理成立非有阿賴耶不可(4)(6)。又如恒行意,『瑜伽論』點到爲止;『攝大乘論』成立非別有末那manas不可;『成唯識論』說得更詳細(5)。唯識學,是瑜伽行者以修驗──唯識所現的信念,與「一類經爲量者」的細心受熏持種說,合流而形成的;由渾而劃,由簡而詳,是論師們論究的成就。叁、無著與世親,有異義與新義的成立:如無著的『大乘莊嚴經論』,依『瑜伽』「本地分」,立本有與新熏所成──二類無漏種子;『攝大乘論』卻依「攝決擇分」,立「出世心……從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種子所生」──無漏種子新熏說(6)。如『大乘莊嚴經論』,隨順經部Sutra^ntika,心所是心的分位差別;但『攝大乘論』等,又說心與心所相應了(7)。『瑜伽論』等都說有五色根,而世親的『唯識二十論』,爲了成立(認識論的)一切唯識,別立新義:「識從自種生,似境相而轉,爲成內外處,佛說彼爲十」(8)。這是說「似色現識」──如眼識「從自種子」生,名自種子爲「眼處」了。陳那Din%n-a^ga 『觀所緣緣論』也說:「識上色功能,名五根應理」(9)。論師們對唯識義的闡明,可能有不同的異義。即使是爲「本論」作釋,有相當見地的論師們,不一定依文作釋,總是決擇、會通(甚至修改原文),使論義更精確、更圓滿的。所以論究唯識,唯識的不同派系,應從論師的依據不同,思想不同去理解!
說到「唯識」,梵語有二。一、vijn~a^na-ma^trata^:vijn~a^na,是眼識、耳識等識。二、 [P334] vijn~aptima^trata^:『大乘莊嚴經論』以來,到『唯識二十論』,『唯識叁十論』,都使用這一術語;元魏菩提流支Bodhiruci以來,到玄奘、義淨,都一致的譯爲「唯識」。vijn~apti,就是表色vijn~apti-ru^pa、表業vijn~apti-karman的表,那vijn~apti-ma^trata^一詞,爲什麼大家不譯爲「唯表」,而一致譯爲「唯識」呢?玄奘所譯的『唯識叁十論』中,「爾時住唯識」,及安慧Athiramati釋「非實住唯識」,梵本也不是唯表,而是vijn~a^na-ma^trata^──「唯識」。又如『唯識二十論』,論題的「唯識」,梵語是vijn~apti-ma^trata^──唯表;而世親長行說:「安立大乘叁界唯識,以契經說叁界唯心;心、意、識、了(別),名之差別」(10)。心、意、識、了,雖然名稱不同,而意義是一樣的。心、意、識的識,當然是vijn~a^na;論題vijn~apti ,而以vijn~a^na來解說。vijn~a^na與vijn~apti──二詞,應有一定程度的共同性!在我國文字中,「表」與梵語的vijn~apti,意義並不一致。「表業」,或解說爲:「表示自心令他知故」(11)。依佛法說:表業是思心所爲主的內心,表現于身、語的行爲,所以身、語行爲,依內心而有善惡的差別。表──vijn~apti不是別的,是內心(思等)的表現出來。如經上說:「愚夫希欲,說名爲愛;愛所發表,說名爲業」(12)。表是心的表現,如將心識(思等)離去,那「表」就根本不能表示vijn~apti的意義。總之,vijn~apti-ma^trata^的意義,是唯識表現,也就是「唯識現」;古譯爲「唯識」,正是叁界唯心,萬法唯識(所現)的意思。大乘唯識學,正爲了闡明這一意義, [P335] 如『攝大乘論』卷中(大正叁一.一叁八下)說:
「安立如是諸識成唯識性,略由叁相:一、由唯識,無有義故。二、由二性,有相、有見二識別故。叁、由種種,種種行相而生起故」。
唯識的基本意義,是一切唯識現,沒有外境[義]的存在。然唯識並非只有心識,而是表現爲(能)見、(所)相二分的。「種種」,古人解說不一,依『攝論』,是意識遍緣一切而起種種行相。依『攝論』所說「緣起」與「緣起所生法相」來說:緣起是阿賴耶識與轉識的互爲因緣,著重種子識的變現,就是「唯識」義。緣起所生法相,是:「彼轉識相法,有相、有見,識爲自性」,著重于現行識變,就是「二性」義。所以說「唯識」,說「二性」,並不是柔盾對立而都是成立唯識的。無著的『大乘莊嚴經論』,也是這樣。『論』中沒有明說第八識的名字(世親的解釋中有),只說「自界」,「種子」,「熏聚」(daus!t!hulyaka^ya──粗重身),著重于從(雜染的)種習而現[光]一切,是「唯識」義。『論』上又說:「所取及能取,二相各叁光;不真分別故,是說依他相」(13)。所取gra^hya與能取gra^haka,都是依他相para-tantra-laks!an!a ,那是有見有相的「二性」了。依無著的論書,可見無著的唯識說:種子識變現一切,一切「唯識」,是依「因果」說的。「余(阿賴耶識以外的)一切識,是其相識;若意識識,若所依止,是其見識」(14);唯識的「二性」義,是依「能所」(認識論)說的。在無著的唯識說中,「唯識 [P336] 」與「二性」,是意義相順而不是別異的。
無著的唯識說,從阿賴耶種子識所生的一切,說見說相,而阿賴耶識的見相,卻沒有明說,這是值得考慮的!世親的『唯識叁十論』,就是在無著唯識說的基礎上,接受『瑜伽論』「本地分」的「心意識」說;「攝決擇分」(『解深密經』的「心意識相品」)的賴耶所緣,及阿賴耶識了別色根,習氣及器世間說(15),立叁類識變:阿賴耶識轉變,末那轉變,前六識轉變。約叁類現行識來說明唯識,這是世親不同于無著論的要點所在。『唯識叁十論』說識的轉變parin!a^ma ,先說叁類識。第一,「阿耶耶識、異熟、一切種」,是阿賴耶識的(含得因果)「自性」。「不可知、執受、處、了」,是阿賴耶識的「所緣」(與「行相」)。「與觸」等,是阿賴耶識的「相應」(『瑜伽論』作「助伴」)。『叁十論』先說叁類識的「自性」,「所依」,「所緣」,(心所)「相應」,善不善等「性」,苦樂等「受」,生起與不起(暫時的或舍離)等,然後說唯叁類識的變現,如『唯識叁十論』(大正叁一.六一上)說:
「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由一切種識,如是如是變;以展轉[相互]力故,彼彼分別生」。
『唯識叁十論』,以「唯識無義」爲主題。上一頌的「諸識轉變」,是分別vikalpa,依此而起所分別vikalpita;所分別是非實有的,「故一切唯識」所現。這是與『辯中邊論』 [P337] 相同的,如「虛妄分別」,是叁界的心心所法,是依他起相,是「有」的。與分別相對立的所分別──境;或依虛妄分別而引起的二取──能取與所取,是遍計所執相parikalpita-laks!an!a ,是沒有的。依他起有的,是心心所法──分別;『叁十論』也說依他起性是:「分別,緣所生」。第二頌,明種子識與前七識,互相熏生,爲叁類分別──識生起不斷的因,與『攝論』等相同。有分別「識」而沒有所分別的「義」,『唯識叁十論』(及『辯中邊論』)可說是極端的「唯識無義」說。『唯識叁十論』的研究者與注釋者,也要注意到,『攝大乘論』的「由二性」成立唯識;『莊嚴經論』的「所取及能取,……是說依他起」。對古師的論典,不但要了解他,還要會通、決擇、發展,所以對『唯識叁十論』的「唯識」義,雖同樣的依現行識變說,而意見是不能一致了!
關于唯識──心、境有無的見解,玄奘門下所傳,共有四說,如『成唯識論述記』卷叁本(大正四叁.叁二0下)說:
「安慧立唯一分,難陀立二分,陳那立叁分,護法立四分」。
安慧是一分說。近見『安慧「唯識叁十釋」原典譯注』,的確是唯有分別,無有所分別的一分說。其實,說一分的,可以有「分別」與「所分別」的一有一無;及「虛妄分別有,于此二都無」的一有二無,不過思想是相通而一致的。有一‧二‧叁‧四──四說不同,是可信的;而奘 [P338] 門所解,多少有點揣測,可能由于玄奘所譯『成唯識論』,是雜糅而成的。在說明「唯識」時,以(護法說)陳那叁分說爲主的,如『成唯識論』卷一(大正叁一.一上──中)說:
一「變,謂識體轉似二分,相、見俱依自證起故。依斯二分施設我法,彼二離此無所依故」。 二「或複內識轉似外境,我法分別熏習力故,諸識生時變似我法,此我法相雖在內識,而由分別似外境現」。
這二說,第一是叁分說,第二是二分說。『成唯識論』是以陳那(及護法)說爲主的,所以說:「變謂識體轉似二分」。二分以外有「識體」,就是…
《印度佛教思想史 第九章 瑜伽‧中觀之對抗與合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