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等流、異熟及勝利,行相、二緣、慧、界、定,尋等、根、心、退爲後」(14)。所說的「西方尊者」,應該就是妙音或妙音的學系。妙音是『發智論』的權威學者,對阿毗達磨有重大的貢獻, [P185] 但與迦濕彌羅的毗婆沙師,意見大有出入。在阿毗達磨東西二系的日漸分歧過程中,妙音的論義,起初爲「毗婆沙師」所容忍的,也越來越被排斥了。妙音有一項獨到的見解,如『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七(大正二七.六0七中)說: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若受上命訊問獄囚,肆情暴虐,加諸苦楚;或非理斷事;或毒心賦稅,如是一切皆名住不律儀者」。
住不律儀的人,舊說有十六種,是以殺(如屠者、獵者),盜,淫爲職業的,過著罪惡生活,而與律儀──道德生活無緣的。妙音引申佛法的意趣,以爲從事政治的人,如對犯法者施以殘酷的刑罰;或征收苛重的捐稅(或部分侵吞);或作不公平的──枉法的判斷。從事政治而非法虐害民衆的,都是住不律儀的罪惡之徒。也許妙音面對當時的北方政局,外族不斷入侵,不肖官僚所造成的民衆疾苦,而作出這樣的呼聲。這是一位不忘人間,深得釋尊教意的大論師!
迦旃延尼子的『發智論』,古人每稱之爲「阿毗昙」,承認爲阿毗達磨的根本論。這部論,促成有部的發展,也引起了內部的紛歧,無疑是一部不朽的著作!無論是贊同的,或取反對的立場,都要來研究他、了解他。代表有部經師舊義的持經譬喻師,法救、覺天他們,是不能同意的。阿毗達磨者,都是推重的,進行研究與解說,但由于地區不同,修學的態度不同,依『發智論』而引出無邊論義,也不能一致。大家解說『發智』,而所說卻異議繁多,這是纂集『大毗婆沙 [P186] 論』,列舉各大家以及種種異說,而作出定論的主要原因。『大智度論』說:「姓迦旃延婆羅門道人[比丘],智慧利根,盡讀叁藏內外經書,欲解佛語故,作發智經八犍度,初品是世間第一法。後諸弟子等,爲後人不能盡解八犍度故,作『鞞婆沙』」(15)。鞞[毘]婆沙Vibha^s!a^是種種廣說的意思。『大毗婆沙論』是迦旃延尼子的弟子(後學)們造的。的確,『發智論』是不太容易了解的,『發智論』學者造一部廣解,使人容易了解,也是造論的原因。但主要的,應該如(涼譯)『阿毗昙毗婆沙論』卷一「序」(大正二八.一上)說:
「時北天竺有五百應真[阿羅漢],以爲……雖前勝迦旃延撰阿毗昙以拯頹運,而後進之賢,尋其宗致,儒墨競構,是非紛如。故乃澄神玄觀,搜簡法相,造毗婆沙,抑止衆說:或即其殊辯,或標之铨評」。
『發智論』造論以來,經論師們長期(約叁百年)的論究,意見紛歧,形成「儒墨競構,是非紛然」的狀態,這不是好現象。「北天竺」,應該是迦濕彌羅的論師們,造毗婆沙以達成有部思想的「定于一」。對于有部自宗,態度要寬容些,廣引持經譬喻師,阿毗達磨論師──健陀羅等西方系,迦濕彌羅系諸論師說,或沒有標名的「有說」,不加評論,那就是「即其殊辯」了。或加以評破:「如是義者」,「應作是說」,「評曰」,那就是「標之铨評」,決定有部迦濕彌羅系的正義了。法救、覺天、妙音,或不以爲正義,或加以評破;就是世友,也不是全部采納的 [P187] 。所以古人傳說的「四大評家」,是毫無事實成分的。總之,『大毗婆沙論』義,是迦濕彌羅論師所編集的,但內容包含了『發智論』研究的全體成果,所以大體上爲有部阿毗達磨論者所接受。關于『大毗婆沙論』的集成,『智論』與『阿毗昙毗婆沙論序』所說,是相當正確的。其他,如唐玄奘傳說,與迦膩色迦王Kanis!ka有關:「迦膩色迦王與!6虎尊者,招集五百賢聖,于迦濕彌羅國作毗婆沙論」(16)。多氏『印度佛教史』,有迦王結集叁藏的傳說;對于『大毗婆沙論』的造作,卻另有不同的傳說(17)。迦膩色迦王信仰佛法,由于政治中心在健陀羅,也就信奉當時盛行北方的有部。迦王信奉有部,是有事實根據的,有部也可能受到了鼓舞,但將『大毗婆沙論』的集成,作爲迦王的意思,是不對的。『大毗婆沙論』說到:「昔健馱羅國迦膩色迦王」(18),可見造論在迦王之後。造論在迦王(約在位于西元一二八年──一五0年)以後,而西元二‧叁世紀間的龍樹Na^ga^rjuna論,已引用這部論,所以『大毗婆沙論』的集成,離西元一五0年不遠。真谛Parama$rtha『婆薮盤豆法師傳』說:『大毗婆沙論』的集成,「五百阿羅漢與五百菩薩」集會,由迦旃延尼子主持,馬鳴As/vaghos!a潤文(19)。由『發智論』主──迦旃延尼子主持,是決不可能的。值得注意的,還是晉道安的『鞞婆沙序』所說:「有叁羅漢:一名屍陀盤尼,二名達悉,叁名鞞羅尼。撰鞞婆沙,廣引聖證,言辄據古,釋阿毗昙焉。……達悉迷而近煩,鞞羅要而近略,屍陀最折中焉」(20)。依「序」說,解釋阿毗昙──『發智論』的,有叁人,也就 [P188] 有叁種本子。「屍陀最折中焉」的,就是苻秦十九年(西元叁八叁年),僧伽跋澄Sam!ghabhu^ti 所譯的『阿毗昙鞞婆沙』。『鞞婆沙』的內容,是『大毗婆沙論』「結蘊」中,「不善納息」、「十門納息」的四十(二)章「章義」。『發智論』的體裁,是先立「章」,再作幾「門」的分別。如「世第一法」、「中有」是章,如不理了解章的意義,就不能了解論門的分別。所以在『大毗婆沙論』集成以前,先有章義的存在。『大毗婆沙論』中,每品開端,總是說:「如是等章,及解章義,先領會已,次應廣釋」。所以解說『發智論』,先有章義;『鞞婆沙論』的四十二章義,可能是屍陀盤尼所作,單獨流行的。在釋「叁結」章時,以譬喻廣說先立章,後立門的必要,這可說是早期所作的。『大毗婆沙論』的編集者,也許就是達悉。以這些章義(不止這四十二章,也不只是一人所作)爲基礎,然後加以廣釋──分別、抉擇、貫通、論定,成爲一部偉大的毗婆沙論(當然還有不止一次的修正與補充)!道安的叁羅漢說,可能從僧伽跋澄、僧伽提婆Sam!ghadeva等迦濕彌羅學者得來的消息,比後代的傳說,可信度高多了。還有,世友依「作用」安立叁世,成爲『大毗婆沙論』的正義,是卓越的大論師,因此有世友爲結集上座的傳說。又與『尊婆須蜜[世友]菩薩所集論』的世友,混而爲一,于是(四大論師之一的)世友又被說成大菩薩了。其實,世友是『發智論』的闡揚者,『品類論』的作者,西方系的大論師,與編集『大毗婆沙論』是毫無關系的。 [P189]
『大毗婆沙論』的漢譯本,『鞞婆沙』以外,有北涼浮陀跋摩Buddhavarman共道泰譯出的『阿毗昙毗婆沙論』,一百卷;因政治動亂而佚失了四十卷,現存六十卷,解釋前叁犍度。唐玄奘譯出本,名『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二百卷,最爲完善。『大毗婆沙論』的集成,使『發智論』有了充分的解說、抉擇與發揮。試略說叁點:一、確立叁世實有說,如『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七七(大正二七.叁九六上、中)說:
「說一切有部有四大論師,各別建立叁世有異,謂尊者法救說類有異,尊者妙音說相有異,尊者世友說位有異,尊者覺天說待有異」。 「故唯第叁(世友)立世爲善,諸行容有作用時故」。
論究一一法的自相svalaks!an!a,到達一一法的自性svabha^va不失,雖有叁世的遷流,而(有爲)法的體性是沒有變異的。這是著名的「叁世實有,法性恒住」,爲有部的特見,而所以被稱爲說一切有的。還有,叁世是時間,而時間並沒有實體,只是依法生滅而安立的,所以說:「謂世即行(有爲),行即是世」(21)。沒有變異的一一法體,那又怎能說有叁世差別呢?四大論師對此提出了不同的解說。法救是「類異」說:類是類性,有未來類,現在類,過去類── 叁世的不同類性。如舍未來類而得現在類,那就是從未來到現在世了;如舍現在類而得過去類,那就從現在到過去世了。法救所說的類性,有舍也有得,所以是叁世類性的差別,而法體有已生 [P190] 、未生,已滅、未滅的不同。妙音是「相異」說:相是世相,未來、現在、過去的時間形態。一一法有叁世相,如與未來相相合,就是未來法;……與過去相相合,就是過去法。「類異」與「相異」,思想是大同小異的,不過「類異」約通性說,「相異」約通相說。世友是「位異」說:如有爲法而未有作用,名未來世;正有作用,名現在世;作用已滅,名過去世。依作用的起與未起、滅與未滅,分別爲叁世法,而法體是沒有差別的。世友依法體(起用或不起用等)立叁世,與前二家依通遍的類性與相說不同。覺天是「待異」說:法體沒有差別,依相待就有叁世不同:「待前名過去,待後名未來,俱待(前後)名現在」。「位異」與「待異」,約法自體說,意義也相差不多。不過覺天重于(作用起滅的)相待,世友重于(前後不同的)作用。『大毗婆沙論』評定世友所說──依作用立叁世,是最爲合理的。法救的類性,約叁世說而沒有實體,如作爲普遍的、有實體的去解說,那就轉化爲「譬喻者分別論師」,如說:「世體是常,行體無常」(22) 。時間──未來世,現在世,過去世,是常住不變的實體。一切有爲法(行)的起滅,只是活動于不同的時間區中,如從這房屋出來,進入那一房屋。這樣說,是譬喻師而傾向于時間實體,不再是有部了(23)。
二、十二緣起說:緣起prati^tya-samutpa^da是「佛法」的中道說,經說的支數不一,以十二支緣起爲准。十二支…
《印度佛教思想史 第六章 大乘時代之聲聞學派》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