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沒有偈頌,與偈頌也沒有意義上的關聯,這是從那裏來的?『甘露味論』「雜品」中,恰好說到了這些問題(33)。問題瑣碎,『心論』雖沒有立偈,也還是編了進去。這是改編『甘露味論』爲『心論』的最可信的證據!『甘露味論』與『心論』的造作時代,假定爲西元二00年,或稍遲一些。
從阿毗達磨法義的精要與組織來說,『心論』是比『甘露味論』更成功的!全論十品中,一、「界品」,明法的「自相」與「共相」。品末說:「故說一切法,自性之所攝」(34),就是「攝」。二、「行品」,明「相應」(不相應)與「因緣」。這二品,是阿毗達磨的根本論題。叁、「業品」,四、「使品」,明生死雜染的因。五、「賢聖品」,明修行的曆程與果德。六、「智品」,七、「定品」,明清淨解脫的因行。這七品論究法義,可說次第有序。八、「契經品」,九、「雜品」,一0、「論品」,雖還沒有次第條理,但依前七品說,次第條理,已是很難得了!心所法,『發智論』舉十(大地)法;『品類論』與『大毗婆沙論』,也組成一類一類的心所 [P197] 法,有些是重複的。『心論』依『甘露味論』,先結二頌,然後說不善心品二十一,善心品二十,無記心品十二,悔與眠。這一心所法的整理,雖還有可討論的,但比以前的是進了一步。『心論』的「契經品」,以「識、智及所使,分別此叁門」作結(35)。識所識,智所知,使[隨眠]所使,是世友『品類論』義。『心論』作者法勝,是說一切有部中,西方系的論師。他改組『甘露味論』而造『心論』,論義每與『甘露味論』不合,與毗婆沙師正義,相異的更多。『心論』采取了分別說Vibhajyava^din系的某些論義,如稱中間禅爲無覺少觀,與赤銅鍱部Ta^mras/a^t!i^ya 說相同(36);意業無教──無表avijn~apti,與可能爲化地部Mahi^s/a^saka論書的『舍利弗阿毗昙論』相合(37);正法滅時失律儀(38),是法藏部Dharmaguptaka義。特別重要的,說無教色 ──無表色avijn~apti-ru^pa是假色(39)。這雖是有部中譬喻師的舊義,但在造『心論』時,譬喻師已脫離有部,以經部Sutra^ntika師的名義而興盛起來。總之,法勝是有部的西方系論書,但過分的自由取舍,與東方的毗婆沙師正義,距離越來越遠了!
叁、『阿毗昙心論經』:『心論』的優波扇多Upas/a^^nta「釋」,高齊那連提梨耶舍 Narendrayas/as譯,六卷。先偈頌而後長行的『心論』,精簡而有組織,風行當時,是可以想見的。傳說有好幾種注釋(40),但不是一般的注釋。因爲『心論』過于簡略,傾向于非正統的異義,所以在『心論』的組織狀況下,加以修正或補充。優波扇多釋本,品目與『心論』相同。偈頌 [P198] 增加了二偈,共二四九偈;如解義不同,就修改偈頌。大體說,這部釋論恢複了『甘露味論』的本義;又引『大毗婆沙論』義來補充,如有漏離常樂我淨,野幹看緊叔迦花等(41)。這樣,雖還是西方系的,與毗婆沙師正義要接近些。
四、『雜阿毗昙心論』(簡稱『雜心論』):健陀羅法救論師造。晉法顯譯,宋伊葉波羅 I^s/vara等譯,都己佚失;現存宋(西元四叁四)僧伽跋摩Sam!ghavarman譯本,一一卷。品名都相同,只有在「雜品」後,增補一「擇品」,共一一品。法救以爲:『心論』太簡略了,所以「增益論本」,以「廣說[毘婆沙]義(來)莊嚴」這部論。或修改舊頌,或增補新頌,總爲五九六頌。前七品更爲充實,但後四品未免更雜亂了。『雜心論』是繼承優波扇多的學風,回歸于『甘露味論』,更接近『大毗婆沙論』的立場。取毗婆沙師的正義,又每每保存西方系異義,取懷柔保留的態度。在「擇品」中,對次第見谛,有中有,一切法有,叁世有,佛不在僧數,這類部派的重要論诤,一一抉擇而確定有部的正義(42)。然有值得注意的:一、在四家二谛說中,毗婆沙師以「事理二谛」爲正義。『大毗婆沙論』又論到:「世俗中世俗性,爲勝義故有?爲勝義故無」?對于言說的世俗,純屬虛無,還是也有真實性?毗婆沙師說:「應作是說:世俗中世俗性,勝義故有」(43)。世俗名爲谛,當然是有谛實性的。依此,『雜阿毗昙心論』卷一一(大正二八.九五八中)說: [P199] 「若事分別時,舍名則說等[世俗];分別無所舍,是則第一義」。
如房屋,一加分析,就沒有屋的實性,那就是世俗。如推求色法,到四大等一一極微,不可再分析的自性,就是勝義。從此,阿毗達磨論師,以「假實二谛」爲主了。假法中也有勝義性,如大乘有宗,依他起事可說爲勝義有,也契合這一原則。二、『雜心論』說:身作[表]、語作,意業沒有無作。什麼是無作(表)?在身、語「動(作)滅已,與余識俱,彼(無表)性隨生」。所以「無作亦非色,以作是色故,彼亦名色」(44)。無表色是感報的業,是毗婆沙師──有部的重要教義。現在說:無表不是色,是在身語動作滅時,立即引起的,與識俱生的無表業。爲身、語表色所引起,也就假名爲色,其實不是色法。這一無表假色的見地,是譬喻師的;在經部興盛中,這將成爲有部的新說了。
從『阿毗昙甘露味論』以來,精簡而有組識的作品,都是有部的西方系(45)。『俱舍論』是在『雜心論』的基礎上,更進一步,但已不能說是有部的了。
注【15-001】『大唐西域記』卷叁(大正五一‧八八二中)。
注【15-002】『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二八(大正二七‧一四六上──中)。卷五二(大正二七‧二六九中)。
注【15-003】『出曜經序』(大正四‧六0九中)。
注【15-004】『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二(大正二七‧八下)。卷九五(大正二七‧四九叁下)。 [P200]
注【15-005】『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二七(大正二七‧六六二中)。
注【15-006】『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九0(大正二七‧九四九下)。
注【15-007】『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二(大正二七‧七叁0中)。
注【15-008】Konow No.15.
注【15-009】多氏『印度佛教史』(寺本婉雅日譯本一0五)。
注【15-010】『大唐西域記』卷二(大正五一‧八八一上)。『大智度論』卷二(大正二五‧七0上)。
注【15-011】『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七七(大正二七‧叁九六上──中)。卷九(大正二七‧四五中)。
注【15-012】多氏『印度佛教史』(寺本婉雅日譯本二四六──二四七)。
注【15-013】『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二(大正二七‧五下)。
注【15-014】『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七(大正二七‧叁0下)。
注【15-015】『大智度論』卷二(大正二五‧七0上)。
注【15-016】『大唐西域記』卷二(大正五一‧八八二上)。參閱卷叁(大正五一‧八八六中──八八七上)。
注【15-017】多氏『印度佛教史』(寺本婉雅日譯本九九、九五)。
注【15-018】『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一四(大正二七‧五九叁上)。
注【15-019】『婆薮盤豆法師傳』(大正五0‧一八九上)。
注【15-020】『出叁藏記集』卷一0(大正五五‧七叁中)。 [P201]
注【15-021】『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七六(大正二七‧叁九叁上)。
注【15-022】『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七六(大正二七‧叁九叁上)。
注【15-023】叁世說,參閱拙作『說一切有部爲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六章(二九叁──叁0四)。
注【15-024】『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二叁(大正二七‧一一七下)。
注【15-025】『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二五(大正九‧五五八下、五六0上)。
注【15-026】『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二叁(大正二七‧一一七上──一一九中)。
注【15-027】『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七七(大正二七‧叁九九下──四00上)。參閱拙作『性空學探源』(『妙雲集』中編四『性空學探源』一一九──一叁一)。
注【15-028】以上參閱拙作『說一切有部爲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五──七章(一七二──叁五四)。
注【15-029】『阿毗昙甘露味論』卷上 (大正二八‧九七二上)。
注【15-030】『出叁藏記集』卷一0(大正五五‧七四上)。
注【15-031】『阿毗達磨泛論』(『內學』第二輯一六九──一七0)。
注【15-032】『出叁藏記集』卷一0(大正五五‧七二下)。
注【15-033】『阿毗昙心論』卷四(大正二八‧八叁二中──下)。『阿毗昙甘露味論』卷下(大正二八‧九八0上──中)。
注【15-034】『阿毗昙心論』卷一(大正二八‧八一0中)。 [P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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