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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佛教思想史 第一章 「佛法」▪P4

  ..續本文上一頁hyama^pratipad ,如『赤銅鍱部律』「大品」(南傳叁.一八──一九)說:

  

   「諸比丘!世有二邊,出家者不應親近。何等爲二?于諸欲愛欲貪著事,是下劣,卑賤,凡夫所行而非聖賢,無義相應。自煩苦事,是事非聖賢法,無義相應。如來舍此二邊,依中道而現等覺, 眼生,智生,寂靜,證智,正覺,涅槃所資」。「諸比丘!何謂如來現等覺,眼生,智生,寂靜,證智,正覺,涅槃所資之中道?即八聖道: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1)。

  

  當時印度民間的風尚,有的貪著欲樂,主要是在家的婆羅門Bra^hman!a;有的過著苦行 dus!kara-carya^^生活,主要是出家的沙門s/raman!a。極端的傾向,是不正常的。釋尊揭示「中道」,對時代的一切,是攝取精英而吐棄糟粕。對西方傳統的婆羅門教,幾乎全部的否定了。如所說的創造主──梵天,釋尊批評爲:「若彼叁明婆羅門無有一見梵天者,若叁明婆羅門先師無有見梵天者,又諸舊大仙──叁明婆羅門阿咤摩等亦不見梵天者,當知叁明婆羅門所說(梵天)非實」(2)。「梵志[婆羅門]自高,事若幹天[神],若衆生命終者,彼能令自在往來善處,生于天上」(3)。不問人的行爲如何,以信神及祈禱爲生天法門,批評爲如投石到水中,而在岸上祈禱,希 [P20] 望大石的浮起來。祭祀,特別是犧牲的血祭,釋尊以爲:「若邪盛大會,系群少特牛、水特、水 !5杇,及諸羊犢,小小衆生悉皆殺傷;逼迫苦切仆使作人,鞭笞恐怛,悲泣號呼。……是等邪盛大會,我不稱歎」;「種種供養,實生于罪」(4)。所以當時人說:「沙門瞿昙呵責一切祭法」。至于『阿闼婆吠陀』的咒法,占蔔等迷信,「沙門瞿昙無如是事」(5)。這只是愚人的迷信,所以「見(真)谛人信蔔問吉凶者,終無是處。……生極苦……乃至斷命,從外(道)求……一句咒… …百千句咒,令脫我苦……,終無是處」(6)。 真正體見真谛的智者,是不會從事這類迷妄行爲的。徹底的說:「幻法,若學者令人墮地獄」(7)。總之,因神權而來的祈禱,祭祀,咒術,給以徹底的廓清。對于四姓階級,是社會發展中的分工,無所謂優劣(8)。假借神權而來的階級製,「如有人強與他肉而作是說:士夫可食,當與我直」(9)!這種人爲的階級製,是沒有接受義務的。但有關人生道德,婆羅門稱之爲法dharma的──正常生活,善良風俗,釋尊攝取他,使他從神權與階級不平等中脫離出來。破除神權與階級製,祭祀與咒法,把人類的合理生活,確立于社會關系,彼此應盡的義務上(10),顯出了「人間佛教」的特色。奧義書Upanis!ad的思想,如依業karman而有輪回,依智jn~a^na而得解脫,釋尊大致是看作事實的;但生死的根源,是煩惱kles/a。釋尊是東方的,所以理性是出發于現實,不是形而上的玄想。徹底的說:「無常故苦,苦故無我」,而否定常、樂的真我a^tman。也就因此,不是見真我以契入梵界,而是從無 [P21] 我nira^tman以契入正法。因奧義書而來的苦行與瑜伽yoga,釋尊曾修學而又舍棄了。攝取他的精義,用作修證的方便,而不落入苦行與修定主義。釋尊所說的正法,是東方的,如重現實,重變化,重自由思考;主張種族平等,反對吠陀Veda權威,與東方沙門團,采取一致的立場。然而,一、抨擊極端的縱欲與苦行,唱導不苦不樂的中道說(11)。二、對阿耆多 Ajita-Kes/akambala「命即是身」的斷滅論;尼幹子Nirgrantha-jn~a^tiputra等「命異身異」的二元論;「色(心)是我,無二無異,常住不變」的梵我論,一一的破斥,而宣揚無常、無我的緣起中道。叁、對于否定道德,否定真理的傾向,釋尊舉揚正法saddharma──中道行,如實理,究竟涅槃,給以「法性、法住、法界」的意義。這是道德與真理的肯定,實現絕對的理想。 釋尊從自覺的聖境裏,陶鑄東西印度文明,樹立中道的宗教。

  

  中道行,是正見samyag-dr!s!t!i爲先導的聖道a^ryama^rga的實踐。聖道的內容,釋尊隨機說法,有種種組合,主要的有七類,總名爲叁十七菩提分法saptatrim!s/ad-bodhipa^ks!ika^-dharma 。其中根本的,是八正道a^rya$s!t!a$n%gika-ma^rga:正見,正思惟samyak-sam!kalpa ,正語samyagva^c,正業samyak-karma^nta,正命samyag-a^ji^va,正精進 samyagvya^ya^ma,正念samyak-smr!ti,正定samyak-sama^dhi。正見是正確的知見;正思惟是正確的思考,引發出離的意願;正語是正當的語文(及書寫文字);正業是正當的身體行爲;正 [P22] 命是正當的經濟生活;正精進是離惡行善的正當努力;正念是純正的專心一意;正定是純正的禅定。聖道是以正見爲先的,這是說:人生世間的無限苦逼,相對的改善或徹底解脫,惟有從正確的理解問題去解決,不是憑傳統信仰,想象,或某些神秘經驗所能達成的。我們的身心自體,釋尊分別爲:重于心理分別的是五蘊pan~ca-skandha;重于生理分別的是六處s!ad!-a^yatana ;重于物理分別的是六界s!ad!-dha^tava。身心自體,不外乎蘊、界、處。身心的活動情形,是現實的存在,需要有所了解。身心的或苦或樂,不是神所規定的,不是宿世命定的,也不是偶然的,一切都是依于因緣nida^na而如此的。論到這些問題,釋尊曾這樣說:「苦樂(苦樂是當前的感受,也是現生的苦樂報體)從緣起生」;「我論因說因」(12)。現實身心充滿了無限的苦惱,這是由于處身現實人間,受到身心變化──「生」、「老」、「病」、「死」;自他聚散── 「愛別離」,「怨憎會」;物我關系不協調──「求不得」而來的。進一步說,現實的身心活動 ──內在的知、情、意作用,表現于外的身、語行爲,相互影響而有苦有樂的。生死邊事,釋尊大分爲叁類:「煩惱」是知情意的惑亂;「業」是行爲與行爲的潛力;「苦」duh!kha是身心自體。生死苦迫,以煩惱的無明avidya^、愛tr!s!n!a^爲先,而實一切都是依于因緣的。釋尊沒有提出什麼形而上的實體,或第一因來說明衆生世間的開展,而只是從因緣關系去理解問題,也就依因緣去解決問題。這就是不共世間的中道,如『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五下)說: [P23] 「義說、法說,離此二邊,處于中道而說法。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緣無明行, D至(緣行識,緣識名色,緣名色六入[處],緣六入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集。(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則行滅,及至純大苦聚滅」(13)。

  

  這是著名的中道緣起prati^tya-samutpa^da說。 有──存在的,生起的,世間的一切,都依于因緣──種種關系,條件、因素而有而生的。依因緣有而有的,也就依因緣無而無,依此而確知生死解脫的可能性。有、無、生、滅──一切都依因緣而如此的,就是不落二邊,恰到好處的中道。這是緣起說的基本法則:

  

  圖片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衆苦集起(流轉)

  緣起─┤

    └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衆苦息滅(解脫)

  

  

  

  緣起,依緣有而有的,是生死苦的集起samudaya;依緣無而無的,是生死苦的息滅 nirodha。苦聚的止息,實現了涅槃nirva^n!a寂靜。生死與涅槃,都是依緣起而如此的,佛弟子也就依緣起生滅的如實知yatha^bhu^ta-jn~a^na而得解脫。如實知緣起而能得解脫的,是正見爲先的聖道的實踐。聖道與緣起的如實知,綜合的說,就是四谛catva^ry-a^rya-satya^ni── 苦duh!kha,集samudaya,滅nirodha,道ma^rga,在「佛法」的開展中,四谛說日 [P24] 漸重要起來。四谛的苦與集,是世間因果;滅與道,是出世間因果。這樣的分類敘述,對一般的開示教導,也許要容易領解些吧!但世出世間的一貫性,卻容易被漠視了!從現實身心去觀察,知道一切起滅都是依于因緣的。依經說,釋尊是現觀abhisamaya緣起而成佛的。釋尊依緣起說法,弟子們也就依緣起(及四谛)而得解脫。所以在「佛法」中,緣起是最普遍的法則,如『阿毗達磨法蘊足論』卷一一,引經(大正二六.五二五上)說:

  

   「雲何緣起?謂依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如是便集純大苦蘊。苾刍當知!生緣老死,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緣起,法住、法界。……乃至無明緣行,應知亦爾」。 「此中所有法性、法定、法理、法趣,是真、是實、是谛、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是名緣起」(14)。

  

  緣起,是佛出世也如此,不出世也如此,佛不過發見、現證了緣起,方便的教導弟子而已。緣起是「法」的又一內容,所以經中多方面表示緣起的意義。如法住dharma-sthitita^,是說緣起是確立而不可改易的;法界dharma-dha^tu,緣起是一切的因性;法性dharmata^,緣起是自然(客觀性)如此的;法定dharma-niya^mata^,緣起是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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