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弟子受八關齋法,是在在家二衆、出家二衆──「四部衆」(即「七衆」)中舉行的;但教說戒的,是「比丘」、「尊者」。這如出家受具足戒,雖由戒師(叁人)傳授,而實「戒從大衆得」(是大衆部義),戒是在壇諸師授與的。同樣的,在家受八支齋戒,雖由「比丘」、「尊者」教說,而在四衆中舉行,也就是從四部衆得來的。在會的四部衆,一定是受盡形壽戒的(五戒也是盡形壽持);『大毗婆沙論』說:「從七衆受皆得」,就是這個意義(8) 。『增一阿含經』說:受八關齋戒的,教授者(「尊者」)先教他忏悔,然後爲他說八關齋戒(9)。依『智度論』,先受叁歸依;其次忏悔;然後說八戒及「不過中食」。論上說:「我某甲,若身業不善,若口業不善,若意業不善;……若今世,若過(去)世,有如是罪,今日誠心忏悔。身清淨,口清淨,心清淨,受行八戒,是則布薩」(10)。失譯的『受十善戒經』,所說的受八戒法,也是先歸依,次忏悔,後受戒。戒是在「大德」、「和上」前受的,而忏悔是:「今于叁世諸佛、阿羅漢前,和上僧前,至誠發露,五體投地,忏悔諸罪,是名行布薩法」 [P182] (11),已有大乘忏悔的意義。在家弟子的忏悔與受(八)戒,通常是六齋日在四部衆中,由出家大德來教說的。但近住(八)戒的流布,顯然演變到可以從受盡形壽戒的在家弟子受,所以『大毗婆沙論』說:「從七衆受皆得」。西元叁、四世紀間造的『成實論』,竟說「若無人(可作師)時,但心念、口言:我持八戒」,就是受戒了(12)。這一攝化在家弟子的八戒,在佛教傳宏中,某些部派是相當寬的,達到可以離出家衆而忏悔受戒的地步(可說是「在家佛教」的先聲)。這一演變,應該是由于事實上的困難。例如年紀老了,想受近住戒,卻不能到寺院中去,那就變通爲:從受盡形壽(五)戒的在家弟子,或「心念、口言」的受持八戒,也就不必向僧衆忏悔了。在十方佛現在的信仰流行中,大乘就向十方佛忏悔:這是一項最可能的原因。出家衆方面,一向是在僧團中依法忏悔,但也有困難的情形發生。如犯僧殘sam!gha^vas/es!a罪的,不敢覆藏,意願發露忏悔。但犯僧殘的,要有二十位清淨比丘,如法舉行出罪羯磨,才能回複清淨。可是,有些地方,出家衆不多,無法舉行出罪。尤其是教團在流行中,有些是品質越 [P183] 來越有問題,要集合二十位清淨比丘,也真是不太容易。在「律」中,也說到可以暫時擱置,等因緣和合時,再舉行出罪。但僧團可以暫時擱置,而犯戒者內心的罪惡感,是無法消除的,這不是有心忏悔而忏悔無門嗎?出家衆舍僧團而向佛 ──十方佛忏悔,這是最可能的原因了!『法鏡經』(大正一二‧一八下)說:
「時世無佛,無見經者,不與聖衆相遭遇,是以當稽首十方諸佛」(13)。
『法鏡經』在說「叁品法」──忏悔,隨喜,勸請時,說到禮十方佛。爲什麼禮敬十方佛?因爲,「時世無佛」,佛已涅槃了;雖有佛(遺體)舍利塔,但只能使人供養作福。「無見經者」,沒有通達經義而爲人宣說的。「不與聖衆相遭遇」,沒有遇到四雙、八輩的聖僧。在這佛滅以後,正法衰微,出家衆徒有形儀的情形下,恰好十方佛現在說流行,也就自然向十方佛禮敬而修忏悔等行了。
二、忏悔今生與過去生中的惡業:忏悔的本義,是對自己這一生所作惡業,知道錯了,請求忏悔。出家與在家的忏法,雖略有不同,但無論是「製教」── 律,化教──(阿含)經,都是忏悔這一生──現生所作的惡業。「大乘佛法」的忏悔,不只是今生,忏悔到無始以來所作的惡業(14)。一般熟悉的『普賢菩薩行願贊』(大正一0‧八八0上、中)說:
「我曾所作衆罪業,皆由貪欲、瞋恚、癡,由身、口、意亦如是,我皆陳說于一切」。 「禮拜、供養及陳罪,隨喜功德及勸請,我所積集諸功德,悉皆回向于菩提」。
『普賢行願贊』是唐不空Amoghavajra所譯的。在「四十華嚴」中,「我曾所作」譯爲「我昔所造」,長行作「我于過去無始劫中」;「陳說」與「陳罪」,都譯作「忏悔」或「忏除」(15)。可見『華嚴經』十大願中的忏悔,是忏悔到無始以來的惡業;「陳罪」與「陳說」,還是「說」罪──發露不敢覆藏的古義。無始以來,每一生中都曾造作惡業(也造有善業),在佛法中是公認的。但過去到底造了些什麼罪?一般人是誰也不會知道的。不知道造些什麼罪,那又 [P185] 怎樣忏悔呢!『普賢行願贊』總括的說:一切惡業,不外乎貪、瞋、癡(總攝一切)煩惱所引發,依身、語、意而造作,所以在十方佛前,就這樣的發露陳說 ──忏悔了。初期的大乘忏悔法,如『佛說舍利弗悔過經』,忏悔法,是在十方佛前陳說的。先說犯罪的原因是:爲貪、瞋、癡煩惱所逼,就是煩惱所發動;不知道佛、法、僧;不知道是善是不善。其次,發露陳說自己無始以來的惡業,內容爲(16):
1.惡心出佛身血‧謗正法‧破僧‧殺阿羅漢‧殺父‧殺母 2.十不善業道──自作‧教他作‧見作隨喜 3.罵詈誹謗‧鬥秤欺诳‧惱亂衆生‧不孝父母 4.盜塔物‧盜僧物‧毀佛經戒‧違逆和尚與阿阇黎 5.毀辱叁乘人‧惡口毀佛‧法說非法‧非法說法
1.是最重的五無間罪,「大乘佛法」多一毀謗經法的重罪。如『智度論』說:「聲聞道中,作五逆罪人,佛說受地獄一劫。菩薩道中,破佛法人,(佛)說 [P186] 此間劫盡,複至他方(地獄)受無量罪」(17),如『大品般若經』(四一)「信毀品」所說。2.十不善業道,是世間最一般的惡行。3.是世間的惡行。4.是出家人在佛教內所犯的惡業。5.一般人對佛、法、僧的毀謗破壞。這些無始以來所作的惡業,其實就是當時大乘佛教所面對的(教內教外的)種種罪惡。現在十方世界有佛,所以向十方佛發露忏悔。自己雖見不到十方佛,十方佛是知者見者,知道自己的罪惡,自己的發露,也能受自己的忏悔。忏悔是希望「淨除業障」(經名『滅業障礙』),「願以此罪,今生輕受」;以後不墮叁惡道,不生八難(應譯爲「八無暇」),能在人間(天上)修學佛道。
大乘忏法,是日叁時、夜叁時──每天六次的在十方佛前忏悔。「佛法」的本義,只忏悔現生所作的惡業,隨犯隨忏,勿使障礙聖道的修行(僧伽內部,更有維護僧伽清淨的意義)。過去生中所作的惡業,可說是不加理會的。重要的是現生的離惡行善,降伏、斷除煩惱,如煩惱不起、降伏、斷除,身、語、意叁業一定清淨,能修善以趣入聖道;趣入聖道,那過去的無邊業力,一時失卻了感報 [P187] 的可能性。「大乘佛法」的易行道,特重忏悔無始以來的惡業(主張離煩惱根本的我法二執的,是智證的大乘),與「佛法」有著非常不同的意義。雖然能真誠忏悔的,時時忏悔的,改往修來,也有離惡行善的作用,然從佛法思想發展來說,這是值得重視的。可能是,佛教界業報說的發達。本來,「四谛」說中,集谛是生死(流轉)苦的因緣,內容是「愛」,或說是「無明」與「愛」,這都是以煩惱爲生死苦的因素。「緣起」說也是這樣;被解說爲業的,是「行」(福行、非福行、不動行)與「有」。『雜阿含經』(修多羅)只說到「十善業」與「十不善業」。『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已大大的分別解說了。如『中阿含』的『鹦鹉經』、『分別大業經』,不但說業感總異熟(報)──生人、生天等,還論到同樣的人間,有貧富、壽夭等,都是由于業報的不同(18)。『雜阿含經』(「祇夜」)說到:摩诃男Maha^na^ma前生,悭吝無比,布施了又後悔;殺異母弟而奪他的財産。所以今生富有而不能受用;沒有兒子,死後産業歸公;還要墮落地獄(19)。又如『雜阿含經』(「記說」)中,勒叉那Laks!an!a見 [P188] 到種種不同的鬼,說到他們前生所作的惡業(20)。這種業報故事,非常流行;通俗傳布的「本生」與「譬喻」,也多說到前生與今生的業報關系。業報說,可說是印度文化主流的婆羅門Bra^hman!a教,東方的耆那Jaina教所公認的(與佛法的解說不同)。在業報說通俗流布中,一般信衆,可能帶一些宿命論的傾向。如西元二世紀來中國的安世高,自己說:前生晚年,「當往廣州畢宿世之對」;到了廣州,路逢一少年,就不明不白的被殺了。這一生中,「吾猶有余報,今當往會稽畢對」。到了會稽,市上有亂,世高又被誤殺了(21)。像這類業報故事,多少有點宿命論傾向。面對世間的人際關系,經濟生活,身心病變等,如認爲一切由過去業力來決定(忽略了現生因緣的影響),那就會感到自己的無能爲力,但又想要去改善他。在「佛法」固有的忏悔製,及或說「一切業皆可轉故,乃至無間業亦可令轉」(22)的啓發下,就會意想到過去惡業的怎樣消解淨除,這應該是忏悔宿生惡業的思想來源。
「大乘佛法」的六時忏悔,是世俗迷妄行爲的淨化:業,淨除惡業,是印度 [P189] 神教所共信的。有被稱爲「水淨婆羅門」的,以爲在(特定的)水中洗浴,可以使自己的衆惡清淨,如『瑜伽師地論』說:「妄計清淨論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有衆生,于孫陀利迦河沐浴支體,所有諸惡皆悉除滅。如于孫陀利迦河,如是于婆湖陀河、伽耶河、薩伐底(沙)河、殑伽河等中,沐浴支體,…
《華雨集第二冊 中編「大乘佛法」第四章 忏悔業障》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