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應知亦爾第一清淨」(23)。『論』義是依據『雜阿含經』、『中阿含經』的。水淨婆羅門以爲:「孫陀利迦河是濟度(得解脫)之數,是吉祥(得福德)之數,是清淨之數。若有于中洗浴者,悉能除人一切諸惡」。佛告訴他:「若人心真淨,具戒常布薩。……不殺及不盜,不淫、不妄語,能信罪福者,終不嫉于他。法水澡塵垢,宜于是處洗。……若入淨戒河,洗除衆塵勞,雖不除外穢,能袪于內垢」 (24)。「佛法」是以信叁寶、持戒(布薩)、布施、修定等來清淨自心,洗淨穢心(二十一心穢)與惡業的。從水中洗淨罪惡,得生天、解脫,是印度神教的一流。後代,似乎特重殑伽──恒河Gan%ga^,如『大唐西域記』說:「殑伽河 ……彼俗書記,謂之福水。罪咎雖積,沐浴便除。輕命自沈,生天受福。死而投 [P190] 骸,不墮惡趣。揚波激流,亡魂獲濟」(25)。「水淨」的末流,真是迷信得到家了!淨除罪惡,不只淨除今生所作的,也是淨除與生俱來的罪惡。如猶太教以爲:人的老祖宗犯了罪,從此子子孫孫,生下來就有罪惡。耶稣Jesus以前,就有呼籲人「悔改」而從水得清淨的。耶稣從施浸者約翰John,在約旦河Jordan river 浸浴,而得到宗教的經驗。所以後來的基督教,信徒的悔改信神,要受「浸禮」;多數改用象征的「洗禮」,以表示原罪的淨除。「浸禮」只一次(平時從祈禱中悔改),而印度的「水淨」者,卻是時常洗浴求淨的。如『方廣大莊嚴經』說:「或一日一浴,一日二浴,乃至七浴」(26)。每天多次洗浴,是爲了淨除諸惡而達到解脫。『別譯雜阿含經』說:「具戒常布薩……法水澡塵垢」 (27)。以善法來淨除內心垢穢,不是沐浴那樣嗎!受戒、布薩,是不離忏悔的,那末六時忏悔,淨除無始以來的惡業,不是與一日多次沐浴求清淨,有同樣的意義嗎?當然,大乘的六時忏悔,沒有那種從沐浴求淨的古老迷信了。向十方佛六時忏悔,淨除業障,可以解決業報說通俗發展所引起的問題,也適應、淨化了 [P191] 世俗「水淨」的迷妄行爲:在「大乘佛法」興起中發展起來。
叁、忏悔罪過涵義的擴大:業障karma$varan!a,本是指五無間罪說的。犯了五無間罪,即使忏悔,現生也不可能悟入正法,所以名爲業障。沒有歸信叁寶以前,犯殺、盜等重罪;歸依或出家的,如違犯佛所製的戒律,對修行也是有障礙的。所以『普賢行願品』所說的「忏悔業障」,不限于五無間罪,而是廣義的,通于一切不善業。忏悔是犯罪──造作不善業者的發露忏悔,所以忏悔是對不善業而說的。但在六時忏悔的流行中,忏悔有了進一步的擴張,不再限于業障了,如隋阇那崛多Jn~a^nagupta共笈多Dharmagupta譯的『大乘叁聚忏悔經』(大正二四‧一0九一下)說:
「是衆生等有諸業障,雲何忏悔?雲何發露?謂煩惱障、諸衆生障、法障、轉後世障,雲何忏悔?雲何發露」?
這是忏悔五種障──業障,煩惱障,衆生障,法障,轉後世障。同本異譯的,安世高所譯『舍利弗悔過經』,沒有說到。梁僧伽婆羅sam!ghavarman譯的 [P192] 『菩薩藏經』,也沒有說到,只說:「從無始生死以來所造惡業,爲一切衆生障礙」;「欲得于一切諸法清淨無有障礙,應當如是忏悔諸惡業障」(28)。但五種障說,古來就已有了,如西晉竺法護Dharmaraks!a譯的『文殊悔過經』說:「以此功德,自然棄除五蓋之蔽」(29)。同時的聶道真所譯『叁曼陀跋陀羅菩薩經』,立「五蓋品第一」。經文說:「一切諸罪蓋、諸垢蓋、諸法蓋悉除也」 (30)。蓋,顯然是障的異譯。罪蓋是業障,垢蓋是煩惱障,法蓋是法障,雖只說叁種,而法蓋與五障中的法障,無疑是相同的。與阇那崛多同時的那連提耶舍Narendrayas/as ,譯出『日藏經』與『月藏經』,有四障說(31):
1.「彼人所有無量生死恒沙業障、衆生障、法障、煩惱障,能障一切善根,未受、未盡、未吐者,如是等業皆悉滅盡」。 2.「一切業障、煩惱障、法障──罪業皆盡,惟除五逆、破毀正法、毀謗聖人」。 3.「彼諸天、龍乃至迦咤富單那,向彼菩薩摩诃薩邊,忏悔業障、衆生障 [P193] 、法障、煩惱障」。
在以上叁文中,除第二外,都說忏悔四種障;四障就是五種障中的四障。五障與四障的意義,可能衆生障是異熟(報)障,法障指修學大乘法的障礙。雖意義不明顯,但有煩惱障kles/a$varan!a在內,是確然無疑的。煩惱,怎麼也可以忏悔呢?我以爲,這是西域變了質的佛法。竺法護與聶道真,是西元叁世紀後半世紀的譯師。法護世居炖煌,「隨師至西域,遊曆諸國。……大赍胡經,還歸中夏」(32);護公所譯的經本,是從西域來的。阇那崛多與那連提黎耶舍,是西元六世紀中後的譯師。所譯的經本,是「齊僧寶暹、道邃、僧昙等十人,以武平六年,相結同行,采經西域。往返七載,將事東歸,凡獲梵本二百六十部」(33) ,也是從西域來的。從西元叁世紀到六世紀,從西域來的經本,都有忏悔四障、五障說,所以四障、五障說,決非偶然的誤譯。佛經從北印度而傳入西域,西域的文化低,對佛法的法義,缺少精確的認識,如佛法初傳我國,漢、魏、晉初期,對佛法的誤解很多。西域流行的佛法,強調通俗的忏悔,因誤傳誤,演化 [P194] 出忏悔叁障、四障、五障的異說。印度所傳的正統論義,是沒有這種見解的。經本從西域來,推定爲西域佛教的異說,應該是可以采信的。後魏北印度叁藏菩提流支Bodhiruci ,譯出『佛名經』十二卷。有人擴編爲叁十卷,也就是敘列一段佛名(加上經名、菩薩名),插入一段文字;每卷末,附入僞經『大乘蓮華寶達問答報應沙門經』一段。插入的忏悔文,文章寫得相當好,如說:「然其罪相,雖複無量,大而爲語,不出有叁。何等爲叁?一者煩惱障,二者是業障,叁者是果報障。此叁種法,能障聖道及以人天勝妙好事,是故經中目爲叁障。所以諸佛菩薩教作方便忏悔,除滅此叁障」。「如此忏悔,亦何罪而不滅,亦何障而不消!……經中道言:凡夫之人,舉足動步,無非是罪。……此叁種(障)法,更相由籍,因煩惱故所以起惡業,惡業因緣故得苦果,……第一先應忏悔煩惱障」 (34)。這不是譯出的經,是中國人纂集編寫的忏法。『麗藏本』附記說:「心知僞妄,力不能正,末法之弊,一至于此,傷哉」(35)!忏悔叁障,是這部『佛名經』所明說的。西域流行的妄說,影響中國佛教,極其深遠! [P195]
以上是所忏悔法的擴大。還有能忏悔法的擴大,如智者大師『摩诃止觀』的「五悔」。五悔是:忏悔,勸請,隨喜,回向,發願。前四事,如『舍利弗悔過經』,也就是『十住毗婆沙論』所引的經說。易行道的四事,加發願而稱之爲五悔。忏悔只是一事,智者以爲:「忏名陳露先惡,悔名改往修來」(中國自己的解說,與原義不合),所以總名爲五悔:「行此忏悔,破大惡業罪;勸請破謗法罪;隨喜破嫉妒罪;回向破爲諸有罪」(沒有說發願破什麼罪)(36)。「悔」的本義是「說」,是陳說己罪;智者解說爲「改往修來」,意義通泛不切。修行善法的,一定會對治(破)不善;如稱爲「悔」,那一切善行都是悔了。在習慣用語中,悔就是忏悔,于是易行道的方便,除念佛往生淨土外,幾乎都統一于忏悔了。近代中國的通俗佛教,難怪以經忏佛事爲代表了。
罪業──不善業,真的可依忏悔而除滅嗎?龍樹Na^ga^rjuna有明確的說明,如『十住毗婆沙論』卷六(大正二六‧四八下──四九上)說:
「我不言忏悔則罪業滅盡,無有報(異熟)果;我言忏悔罪則輕薄,于少 [P196] 時受。是故忏悔偈中說:若應墮叁惡道,願人身中受。……又如阿阇世害得道父王,以佛及文殊師利因緣故,重罪輕受」。
依『十住毗婆沙論』意,忏悔業障,並不能使罪消滅了,只是使罪業力減輕,「重罪輕受」。本來是要在來生,或後後生中受重報的,由于忏悔善,現在人中輕受,重罪業就過去了。『金剛般若經』說:「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爲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爲消滅」 (37)。讀誦經典而能消(重)罪業,與『毗婆沙論』意義相同。不過,後起的經典極多,取意不同,有些是不能這樣解說的。
注【17-001】『摩诃僧祇律』卷九(大正二二‧叁0六上)。『增一阿含經』(二八)「聲聞品」(大正二‧六四九下──六五0上)。
注【17-002】『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四(大正二七‧六四五下──六四六上)。『阿毗達磨俱舍論』卷一四(大正二九‧七五下──七六上)。
注【17-003】『雜阿含經』卷叁二(大正二‧二叁0下、二叁一中──下)。
注【17-004】成佛十二年內,如『四分戒本』說(大正二二‧一0二二下)。依『善見律毗婆沙 [P197] 』卷五,爲成佛二十年內(大正二四‧七0八上)。
注【17-005】『中阿含經』(二0二)『持齋經』(大正一‧七七0中──七七一上)。『增支部』「八集」(南傳二一‧一五0──一五七)。
注【17-006】『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一(大正二四‧五二九上)。『毗尼母經』卷叁(大正二四‧八一四…
《華雨集第二冊 中編「大乘佛法」第四章 忏悔業障》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