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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悟▪P4

  ..續本文上一頁,一旦成爲初步的聖者,才開始斷除修惑(習慣性情緒的迷惑)的修道之修行。[140]但是,也有人在得到見道以前,藉由過去波羅蜜等善業,已將修惑斷除到某種程度。如此之人,隨其已斷修惑的程度,在見道之後,直接就證得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釋尊在正覺以前,因爲已斷除大部分的修惑,所以在菩提樹下,只經見道十六心,以及修道最後的十八心,一共叁十四心刹那,就直接得證最高位的證悟—佛果。此稱爲“叁十四心斷結成道”。

  (一)四證淨(由信仰而得證悟)

  首先,就以見道之最初入聖的階段爲主,考察原始聖典的記載。在最初的證悟中,有依于信仰者,以及依于理論者二種分別,也就是,在聖者中有“隨信行”者(saddhānusārin)及“隨法行”者(dhammānusārin)。前者信仰的徹底,也就是證悟,稱爲“不壞淨”(aveccappasāda,梵avetya-prasāda,

  新譯爲“證淨”),意指金剛不壞的絕對信仰。不壞淨有佛法僧叁寶,以及聖者所愛的戒四種。關于此四不壞淨(四證淨),于《相應部》的預流相應中,列舉四法雲:“成就四法,解脫地獄、餓鬼、畜生叁惡趣。”42 又雲:“成就預流,墮[惡趣]爲滅法,決定至等覺(最上證悟)。”43

  由此可知,若得四證淨,成爲預流(須陀洹),即不墮地獄、餓鬼、畜生等叁惡趣,也就是“不墮法”(不墮惡趣者),將來必定達到最上之證悟(正覺)。因不從正法退轉,故又稱爲“不退轉”;因注定、決定趣向正覺,故又稱爲“正性決定”。因此,得四證淨者,又稱爲不墮法、不退轉、正性決定、預流等。

  關于四證淨的內容,經雲:

  諸比丘!于此有聖弟子對佛成就證淨,所謂“彼世尊乃應供、正遍知(正等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141]調禦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其次]對法成就證淨,所謂“法乃爲世尊所善說、可現見、無時間性(超越時間的永恒真理)、來見(來見而可證實其真理)、引導(正確引導人們趨向理想者)、智者可自知者”。﹝其次﹞對僧成就證淨,所謂“世尊弟子衆,是妙行者、真行者、應理行者、和敬行者、四雙八輩者,彼等應受信者所尊敬、供養、恭敬、合掌,爲世間無上之福田”。其次,成就“不敗壞、不切斷、無斑點、無雜色、不拘束、爲識者所贊賞、不執著、能引起禅定的、爲聖者所愛的戒”。44

  也就是說,對于佛,深信佛具足十號功德,其人格最尊無上,是佛教的始祖。對于法,深信佛的教法在任何時代、任何地區,對于任何人,皆是有益、普遍而正確的真理,必定能引導人們達到證悟。對于僧,堅信僧是善于累積修行,具有作爲信仰指導者的實力,是和合團結的四雙八輩(須陀洹向乃至阿羅漢果)之聖者,是值得接受世人尊敬供養的無上福田。對于戒,不僅深信戒爲諸聖者所愛,是無缺陷、汙點,完美無缺的,而且堅守其戒,絕對不犯;能將戒和信仰一同自然地融入日常生活中,即使沒有特別持戒的意識,也完全不會犯戒,自然就能持戒。也就是說,由于得到四證淨,對于叁寶,能徹底皈依信仰,同時,也能養成絕對不犯或不破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飲酒等戒的習慣。因爲絕無破戒、無慚的惡行,所以絕不會墮于叁惡趣,也不會從此聖位退轉爲凡夫。

  在長部經的《大般涅槃經》提到,佛居住在那陀村(Nātika)的煉瓦堂(堂)期間,有一次,阿難代替許多人向佛請教,此地的弟子或信者們死後的命運,佛一一回答之後,感到要一一回答這樣的問題太過繁複,[142]于是就爲大家說任何人都能自己做判斷的“法鏡之教”(dhammādāsa-pariyāya)。這裏所說的“法鏡”,即是真理之鏡。因爲照這面鏡子時,即能正確無誤地判斷。具足法鏡的弟子,大概就能預知自己“地獄盡、畜生趣盡、餓鬼道盡(惡趣墮處盡),自己是須陀洹、不墮法,將來必定成正覺”了。這法鏡的內容即是在說四證淨。45

  (二)得法眼(由理論而得證悟)

  以上所述,是由信仰而達到初步的聖者位;其次就根據經典來考察,由理論上理解四谛等道理而得到初步的聖者位。關于這點,本章第一節已經簡單介紹過了。也就是,五比丘、耶舍、舍利等人,達到第一段聖者位的情況。他們由于聽聞四谛的教法或“緣生偈”,而得法眼(佛教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耶舍的情況是依次第說法而得法眼,這有定型式的說明,亦即:

  世尊爲坐在一旁的善男子耶舍次第說法。(1)先說施論、戒論、生天論,[(2)其次]說諸欲是過患、卑賤、雜染,[(3)再其次]說出離(離欲)生多功德。當世尊知道善男子耶舍的心純真而柔軟,遠離障蓋而歡喜、明淨時,[(4)開始]爲他說明諸佛最勝說法—苦集滅道[四谛]。猶如除去垢染而變得潔白的布,[將它拿到染房染色],能完全吸進染色一樣,同樣地,善男子耶舍[以明淨的心聽聞四谛,于是]立刻生起所謂“一切集法,皆即此滅法”遠塵離垢的法眼。46

  在此稍加說明以上之引文。首先,所謂“次第說法”,是指爲了讓弟子信衆的信仰或智慧之境界逐漸有進展,[143]而從初級的教法,到高深的教法,按照次第順序而說法。例如前述的情況,是(1)先說施、戒、生天叁論;(2)其次說欲(心的執著)有何種過失、缺點,是卑劣且汙穢的;(3)再其次說離欲(遠離執著),是如何生多功德利益。(4)當弟子信衆的心因而變得純真得像一張白紙時,就開始爲他說四谛的教法。因爲是用遠離執著、去除先入爲主的純真之心來聽聞四谛,所以能正確地理解,因而得到理解佛教世界觀、人生觀的智慧之眼—法眼,達到最初的聖位。

  在前述之文中,次第說法是到四谛說爲止,但是就像前面第一節所介紹過的,[*釋尊會]再爲得法眼者,說觀法之五蘊無常、苦、無我的《無我相經》,讓他能在靜處思惟此道理,進而得到最高的證悟。

  如此,根據對方信仰或智慧的程度,依序變換說法的內容,此即是次第說法。釋尊的教化方法有二種:一、次第說法(anupubbi-kathā);二、一乘道(ekāyana-magga)。所謂“一乘道”,就是從凡夫初位,到最高位(阿羅漢或佛陀),只以同樣的說法而貫徹之。用禅門做比喻,看話禅 47 中,將千七百則公案,由易到難,分爲幾個階段,令其漸次的通過者,即相當于次第說法;默照禅 48 中,貫通初中後,以修證一如而默默地坐禅,可視爲相當于一乘道。

  在前述次第說法中,所謂施、戒、生天叁論,即是業報說。善惡業必定會有與之對應的果報,這在佛教以前的奧義書中即已論及,雖然此說在當時的印度已被承認是適當而合理,但是,似乎仍有不少不知因果業報,或者否定善惡、撥無因果,懷有唯物論或虛無主義等邪見之人。

  釋尊教示人們佛教時,在進入佛教本來的學說之前,首先爲說通俗的業報說。[144]亦即,若能布施財物給窮困的鄰人、宗教師(施論),遵守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等戒律,過著有道德的生活(戒論),來生必定生天,得到幸福(生天論);反之,也意謂著,若悭吝財物,貪求獨占而不布施、過著破戒無慚不道德的生活,來世必定墮于地獄、餓鬼、畜生等惡趣,遭受不幸。

  唯有依于明白因果的道理,遠離邪見,才能開啓正眼,過著光明磊落的生活。在叁論之後,則爲說欲的過患,及離欲的功德。所謂“欲”,即感官之欲,是本能性的官能欲求。此欲求必定伴隨著執著,産生與他人之間的不和、嫉、詐欺、鬥爭等等,生起苦惱。世間的悲劇即多起因于執著的欲求。因邪見而造惡業,或者官能的欲求,皆是由于以自我爲中心的執著。因此,若遠離邪見,正確了知因果,遠離官能的執著欲求,即能摧破以自我爲中心的堅固心殼,去除自他的心之障礙,與他人融和,具有純潔而柔軟的心。

  在後來的大乘佛教中,亦多說舍棄我見,忏悔其心。原始佛教雖然不太提到忏悔,但是,在明白因果道理,反省過去的惡業之時,必然也會生起忏悔的心情,因此,這種自我發露,毫無私心的柔軟、明淨、清白之心,與忏悔的心情是相同的。

  在前面之引文中,將這種心的狀態比喻爲去除汙垢,被漂白成潔白的布。如同染布人可以隨心所欲,將潔白的布染成任何顔色,同樣地,當對方的心柔軟、明淨、清白時,佛陀才爲說佛教獨特的四谛。因爲對方已離先入爲主的觀念,其心已空,所以能夠如實正確地理解四谛的教法。若是對方的心充滿邪見,因偏見而固執,佛陀再怎麼爲他說真理,他也不能如實地接受。不是完全拒絕,就是因有色的眼鏡,而偏頗地接受。爲了避免産生如此的危險,佛陀才先以次第說法,讓對方的心變得柔軟、明淨。對方因此而能正確地理解四谛,獲得[145]“一切生法,皆即是滅法”的法眼。

  所謂“法眼”,即是對真理(法)的智慧之眼,亦即遠塵離垢的清淨。其內容即說明“依于原因理由而産生者,必定會因其原因理由的消失而消滅”之意義。此與前述“緣生偈”之意義相同,不過是簡單敘述緣起道理而已。亦即,若能理解四谛的道理,即能理解緣起的道理。這是由于四谛與緣起是相同的,皆是教示佛教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的緣故。

  那麼,何謂“法眼”?因爲得法眼即稱爲“現觀”,所以,下一節即擬說明現觀之法眼。

  五、現觀

  現觀的原文是 "abhisamaya",它是由 "abhisam-i" 所形成,動詞是 "abhisameti",名詞是 "abhisamaya"。根據PTS的《巴利辭典》,此語的意思是“完全地理解”、“洞見”、“了解”、“實解”、“明確地理解”、“徹見”等,F. Edgerton的佛教混合梵語辭典(BHSD)亦大致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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