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一旦成为初步的圣者,才开始断除修惑(习惯性情绪的迷惑)的修道之修行。[140]但是,也有人在得到见道以前,藉由过去波罗蜜等善业,已将修惑断除到某种程度。如此之人,随其已断修惑的程度,在见道之后,直接就证得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果。释尊在正觉以前,因为已断除大部分的修惑,所以在菩提树下,只经见道十六心,以及修道最后的十八心,一共三十四心刹那,就直接得证最高位的证悟—佛果。此称为“三十四心断结成道”。
(一)四证净(由信仰而得证悟)
首先,就以见道之最初入圣的阶段为主,考察原始圣典的记载。在最初的证悟中,有依于信仰者,以及依于理论者二种分别,也就是,在圣者中有“随信行”者(saddhānusārin)及“随法行”者(dhammānusārin)。前者信仰的彻底,也就是证悟,称为“不坏净”(aveccappasāda,梵avetya-prasāda,
新译为“证净”),意指金刚不坏的绝对信仰。不坏净有佛法僧三宝,以及圣者所爱的戒四种。关于此四不坏净(四证净),于《相应部》的预流相应中,列举四法云:“成就四法,解脱地狱、饿鬼、畜生三恶趣。”42 又云:“成就预流,堕[恶趣]为灭法,决定至等觉(最上证悟)。”43
由此可知,若得四证净,成为预流(须陀洹),即不堕地狱、饿鬼、畜生等三恶趣,也就是“不堕法”(不堕恶趣者),将来必定达到最上之证悟(正觉)。因不从正法退转,故又称为“不退转”;因注定、决定趣向正觉,故又称为“正性决定”。因此,得四证净者,又称为不堕法、不退转、正性决定、预流等。
关于四证净的内容,经云:
诸比丘!于此有圣弟子对佛成就证净,所谓“彼世尊乃应供、正遍知(正等觉)、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141]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其次]对法成就证净,所谓“法乃为世尊所善说、可现见、无时间性(超越时间的永恒真理)、来见(来见而可证实其真理)、引导(正确引导人们趋向理想者)、智者可自知者”。﹝其次﹞对僧成就证净,所谓“世尊弟子众,是妙行者、真行者、应理行者、和敬行者、四双八辈者,彼等应受信者所尊敬、供养、恭敬、合掌,为世间无上之福田”。其次,成就“不败坏、不切断、无斑点、无杂色、不拘束、为识者所赞赏、不执着、能引起禅定的、为圣者所爱的戒”。44
也就是说,对于佛,深信佛具足十号功德,其人格最尊无上,是佛教的始祖。对于法,深信佛的教法在任何时代、任何地区,对于任何人,皆是有益、普遍而正确的真理,必定能引导人们达到证悟。对于僧,坚信僧是善于累积修行,具有作为信仰指导者的实力,是和合团结的四双八辈(须陀洹向乃至阿罗汉果)之圣者,是值得接受世人尊敬供养的无上福田。对于戒,不仅深信戒为诸圣者所爱,是无缺陷、污点,完美无缺的,而且坚守其戒,绝对不犯;能将戒和信仰一同自然地融入日常生活中,即使没有特别持戒的意识,也完全不会犯戒,自然就能持戒。也就是说,由于得到四证净,对于三宝,能彻底皈依信仰,同时,也能养成绝对不犯或不破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等戒的习惯。因为绝无破戒、无惭的恶行,所以绝不会堕于三恶趣,也不会从此圣位退转为凡夫。
在长部经的《大般涅槃经》提到,佛居住在那陀村(Nātika)的炼瓦堂(堂)期间,有一次,阿难代替许多人向佛请教,此地的弟子或信者们死后的命运,佛一一回答之后,感到要一一回答这样的问题太过繁复,[142]于是就为大家说任何人都能自己做判断的“法镜之教”(dhammādāsa-pariyāya)。这里所说的“法镜”,即是真理之镜。因为照这面镜子时,即能正确无误地判断。具足法镜的弟子,大概就能预知自己“地狱尽、畜生趣尽、饿鬼道尽(恶趣堕处尽),自己是须陀洹、不堕法,将来必定成正觉”了。这法镜的内容即是在说四证净。45
(二)得法眼(由理论而得证悟)
以上所述,是由信仰而达到初步的圣者位;其次就根据经典来考察,由理论上理解四谛等道理而得到初步的圣者位。关于这点,本章第一节已经简单介绍过了。也就是,五比丘、耶舍、舍利等人,达到第一段圣者位的情况。他们由于听闻四谛的教法或“缘生偈”,而得法眼(佛教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耶舍的情况是依次第说法而得法眼,这有定型式的说明,亦即:
世尊为坐在一旁的善男子耶舍次第说法。(1)先说施论、戒论、生天论,[(2)其次]说诸欲是过患、卑贱、杂染,[(3)再其次]说出离(离欲)生多功德。当世尊知道善男子耶舍的心纯真而柔软,远离障盖而欢喜、明净时,[(4)开始]为他说明诸佛最胜说法—苦集灭道[四谛]。犹如除去垢染而变得洁白的布,[将它拿到染房染色],能完全吸进染色一样,同样地,善男子耶舍[以明净的心听闻四谛,于是]立刻生起所谓“一切集法,皆即此灭法”远尘离垢的法眼。46
在此稍加说明以上之引文。首先,所谓“次第说法”,是指为了让弟子信众的信仰或智慧之境界逐渐有进展,[143]而从初级的教法,到高深的教法,按照次第顺序而说法。例如前述的情况,是(1)先说施、戒、生天三论;(2)其次说欲(心的执着)有何种过失、缺点,是卑劣且污秽的;(3)再其次说离欲(远离执着),是如何生多功德利益。(4)当弟子信众的心因而变得纯真得像一张白纸时,就开始为他说四谛的教法。因为是用远离执着、去除先入为主的纯真之心来听闻四谛,所以能正确地理解,因而得到理解佛教世界观、人生观的智慧之眼—法眼,达到最初的圣位。
在前述之文中,次第说法是到四谛说为止,但是就像前面第一节所介绍过的,[*释尊会]再为得法眼者,说观法之五蕴无常、苦、无我的《无我相经》,让他能在静处思惟此道理,进而得到最高的证悟。
如此,根据对方信仰或智慧的程度,依序变换说法的内容,此即是次第说法。释尊的教化方法有二种:一、次第说法(anupubbi-kathā);二、一乘道(ekāyana-magga)。所谓“一乘道”,就是从凡夫初位,到最高位(阿罗汉或佛陀),只以同样的说法而贯彻之。用禅门做比喻,看话禅 47 中,将千七百则公案,由易到难,分为几个阶段,令其渐次的通过者,即相当于次第说法;默照禅 48 中,贯通初中后,以修证一如而默默地坐禅,可视为相当于一乘道。
在前述次第说法中,所谓施、戒、生天三论,即是业报说。善恶业必定会有与之对应的果报,这在佛教以前的奥义书中即已论及,虽然此说在当时的印度已被承认是适当而合理,但是,似乎仍有不少不知因果业报,或者否定善恶、拨无因果,怀有唯物论或虚无主义等邪见之人。
释尊教示人们佛教时,在进入佛教本来的学说之前,首先为说通俗的业报说。[144]亦即,若能布施财物给穷困的邻人、宗教师(施论),遵守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等戒律,过着有道德的生活(戒论),来生必定生天,得到幸福(生天论);反之,也意谓着,若悭吝财物,贪求独占而不布施、过着破戒无惭不道德的生活,来世必定堕于地狱、饿鬼、畜生等恶趣,遭受不幸。
唯有依于明白因果的道理,远离邪见,才能开启正眼,过着光明磊落的生活。在三论之后,则为说欲的过患,及离欲的功德。所谓“欲”,即感官之欲,是本能性的官能欲求。此欲求必定伴随着执着,产生与他人之间的不和、嫉、诈欺、斗争等等,生起苦恼。世间的悲剧即多起因于执着的欲求。因邪见而造恶业,或者官能的欲求,皆是由于以自我为中心的执着。因此,若远离邪见,正确了知因果,远离官能的执着欲求,即能摧破以自我为中心的坚固心壳,去除自他的心之障碍,与他人融和,具有纯洁而柔软的心。
在后来的大乘佛教中,亦多说舍弃我见,忏悔其心。原始佛教虽然不太提到忏悔,但是,在明白因果道理,反省过去的恶业之时,必然也会生起忏悔的心情,因此,这种自我发露,毫无私心的柔软、明净、清白之心,与忏悔的心情是相同的。
在前面之引文中,将这种心的状态比喻为去除污垢,被漂白成洁白的布。如同染布人可以随心所欲,将洁白的布染成任何颜色,同样地,当对方的心柔软、明净、清白时,佛陀才为说佛教独特的四谛。因为对方已离先入为主的观念,其心已空,所以能够如实正确地理解四谛的教法。若是对方的心充满邪见,因偏见而固执,佛陀再怎么为他说真理,他也不能如实地接受。不是完全拒绝,就是因有色的眼镜,而偏颇地接受。为了避免产生如此的危险,佛陀才先以次第说法,让对方的心变得柔软、明净。对方因此而能正确地理解四谛,获得[145]“一切生法,皆即是灭法”的法眼。
所谓“法眼”,即是对真理(法)的智慧之眼,亦即远尘离垢的清净。其内容即说明“依于原因理由而产生者,必定会因其原因理由的消失而消灭”之意义。此与前述“缘生偈”之意义相同,不过是简单叙述缘起道理而已。亦即,若能理解四谛的道理,即能理解缘起的道理。这是由于四谛与缘起是相同的,皆是教示佛教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的缘故。
那么,何谓“法眼”?因为得法眼即称为“现观”,所以,下一节即拟说明现观之法眼。
五、现观
现观的原文是 "abhisamaya",它是由 "abhisam-i" 所形成,动词是 "abhisameti",名词是 "abhisamaya"。根据PTS的《巴利辞典》,此语的意思是“完全地理解”、“洞见”、“了解”、“实解”、“明确地理解”、“彻见”等,F. Edgerton的佛教混合梵语辞典(BHSD)亦大致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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