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同。此语的复合语,在巴利语中有dhamma-abhisamaya(法现观)、attha-abhisamaya(义现观)、[146]sacca-abhisamaya(谛现观)、catusacca- abhisamaya(四谛现观)、ariya-saccānam abhisamayo(诸圣谛之现观)等,梵语亦大致相同。
根据前述之复合语,现观的内容包括法(真理)、义、四谛等,表示正确地、理论性地正确理解、彻见社会人生的真理、意义。现观一词是玄奘的新译,汉译阿含经中则是旧译“无间等”。无间等之译语,或许是无间(abhi)等(samaya),但是这并不是很合适的翻译,无间等之汉语,其意义一般也都完全不明确。无间等之用例见于汉译《杂阿含》卷16,430经
于四圣谛未无间等者,当勤方便,学无间等。49
卷15,396经
所有集法,一切灭已,离诸尘垢,得法眼生,与无间等俱,断三结。所谓:身见、戒取、疑,此三结尽,名须陀洹,不堕恶趣法,必定正觉。趣七有天人,往生作苦边。50
根据以上的经文,可知若能在理论上理解四谛或缘起的道理,即得远尘离垢的法眼,达到现观,证得最下位的圣者─须陀洹。又如前一节所介绍,信仰彻底之后,也能得四证净,证须陀洹,脱离恶趣,决定成正觉。可知与得不堕法、不退转、正性决定,而后得法眼之结果是相同的。由此可看出,不论是依于信仰或理论,一旦成为最下位的圣者,至少具备了下列五点:一、法眼生,二、三结断,三、证得须陀洹,四、决定不堕恶趣─不堕法,五、必定成正觉─正性决定。[147]由于此五项有必然的密切关系,若说明其中一项,一定也包含其余四项,虽然如此,以下仍拟依序一一检讨。
【一、得法眼】首先,第一项,所谓“法眼”(巴dhamma-cakkhu,梵 dharma-cak
u),如同多次所述,乃理论性理解佛教的真理─正确世界观、人生观的智慧之眼。其内容即“一切集法,皆即此灭法”之缘起道理。要言之,确立佛教的世界观、人生观,成为初步的圣者,至此才可算是真正的佛教者(佛教徒)。因为佛教者(佛教徒)的自觉或自信,是藉由得法眼而开始得到的。
【二、断三结】第二、所谓“断三结”,是断身见、疑、戒取三种烦恼。此三结若不断除,则无法得法眼,不能称为真正的佛教者(佛教徒)。以下就简单说明三结。
第一、身见(巴sakkāya-di
hi,梵satkāya-d
i)又译为“有身见”、“萨迦耶见”,是将自己的身心,视为永远不变的实体的有我之见。将自我视为实体,或者认为灵魂不灭,皆属此见。此与佛教的根本命题─“诸法无我”的说法背道而驰,将诸法视为实体,对自我及我所(所有物),亦即我我所,持有常住之见,只要执着于此二者,就绝对无法得到佛教的证悟。首先必须了知无我、洞彻无我,不执着我我所。不论是大乘佛教的根本─《般若经》的皆空思想、八宗之祖─龙树菩萨《中论》八不中道的空无我说,或者中国禅宗的无念、无想、无忆、无心等思想、身心脱落或打破漆桶 51,皆是说明去
除自我之见。由此可知,佛教最重要的事情,即是空无我、无所得。因此,成为圣者的首要条件,即是舍离身见。
其次,所谓“疑”(巴 vicikicchā,梵 vicikitsā),是怀疑善恶业、怀疑善恶之果报,怀疑因果道理、怀疑三世的存在。其中,否定因果业报或否定三世的邪见,也应该被看成属于疑的范围之内。邪见的去除,[148]是藉由理解或实践次第说法的最初者─施、戒、生天三论而得的,此点已于前述。只要相信因果业报之说,必然能除去邪见或疑。
初步的圣者已相信三世因果,又因为进一步在理论上理解缘起的道理,所以对社会人生正确的活动,绝对不会否定、怀疑,或无知。从这点来看,初步的圣者已断疑结。
附带说明,禅宗有所谓“起大疑小疑,得大悟小悟”之说,在这种情况下的疑,与前述之疑是绝然不同的。前述之疑,是应该被除去的,不是向上、具建设性的;而禅的疑则是向上、具建设性的疑念,是能使人朝向理想的原动力,是理性的良心之声。在此意义之下,二者完全不同。
其次,所谓“戒取”,详细称为“戒禁取”(巴sīlabbata-parāmāsa,梵
īlavrata-parāmar
a)或“戒禁取见”。前述之身见是将存在视为实体的常住之见,但是佛教并不认为有形而上学的实体或本体,所谓存在,只不过是站在常识性的立场,承认有我们经验所得之现象的存在。原始佛教所说的一切存在─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皆是指此含意的常识性经验之现象界。因此,像身见那样的本体论,是不为佛教所采用的。
其次,包括邪见在内的疑,因为怀疑或否定善恶业及其果报,所以对于现象界的活动,怀疑因果法则,或者加以否定。但是,现象界的活动绝非偶然的无秩序,必定具有规则性的因果关系。之所以见似偶然,是由于不加精密考察因果关系的缘故。只要如实考察现象的活动,那么在这当中,不论是在物理性的、心理性、社会性,皆可看出依于因果关系的现象活动之法则,邪见或疑因此也就没有产生的余地了。
被现观所断除的疑,与其说是一般广泛的因果关系者,不如说是有关所谓因果业报的道德、宗教的[149]疑或邪见。此意义的疑或邪见称为“无因无果说”。而所谓戒禁取,是指虽然承认因果业报的法则,但是对于其因果关系有错误的见解。也就是,虽然是“有因有果说”─承认现象间的因果,但是,并不知道其中的正因正果,将邪因邪果误认为是正因正果,此即是戒禁取。从语义来看,“戒”是戒律,“禁”是禁制,是指立誓一生过着与狗相同生活的狗戒,或者模仿象的象戒。这在印度,是一种宗教家们作为生天解脱之道的实修法。此时作为实践的戒禁,绝对不是解脱的正因,但是却被认为是解脱生天的原因,因此,像这样的错误主张或实践的邪因邪果说,称为戒禁取。
在《俱舍论》等中,广泛地解释戒禁取,将之分为非因计因的戒禁取,及非道计道的戒禁取二大类。前者是将不是原因的,认为是原因,是错误的因果关系;迷信、不合理的想法,皆属此所摄。后者是将非理想之道,认为是道,是在实践方面的错误因果关系,它把不是解脱的方法,看成是正确的方法而去实践。例如:狗戒、象戒、沐浴或苦行等等,皆属此所摄。
由以上诸点可知,为何成为真正的佛教徒,亦即最下位的圣者,必须断除身见、疑、戒取三结的原因了。因为只要有这些错误的见解,就不能称为是真正的佛教徒。但是,根据《俱舍论》等,认为见道所断除的烦恼,是理论性的迷惑─见惑(迷于理之见惑)。由现观而得法眼者,即是断除此见惑。
在《俱舍论》等中,对于见惑,除了列举贪、嗔、痴、慢、疑之外,也举出恶见,包括身见、边见、邪见、见取、戒禁取等五见,而此五见与现观所断之三结,二者是否有所不同?由于《俱舍论》的见道与原始佛教的现观,皆是指同一个证悟,所以,所断除的五见或三结,并非是不同的两个东西。因此,可以看成三结中包括了所有的五见。
例如,五见中的身见、边见,可视为包含在三结中的身见,邪见包含在疑之内,见取、戒禁取包含在三结中的戒禁取之内。[150]五见中的边见,是指断见、常见,这是认为本体实体是常住(常见)或断灭、虚无(断见),因为是以本体之有无断常为问题,所以从属于本体论的观点来看,可将它归入身见的范畴。其次,邪见为疑所摄,如前所述。所谓“见取”,是将其余四见误认为正确的说法,皆与见有关,所以可暂且看成属于戒禁取所摄。
由以上可知,三结与五见,在内容上并非有所不同。被现观所断除的见惑,又称为“利使”,是锐利的烦恼,由于其错误的理解,可以被立刻除去,所以见惑可在十六心刹那的短时间之内被顿断。但是,诸部派之间,对于现观的断惑,则有顿断及渐断之种种异说。52
【三、须陀洹】所谓“须陀洹”(巴sotāpanna,梵srotāpanna),又译为“预流”,是指参预入流,进入圣者之流。亦即最初达到圣位者,即是须陀洹。在阿含经中,也有不用“须陀洹”,而用“极七返”(巴sattakkhattuparama,梵 saptakrtva-bhava-parama)者。所谓“极七返”,是说即使是最下位的圣者,最多只要七次轮回转生于人间及天上,之后必定脱离轮回,决定成为最高的圣者。就如同“不堕法”,是圣者决定不堕恶趣,必定生于三界的善趣,而此极七返则是指最多七次停留在轮回界,不会超过七次以上。53
附带一提,须陀洹有往返人天界轮回只剩七次,乃至四次等种类。如同斯陀含(巴sakadāgāmin,梵sak
dāgāmin),又称为“一来”,本来是指往返人天界之轮回只剩一次,再来一次轮回界,即可得到最高的证悟的圣者之意;但是,后世也提出三次乃至一次(三次称为三生家家,二次称为二生家家,一次称为一种或一间)投生于人天等之数种斯含果的说法。又如三果,又称为“不还”,是不再轮回此世,而后世也提出在中有,乃至前往上二界途中就[151]得漏尽等之七种不还的说法。54
得到最高证悟的佛陀或阿罗汉,纵使是处于三界的世间,但是因为已完全不受业报所系缚,所以是处于游戏三界的出世间状态,既不住生死,亦不住涅槃,为救济众生而继续兴慈运悲。从如此的圣者阶段来看,须陀洹只不过是第一步罢了,还是不圆满的境地,虽然如此,由于已断三结等,脱离凡夫的境地而进入圣位,所以也有与世俗的立场完全不同之处,因此,才被称为“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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