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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的生命觀▪P3

  ..續本文上一頁中,摩羯陀的大臣奉阿阇世王之命,請問釋尊能否攻破比鄰于恒河之北的跋耆國,佛回答,由于該國的諸執政者堅持“七不衰法”的民主態度,所以不可能被攻破。阿阇世王因此放棄攻伐的打算。

  跋耆國的“七不衰法”如下所列。在跋耆國(貴族共和製)負責政治的貴族們,嚴守下列七條規定:

  一、經常集會商談。

  二、同心協力做事。

  叁、依照正確規定之法,正確地行動。

  四、尊敬長老,聽從彼言。

  五、對于宗族的婦幼,不施以無理的暴力。

  六、尊敬並勤于供養國內的寺廟。

  七、保護並支持既有或新興的宗教。

  因此釋尊認爲,僧團若也能遵守民主的七不衰法,不獨斷專行,就不會衰滅。比丘的七不衰法是,

  比丘的僧伽應:[15]

  一、經常集會。

  二、同心協力做僧團之事。

  叁、依照正確規定之法而行動。

  四、尊崇前輩長老,聽聞其言。

  五、不受招感再生煩惱的控製。

  六、希望遠離人群,在森林中修行。

  七、常懷此念:若有善良同梵行者來,願與彼共修。

  實際上,從彙集僧團規則的《律藏》之規定來看,也可得知僧團運作無論在任何場合,皆以全體僧衆的合議而施行民主,在此省略不詳談。以上第二項人文主義說明完畢。

  【第叁、法是和平主義者】

  叁、和平主義者,今分成a. 寬容性,b. 無诤叁昧,c. 和平相互依存叁項說明。

  a.首先,所謂“寬容”,即是堪忍憤怒、怨恨,將之放下而包容對方。今舉釋尊本生長壽王與長生王子的故事爲例來說明。簡述大意如下:從前在憍薩羅國有位長壽王,該國十分繁榮富庶。比鄰其南的迦屍國(*Kasi)的梵授王,征伐其國,奪其財寶,逃匿的長壽王後來被捉到,在迦屍的城市波羅捺斯遊街後遭到處刑。年幼的王子長生被送到不爲人知的波羅捺斯民家中,在父親長壽王被押著遊街時,[*從該地]遠道而來與父親會面,父親偷偷地向王子交待遺言說:“長生啊!勿見人長短!用怨恨是無法化解怨恨的,唯有以無怨才能消除怨仇。”堅決地告誡他,不可對迦屍王采取報複行動。

  長生王子之後成爲迦屍王宮大象的禦夫而住進王宮,但因琴藝精湛,被王拔擢而成爲貼身侍衛,[16]深得梵授王的信任。有一次,國王率領群臣出外狩獵,因追逐獵物而與群臣失散,只有他和少年長生在一起。後來國王累得趴在少年的膝上睡著了,長生心想:“替父親雪仇的好機會終于到來了!”便拔出自己的劍,想將國王刺死,但是卻又想起父親最後的遺言,怎麼也下不了手。如此叁次時,國王正好夢見自己被殺而驚醒過來。長生向其告知自己的身世,以及剛才他想做的事,並請求王的寬恕。王驚愕不已,同時也覺悟到自己的不對,而向長生請求原諒。兩人一同回到王宮,向大臣們報告剛才所發生的事,王將掠奪自長壽王的憍薩羅國之國土歸還給長生,讓長生當該國的國王,又將自己的女兒許配給長生爲王妃,消除了兩國之間的敵意,而成爲友好的盟邦。長壽王的遺言,在《法句經》的第五偈作如是說:

  以怨絕無可能化解怨恨,

  唯有以無怨,才能使怨仇停止。

  這是永恒的真理。

  b.其次“無诤叁昧”者,是指絕不與他人诤論。如原始經典中,釋尊所說“即使世間與我诤,我也不與世間诤,說法者不與世間任何人诤論。”意即釋尊絕不與異教徒或一般人做無謂的論爭,這是因爲處于正法立場,不做無謂的诤論之故。所謂“無诤叁昧”,雖然在大乘般若經中被認爲是“空”的同義語,但是無诤和前項的寬容,皆是和平主義的必要條件。與無诤相關的偈頌,在《經集》中亦多處可見,今省略之。

  c.和平的相互依存釋尊在波羅捺斯鹿野苑中,爲五比丘最初說法,[17]五比丘依其言教修行,不久即證得阿羅漢果。其後,以耶舍爲首的波羅捺斯城市的長者富商們,共有五十五位青年相繼出家,他們不久也成爲阿羅漢的聖人。因此,釋尊爲了教化民衆,便派遣最初六十位佛弟子到各地去弘法。

  當時,佛曾說“我和你們諸位皆已能脫離人天(人界、天界)一切的束縛,比丘們啊!當憐愍世人,爲了許多人的利益及安樂、爲了人天的利益及安樂,去遊行吧!應當一個人獨行,而不要兩個人[結伴同]行。比丘們啊!教示初中後皆善、義理(內容)與辭句(形式)兼備的法,顯示完全圓滿而純淨[實踐性的]梵行(佛道修行)……”,爲了人天一切有情的利益及安樂,佛自己遊行,也囑付比丘們獨自到各地弘法。

  因爲說法以謀求人們的和平與幸福,是佛教最初及最後之目的。世間全體人類若無幸福與和平,個人也得不到幸福與和平。由釋尊在菩提樹下所發現的緣起思想─一切有情無情,在時間、空間上,皆互相密切連結之重重無盡的緣起道理─而落實爲釋尊或弟子們的教化活動。釋尊作爲佛陀四十余年的[*弘法]活動,可說即是在建設如此互相依存的和平佛國。

  以上,對于其他生命的看法,就殺生及與之相關的佛教之“法”所做的考察,大致告一段落。對于殺生的概念,若進一步來想,所謂“殺生”,不只是殺害生物,也可以擴大解釋到殺害無生物。因爲即使是無生物,也具有存在的使命,若不讓其完成使命而造成浪費,便是殺害此物的使命,因而也可視爲一種殺生。舉淺近的例子來說,自來水具有飲用、洗淨等使命,若不能實踐其使命而任意浪費,便是殺害水的使命。對具有供給電、瓦斯、熱、光、動力等使命的東西,若把它給浪費了,[18]便是殺害電、瓦斯等使命,所以也可算是一種殺生。再舉經典所記載,阿難節約使用舊叁衣的故事爲例。大意如下:

  根據巴利《法句經》之注釋所說,釋尊停留在跋蹉國(*Va

  sa,又作憍賞彌國、拘睒彌國)首都憍賞彌(*Kosamī)的精舍時,優填王向佛陀請求比丘爲宮女們說法。佛便囑付阿難爲之說法。于是阿難連同五百比丘,一同到王宮爲皇後沙摩婆帝及其五百位侍女說易懂的佛法。皇後和宮女們聽了十分感動而歡喜,便供養比丘們食物及作衣的新布,阿難接受了。優填王後來聽聞此事,就向阿難詢問這五百匹布如何處理。

  阿難回答,接受布施的新布,被用來取代比丘們的舊叁衣。舊衣如何處理?給穿更舊叁衣的比丘。換下來的舊衣如何處理?被用來當作精舍的上層坐墊,原來的上層坐墊則作下層坐墊,舊的下層坐墊拿來給比丘們擦腳,原來擦腳用的布則撕成碎片,與土相混,作爲壁土之用。國王對于把布充分利用到最後,完成其使命的行爲十分感動,就又布施五百匹新布給阿難。

  二、對自己生命的觀點

  (一)佛教出家者的生活

  以上是考察原始佛教對于其他人類或動物的生命,所抱持的看法或態度,[19]現在就試論對自己生命的看法或態度。這可從自己修行佛道的角度,以及救濟衆生的角度來看。

  例如,釋尊二十九歲出家時,爲了解決自己的人生問題,放棄了受束縛的釋迦國王位,毅然抛開哭泣勸阻的父親淨飯王、母親摩诃波阇波提,以及親愛的妻子而離開王宮。不但放舍自己及其地位,連自己的親人也義無反顧。當釋尊從王宮出發,前往南方的摩羯陀國,在王舍城內托時,國王瓶婆娑羅王從宮殿望見其高貴的舉止,就帶著群臣跟隨其行迹,來到郊外的盤荼婆(Pa

  ava,意譯爲“白善”)山下─這是釋尊托用齋後休息的地方,拜見釋尊,問明其出身來曆,並懇請他還俗,成爲自己的股肱,助自己一臂之力,他願意分一半的國家給他。釋尊因爲自己還有人生問題有待解決,絲毫沒有世俗的欲望,所以拒絕了國王的要求。

  又釋尊在成道前六年期間所修的苦行,是前所未有的嚴酷,他折磨自己身體的程度,甚至嚴重到傳出喬答摩已因苦行而死的流言。當他明白了即使是如此的苦修,也對解決人生問題毫無助益之後,便停止了苦行;雖然如此,仍然遠離世俗物質的享受,依循遠離苦樂二邊的正確修行,解決了所有的人生問題,而成爲佛陀。即使成了佛,他在物質及精神上仍皆遠離世俗的欲望,同時也囑咐弟子們須透過修行證果的過程,遠離世間法─苦、樂、損、得、毀、譽、褒、貶。

  出家比丘對于衣食住等(飲食、衣服、臥具、醫藥)生活必需品,只要求在修行或弘法上能維持生命的程度。例如衣類(叁衣)只是爲了防寒暑或蚊虻,避免日曬或蛇害,而不是裝飾品或奢侈品;飲食也只是使生命得以延續,能無病的修行或弘法,而不是爲了肥壯、美貌或享受。

  在原始經典中,提到飲食時的心態應當作“如食子肉想”而取用,[20]不可有貪求美味之心,這在巴利和漢譯經典中皆曾論及。這是佛陀所說對于飲食所應具有的心態,譬如一對夫婦帶著獨子穿越沙漠,糧食逐漸減少,在穿越沙漠的途中,食物就已全部用完。夫婦倆便商議:在還未過完沙漠之前,一家叁口必定會餓死。如果把兒子殺了,吃他的肉,夫婦倆勉強還能越過沙漠。于是不得不心懷愧疚地將兒子殺死,把他的肉做成肉幹或腌肉,每次只能吃少許,以保全性命。據說這是沙漠旅行者的習慣。在這種情況之下,雙親絕對不會把孩子的肉,當成美味的肉幹或腌肉來品嘗,而是對他心懷歉意而食其肉。同樣地,比丘們在用齋時,不可以五欲之念而食用,應作“子肉”之想而食。

  總之,因爲釋尊和佛弟子們的出家僧伽,是居于指導民衆精神生活的立場,所以自己不參與生産活動,衣食住等經濟生活完全依賴在家信徒或一般民衆;在物質、精神上,在家與出家有著互相依存的關系。佛教的出家比丘原則上穿著糞掃衣(用丟棄在垃圾場的布所縫合而成的弊衣、衲衣),食是托而食,住是樹下住,藥則用牛尿藥(腐敗尿、腐爛藥),雖然多少有一些被允許的例外,但是可說完全依賴在家人的布施。

  在飲食方面,因爲在家人會將自己所煮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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